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江湖中国 > 人情规矩,乾坤方圆

人情规矩,乾坤方圆(1/2)

    以上乃十种人情说法,这些老说法浓缩人情的操作特性,有带入人情交往语境的功效。然而,它们只是表象元素,还不足以反映人情的精髓。

    人情的精髓是什么?是人情的运行法则,也就是非正式“制度”,是江湖的规矩。那些经数百年发育成熟的老规矩,是人情灵魂所在。若要讲人情,须按老规矩来,否则坏了规矩、吃了亏还不知缘由。老规矩是众人利益博弈自然形成的均衡状态,均衡产生了习俗,学理上叫作习惯法。因为有一群人以规矩结成关系网,才确立了江湖秩序,习惯法是这一秩序的非正式制度。

    这就引申出人情的功能这一话题。

    近代江湖发育五百年,比起中华文明五千年只抵得一个零头,但比起西方现代国家就不算年轻,比美国二百年历史长一倍有余。在江湖社会发育时间中,人情之所以被江湖关系网络提升到类似于宪法的制度地位,原因在于人情向江湖社会提供两种基本功能:

    (1)私人关系网络的维持、凝聚;

    (2)私人间利益交换合作和利益平衡。

    以下所讨论的六种老规矩,即基本的人情规矩,无一例外膺服于这两种基本功能。这六种规矩是:

    (1)主动讲义气;

    (2)礼尚往来;

    (3)过量偿还;

    (4)错开时间;

    (5)争取债权;

    (6)忌讳清算。

    在陈述这些人情规矩之前,首先要强调人情规矩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关系网;离开了关系网,即超出它的适用范围。

    主动讲义气

    做人要讲义气,这是关系网极力推崇的价值规则。讲义气可被概括成如下态度:

    如果我认为某人值得交往,那么应该主动向他(她)尽义务,向他(她)行善施惠,而不计较得失。

    义,义务;气,态度。义气,义务之态度。

    江湖义气,就是行善施惠当先。这种“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奉献精神来自儒家义务伦理,在这里,人情代表的江湖制度继承了儒家的衣钵。

    放眼历史长河,可知这条规矩并非始于近代江湖,义务伦理是儒教最基本的特征,自孔子算起也有两千多年,江湖人情不过承袭这种价值而已。江湖是后儒教,或是蜕化的儒教,在许多重要规则上,江湖与儒教前后相袭,换汤不换药。这里,义务伦理演化成“义气”,昔日士大夫嘴里的义理,到了江湖就变成了义气。因而义气是通俗化、大众化、江湖化的义务伦理。

    讲义气的常见例子是吃饭买单,中国人到饭馆吃饭,大家争抢付账,不管真的假的,扭胳膊抱腰拧作一团,为争尽义务。

    在人情规矩体系中,此条规矩具有原初启动功能,开创了二人的人情关系。一个人开始讲义气,等于在人情制度里施人情,老词儿叫做“做人情”、“送人情”、“卖人情”、“留人情”。违背这条规矩,该讲义气时不讲义气,舆论说你“不仗义”。“不仗义”的人会被别人疏远,甭想在圈里混。

    礼尚往来

    孔子云:“来而无往非礼也”,这是“来往规矩”的精神源头,也是人们交往的实际操作准则,亘古不变。大凡常人要还人情债,多半念叨“来而无往非礼也”,表达了自己的压力。

    礼,即礼制,现在叫制度;来,意指主动送礼或帮忙;有“来”必有“往”,赶快还人情,这是来往规矩着重强调的规则元素。人情未必都指钱财,看望也是人情,回访也是人情。

    礼尚来往的效用,是保障二人来往的交互性和利益平衡。

    甲的“来”——即“主动义务”,给乙带来了的利益或恩惠。但是在一个公平的制度中,甲的利益该由谁保障呢?这规矩明确说:应该由乙的“从动义务”来保障——由“往”去保障。这只说了二人关系,而二人关系是传统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起点,有了二人关系即有了一切关系。通过交互的义务或者说义务互动,达致两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深入分析这一规则,就会发现它与现代法律制度有很大的不同。现代法律制度强调进行交换的两个公民身,必须同时体现权利和义务平衡,而不是通过时间差的二人交互作用慢慢完成平衡。现代法律是建立在个人价值之上,以个人为本,以个人为皈依,市均经济还要求精确结算个人财富。而人情规矩,建立在儒家二人互动基础上,强调通过交互的义务,来维护双方的权益平衡。这是两种不同的文化设计,就像两种不同发动机设计,就其本身无可厚非,尤其不能简单依据现代制度立场武断否定交互式人情平衡机制,因为各有各的作用,各有各的服务对象。人情平衡法以互动为原理,功能多样性是其优点——即不仅保障权利平衡,还能强化人际关系,增进群体凝聚与合作。这种设计虽然很古老,却不乏智慧。而现代民法的权利义务平衡设计,功能更加专一化,只管平衡,不管人的沟通,不管人文关怀。所以,这是两种不同形态的智慧。

