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史家考证(1/2)

    明史专家顾诚先生曾作专文《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详细考证了沈万三的身世,否定了他是明初人的说法,认为他生在元代也死在元代,史籍中有关沈万三在明初的一切“事迹”均是讹传。

    沈富(沈万三)的确切生卒年虽然难以考知,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确定的。《吴江县志》说:“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张士诚的军队攻占平江路(苏州)是在元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这就是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时候,沈万三已死去十二年以上。既然他已经在元朝末年去世,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

    《吴江县志》的记载是否可靠,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一是就沈万三子孙的生活年代来推算;二是从同沈氏家族有密切关系的人士的记叙中来论证;三是从可信文献中看沈万三本人的活动年代。据元末明初人王行所撰的《沈荣甫墓志铭》、《沈茂卿墓志铭》来看,明洪武元年(1368)时,沈万三(沈富)的儿子沈荣已经六十二岁,孙子沈森三十九岁,上距沈万三的出生至少在八十年以上。在元明易代之际,沈万三的儿子已进入暮年,他本人尚在人世的可能性是极小的。我们虽不能断定沈万三绝对活不到八十多岁,亲眼看到大明帝国的建立,但是,明军在大将傅友德、蓝玉、沐英率领下,进兵云南是洪武十四年(1381)开始的,至十五年(1382)平定该地,即便沈万三还活着,而且在平定云南之年立即把他充军该地,沈万三也当在百岁上下。他能够如此长寿吗?如此看来,明代野史笔记和《明史》关于沈万三的记载,有的很可能是把民间传说记录下来,有的是不了解真相,误把沈万三子孙的事情附会成了沈万三本人。

    沈万三在元朝已很富有,至于聚宝盘、点金术等说法,在今天看来过于荒诞,不足为信。那么他真正致富的原因是什么呢?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沈万三的祖籍在浙江湖州,祖上迁居长洲(今江苏苏州)东蔡村,到他父亲沈祐时迁至湖州南浔镇。元至正二年(1342)南浔一带大水,贫民纷纷逃往他乡,沈祐也在此时迁往周庄。

    沈万三应当是由躬耕起家,再通过经商致富的。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沈万三(富)的父亲从湖州南浔镇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以后,辛勤耕作,充分开发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

    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集佃户、出租田地、雇佣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主持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传至沈达卿一辈时,沈家“产益广、赀益饶”,有史籍称其田产多达数千顷。明人孔迩还记载沈万三很注重兴修水利,“万三有田近湖者,沿湖筑成石岸以障田”。另外,秀南村的沈氏墓地,建于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墓主为沈庄,是沈万三的孙儿,当地百姓都称之为“安山坟”。其墓志铭中记载,“其先世以躬稼起家,大父富(沈万三),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等等。这是沈万三最先由“躬耕起家”的一大铁证。

    沈万三积累了一定资财后,从事贸易,才一跃而成为巨富的。元朝时海运发达,外贸畅通,来中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另一方面,江南经济发达,在宋元之际未受到什么破坏,到元朝后期已为全国之冠。苏州和杭嘉湖地区历来是闻名全国的“粮仓”,素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沈万三拥有田产数千顷,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为商品出售。而当时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内所需食粮,主要靠南方供给,沈万三一定也是“售粮大户”。由此,沈万三积累了大量资本。富起来的沈万三转而“通番”,将当地产的纺织品、瓷器等输往亚非各国,而回船进口大量的珍宝、香料和药材,一去一回从中赚取巨额差价。凭借这些有利条件,加上外贸能获得丰厚的利润,沈万三迅速致富并不奇怪。孔迩在《云焦馆纪谈》中写道,沈万三成为海商,来往于徽州、池州(今贵池)、太平府(今当涂)、常州之间,辗转贸易,获金数百万,所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先生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作海外贸易。”这也可以与《吴江县志》相印证,“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明史研究专家南京大学教授潘群认为,沈万三的财富积累在元代便已完成,他的财富起于“农”,而繁于“商”,是一个地道的大地主兼商人。

    既然沈万三在元朝末年已经去世,他本人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噩运降临在沈万三的后裔身上,是在洪武二十六年蓝玉“谋反案”发生以后。此前,沈家也曾牵连了一些祸事,洪武十九年沈万三子沈旺的两个儿子沈至、沈庄曾经一度下狱,不久释放。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任苏州府吴江县粮长的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从总体来看,“蓝党”案发以前作为江南首富的沈家还没有受到皇权和官府的沉重打击,洪武十五年马皇后去世以前沈家被籍没充军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而且直到洪武二十四年沈家的巨富地位仍然保持着。这可以从下列事实证明。

    一是洪武二十一年(1388)根据朝廷命令,苏州府荐举人才到京师做官,沈贵的孙子沈玠授户部员外郎,沈富的姻亲莫礼亦任户部员外郎,王公达任主事,张瑾、杨德彝任工部员外郎,徐衍任主事,龚达可任兵部员外郎,潘贤任主事,金伯中任礼部员外郎,李鼎任主事。这十人同一天辞受俸禄,洪武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华盖殿早朝时,沈玠等奏:“臣等田地家财都是皇上保全的,现在又蒙赐俸,实在难以消受,请求辞去。”圣旨道:如果要辞,就从你。继而有旨:愿受者听。沈玠辞说:“臣玠诚不敢以富饶故妨诸户家,念臣一门屡蒙恩宥,保有妻孥田庐,已逾素望,又居尊官,荣逮父祖,敢更受禄哉!”叩谢至再。由此可见,这时沈家仍受到朱元璋的“保全”,富饶如故。

    洪武青花缠枝纹玉壶春瓶另一件事是洪武二十三年(1390)已升任户部左侍郎的莫礼请假回乡省亲,曾到周庄沈家拜访。当时沈家所用器皿皆金银,以刻丝作铺筵,摆了紫定器十二桌,每桌设羊脂玉二枚,长尺馀,阔寸许,中有沟道,用来放置筷子,以免筷子弄脏了刻丝。行酒用白玛瑙盘,有斑纹及紫葡萄一枝,五猿抢采,称作五猿争果,都是至宝。入赘的女婿顾学文摆了宣和定器十二桌,每汤一套则酒七行,每一行易一宝杯。连两家僮仆都穿的是绫罗绸缎,其他珍异佳肴就不用说了。莫礼感叹:“呜呼,一钗七十万钱,前辈以为妖物,与祸相随。今观沈氏之富,岂止一钗七十万而已哉!其受祸宜也!”

    莫礼返乡探亲的洪武二十三年,正是朱元璋重新大抓“胡党”的**,三月,潭王朱梓因岳父于琥陷入党祸,竟和王妃于氏吓得**而死。闰四月,功比萧何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下狱,不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