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的制定是组织成员行为能够全体一致的前提和基础。实际上,任何组织都一样。要使组织成员——从数量上说是从“2到无限多”,能够具有统一的行为,组织者首先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建章立制”、确定游戏规则的工作。所以,一个明智清醒的管理者,其在组织建设上都把很大精力放到规则的制定上。
换一个角度说,使命和目标是指组织要干什么;而建章立制则主要是指这个组织和组织成员不能干什么。
某些时候,对一个组织来说,“不能干什么”比“能干什么”更重要。
1927年9月,**率领工农革命军从江西遂川县准备向井冈山进发。他向部队指出,如果没有群众的支持,红军是无法生存的,所以,要爱护人民群众。为此,他亲自宣布了红军的“三大纪律”:
第一,行动听指挥;
第二,打土豪款子要归公;
第三,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
此后不久,**针对红军部队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又宣布了“六项注意”:
第一,上门板;
第二,捆铺草;
第三,说话和气;
第四,买卖公平;
第五,借东西要还;
第六,损坏东西要赔。
红军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赢得了群众的真心信赖。当时流行着这样一首歌谣:“红军纪律真严明,行动听命令;爱护老百姓,到处受欢迎;遇事问群众,买卖讲公平;群众的利益,不损半毫分。”
1929年,**将“六项注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