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自然权利(1/2)

    叶娴译 自然权利

    我们能向社会要求的惟一的自由,是正义限制范围内随意行事的自由和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作为环境制约自由的的政治自由。

    我们有无政治自由和在多大程度上拥有随意行事的有限自由,这些即使不是全部但也要大部分取决于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社会体制、社会组织、政府形式和法律。

    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会面临两个问题:第一,我们为什么有权得到随意行事的有限自由?第二,为什么我们有权获得政治自由?什么人有权得到这种自由,是每个人都有权,还是只有一些人有权得到这种自由?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先找出自然权利的基础。所谓自然权利,就是可以要求社会给我们以保障权,因为这种保障是天生就被赋予的权利。我们说它不可过度,是因为要想合法地剥夺这种权利,必须有特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