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部分(2/2)

    窑里的空气突然紧张起来。吃饭的时候,三个人都默默不语,伤兵想找一点笑话说说,但是,三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内,谁也笑不起来。伤兵说,他这只是出去治疗,治好以后,他还会回来看蛾子的,如果蛾子愿意,他可以把她带出去工作,如今部队里和地方上,都有不少女同志。

    那匹高头大马,还有随着高头大马的那两个警卫员,出现在了吴儿堡的川道上。

    明天早上,伤兵就要离开吴儿堡了,这是他与蛾子的最后一夜。天气这时候已经很热了,因此,他们坐在窑院的砬盘上纳凉,一直到夜半更深。四周布满了凉意。这是他们彼此走近的地方,这是杨蛾子为他的心上人,唱那个《大女子要汉》的酸曲的地方。

    为了打破这难堪的沉默,伤兵为杨蛾子唱起了,他新从蛾子口中学来的陕北民歌。他唱哪一首都可以,但是,他不该唱下面这首,这是那些没有法律约束,以“交朋友”的形式联系感情的情人们,在分别时唱的。伤兵的这首离别曲,为他们的未来作了预言。

    ———擦一根洋火点上一袋烟,

    这回走了得几天?

    ———叫一声妹妹不要问,

    这回走了没远近!

    这是一对野合的情人在一问一答。没有杨蛾子的配合,所以这一问一答,是伤兵一个人唱完的。唱完以后,看见杨蛾子脸色登时煞白,两道眼泪刷刷地流下来了,伤兵才知道这个酸曲是唱错了。

    这天晚上,气氛再也没能回转过来。最后,他们两个回到了偏窑里。

    第二天太阳冒红的时候,伤兵要走了。杨蛾子逮了家里一只老母鸡,用牛笼嘴装了,塞到伤兵手里。她扶着伤兵的马镫,一直送了二里多路。“不管你回来不回来,我都会等你的!”杨蛾子对伤兵说。

    一碗凉水一张纸,

    谁卖良心谁先死!

    当伤兵走了很远的时候,还听见他的后边,传来一阵阵这样的信天游。他扭头望去,看见杨蛾子站在高高的山峁上,在有些凄凉地吟唱着,就像那些一代一代的陕北妇女,送丈夫走西口的情景一样。

    伤兵抹了一把眼泪,扬了扬手。这时,他像记起什么似的,拨转马头,又回来了。

    伤兵走到杨蛾子跟前,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那只怀表,递给了杨蛾子。杨蛾子不要,她说:“你领兵打仗,要它哩!”但是伤兵还是固执地将怀表塞到杨蛾子手里,然后拨转马头,急速地驰去了。川道上扬起一股尘烟。

    杨作新在九江庐山,参加了半个月训练班,听头顶光光的蒋介石,训了一次话;回程的路上,又用了半个月,当他回到肤施城的时候,正好是伤兵离开吴儿堡的那一天。

    其实,杨作新离开肤施城的这些日子,肤施城早就传开了,说杨作新只身单人,下了陕北,去投国民党。这话一传十,十传百,不由你不信。加之,杨作新走得急促,接到通知后,他只匆匆地到单位上告了一个假,回到家里,又给荞麦母子,“能”了一回。许多的人突然发现肤施城里少了个活跃人物,又不知道他哪里去了,所以听了这个谣言,也就只有相信的份儿。

    杨作新回到西安后,搭乘一辆国民党的军车,到了红白交界的界子河。军车停了,于是到老乡家里,租了一只毛驴,直奔肤施。多日不见,他比先前似乎洒脱了许多,一身质地良好的织贡呢长衫,一副金丝眼镜,一根文明拐,江南的水土好,他的脸色也光亮圆润了许多,粗粗一看,一副大文人的样子。

    肤施城里的熟人,见了杨作新,有的像瞧稀罕一样,远远地瞅着他,有的瞅见他的影子,便躲开了。杨作新见了,有些纳闷,不知道在他离开肤施的这些天,城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出了一次远门,见识了一场大世面,此刻正是踌躇满志,春风得意,因此也来不及细想,就匆匆地进了七里铺,穿过南关街,上了南门坡,回到家中。

    杨作新前脚刚迈进家门,后脚就跟来了边区保安处的人,传杨作新到边区保安处问话。杨作新说,容他歇一歇,吃上顿饭,再去吧!来人却说,事情紧急,拉完话以后,再回来吃饭不迟。杨作新见说,以为有什么紧要公事,需要他调解处理,于是一撩长衫,跟上来人走了。

    杨作新这一去,也就再没有回来。他被关在边区保安处的临时监狱里,整整关押了一年,直到一年后,头撞墙壁,自尽而死。

    边区保安处,设在省立肤施中学院内(也就是杨作新的母校),占了院子的一部分房间。关押杨作新的地方,是一孔窑洞。窑洞里支了一张床,放着一张桌和一把椅子,门口有两个哨兵把门。来人将杨作新领到窑洞门口,交给哨兵,对杨作新说,要他静养一段时间,闭门思过,将自己变节自首的有关问题,写成书面材料,老老实实地向组织交代。说完,又对哨兵安顿了几句,便扬长而去了。

    杨作新听了这话,宛如晴天霹雳,登时就呆在那里了。待他清醒过来,就要去撵那来人时,哨兵拦住了他,把他推进窑里,然后把窑门锁上了。

    “这一定是个误会!这一定是个误会!”被反锁在窑里的杨作新,起劲地摇晃着门,一个劲地喊道。直喊到精疲力竭了,见没有人搭理他,于是便颓然地躺在了床上。

    杨作新认为,这一定是个误会。他认为,只要有人传讯他,到了给他讲话的机会,他三言两语,就能把事情讲清的。所以最初的一段日子,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着,等待着传讯。他的内心十分狂躁,但是表面上不失风度。说来可笑,他这时候不是担心自己的生死,而是担心放出来以后,见了他的那些同僚们,见了那些习惯于评头品足的中学小学教师们,他的脸往哪里搁。

    杨岸乡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被关在这里,妈妈的民间故事告诉他,只有老虎才被关进笼子里的。他请教杨作新,杨作新羞于回答儿子的问题,他告诉儿子说,他是好人,关他的人也是好人,世界很复杂,好人和好人之间,有时也会产生误会,不过,误会总会消除的,到时候,他就自由了。三岁的杨岸乡,当然不明白这些曲曲弯弯的道理,他只觉得父亲不能和他在一起了,这令他很伤心。“咱们回家,盛到咱家窑里去。晚上妈妈光哭,哭得怕死我了!”杨岸乡拉着父亲的衣襟,将他往外拽。

    这时候,哨兵出来干涉了。杨作新怕吓着了孩子,于是斥责了哨兵两句,然后好言相劝,将杨岸乡哄得不哭了,又对荞麦使了个眼色,要她带孩子快走。荞麦母子走后,窑门又啪地一声锁上了。

    外边在轰轰烈烈地闹世事,可是自己被关在窑里,死活动弹不得。杨作新觉得自己真窝囊。他急于想知道外边的情况,可是自从他被关起来后,便断绝了和同志们的往来(关于这一点,上级给哨兵专门做了安顿)。他能见到的,只有荞麦,可是荞麦一个家庭妇女、妇道人家,又能懂得些什么;她不在圈儿里,她仅仅能将街上看热闹看到的一些事情,合①给杨作新听。

    三个月头上,仍然不见有人来传讯。杨作新的心情,现在算是平静了一些。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场误会,这桩事情的背后,有着更为复杂和深刻的背景。为了使自己不至于在长期的禁闭中,精神崩溃,他用毛笔,在一张白麻纸上,整冠沐手,写下了“慎独”两个字,贴在墙上。

