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开拓服务贸易的新领域(1/2)

    ——评《中国商务调查报告》

    翁里

    近日,有幸阅读了郑刚先生撰写的30余万字的《中国商务调查报告》。阅毕掩卷沉思,作为新中国早期毕业的侦查学研究生,笔者为年轻一代同行如此关注我国民间侦探机构的实践与理论研究而感到由衷的欣慰,情不自禁地提笔来点评该著作的若干理论特色。

    观点一:私人侦探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自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不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常常苦于难从公检法机关获得对某些事项的调查服务,只好求助于民间的侦探(调查)机构。这种选择是市场经济必然导致的结果,换言之,是市场经济社会催生了私人调查业的客观需求。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滞后性,因此在公权力难以覆盖的调查服务领域,应运而生的私人侦探才作为一种私权利的救济手段来弥补公权力之不足。据悉,中国现存的民间侦探(调查)机构工作性质,无论是公开或半公开的,大多以赢利为目的,接受客户委托,运用专门的技术手段来调查取证,收集信息,为客户提供情报服务。既然,私人侦探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那么它在当今中国的客观存在就不足为奇,也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中国的立法应当侧重于去规范、引导这些民间侦探(调查)机构,而不该人为地限制、取缔这些服务机构。马克思主义认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才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述观点,在郑刚先生关于"民间调查业产生的原因与背景"部分均作了精辟的阐述。

    观点二:WTO为私人侦探准入服务贸易市场奠基

    郑刚先生在其专著的第11页上指出:"中国加入WTO后,在经济等各领域都要参照国际惯例。与国外各类经济联系也日益密切,若没有一个自身成熟、高效的侦探服务机构,在这些方面完全依赖国外机构,从长远来说,很难在涉外的经济交往中有效地维护民族利益。……因此,从健全市场服务体制,改善投资环境,遵守国际惯例,维护国家主权等角度出发,我国也应当而且必须拥有一个自己民族的民间侦探服务行业。"

    众所周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各种服务贸易市场逐渐向全球开放。我国的金融服务业、保险服务业、劳务输出和移民中介服务行业等都已经在WTO规则基础上,确立了市场准入机制。私人侦探(调查)服务行业也不能例外。面临其他国家的私人侦探纷纷进入中国的服务贸易市场,中国政府当然不会将该市场拱手相让给外国人,也没有理由通过政府行为来设置任何"服务贸易壁垒"。《中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