    当今人情被喻为债务,也源于本规矩,“有来必有往”体现了一种压力。所谓“来”,就是接受了别人恩惠,欠下了人情。孔子说:“来而无往非礼也”,“非礼”二字完全是精神压力(古语称性骚扰也为“非礼”,可见其严重),逼你赶紧“往”——偿还人情。这种心理,同欠债还钱如出一辙。

    从文化渊源看,这规矩也源于儒家哲学,具体地说是报偿伦理。

    “报”——报答、报恩、报仇等等,是儒家哲学一个重要概念。“报”是一个关系范畴,它相应于一个交换背景存在,这个背景就是别人曾经给予自己恩惠。从消极一面说,报的内容也可能是伤害,譬如报复和报仇。“义”与“报”,是一对不可分离的儒家范畴,换作人情老词儿,就是“做”与“还”,这是一种对称设计,演绎到民间社会,就成了“有来有往”,“一报还一报”,“做人情”和“还人情”。

    “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以夸张口吻强调了“恩”、“报”之间的不可分离以及放大的关系,除了隐含“礼尚往来”以外,还延伸下一条规矩:“过量偿还”。它说滴水之恩不仅要报,而且要用涌泉——无数倍于滴水来回报。

    偿还务求过量

    还人情时,有时要对等,有时要过量,看是否合适,伤不伤感情。不伤感情的,可等价偿还;若等价偿还肯定伤感情,那就要过量偿还。为什么伤感情?因为只专注财物,把人情包含的情义一笔勾销,这意味着不尊重对方情义。此外,有些人情很大,根本无法还清,更遑论过量,譬如救命之恩一类,只能先表示一下,然后欠着了。

    什么时候伤感情,什么时候不伤,没有标准答案,还须自己的人情功夫拿捏。人情所负载,一为利惠,二为情义,每桩人情之中成分比例各不相同,要靠自己用心去揣摩。以利为主,可酌情等价偿还,譬如借钱还账,甚至多加一些利息也不为过;以情为主,忌讳等价偿还,譬如别人从外地带来特意的礼物,或许本钱很小,如果按价回赠就犯忌了。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

    针对情义型的人情,过量偿还规则要求尽量“过量”。所有的“报”,也就是还人情,都面临价值数量和方式选择——以什么方式?还多少?怎样做才合乎情理,对得住自己对得住别人?若只考量利益数量维度,就简化成:还人情的分量究竟应该大于、小于还是等于所欠人情?

    如果回报小于所欠人情,客观上等于对方吃亏。在某些个案上可能无关紧要,但从规则高度来看,无法维持私人关系的总体利益平衡。一旦失衡,别人肯定说你小气,老占便宜,不跟你来往。因此,若作为规则,“小于”行不通。

    再说“等于”。如果回报数额刚好等于所欠人情,这种方式在利益交换上可操作,能够维护平衡。然而,人情中包含有感情成分,它不光是交易,另一方面也是人际关系的沟通、维系。回报价值死抠所欠人情,计算得一清二楚,一点亏都不吃,在传统习俗上意味着暗示对方:你我只有利益,不讲感情。这不符合人情制度功能的宗旨,同时也是对对方的伤害,因为对方给予你感情,表现得不计得失,你却对利益锱铢必较。

    所以,还人情在分量上既不能“小于”,又尽可能“不等于”,于是就剩下“大于”一种答案。“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就是关于“大于”的诗化格言。

    明确过量后,问题尚未结束,还有一个评估标准问题。你认为过量,对方认为不过量也不成。这个问题涉及双方评估标准异同,而差异在生活中常常出现。譬如你某事托人,对你来说一包茶叶、几斤水果足以表达谢意,这是你的标准;然而,也许你不了解对方办事过程的辛苦,如果成本代价高,一点茶叶水果就显得不明事理、不识做人,令人不愉快。不愉快不在于钱,而在于不知趣,不洞明世事。

    评估很重要,还因为人情涉及不光金钱,还包含帮助、援、提携、后门等多种恩惠,这些恩惠之间相互折算困难,有些根本无法折算,譬如,情义和后门,后门有价,情义无价,折算困难,容易产生误会,这也是人情交换矛盾多发地带。

    合乎情理的做法是,既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也要尽可能站在对方立场评估价值,然后在二者当中选择较大者,至少折中作为答谢的依据,并留有一定余量。此时,务须牢记“涌泉相报”。经过相互体谅后的过量,才是真过量。这是传统人情忠厚仗义的性格。以流行的话说,叫做“换位思考”,心理学上叫做符号互动。评估的过程是双方心理符号互动的过程,是沟通的过程,因互动派生出沟通,这是人情能凝聚人际关系的原因。学习站在对方立场来评估价值,相当于努力去了解对方价值观,这虽是费神的功夫,但是利大于弊。通过这样的心理符号互动,人情交往促进双方沟通和相互认同。如此持之以恒的结果,是通过价值观沟通最终推进了周边私人关系圈广泛的价值观同化。江湖人的价值观容易趋同,趋同过程甚至带有强迫性,大家恪守主流价值,就像一个模具倒出来产品,非此不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也是一种同化力量。

    对根本不能过量的偿还,譬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