    整天待在窑里,闲着无事,又不能出去,于是,杨作新央两位哨兵,到学校的藏书楼,为他借一些古书来。哨兵在请示了不知什么人以后,同意了,于是从藏书楼里,借来了不少古书。

    那些侠客义士的故事,早在杨作新上吴儿堡前庄小学的时候,就读过了,而且由于与说书人瞎子的交流,那些精彩的段落能记得滚瓜烂熟。现在,在这样的情势下,重读它,回想起自己少年时的慷慨悲壮和豪情大志,杨作新的心中,自然十分感慨。他一边读书,一边回忆着自己的一生,想起杜先生,想起黑大头,想起永宁山岁月,他觉得自己这一生,过得还不错,像个男人处事,对得起天地鬼神良心。

    除了读这些古书以外,他还要荞麦,将家里那本《**宣言》拿来。这本书,是当年杜先生送他的。

    一提到杜先生这个话题,杜先生临死前那一幕情景,又浮现在他的眼前;而他亡命出肤施时,在北城门口,面对杜先生时的那一段思考又回到了心中。是的,作为这一代人来说,作为杨作新来说,他们选择了**,把马克思列宁的主张作为拯救百年积弱的中华民族、实现人类美好理想的阶梯和最终目标。他们只能这样选择。**给这场东方革命以理论指导和行动纲领。**给这个被各种绳索捆绑得奄奄一息的古老民族,注入了一股强大的生命力,使它犹如凤凰再生。人类已经走过了一段漫长的行程,人类还将有漫长的行程需要继续行走,不管这个摇撼整个旧世界根基的**运动,将来的前景如何,命运如何,胜利或者失败,短暂的风行或者垂之久远,那些在这个过程中,为之奋斗过的人们,可歌可泣的业绩,它永远值得纪念,它有资格写进人类文明史那些辉煌的和最重要的篇章中,它是人类在寻找最合理的社会秩序和生存环境的斗争中,一次伟大而豪迈的尝试和实践。

    有一阵陕北民歌的声音,从街上通过窗户传进来,传到杨作新的耳边。真正的拦羊嗓子回牛声,并且夹杂着骡子或毛驴的铃铛声,他们正唱着歌颂**的歌子。这是一溜一串从陕北高原北部地带,迁移下来开垦荒山的移民们在唱。他们在路上唱出的这个移民调《骑白马》,一些日子后,将由几位专业音乐工作者整理,易名《东方红》,先在陕北唱出,继而传遍整个中国大地。

    “羊群走路靠头羊。”杨作新想。自从在吴起镇,在洛河畔那个荒凉的小山坳里,第一次见到**后,杨作新便对这个非凡人物,产生了深深的敬意。**身上那种像石头一样坚硬的意志力,令他折服,而**身上那种超然不群的伟人意识和非凡魅力,也使他着迷。对于长征以及长征以前的许多事情,他不甚了解,但是在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以后的这一些日子,由于他曾经经历了许多重要的事情,他明白,**是在群众斗争中,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领袖。只有他具有这种凝聚力和号召力,一场革命,如果不产生出来公认的领袖,那么,它将是一盘散沙,一群乌合之众,它是不可能干成任何事情的。当然,这是一个领袖群体,但是非凡的**,是群体代表。

    思考到这个份儿上以后,杨作新慢慢有些明白了,明白了自己被关押的原因。———因为在形成以**为核心的权力机构时,**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在武装力量形成一个统一的序列的时候,它的内部出现了离心力。联想到进入肤施城前后发生的事情,杨作新有些明白了。

    从理智上,他不能不认为,关押他是正确的,也许在当时,这是既可以制止事态发展、防止地方主义情绪激化,又不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最好的办法。只有这样,一个好的局面才会开始,革命才会以最小的损失,健康前进。然而从感情上讲,这却又是一件多么残酷的行动。

    《西行漫记》的作者斯诺先生,他不了解中国人的思维方法,因此他对刘志丹的行为,感到惊异以至忿忿然。确实,中国人缜密的思维中,有许多很难解释清楚的东西,它们构成了这个民族的心理特征,而那种因了“忠义”这两个虚幻的字眼,拔刀而起、引颈相向的种种举动,又不能不被我们感慨万端地认为是东方美德。

    杨作新想起了,他为**答应过的,誊抄《七笔勾》这件事。于是提起笔墨,暂停那没有意义的自我反省材料,开始凭借记忆,抄写这个。**对“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一句,很感兴趣,因此,这一句,现在也引起了杨作新的思考。

    陕北高原当然是轩辕氏的本土,位于高原南面的黄帝陵,就是佐证。随着文明的渐进,以火与犁为先导,轩辕东渐,向黄河中下游以至长江流域发展,才将这块初创文明的土地重新交付于洪荒。先秦两汉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偌大中国地面,遂形成了一个封建大一统局面,可是在陕北高原,这块轩辕本土上,由于连年的民族战争,由于在相当长的时间流程中,这块土地由游牧民族统治着,还由于民族交融、人种混杂的原因,儒家的各种观念只水过地皮湿,象征性地在这里留驻过一阵子。儒家学说的伟大功绩在于,在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大一统岁月中,它产生了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使我们这个东方文明古国,没有像另外三个文明古国那样,湮灭在历史的长途中;而它的罪孽亦在于,它束缚了生机勃勃的民族精神,限制了这个以聪明勤劳而著称于世的民族的创造力,而尤其是当历史进程发展到近代和现代之后,这种束缚与限制日见明显,明显到接近令民族窒息的地步。于是,偏僻的陕北大地,这块轩辕文化未被浸染的古老土地,这个“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的地方,便仿佛横空出世,以强悍的姿态,向世界宣告,在这里,还有炎黄子孙奇异的一支。这些天生的叛逆者,这些未经礼教教化的人们,这桀骜不驯的一群,他们给奄奄一息的民族精神,注入一支强心剂。

    **带着他天生的叛逆的个性进入陕北高原,仿佛龙归故渊、虎入山林,得到了那渊源久远的陕北大文化的滋养。他像民间传说的那种见风就长、一日三丈的巨人一样,在这块土地上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是天意,这是中华民族的造化。斯诺先生注意到了这一点,斯诺先生说,这个东方民族最早的居住地和发祥地,就在这陕甘宁晋交界处的三角地带,时隔许多年以后,也许是一种巧合,**和他的战友们,又在这块三角地带,开始他的拯救民族,再造神州的伟大事业。

    杨作新将《七笔勾》用白麻纸抄好后,托哨兵捎给**;捎到没有捎到,他不知道。

    他现在是彻彻底底地安静了。事情想开以后,他明白对于他的不杀不放,只是一种策略,等这一段时间过了,局势安定下来之后,自然就会对他有个交代。他已经被关押了近一年了,他想,大约快出去了吧!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促使杨作新过早地结束了他的生命。

    黑白氏的儿子黑寿山,这一年满十四岁;在家乡上完了高小之后,黑白氏领着儿子,路途迢迢,来到了肤施城,联系儿子上陕甘宁边区师范的事。

    黑白氏早就听说,她的旧日的情人杨作新,在肤施城里担任督学职务,杨作新的牢狱之灾,她倒是没听说。这次来肤施城,她来找杨作新,名义上是为儿子报名上学,其实内心里,还是想见见他。她已经知道他有婆姨了,所以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多年未见,想见个面儿,拉一阵话。

    黑白氏骑着毛驴,后边跟着个半大小子黑寿山,黑寿山的铺盖铺开了,搭在驴背上。母子二人,咯咯拧拧,进了肤施城。进了城后,鼻子底下一张嘴,见了人就打问,打问杨作新的住处,随后,来到南门坡,杨作新家门前,槐树上,将毛驴拴了,然后上前叩门,到杨家投宿。

