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冰山一角(2)(2/2)

及的股票种类非常之多,达27种,其中坎贝尔账户中有大约16种。大多数内幕交易案(包括耸人听闻的撒耶尔案)只涉及几种股票,而且通常只有一种。非法内幕交易一般是某公司了解内幕消息者或与其最接近者进行的,而且他们了解的也只是本公司的交易。不过,执法处的人员们知道,仅仅这些单个公司的案件不至于造成内幕交易在华尔街上如此蔓延。很少有人能够接触到像莱屋银行案中所涉及的这样多的机密,对这类信息私下知情的一般只有律师或投资业务员。长久以来,执法人员一直怀疑存在一个由经常接触机密内幕信息的专业人员所组成的网络。或许,这起案子最后会使他们打入这个网络的核心。

    林奇、斯特克和同事们研究认为,莱屋银行这个案子有许多线索值得追查,特上报证交会要求立案,获得批准。1985年7月2日,这起案子的调查正式开始,案件编号为HO-1743。专案组的律师们利用证交会的传讯权,着手寻找证据。

    王律师负责传讯布赖恩·坎贝尔,并收集到了他的交易记录和电话记录。8月的一天,坎贝尔在他的律师陪同下来到华盛顿证交会办公室。坎贝尔金发碧眼,年轻自信。他看着有点紧张,不过在这种环境下这种现象并不反常。发过誓后,他接受了三整天的提讯。

    王律师从坎贝尔的电话记录中看出,他几乎每天与莱屋银行一个名叫伯纳德·梅耶尔的业务员联系。该银行是坎贝尔的最大客户,他们的这种频繁联系并不奇怪。坎贝尔从美林公司去史密斯·巴尼公司后,把与莱屋银行的业务也带了过去。

    “你有没有想过梅耶尔先生了解内幕消息?”王律师问。

    “没有想过,我不知道有这种事,没有想过。”坎贝尔回答,并称他甚至从没有往内幕消息这方面“怀疑”过,也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王律师讯问坎贝尔恰巧在收购案宣布前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次数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坎贝尔虽然承认他的交易与莱屋银行的表现出一致,但坚称他购买股票的决定都是在自己对有关公司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与内幕消息无关。坎贝尔说他告诉梅耶尔有些交易他是照着莱屋银行的做的,但补充道他对梅耶尔说得很“含糊”,没有具体向他说出是哪些股票。

    然后,王律师问坎贝尔账户记录中1万美元的支票存款问题。这笔支票存款很神秘,该支票是从梅耶尔在纽约的摩根抵押信托公司账户中提取的。坎贝尔称,这笔钱是他向梅耶尔借来的“贷款”,要用它投资一项房地产业务。

    “你与梅耶尔先生还有其他业务往来吗?”王律师问。

    “没有。”坎贝尔说。

    接着,王律师提问坎贝尔关于另一个客户账户的问题,该客户账户的开户名是“BCM资金管理”,它交易的股票与坎贝尔和莱屋银行的相同。坎贝尔看起来越来越不安。他说BCM资金管理是他一个朋友开的公司,那个人叫凯文·巴利,是个律师。坎贝尔承认他向巴利推荐了莱屋银行交易的股票,但坚称他根本不知道这里面可能涉及到内幕消息问题。对坎贝尔的提讯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