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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双赢谈判(1)(2/2)

么要强调做那些让对方觉得自己赢了的事情。比如,不要对第一次出价就一下子接受;要的要比你想得到的多;假装吃惊;采取别人更容易接受的方式,等等。

    除了让对方感觉赢了之外,还有四个基本原则值得注意。

    原则一:不要把谈判局限在一个问题上

    如果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最后只剩下价格了,那一定是有赢有输。如果谈判桌上多留一些问题,你总能达成协议,使买主不会在乎在价格上做些让步,因为你可以回报一些别的东西。

    有时候买主试图把你的产品纯粹当作商品本身,他们说:“我们是按吨买的。至于说明书,我们不在乎谁生产的,从哪里进的货。”他们企图把这笔买卖看成是就一个问题的谈判,企图说服你降价是惟一有意义的事情。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尽可能提出其他一些问题,比如发货,项目,包装,以便你能通过谈判这些条款达成交易,不要让人觉得只是一个问题的谈判。

    在一个研讨会上,有个搞商品房销售的人来找我,他很激动,因为他有个合同差不多谈成了,现在有一年多了。他告诉我:“我们几乎成交了。实际上除了价格什么都谈好了,我们的分歧只是72000美元。”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知道现在只剩一个问题了,那肯定有一输一赢。尽管买卖谈成了,可他们还留下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