    见了荞麦母子,一打问,才知道杨作新身上,竟发生了这样一场变故。黑白氏一下子恼怒得好像换了一个人,她想起杨作新离开袁家村时,她曾信口说了一句“血光之灾”之类的话,也是自己口臭,一句闲话,现在果然应验了。她问荞麦,这一年来,她都做了些什么,荞麦说,她一个妇道人家,又不识字,能做什么,只能一日两餐服侍好杨作新,慢慢看着,看将来事情咋发展,杨作新是被冤的,这一点,她可以肯定。黑白氏听了,当下就要去看看杨作新,荞麦说,把门的看得很严,外人不让见的。黑白氏听了,默默无语,“外人”这句话刺激了她。

    当天夜里,黑白氏母子,便在杨家安歇。第二天一早,黑白氏领着儿子,先到陕甘宁边区师范,为儿子报了名,上了学堂。原来这考学十分容易,一个南方口音的女老师,问了黑寿山几句话后,又叫他写了一篇作文,就算录取了。黑寿山住进了学校,了却了黑白氏一桩心事,接下来,她就跑杨作新的事了。

    黑白氏想以一个房东大嫂的身份,找一下**,诉一诉杨作新的冤情。这女人一向敢作敢为,凡事自作主张,她想到这一层了,遗憾的是没有直接去找。她想,得有个引荐的人儿才对,于是,便四处打问,去找她的娘家堂兄弟。我们知道,她的几个娘家堂兄弟,很早就参加了革命,熬到这个时候,也都或文或武,有了一定地位。黑白氏找到了一个,提出了自己的这宗事情。其实这宗事情的原原委委,渠渠道道,她的那个堂弟知道得很清楚,因此,他面有难色,他是陕北同志,担心这件事把自己牵扯进去了。最后,他还是答应了黑白氏的要求。

    黑白氏在杨家,度日如年,又等了几天,天天去堂弟那里,听回音。最后,堂弟终于吐了口,说**工作很忙,他说了,群众上访的事情,找信访部门处理。据推测,这个堂弟并没有去找,这是他自己的话。黑白氏听了,却信以为真,于是她失望了,就在堂弟那里,连人也不避,破口大骂起来,说到杨作新出生入死,一片诚心,最后竟落得这么个结局;说着说着,又哭起来。堂弟见了,赶快把她劝走了。

    这期间,黑白氏试着去闯了几次保安处,但是正如荞麦说的那样,她都被警卫挡住了,最后一次,甚至连大门也不让进。一向有本事的黑白氏,现在才真正是傻了眼了,她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决定还是去找她的堂弟。堂弟是个领兵的,她要堂弟,领了自己的兵丁,砸了保安处,救出她的杨作新。堂弟听了她的要求后,张嘴笑了,说这事万万办不得的,纵然他愿意,手下人也不会跟他干的。黑白氏见状,耍开了“黑皮”,赖着不走。双方磨蹭了好长时间,最后,堂弟答应,他去说一说情,让他的堂姐和杨作新见上一面,不过,不能声张,要黑白氏穿上荞麦的衣服,装做荞麦,去送一次饭。黑白氏见堂弟的忙,只能帮到这个份儿上,知道再求他,也没用了,于是应承了下来。

    探视杨作新的这一天到了。早早地,黑白氏就坐在镜子前,开始梳理自己的头发。黑白氏这种类型的女人,她们没有年龄,岁月不忍心在她们的小白脸和尖下巴上,刻下丝毫的痕迹。她的皮肤依旧是那种奶油白,一双削肩,她的身段,好像是专门为穿那种中国式大襟袄所预备的,那么妥帖、自然、洒脱。脸本来就够白了,可她还是给脸上、脖颈上,淡淡地扑了一层官粉,以掩饰眉宇间两点芝麻大的白麻子。头发仍然是黑油油的,她将头发,梳理整齐后,在脑后,绾了个盘龙髻,然后用一个银簪子,从盘龙髻上穿过。黑白氏在收拾完毕,最后一次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头上有了几根白发,于是她央荞麦妹子,为她将头上的白发拔掉。

    荞麦在一旁,早就把饭盛在了篮子里,等着黑白氏动身。看着眼前的黑白氏,老实的荞麦,不能不生出一丝醋意。自从黑白氏母子,风风火火地闯进杨家,口口声声地要见杨干大,荞麦心里,就有底了。只是,黑白氏迈着一双小脚,为杨作新的事情,老着脸皮,四处奔波,又不能不使荞麦感动。自从结识杨作新的那一刻起,荞麦就深深地爱上和依恋上了杨作新,现在她才知道,除了她以外,世界上还有一个女人爱着他,而且感情甚至超过她荞麦。想到这一点,她就很伤心,并且断定,在他们结婚以前,杨作新肯定和镜子前的这个女人,有过一段不寻常的关系。“他们是般配的,比我般配!她白———‘一白遮百丑’!”荞麦为黑白氏拔白头发的时候,从镜子边,看见了自己的面孔,她悲哀地这样想。

    黑白氏好容易离开镜子,提起竹篮上了路,走了约有二里路的街道,来到了陕甘宁边区保安处。黑白氏去的这个时间,是堂弟提前告诉她的,因此,大门口的哨兵没有挡驾,窑门口的哨兵,也表现得很有礼貌,二话没说,就打开了窑门,还破例给了黑白氏一个微笑。黑白氏没有理哨兵,她哼了一声,径直提了篮子,进了窑门。

    杨作新正站在墙壁跟前,盯着墙壁上的两个字出神。他明显地衰老了,背有点驼,他的头发很长,黑白氏明显地看见,他的囟门的那一块地方,有一撮头发变成了灰白色。他侧身站着,黑白氏看见了他的半个脸,脸上长了串脸胡子,大约很长时间没有刮胡子了吧?

    黑白氏站在那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杨作新,等着杨作新转过头来,好给他一个惊喜。杨作新早就知道窑里来了人,可是他没有动弹,他以为荞麦送饭来了,往日,荞麦总是在这个时候来送饭的。他不想吃饭,他没有胃口,而监狱里的生活,不管怎么说,使他的感觉迟钝起来了。

    黑白氏见状,便放下篮子,踮起脚尖,上去用两只小手,捂住了杨作新的眼睛。“杨先生,别来无恙!”她笑着说。

    听到声音,杨作新吃了一惊,他打了一个愣丁。其实,这悦耳清脆的仿佛像唱歌一样的上路话①,多少年来,一直回荡在他的记忆中。他无法忘记交口河那个月夜,无法忘记是这个女人完成了让他变成男人的过程。许多年来,他一直以为他把这个娇小的女人忘记了,其实,他不会忘记,他只是把她的倩影、她的声音,珍藏在了心中,像安放一位女神一样安放在心灵中最隐秘和最温柔的地方,并且时时在梦中和她交谈。

    他已经明白她是谁了,但是还不敢肯定,于是,他问了一声:“谁?”在问的同时,他抓住了捂着他眼睛的两手。手是那种聪明的女人所具有的富有感觉的手,手指纤细而修长。“这双手只有黑白氏才有的。”杨作新想。

    背后的人儿,格格格地笑起来。“一位故人!”她说,“当年你投后九天的时候,我的丈夫给你送了两句诗:‘莫放春日等闲过,最难风雨故人来’,尔格,杨先生,此情此境,你得把这句话,回赠给我了!”

