历史

消除对妥协的偏见(1/2)

    “妥协就是软弱”,这是一种偏见。这种偏见十分不利于谈判双方的合作,所以在谈判中应该主动克服、努力避免并且设法消除这种偏见。

    谈判双方的态度对于谈判是否成功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说过,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双方都对谈判项目持有建设性的解决问题的态度,那么这场谈判就成功了一半。但是这种理想的谈判局面却并不会发生在所有的谈判场合中,这是因为由于客观环境、各自需求以及对谈判项目持有的不同看法,使得在商务谈判的过程中,谈判双方一定会表现出各自不同的态度,这样一来,有时谈判者就难免陷入谈判的一种误区,对谈判表现出一种偏见。

    偏见是一种不正确的态度,这种态度是以有限的或不正确的信息来源为基础的,往往有过度美化或丑化的倾向,并且常常含有先入为主的判断。正因为这样,所以有了偏见的人常常态度消极、思想刻板,即使面对能够证明自己的偏见并不正确的事实,也不愿意改变与修正原来的判断。由此可见,具有偏见态度的人是很难对事物形成正确判断的,而且这种人还经常片面、消极地看待问题,这就使得他们无法及时有效地正确解决问题,当这种人坐到谈判桌上时同样不利于谈判双方各自问题的解决,甚至还会破坏谈判双方友好合作的关系。

    尽管偏见丝毫不利于谈判双方各自问题的解决,但是对于谈判中的人们来说,偏见却很难避免。撇开谈判者各自的需求以及客观环境的影响不谈,仅仅是谈判中的妥协和让步就很难让所有的谈判者轻松愉悦地接受。人们有一种普遍观念,认为妥协就是让步,而让步则意味着自身利益的损失。这种观念其实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而正因为这种偏见根深蒂固,所以人们往往无法理解妥协对于谈判成功的意义,从而也就很难在谈判过程中主动表示在某些方面的妥协。

    但人们面临的事实是,只要存在一个以上的关系,就无法避免妥协的存在与实施。人与人、人与团体,团体与团体之间,都时时刻刻存在各种各样的妥协。把妥协当作一种原则,实际上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做出的某种让步,或为求折中所寻找的替代方案。在谈判过程中,人们更应该努力克服对妥协的偏见,争取以更积极的态度促进谈判双方尽早达成有利于满足双方需求的协议。

    案 例

    日本松下电器公司在1952年为引进荷兰菲利浦公司的先进技术而同其进行的谈判是松下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