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汽船垄断(2)(2/2)

而命名,就驾驶他的“企业家”号汽船进入新奥尔良港,并经常能够躲避那些试图行驶垄断权的追查。在最终被发现以后,他获得胜诉,法院判决这一地区没有权利授予专利权。当时,富尔敦和利文斯顿都已去世,他们的后代也没有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密西西比河上的垄断就此终结。

    汽船的数量迅速膨胀,汽船的建造技术也得到迅猛的发展,更适于西部河水浅、无障碍的航运。“柯里尔”号和“艾夫斯”号都是当时的经典之作。新奥尔良运出的货物从1810年的6.5万吨增加到1860年的4 700万吨。在1841年,一位西部作家写道:“汽船运输征服了整个西部……由于汽船运输的发展,西部的面粉和商人在东部城市比比皆是,东部居民开始大批迁移至西部,东部的商品大量涌入西部。至少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它大大地推动了整个国家的开发进程,促进了整个国家的发展。”

    然而,纽约州水域上的垄断仍在继续。纽约法院在利文斯顿及其同伙的支配下仍然维护垄断权利。最后,在1824年这一案件交由最高法院审理。参议员丹尼·韦伯斯特和司法部长威廉·沃特都作为私人律师为原告辩护。韦伯斯特的辩护长达两个半小时,后来被公认为法庭辩护和法庭推理的经典之作。即使是现在,美国法律界人士仍然对这一辩护推崇备至。

    韦伯斯特指出联邦政府规范州际贸易的权力是完全的和独享的。因此,这种由州议会授权的专利权和通过的其他涉及洲际贸易的法律是无效的。首席法官约翰·马歇尔和其他的法官完全接受韦伯斯特的观点。事实上,正如韦伯斯特自己在法庭上所说:“法庭的观点……基本上是我的辩护的翻版。”

    无论如何,在吉本斯对澳格登一案中的判决被认为是这位伟大的首席法官作出的最重要的两三个判决中的一个。它立即产生了很大的实际影响。判决的一年后,纽约水域上汽船的数量从6艘增加到43艘。

    这一判决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可能更大。此后的100多年中,人们从来没有对美国政府的垄断提出过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