    “黑白氏,你是黑白氏!”杨作新这下完全断定是谁了。他又惊又喜,转过身,伸出两只胳膊,抱住了黑白氏。而黑白氏,软绵绵地,靠在了杨作新的胸前。

    “你怎么来的?你怎么进这个门的?”杨作新忙不迭地问。

    黑白氏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她靠在杨作新怀里,仰起头来,细细地端详着她亲爱的人儿。她喃喃地说道:“你受了不少的苦,他干大,这我看得出来。你的眉头上,原先只有一道抬头纹,现在变成了三道。原先你的脸,椭圆形的,白里透红,像个小相公,现在脸色成了黄褐色,双颧插天,腮帮深陷,两道络腮胡子,从鬓边一直串到下巴颏。不过这也好,你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

    黑白氏说着,并且腾出手来,用她的富有感觉的手,在杨作新的脸上抚摸,一边抚摸一边深深地叹息。

    杨作新微微合上眼皮,听任黑白氏的手掌,在他的脸上抚摸。记忆中,只有母亲杨干妈这样疼爱过他,于是他眼睛有些湿润。

    “你没有变,黑白氏,你还是那么年轻、美丽,好像画上走下来的人一样!”

    “我老了,傻孩子,记得我整整比你大七岁!你今年叫二十九,我今年,三十六了①,外表没变,其实我的心,已经苍老得不成样子了。”

    黑白氏的一句“傻孩子”,不知怎么,竟说动了杨作新的感情。两滴泪花,一前一后,离了眼眶,掉了下来。这眼泪一掉,就收不住了,哗哗大作,纷纷跌在黑白氏扬起的面孔上。

    想到这一年蒙受的屈辱和委屈,杨作新终于按捺不住,大声抽泣起来。

    成年男人的哭相是很令人害怕的。面孔扭曲,身子随着抽泣,一下一个冷颤。如果他能号啕大哭就好了,那样反而轻松一些和自然一些,可是,杨作新明白哨兵在窑外站着,他不愿意让哨兵听见他的哭声,更不愿意让哨兵看见他的软弱,于是,这经过压抑而发出来的哭声,便更加悲泣,更加令人感到害怕。

    黑白氏不怕,她双手捧着亲爱的人儿的脸,看着他哭,鼓励他哭。她希望他能将所有的委屈屈辱,都吐出来,那样他将好受一些。

    杨作新的抽泣终于减弱下来。他猛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干什么,于是立即停止了。就在他停止的当儿,黑白氏掏出一只丝织的帕子,轻轻地为他拭去脸上的眼泪。然后说:“他干大,咱们吃饭吧!”说完,她伸出两只手,将紧紧地环搂着她的腰身的杨作新的胳膊,轻轻拆开。

    黑白氏揭开竹篮的盖儿,将篮里的吃食,一样一样,摆在了桌上。有一只烧鸡,两个开花的猪蹄儿,还有一青瓷老碗正在冒着热气的羊杂碎。主食是一小盒黄米干饭。除了这些吃食以外,最后,黑白氏还从篮底儿,拿出一瓶烧酒。“趁热吃吧,他干大!”她又一次督促说。

    哭过一场后,心里舒坦多了,杨作新现在感到,有了一点饿了。他谦让了一下黑白氏,算是礼节,随后就坐在桌前的凳子上,狼吞虎咽起来。

    黑白氏站在旁边,盯着杨作新吃饭,看得认真极了,好像这也是一场享受。她还打开了酒瓶,用舌尖抿了抿,说了句“酒还凑合”,遂之把酒瓶递给杨作新。没有酒杯,她要杨作新就着瓶口喝。

    吃饭的途中,杨作新突然想起了什么。“见到荞麦了?”他问黑白氏。

    “见到了。我来肤施城,这些日子,就是住在你家。你那一个干儿,要上学,我领他到肤施,住了边区师范了。”

    “你恐怕会笑话我的,荞麦的人样儿……”

    “傻话!”黑白氏打断了杨作新的话,她说,“荞麦是个好女人,老实本分,过日子的婆姨。唉,袁家村一别,我一个人成天站在那棵树底下,咒你骂你,盼你找个瞎子瘸子,找个石女,找个臭汉①,谁知你杨作新有福气,有了荞麦,有了那么灵省的一个男丁。唉,见了你窑里有了女人,我只能高兴,我还能说什么呢?”

    杨作新听了,不再言语,闷头吃饭。

    他们之间的口角是在杨作新吃罢饭后开始的。口角破坏了窑里早先形成的那种融洽和温情脉脉的气氛。看了自己亲爱的人儿受罪,黑白氏不能容忍,她又动起了几天前在堂弟那里,说过的那个念头,不管怎么说,这个当年后九天寨子的压寨夫人,思想还停留在那个侠客义士的年代里,她不能看着杨作新在这里莫名其妙地受罪了,她要行动。如果通融的办法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有刀枪相见了。这些年来,虽然她没有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是只要抬出黑大头,抬出她这压寨夫人的名分,她想,她还是可以请来一些人马的,或者土匪,或者哥老会。而她,并不想大动干戈,只是要一股武装,轻装便从,瞅一个黑夜,劫了监狱,救出杨作新,就像当年,丹州城里,张三李四,去救黑大头的情形一样。

    黑白氏压低嗓门,说着她的计划。杨作新心不在焉地听着,一边听一边应承,直到最后,他才幡然省悟。“怎么,你想劫狱?”

    他吃了一惊。

    黑白氏指了指窑外,让他小声一点,然后说:“正是这么回事。出了监狱,海阔天空,哪里没有个安身的地方。你说呢?”

    这可是个天大的事情!杨作新赶紧规劝黑白氏,要她取消这个念头。他说他的关押,实在是一场误会,也许革命工作,需要他在这里独处一段时间,以便别的矛盾的解决。他说他活着是**的人,死了是**的鬼,他万万不能干那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他还说,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出来的,那时一切又会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你说你出来?”黑白氏紧追不舍,“那么,你给我说上一个准日子,我到这牢房来,用八抬大轿,雇上吹手,来抬你回家。”

    杨作新语塞了。

    “小人作祟,你不会出来了,憨娃娃。”黑白氏说,“与其这样没年没月地蹲下去,老死狱中,还不如反出肤施城,逃一条活命去吧!”

    “你这是害我,黑白氏!”杨作新听到这里,声音高了,“为公为私,我都不能走这条路。为私,我的半世清白,这下子就全完了,我如何面对杜先生他们;为公,我这事一出,连锁反应,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那样,我就成了千古罪人。我求你了,好嫂子!”

    “我意已决!”黑白氏慷慨悲凉地说道,“我暂时离开肤施几天,去联系人马,到时候荞麦会通知你的。荞麦事先在饭篮里,给你带一支短枪和一包炸药,到时候外边枪声响起,你就点了炸药,往外冲,我在北城门外等你。”

    “不可!不可!”杨作新摇摇头说。

    “我走了!他干大,你好自珍重!”

