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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的大迁徙(2/2)

世界各国的历史,都曾或多或少拥有一些江湖因素,诸如侠客、黑帮、邪教之类,某些群体也热衷黑手党“教父”,不能说江湖唯中国独有。应该说,秘密社会和私人关系属人类共性,只不过这些共性在不同时空和文化得到不同的培育和弘扬。纵览全球,仅中国江湖曾于民国在最高权力上颠覆过整个社会,而且至今还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普通公众,干预商业文化和政治运作。唯有在中国,或海外华人社会,方可出现全社会江湖化,江湖惯例压倒正式制度影响社会。这是中国江湖的显著特征,因此中国江湖可称人类江湖世界的巨无霸。

    江湖创造了一些特殊组织结构和制度。择要言之,在组织上,江湖创造了一种网络结构——私人关系网,即关系社会。它既不同于现代团体,也不同于传统宗族组织。现代团体,或称法人团体基于社会角色设计(职务),在此基础上施以正式规则管理。家族或泛家族组织(如结拜兄弟团伙)基于“辈分”、“名分”,施以礼教规则管理,二者只与角色或名分相关,而与真实的个人无关。恰恰相反,江湖私人关系网,完全基于人际关系好坏,甚至取决于某一时空内的私交好坏,而与角色名分系统无关。

    此外,江湖还创造了帮会组织模式,既在结构上与现代团体相似,又在等级和称谓系统上与家族宗族组织接近,帮内称“师父、师母、师兄、师弟、师姐、师妹”,是团体与家族两种结构模式的混合物。

    江湖还创造了许多因地制宜、五花八门的习俗惯例,也就是非正式规则,即江湖规矩。规矩随不同帮会而不同,甚至随不同香堂(支部)而不同,五花八门,因地制宜,有些取自儒教宗法制度,有些取自道佛经典,有些取自传统主流社会小传统,譬如人情和面子。

    近几百年来,不管中国社会上层机构如何变动,封建朝代如何更迭,江湖始终是凝聚民间社会——即所谓“下九流”的重要因素。通过阶层流动——下层人物跻身上层社会,慢慢对上层军事、政治和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官场和商海的“应酬”延绵不绝,茫茫一片一望无际,实质上就是江湖运作。灯红酒绿、大吃大喝、夜夜笙歌、桑拿洗脚,非关中国人好吃懒做,而出于江湖运作的实际需要。江湖需要应酬,就像团体需要开会,科层制需要公文旅行。虽然江湖惯例是近代以来中国**现象的主要技术机制,但不能否认它也是晚清以来儒教崩溃之后,维系这个国家不至瓦解的基本因子。五百年来,曾经安居乐业的定耕家族体系土崩瓦解,在新的局面下,移民需要一定之规来管理,江湖临时担当了影子制度的角色。

    这里说的江湖,不限于大陆,还包括海外华人社会。散居各国的华人习性大体接近,而与居住国的国民相去甚远。共同的语言和后儒家文化遗迹是主要原因,其行为首要特征是江湖化,讲裙带关系,讲人情,重亲族,爱面子等等。

    以下四条足以标识华人与外国人之不同:

    (1)讲关系:关系就是由亲属、熟人结成的社会资源和信用纽带,“多个熟人多一条路”,熟人之间相互帮忙,共谋生存;

    (2)讲人情:人情是华人运作人际关系的不成文法律,它是兼有感情和利益成分的虚拟性媒介物,功能类似货币;

    (3)讲面子:面子是中国文化特别强调的一种价值,是调节人际关系的规范和运作人际关系的工具。

    (4)讲“混”:混这个字,不容易译成外文,是中国江湖文化语境的独有概念;在中国,其含义不言自明,大约可分为以下几层:①捞钱;②日子过得滋润;③有面子;④有地位;⑤人际关系好;⑥飞黄腾达。“混”是一种江湖的核心价值,一种人生观体系,是江湖世界的价值目标和终极关怀。它起源于作为江湖先驱的流浪人、漂泊者、游民和流氓。

    以上四条,正好构成今日江湖主型——即关系社会的结构功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