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生意场上没有禁忌(1/2)

    “律法是相对的,政治是相对的,国界是相对的,甚至道德也是相对的,只有你承诺过的合同是永恒的。”

    ——《羊皮卷》

    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生意场上只能遵守商业规则,除此以外,日常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尊老爱幼、礼让、助人等等其他的伦理道德规范都必须服从商业规则。在生意场上,一切都是商品,而商品则只有一个属性,那就是增值、生钱,一切都应该服从这个最高目的。一句话,为了赚钱,一切都可以放弃,只要能赚到钱,除了犯法的事不能干,违背合同的事不能干,其他的什么都可以去做。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使犹太商人在进行商业操作之前,先排除了众多伦理道德规范的掣肘和情感的障碍,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眼界看得宽,手脚放得开,处处得心应手,无往而不胜。比如一般企业家对于自己亲手创立的公司,大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甚至视之如自己的孩子,悉心呵护,终身厮守,然后传之后代,而后代对从先辈那里继承下来的公司,也就自然带上了一层祖先崇拜的色彩。这些做法在犹太商人看来,就显得非常可笑,因为创立公司的目的,只是为了赚钱,只要能赚钱,出售自己的公司也是生意的一种形式。

    同样的道理,犹太商人在进行商业操作时,对于所借助的东西,也从来没有什么顾忌,只要是有利于赚钱,且不违犯法律,就怎么好用怎么用,完全不必考虑过多。

    犹太人认为,在商场上,首要的不在于道德不道德,而在于合法不合法,只要合约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并且符合有关法规,那么结果即便是再不公正,也只能怪吃亏的一方为什么事先不考虑周全。这样一种信念的确立,为商业化大潮席卷一切领域开启了闸门,从而使与人类有关的一切事物都贴上了商品的标签,不管是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情感的等等,统统丧失了原先神圣的光环,取而代之的,是金钱的颜色——金黄或者铜绿。

    犹太民族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格,在世界各民族中是不多见的,并且这些禁忌历经2000多年而能一以贯之,至今极少改变。但是在另一方面,犹太商人在经营商品时的百无禁忌也是在各民族中不多见的。现代世界的许多原先非商业性的领域,大都是被犹太商人打破禁区而纳入商业范围的。对待政治也是这样,不管你是谁,只要有钱赚,犹太人照样和你做生意。当年,前苏联刚刚成立,许多商人把前苏联看做洪水猛兽,只有犹太人哈默不受局限,独辟蹊径,结果在前苏联发了大财。成功使哈默信心大增,他想,我为什么不回国一趟,联合机器和其他产品的生产企业,与前苏联进行更多的贸易呢。他说服的第一个人是亨利·福特。福特汽车早已闻名遐迩,其创始人亨利·福特也是个有名的反苏派。哈默经人介绍与福特见了面,可是这位汽车巨擘开门见山地对他表达了反对意见,福特不否认在前苏联市场上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可以赚钱,但是,他说:“我不会运一只螺丝钉给敌人,除非前苏联换了政府。”

    福特的态度非常坚决,但是哈默并没有气馁,他说:“您要是等前苏联换了政府才去那里做生意,岂不是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丢掉一个大市场吗?”哈默把自己在前苏联的见闻、经商的经历以及列宁如何对自己开绿灯的事,一五一十地讲给福特听,哈默说:“我们是商人,只管做我们的生意,而生意就是生意。”

    福特对哈默的话渐渐产生了兴趣,还和哈默共进午餐。餐后,福特又陪哈默去参观自己的机械化农场,两人谈得非常投机,最后,福特终于同意哈默作为自己产品在前苏联的独家代理人。哈默从福特这里首先打开了缺口,很快又成了橡胶公司、机床公司、机械公司等许多家企业在前苏联的独家代理。

    后来,在哈默的斡旋下,福特公司和前苏联政府又达成了联合兴办汽车、拖拉机生产工厂的合作协议,福特由此获得了滚滚利润,哈默自然也受益匪浅。

    还有一个例子,说的是犹太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