    当杨作新扭头看时,黑白氏已经提着篮子,小脚迈出了牢门的门槛。“这下糟了!”他说道。

    这黑白氏果然说到做到,几天以后,她从距肤施城最近的大劳山匪窠里,搬来一股精悍的土匪,说好当天夜里,劫狱救人。这天下午,荞麦的送饭篮来了,杨作新揭开盖子,也看见了里面的短枪和炸药,知道事变就在当晚,不由得脸色煞白。

    这短枪的用途,大家知道,那么,这炸药是干什么用的。原来,土匪们多年来摸索出来一个逃脱的办法,如果被堵死在了窑里,出不去时,就脱光衣服,点燃炸药(其实是火药,习惯上称炸药),霎时一道白光,仿佛冲击波一样,朦了人们的眼睛,身上由于没穿衣服,赤条条的肉色,这一瞬间,就是大模大样地从窑里走出去,围在外边的人,眼睛也看不见。这种办法通常用在白日逃脱,黑白氏所以在晚上也要杨作新这样做,是担心枪声起时,两个哨兵先下手为强,伤了杨作新,如果白光一起,他们就瞅不见人了。

    荞麦告诉杨作新,是黑白氏让她这样做的。此刻的黑白氏,正在杨家,等着她的回话,那些土匪,已经鱼贯地混入城了。杨作新问荞麦,是哪里的土匪,荞麦回答说,是大劳山的。杨作新听了,倒吸了两口凉气。

    吃饭的当儿,杨作新主意已决,决定自尽。吃饭时,他讲了许多的话,也许,这是他和荞麦结为伴侣以来,讲得最多的一次。他谈到了杜先生,他说,如果他有什么不测,那本《**宣言》,就作为他的枕头,让他长久地枕着它吧。他谈到了吴儿堡,谈到了已经故世的杨干大,和健在的杨干妈、杨蛾子。他已经从荞麦的口中,知道了蛾子结婚的事,他真诚地祝蛾子幸福。他还提到了杨岸乡,他的亲爱的儿子,他说世事是他们的,要荞麦好好地管教他。对于黑白氏,他也表示了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他第一次向荞麦透露了他和黑白氏的关系。他说,原来他只以为,黑白氏是他单纯的情人,现在才意识到,对于他来说,黑白氏具有母亲与情人的双重身份。最后,他谈到,肤施城设州造府以来,它的最辉煌的一页开始了,陕北高原自轩辕氏以来,它的最辉煌的一页也开始了,虽然他看不到这一切了,但是这里面有他的一份贡献,因此他很满足,他的不死的灵魂将附着在行进的事业中,伴随着过程一道行进。

    荞麦似懂非懂地听着男人讲这一番大话。她还太单纯,不能和男人之间,进行如此深刻的感情交流,但是她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今天要发生一件大事,她很担心,很害怕。她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于是只是喃喃地、一个劲劝慰男人:“娃他大呀,你可不敢往瞎瞎处去想!”

    吃罢饭,杨作新又提起瓶子,喝光了黑白氏送来的瓶子里的最后一滴白酒,然后突然对荞麦说:“娃他妈,你去看看,外边谁在叫我!”

    心实的荞麦,见男人说了,于是调转头,向窑门口走去,还没走到窑门口,只听见后边沉闷的一声响声,伴随着杨作新的一声尖叫。荞麦赶紧扭头一看,只见杨作新,已经头撞石墙,死了。

    他的天灵盖破碎,脑浆溅满了半面墙壁。他的手试图向上举,去捂脑袋,但是手在半途上,停住了,遂之耷拉了下来。他的一口气出在喉咙眼上,又咽了回去,喉咙眼里发出一声古怪的嗝声。

    杨作新蜷作一团,倒在了墙根底下。他是彻底死了。

    荞麦自然是一场号啕大哭。

    黑白氏在家中,左等右等,不见荞麦,担心事情有变,枪支送不到杨作新手里,于是上街来打探消息。

    消息传出,街上咯噪成了一窝蜂,都说杨督学寻了短见。黑白氏听了,叫一声:“他干大,是我害死了你!”然后仿佛疯了一般,直奔保安处。

    窑洞门口,只有一个哨兵,正惊慌地站在那里(另一个大约是回去汇报去了),见了黑白氏,倒也认得,正是那天来的那位,便也就没有执意阻拦。黑白氏进了窑,好个女中丈夫,先去那竹篮里,取了手枪,别在自己红裤带上,用大襟袄掩了。她怕这支枪给杨作新留下后害。这件事做严实了,然后走过来,跪在杨作新面前。

    “天下多少条路,你为什么要走这一条!你要知道,这条路走过去,就回不来了。”黑白氏哽咽着说。

    黑白氏劫狱的那个宏伟计划,自然成了泡影。荞麦没有经过世面,早软瘫了,因此抬埋上山的一应事理,均由黑白氏张罗。保安处派了一班战士,备了一口薄棺,要帮助抬埋,黑白氏摆摆手,拒绝了。她从街上,召来了几个揽工的,将杨作新的尸首,背回家里,设下灵堂。又将盘龙髻上的那只银簪抽出,变卖了,换了一口像样的棺材。最后,又从学校里,叫回了黑寿山,让他穿上号衣,星夜前往吴儿堡,为杨干大报丧。

    按照规矩,暴死的人不能埋进家族公墓。因此,杨作新埋在了肤施城外的一处荒山上。至于后来,本世纪行将结束时,杨作新的灵骨,由他的儿子杨岸乡自肤施城启出,一路扶灵,回归吴儿堡祖坟,那是以后的事,这里不提。

    人死得突然,一点准备也没有,丧事也就办得简陋。黄土堆前,引魂幡高高竖起,两个孝子,一个亲生儿子杨岸乡,一个干儿黑寿山披麻戴孝,跪在坟前。荞麦和黑白氏,一个白如雪,一个黑如漆,分列左右,像两个泪人儿似的。杨蛾子来得迟了一步,消息送到吴儿堡,杨老太太得到噩耗,登时翻了白眼,唤了半天,才唤回魂影来。杨蛾子先打发黑寿山前脚走了,等到母亲不要紧了,她才匆匆赶到;到了坟头,拥着黄土堆,放声大哭。

    丧事一毕,杨蛾子放心不下母亲,安慰嫂嫂一番,匆匆回吴儿堡去了。黑白氏倒是多待了两天,后来见荞麦情绪渐渐安定,黑寿山的学校生活,也已经走上正轨,于是依旧骑上毛驴,回她的袁家村去了。

    杨作新的案子,就这样无头无尾地了结了。后来寡妇荞麦壮着胆子,到边区保安处问话,问她的男人,犯了哪宗事情,问来问去,也没有个结果。办案的人说,杨作新的事情,查证落实的有三条,一是去庐山受训期间,有自首变节嫌疑,二是回来后,没有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三是思想消沉,看起古书来了。三条意见,连办案人员也觉得不足以服人,于是后来也就不再说了,但凡荞麦来了,只是婉言相劝,将她哄出门外了事。

    说话间过了两三年光景,却说有一天,一群肤施城的野孩子,在南川河里耍完水后,兴犹未尽,于是来到边区交际处的大院内。大院里靠河滩的一侧,是一片菜地,菜地里种着西红柿,这些孩子,是来偷西红柿吃的。

    正是夏日中午的午休时间,交际处大院里,静静的,只有一个外国人,在一棵大槐树的阴凉儿下,支了张行军床。他正在床上,鼾声大作。

    菜地里的西红柿,正是成熟时节,阳光下红艳艳的,逗得这些孩子们直流口水。菜地外边,用酸枣刺一棵挨一棵,围了一圈,要想去摘西红柿,得钻过这一道篱笆。于是,这些孩子,公推他们中年龄最小,个头最小的一个,从枣刺与枣刺之间的一个缝隙里,钻过去,偷西红柿给他们吃。

    这个孩子正是杨岸乡。其实,不要小伙伴们催他,他自己也在跃跃欲试,在篱笆外边徘徊着,寻找着缺口。缺口找到了,杨岸乡钻了进去,西红柿搭成了一溜二溜的三角架,他在三角架中出没着,挑那些大些红些的西红柿,往外扔。

    最后,小孩子重新钻出了篱笆。一个个精着身子的伙伴们,现在人人都弄了个肚儿圆,嘴角上也沾满了西红柿红色的汁水。大家腆着肚皮,就要离开交际处大院。

    这时候,杨岸乡又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那个行军床上的外国人,穿着一件半裤,他注意到了,外国人交裆里的牛牛特别大,鼓囊囊的一团,仿佛要将裤子撑破的样子。于是,他喊了一声,小伙伴们听到喊声,就都跑了回来,围着这个外国人看。

