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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控制下的朝廷(1/2)

    1506年早期,太监刘瑾(约1452—1510年)开始提出许多增加收入的办法,而皇帝给了他实施它们的自由。刘瑾认为,收入下降是文官们严重管理不善和贪污所造成的。他提出一项对负责财政事务的官员进行普遍审查的建议,对那些已被发现玩忽职守的官员处以罚金。

    刘瑾和另外七个太监在皇帝即位后不久,便成了他个人的工作人员,他们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就侍奉他。刘瑾被委负责宫廷音乐,也就是说他对皇帝的娱乐全面负责。他擅长这个方面,筹办了舞蹈、角牴、珍稀动物的动物园,当然还有乐队。就是他首先向皇帝提出,皇帝说不定会乐意化了装去北京街头闲逛,而皇帝的确喜爱这种活动。所有这些娱乐使年轻的皇帝对国家事务不感兴趣,他渐渐把国事的安排托付给了刘瑾。

    1506年6月,刘瑾受命负责皇室事务,并被授予检查监督京师守军的职权。大学士们对刘瑾的迅速提升感到忧虑,对这一任命提出疑义,但被置之不理。清除刘瑾的第一个实际的计划是由大太监们提出的,他们因刘正在增长的权势和对皇帝的影响而感到直接的威胁。他们想把他驱逐到南京去。但是,大学士们坚持他应被处决,尽管很明显,皇帝更可能驱逐他,而不是处决他。终于对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大学士们和各部的高级官员将共同诸求处决刘瑾,大太监们则将呈递这份诸愿书并劝说皇帝照此办理。

    1506年10月27日,户部尚书韩文呈递了一份请愿书,恳求皇帝处决他个人的工作人员中的全部八个太监。这不是商定的意见;商定的意见是只处决刘瑾一人,而不是皇帝所有的八个亲信。皇帝情愿考虑驱逐他们,但不是处决他们。大学士们仍不让步;他们要求处以死刑,尽管吏部尚书许进(1437—1510年)曾经警告,这一行动方针失之过急,不大可能成功。大太监们勉强同意敦促皇帝批准这一请求。所有朝廷的官员于是请求皇帝在10月28日早朝时执行这一判决。

    但是,刘瑾在朝廷的一个代理人得到了这一密谋的消息并告诉了他。10月27日夜刘瑾带领其余七个太监到皇帝面前。他们又是下跪又是哭诉又是乞怜。刘瑾于是告诉这个孩子,整个事件是一个限制他行动的预定阴谋,掌司礼监的大太监在这个阴谋中和大学士们合谋。皇帝信了他的话,大发脾气。他立即让刘瑾执掌司礼监。其余的七个太监取代了在各个重要宦官机构和军事职位上的刘瑾的敌人。曾经反对刘瑾的大太监们被免职、驱逐,后来在去南京的路上被暗杀。

    1506年10月28日晨,当官员们正为朝见而集合时,显然有什么事情出了差错。京师的官员们因某种原因而受到特别召唤。一个大太监很快露面。他通知大学士们和朝廷官员们,皇帝将慢慢亲自决定八个太监的命运。事情就结束了。除了李东阳以外的所有大学士立即提出辞呈,而刘瑾接受了他们的辞职。把反对刘瑾的密谋告诉刘瑾的焦芳(1436—1517年)在四天以后成了大学士。

    刘瑾随即打击反对过他的官员。1506年12月13日,韩文因渎职罪而被解除职务;刘瑾诬陷他和一件舞弊案有牵连。1507年2月,21个对辅政的大学士们的免职提出过异议的官员受到责打并被贬黜为民。照直声言反对刘瑾的官员们接着照例被责打,拷问,免职。1507年3月,他开始给那些不听从他的官员带上沉重的枷——只是由于视微的触犯,例如未经允许而坐轿。在此以前枷只用于严重的罪行,而且按照惯例是从不用于官员的。但是刘瑾现在对于任何冒犯的行为却想用就用。

    到了1507年夏,刘瑾已经能够控制京师和各省的行政管理工作。1507年3月,他发布命令,让镇守太监实际上在级别和职权方面和各省最高级的文官们相当,并且给予这些监督人员审查任何行政或司法事务的权利。所有重要公文这时都首先送给他,在他认可后才能发各部和内阁。

    刘瑾的主要工作和以前一样仍然是为挥霍无度的皇帝增加收入。在1507年9月的时候,他从太仓金库提取了350000两巨额银子为灯节买灯。还拿其他的款项去支付北京以南的一座皇家庭园的房屋修缮工程。与此同时,皇帝开始在紫禁城的外面修建一座私邸。①这座私邸和附近其他宫殿及庙宇的修建继续了多年。所有这些都得开销,刘瑾当然知道,必不可少的钱无论如何是增加了。

    1508年1月,向福建和四川的银矿摊派每年20000两银子的定额,尽管地方官员们曾经上报矿脉已经耗尽。这实际上是对两省的附加税。刘瑾的一些代理人还插手食盐专卖,超过规定的限额进行销售以筹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