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危难中(1/2)

    王芬译 危难中

    区别危难情景中的行为规则和人类生存正常情况下的行为规则,是相当重要的。这并不意味着有双重道德标准:标准和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它们运用于其中的情景需要精确地定义。

    危难情况是无法选择、出乎意料的事件。这种情景中,人们的生存是不确定的——如水灾、地震、火灾、沉船等。在危难情况中,人们的基本目标是与灾难抗争,以逃避危险,恢复正常状态(到达陆地、扑灭大火等)。

    “正常”是一种形而上的情况,指处于事件的自然状态,并与人类的存在相协调。人可以生活在陆地上,不能生活在水中或熊熊大火中。由于人并非全能,所以,他不可能预见灾难。在危难情况中,惟一的目标是恢复到人类能够继续生存的常态中。而且,从本质上来说,危难情况是暂时的,假如一直是这种情况,人类将会毁灭。

    只有在危难境遇中,人们才应该帮助陌生者,只要这是在他能力范围之内。例如,一位水手珍视生命价值,在遇到沉船事件时,他就应该帮助他的乘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脱离了危险之后,他还要尽力帮助这些人摆脱贫困、无知、神经过敏或任何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