    杨岸乡从篱笆上,摘下一根又粗又硬的红牙枣刺,轻手轻脚地走到了行军床跟前。小伙伴们都明白了杨岸乡想干什么,心里有些胆怯,就哄地一声,跑到交际处的大门外去了,然后一边在墙头上瞅着,等着看笑话,一边做好逃跑的准备。

    杨岸乡猫着腰,钻到了行军床底下,然后探出头来,伸手用红牙枣刺,在这个睡着了的外国人的牛牛上,轻轻地扎了一下。

    这个外国人正是大名鼎鼎的马海德,当时他正在肤施城的保育院(后来又称保育小学、育才小学)当医生。马海德在睡梦中,感到下部火辣辣一阵疼痛,迷糊之间,伸手揉了起来,然后又睁开眼睛,朝四周看了看。

    四周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那些围墙外边的孩子,早缩回了头,笑着捂住肚子,在地上打滚。

    马海德以为大约是蜜蜂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蜇了他一下。他摇摇头,嘟囔了一句,继续沉沉睡去。

    围墙外边的孩子,见那个外国人又睡去了,于是又在墙头上,伸舌挠耳,指手画脚,怂恿杨岸乡再扎。杨岸乡受了怂恿,便又从行军床底下,探出头来,伸手要去扎第二次。

    这时候,从交际处东边那栋小楼的门口,传来了笑声。杨岸乡听到笑声,吓了一跳,赶紧缩回了手。他搭眼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首长,站在那里,正在望着杨岸乡笑。

    “你过来,伢子!”这位首长说。

    墙头上趴着的孩子,见有人发现了他们的恶作剧,喊了一声:“快跑,大人来了!”登时就没影了。

    杨岸乡想跑,可是不敢。那首长正一步一步地向他走来,于是,他就钻在了行军床下。他在床底,任来人怎么说,也不肯出来。

    “你是**,我认识你。我们家的墙壁上,挂着你的照片!”杨岸乡在行军床底下说。

    “我是**。那么你是谁呢?谁家的孩子,这么淘气?”那位首长说。

    这确实是**。那天,他到边区大礼堂开会,来到南关,因为下午还有会,于是中午时间,便在交际处休息用饭。这些孩子刚才摘西红柿的情景,他都看见了。孩子们的举动唤起了他的童心,他带着会心的微笑,注视着这一幕田园剧,并且阻止了警卫员的打搅。直到最后,杨岸乡用枣刺扎马海德的这一幕,才引起了他的不快,于是走出来制止。

    杨岸乡见**问他,答道:“我大叫杨作新,殁了;我妈叫荞麦,我……”

    **打断了他的话。**说:“你先别说你的名字,让我想想:杨……白杨……一棵白杨傲岸地站立在陕北的山野上。你叫杨岸山,对吧?”

    “不,我的官名叫杨岸乡!”孩子答道。

    “是的,是的,杨岸乡,一个好听的名字!”**说。他像想起什么似的,又说:“我认识你的父亲。我们是朋友。他是一个优秀的陕北知识分子,陕北才子。可惜他死了。他太脆弱了。”**还想说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听说**和他父亲是朋友,孩子不再怯生了。他从行军床底下爬出来,拽住**的手。

    “你不会处罚我吧?你不会给我娘告我吧?”孩子说。

    **没有言语,他的脸色很严峻,他俯下身子,轻轻地抱起了这个只穿一条半裤,浑身尘土的小男孩。**详细地问了荞麦母子现在的情况,最后说:“我要你做一件事情,你愿意做吗?”

    “什么事?”

    “你应该上学了,伢子。我想介绍你到保育院去,你愿意吗?那里有许多孩子,当然他们比你大,有彭湃的女儿,方志敏的儿子,还有刘志丹的女儿,你愿意和他们一起上学吗?”

    “那得问妈妈。”

    “妈妈那里,我会派人去说的。”

    行军床上的马海德,现在一场大梦,终于苏醒。眼皮还未睁开,他又下意识地,揉了揉自己的交裆。待要睁开眼睛,一眼看见站在身边、抱着孩子的**时,他为自己刚才不雅的举止,有些脸红。

    马海德自我解嘲地说:“蜜蜂,这里的蜜蜂,叮人专会找地方!”

    “是的,院子里有蜜蜂!”**的眼睛,朝空中望了一下,笑着说。

    马海德问**有什么事。**敛了笑容,严肃地说,一件大事,他怀里的这个孩子,是个烈士的遗孤,他要马海德,亲自将这个孩子,送到保育院去上学,安排在初级班。

    “那么现在,亲爱的孩子,”**将杨岸乡放下来,拍拍他的后脑勺,说,“你仍旧从那个去处,去为我摘颗西红柿来;当然,最好是两颗,还有一颗,给这位大鼻子叔叔!”

    昨天晚上,我夜观天象,

    看见北斗七星,正君临我们头上;

    今天早晨,我凭栏远望,

    看见吉祥云彩,正偏集西北方向。

    于是,我偷偷地哭了,

    我感受到我们居住的北方,

    它的神秘,它的奇异,它的魔幻,

    它的诗一般梦一般的力量。

    ……

    那黄土高原千万条沉默的山冈,

    像千万条黄牛昂首走向东方,

    咬紧牙关,背后拖着冰山和草原,

    喘息着,将干裂的舌头伸向海洋。

    ……

    北方啊,我亲爱的北方,

    我们在你怀里出生,又在你怀里死亡,

    假如有一天离你而出走,

    你会用北斗星夜夜为我导航。

    ———引自旧作

    那静静地佇立于天宇之下的,那喧嚣于时间流程之中的,那以拦羊嗓子回牛声喊出惊天动地的歌声的,是我的陕北,我的亲爱的父母之邦吗?哦,这一块荒凉的、贫瘠的、苍白的、豪迈的、不安生的、富有牺牲精神的土地,这大自然神工鬼斧的产物,这隶属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广袤国土中的一个不显眼的角落,这个黄金高原。

    雄心勃勃的作者,欲为二十世纪写一部编年史,于是他选择了陕北高原,选择了这荒落的山村,懒洋洋的小镇,尘土飞扬的盘陀路,以及金碧辉煌的肤施城,作为他的人物一展身手的地方。他选择了那深深沉淀于黄土颗粒中,或像“活化石”一样依然风行于现代时间流程中的种种陕北大文化现象,作为人物活动的诗意的氛围和审美背景。他带领你结识了一群人物,这些人物虽然令人眼花缭乱,但是细细梳理,你会发现,他们隶属于四个家世迥异的家族,即吴儿堡与最后一个匈奴联姻的杨氏家族,自宁塞川南入高原的回族后裔黑氏家族,那古老的自轩辕氏时代就在这里定居的白氏家族,以及被我们戏称的“赵半城”和“赵督学”(他们的后裔将在下一部几乎成为主要人物)———这自山西大槐树底下西跨黄河进入肤施城,又匆匆离开的赵氏家族。

    当然,作者将他的主要的目光,放在了吴儿堡家族身上,或者说,放在了陕北才子杨作新身上。他怀着热忱和梦想,怀着善良的愿望和几分无可奈何的心情,为你介绍了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走向革命的历程,并且让他过早地结束了生命。当然,这结束生命的责任不在作者本身,而只能有一种解释:因为那是事实,生活中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苛刻的读者也许会这样发难,他们认为作者应该给他们甜食吃,应该让一切都像伊甸园(假如没有蛇)一样美好,假如有死亡,那死亡也应当像电影中或小说中写的那样死在敌人的屠刀下,死在冲锋陷阵的战场上。

