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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1/2)

    陈菲译 报复

    报复是一种私人的执法。就如野生的蔓草,人的天性越是自然地趋向于它,法律和文明就越是应当斩除它。如果说罪行触犯了法律,那么,私下报复就是完全否定了法律。

    其实,报复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同冒犯你的人扯平。然而如果有度量宽容别人的冒犯,就会使你高于冒犯者。这种大度容人是君王的气概。据说,所罗门曾说:“不报夙怨是人的光荣。”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是不能挽回的。智者总是着眼于现在和未来,念念不忘旧怨只能使人枉费心力。何况为作恶而作恶的人是没有的,作恶无非是为了利己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为别人爱自身超过爱我们而发怒呢?即使有人作恶是因为他生性险恶,这种人也不过像荆棘而已。荆棘刺人是因为它的本性如此啊!

    假如由于法律无法追究一件罪行而自行报复,那或许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