    对于这种责难,我们怎么回答呢?也许作者觉得用一句现成的话来回答,比他自己的思考更有力:“除了作者,谁还应说神圣的真话呢?你们怕深刻探索的目光,你们自己也怕用深刻的目光去看任何东西,你们喜欢用不会思索的眼睛浮光掠影地看一切事物。①”在那场至今还在以另一种形式继续的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中,牺牲和献身,大部分当然是以豪迈的进行曲形式完成的,但是也有许多,是以这种凭简单的道理很难说清的形式完成的,他们同样修得正果,飘扬的旗帜上同样有他们殷红的一丝血迹,历史有权利、责任在他们的面前行注目礼。道理说到这样一个地方,那么作者认为他选择这样一个人物,无可厚非。同样的,无独有偶,作者也可能受到来自另一方面的责难,他们认为,这是一个过时的题材,应当由党史资料专家,而不是小说家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讲述,新潮的小说家应当有他另外的题材。对于这种责难,作者只能说,刚刚经历过的这一切,构成了历史的一部分———陕北历史的一部分、中国历史的一部分、世界历史的一部分,构成了人类历史进程中无法抹煞的一个链条,构成了时间流程中不可跳跃的一页青史,而当作者,向那刚刚经历过的岁月回首溯望的时候,他透过雾蒙蒙的时间的尘埃,看到了英雄故事、美人传说,看到了这一方人类族群生活的广阔图景,看到了在命运的重轭下走向抗争、走向目标的芸芸众生,看到了大革命在这块苦难土地上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于是他热泪涟涟,于是他感受到了一种悲剧感和崇高感,继而,他像一位行吟歌手那样,行进在高原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弹奏起他的竖琴。

    杨作新悲惨地死去了,在高原那拥拥挤挤的坟墓中间,又增加了这壮志未遂的一座。在辽阔的北方原野上,古往今来,有多少这样的坟墓!当我们在北方原野上行走的时候,我们心中那种针刺麻醉般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坟墓引起的吗?而北方黎明那魔幻般的暗蓝,早晨奇丽的霞光,也都与这些坟墓有关吗?据说人一生总要出天花,那些没有出过天花的人,躺在三尺地表之下,变成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骨头也要出一次天花。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宛如一颗没有爆发的原子弹的杨作新被埋在了地下,他能够安宁吗?在陕北高原的西部边缘,横亘着一条古老的子午岭山脉,子午岭的山脉之上,有一条横穿高原,走出陕北的“天道”。这传说中的道路,给代代的陕北儿女以梦想。让他们在寂寞无旁的日子里,在凄清悲苦的岁月中,常常停住手中的镢头,喊住行在路途的毛驴,用片刻的工夫,眺望和遐想。但是,一山放过一山拦,生生灭灭,世世代代,他们更多的是把遐想和梦想,重新带进泥土,而一生一世,不能超越高原,跨出高原半步。

    按照遗传学的最新解释,获得性有遗传的可能性。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这话的意思是说,在人类漫长的行程中,它获得的一切,经验、智慧、苦难、失误、成功、屈辱、思考、教养、吃过的咸盐、跨过的桥梁、晒过的太阳,等等的这一切,并没有在一个人躺进棺材的时候,完全地带走,深埋于地下,他有可能通过遗传基因,将这一切“获得”,遗传给后世。

    感谢杨作新,他在变成高高山上一抔土的同时,为我们丢下了一个杨岸乡。杨岸乡在成长,在行动,吴儿堡家族那千百年来的沉淀,最后沉淀到这个人身上,这个人便作为吴儿堡家族的代表,代表这个家族生存和行动在杨作新之后的年代里。

    当然,眼下,他生活在保育院里,那个被人们善意地戏称为**的“贵族学校”里,那个在后来的电影《马背上的摇篮》和电视剧《悬崖百合》中被出色地描写过的学校里,那个与彭湃、方志敏、刘志丹、毛泽民的后裔们共寝一室的战时孤儿院里。他在成长,从春到夏,从夏到秋,从秋到冬,他的亲爱的父亲,在临死前,曾经以一位父亲的口吻,向他深情地祝福,说将来的世事是他的;相信他的父亲,在被阳光烤得发烫的地下,仍然会这样喋喋不休地祝福。

    而与此同时,在金碧辉煌的肤施城,这陕北高原的首府,历史,正进入它设州造府以来最辉煌的时期、轩辕东渐以后它的最辉煌的时期。杰出的**,和他的同样杰出的领袖群体,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正变成一个钢铁的机件,在迫在眉睫的救亡局势下,在为不久后将诞生的人民共和国的蓝图的草拟中,工作着和奋斗着,战斗着和牺牲着。正如我们前边所说,猛虎入林,龙归故渊,在辽阔的陕北大地上,北斗七星开始高高地照耀。

    未来的一段时间流程中,时代的标志将以一个人的名字为标志,这个人就是**,这个时代就是**时代。**在陕北高原生活了十三年的时间,他的足迹踏遍了高原的山山峁峁,他居住过一个又一个的陕北窑洞,他在这块土地上,留下了许多的神话与传说。于是令这块神秘的高原,更加变得扑朔迷离,于是令父老乡亲的饭后茶余,多了许多的话题,于是令这块积蓄了几千年力量的土地,因为用力过甚的缘故,更加失血和苍白。

    传说**在睡觉的时候,他的头一定要枕向北方;传说**在转战陕北途中,每晚睡觉时,他的床下要放一盆水———他是水命,他是真命天子,龙身,离不开水;传说在转战陕北途中,**经过葭芦河,刚刚过河,后边就发了山水,将胡宗南十万大军堵在河的对岸;传说**初入陕北,布置完割尾巴战斗后,嘱咐警卫员:“我太累了,我要到半山上那棵杜梨树下,睡一觉去,枪声密集,不要叫醒我,枪声稀疏,赶快叫醒我!”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经过这种有口皆碑有口皆传的民间的艺术加工,这些神话却又从一定意义上揭示了平凡和繁杂的生活所掩盖的事物的精核和本质。借一位英国作家的话来说,“传奇亦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①。”

    有一个最为精彩的传说,这个传说也是发生在转战陕北期间,地点是五百年古刹白云山。白云山位于佳县境内,号称陕北灵根。威赫赫的一座石山,屹立在黄河西岸,雄视远处的河套和近处的陕北,接纳鄂尔多斯高原与三晋大地的香客,山上楼宇鳞栉,古柏参天。**兵困白云山的故事,在陕北地面,流传甚广。

    传说一九四七年,**转战陕北时,胡宗南部下骁将刘戡,率领重兵尾随其后,穷追不舍,发誓要提着**的人头,回西安向胡宗南复命。后来追到白云山,其时正降蒙蒙细雨,刘戡指挥大军,将白云山围得水泄不通,单等雨停后,上山捉拿**。**在白云道观,已成束手待毙之势,好一个真命天子,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他要道长拿来签筒,道一声“游戏文章,不可当真”,抽出一支签来。这支签是上上签,大吉大利,签名叫“日出扶桑”。“扶桑”者,中国之旧称也。这“日出扶桑”一句,正是陕北民歌《东方红》的古典解释。**看了签,大怒曰:如今此情此境,如何称得上大吉大利,如何称得上日出扶桑,遂一跺脚,将这签,掷到了地上。这一掷不要紧,只见天空“嘎嚓”一声响雷,雨点骤然紧了。如果单是下雨,也不打紧,要紧的是雨中夹杂着蝎子,而地面上的草丛里、石缝中,也纷纷有蝎子生出。这遍地的蝎子并不惊扰**一行,而专与刘戡大军为难。刘戡的兵,住的大约是帐篷,天上下蝎雨,平地生蝎,好端端的泥土,眨眼的工夫变出蝎子,密密层层的蝎子顺着士兵的裤腿,直往上蹿。刘戡将军见状,大惊,叫道:“老天怒了!”急令部队后撤三十里扎营。瞅这个空隙,**率九支队,扬长而去。少时雨歇,蝎虫骤然消失,刘戡见黄土路刚能行走,便率兵直奔白云山顶白云观。到了山上,道观里已空空如也,只一群建筑物,香火缭绕,一个老道长领着一群小道童,正在洒扫庭除。刘戡将军以手加额,叹息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遂举起手枪,对着大殿正中正襟危坐的真武祖师塑像,开了几枪。这刘戡不久后死于著名的宜瓦战役。而踌躇满腹的**,在刘戡将军毙命之时,他正站在陕北高原的另一座山头上,让报务员架起电台,从容地向人民解放军各序列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反攻的命令,然后取道吴儿堡川口渡口,东渡黄河,前往河北西柏坡。

    这是传说。这个传说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已无据可查。但是**在白云山抽签,抽了个上上签“日出扶桑”,**旋即发出大反攻的命令,这些事实相信是真的。后来有一个叫《巍巍昆仑》的电影,结尾正采用了这一事实,作为对一段历史进程的总结,和另一段历史进程的引言。

    这个**与白云山的故事,还有一个结尾。据说一九四九年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日,白云山道观收到一桩布施。有当时进香的人看见了,说是红布里包着的是两根金条。到底是什么,白云山的居士们没有向外边说。施主献上布施,便坐上吉普车走了。童子见布施上得过于隆重,来得又有些蹊跷,于是面露疑惑之色。道长捻着长髯,笑道:“有人欠我一笔人情,今天正是还愿的时辰。”再到后来,“文革”期间,中国地面上,诸多庙宇神殿、道观佛堂,被一荡而空,独这陕北高白云山道观,接上峰指示,劫难中留存了下来,香火依旧,只是香客稀少了些而已。

    俚语村言,原本也当不得真,可是说的人多了,而且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便由不得你不信。传统的民族心理的原因,**在陕北的诸多故事,便像秦皇驾着帝王之辇,时时在子午岭山脊的秦直道上隐现,刘秀被王莽所追,路经丹州圪针滩,喝令这里的酸枣刺不生倒钩一样,以口头文学形式流传下来,代代相袭,并且对碑载文化,给以补充。

    杨老太太在杨作新出事后不久,就死去了。她本该在杨干大之后,就死去的,之所以在人世上,多延挨了一些时日,多糟蹋了一些五谷,完全是为了迎接杨岸乡出世的缘故。他不出世,她不放心,她无法在见到杨干大之后,向他交代。杨老太太已经过于地苍老了,她的奶头已经干瘪成两张皮,紧紧地贴在瘦骨嶙峋的胸脯上,她的手指因为风湿或类风湿的缘故,已经变成了弯曲的难看的鸡爪。现在她好了,她躺在了她的男人身边,可以拉话,可以亲昵,可以不时地伸出手指,为男人捂住那永远不会停止流血的伤口。“先走为神,先入为主,看来,永生永世,你永远是我的统治者!”杨干妈对杨干大说。

    荞麦是在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前夕死去的。担任进军序列的一个连队的指导员的黑寿山,曾经有幸与她邂逅,向我们透露了些许她的消息。黑寿山后来重返小镇时,站在当街上,自然回想起来了,这个荞麦,正是他的杨干妈。儿子交给公家人以后,荞麦没有了牵挂,她可以放心地回到小镇,重过她的平淡的时光,可以放心地撒手长去———如果光阴不再挽留她的话。她的死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在黑白氏离开肤施城时,曾经吞吞吐吐地,提出一桩事情,而她,荞麦,当时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这桩事情就是,她们两个,哪个先死,哪个就去陪杨作新。因此,荞麦抢了先,她安稳地闭上了眼睛,怀着胜利者的微笑回到了她的丈夫身边。高高山上一抔土,现在变成了两座相连的坟头,埋在一起的叫“合葬”,并排躺着的叫“并葬”,他们这个算合葬还是并葬,叙述者没有考证。

    黑白氏活了很久,活到了我们的小说后半部开始的那个年代里。她依旧那么年轻和美丽,面白如雪,面红如酡。原先,她曾经准备早早辞世,以便去陪杨作新,当她听到荞麦的死讯后,她说:“上一次,我赶得早了点;这一次,我又赶得晚了点,看来这杨作新无论生死,与我无缘。罢罢罢,我还是过我的闲云野鹤的日子吧!”说完,放慢了时间节奏,款款地活下来,一直活到寿终正寝,老死袁家村。

    这些都属于正常死亡。这些死亡,正如那最初的出生一样,无声而又无息,平凡而又平常,不值得为它花费太多的笔墨。几杆唢呐,一根引魂幡,世界上便少了一个生命,大地上便多了一个土包,如此而已。

    另一个女性,杨蛾子却顽强地活下来了。她死死地厮守着吴儿堡,站在那三孔寒窑面前,站在畔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打发着日月,等待着伤兵的归来。伤兵留下的那只怀表,在“铮铮铮铮”走着,走着时间,但是在杨蛾子的心中,自从伤兵走后的那个七月的早晨,生命之钟便在她身上停止了,她从此生活中唯一的目的,就是站在畔上盼望,她从此以后所有的工作,便是站在畔上唱歌。她凄婉地唱着:“自从哥哥当红军,多下一个枕头少下一个人。”她身穿一丈青,头发梳得光溜溜的,以永恒的心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她唱出的那首歌子,后来一位有心人曾经将它整理了出来,歌子里庞杂的内容和弥漫在歌曲中那刻骨铭心的思念之情,令收集者不敢冒昧地为歌子取一个名字,于是便冠之以泛称,叫做《信天游》。这支由一位陕北女儿以她的全部爱心和感情唱出的歌曲,我们在本书下卷将要一字不漏地提供给读者。

    杨蛾子在停止不动的守望岁月中,在杜鹃啼血般的吟唱生涯中,曾经有一次,稍稍地移动了一下她的脚步。那是一九五四年,去了一次肤施城。当年的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重访陕北。林老在肤施城里,在当年被胡宗南部队破坏了的边区大礼堂门口,正应管理人员之约,蘸饱墨汁,铺开纸张,为这个建筑重题“边区大礼堂”字样,这时,一位身穿皂青,相貌俊秀,风尘仆仆的陕北婆姨来到他面前,跪下来,请他出面,寻找她的丈夫。老夫子听完诉说,站在边区大礼堂门口,感慨地说:当年许多军队和地方上的干部,都找了陕北婆姨,他们很多人离开陕北后,都把婆姨丢了,他们应当为这件事谴责自己。林老答应,他将尽力寻找这个赵连胜,但是,林老走后,没有下文。而杨蛾子,她在拜见了林老之后,又匆匆赶回肤施,她担心在她离开吴儿堡的这一段时间内,伤兵突然回来了,炕是冷的,饭是凉的,那样,她的心里将会难受和心疼。

    哦,陕北,我的竖琴是如此热烈地为你而弹响,我的脚步是如此地行色匆匆,你觉察到我心灵的悸动吗?你看见我挂在腮边的泪花吗?哦,陕北,我们以儿子之于母亲一样的深情,向自遥远而来又向遥远而去的你驻足以礼。你像一驾雍容华贵的太阳神驾驭的天车,威仪地行进在历史的长河中,时间的流程中。你深藏不露地微笑着向前滚动,在半天云外显露着你的身姿,芸芸众生像蚂蚁一样出没在你的庞大的支离破碎的身躯上,希望着和失望着,失望着和希望着。哦,陕北!

    作为本文作者来说,他觉得他的饶舌到这里该暂停了,他用这一段饶舌向前一位主人公告别,并向下一位主人公的登场酝酿情绪。他觉得到此为止,杨作新可以安安静静地在那里休息了,而读者也许已经有了接纳杨岸乡的思想准备。“隐身其后,让人物粉墨登场吧!”他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