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剑桥中国明代史 > 军队与边疆,1368—1372年

军队与边疆,1368—1372年(2/2)

队“无虑数千万”。史料未细谈这次战斗或准备这次战斗的部队调动情况,但是按情况可以知道,蒙古人的取胜是照他们的传统打法打的:即让敌人搞无效果的行军来消耗敌人,然后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打响战斗。徐达匆匆忙忙地从外蒙古撤退了他的残余军队。

    李文忠的远征也进行得不顺手,虽然不那么引人注意。李文忠在7月初到达外蒙古。中**队在土剌河附近与蛮子哈剌章的蒙古军遭遇,明军追至鄂尔浑河时,蒙古人突然掉头抗击,并且出奇兵迎战。明军士兵屠宰了他们带来作为口粮的牲口,在临时筑起的防御工事中抵抗了三天。后来蒙古人撤退了,李文忠才把他的部队撤回中国。李文忠照样大言不惭地吹嘘他的胜利,但他舅父对他甚至比1370年时更不感兴趣了。8月份,这时作为李文忠部下的汤和也被打败了。

    在甘肃,冯胜进军远至敦煌,打了许多胜仗,俘获了许多牲口。甘肃走廊从此一直归明王朝统治。

    虽然在永乐时期,明帝曾率领规模大得多的远征军进入外蒙古,但1372年的这次失败的战役在明朝这方面的努力中实在是最重要的一次。从外交意义上看很明显的是,朱元璋在1372年企图使自己成为整个元朝政治传统的继承人,即他既要继承游牧区,也要继承汉人聚居地区。可以这样认为,这是保护中国本部不受草原攻击的唯一办法;后来的清王朝诸帝便很成功地实现了这一目标。1372年的失败使朱元璋的雄心受到抑制,放弃了并吞外蒙古的目标。在后来的15年中,明朝对北方边境的政策是在当地取守势,偶尔在长城附近搞点报复活动。甚至在1387年重新挑起大规模战斗时,也并无迹象表明它要永久统治外蒙。1374年,朱元璋把买的里八剌王子从他备受优遇的南京遣回到了他父亲身边。可是,当爱猷识里达腊1378年死去以后,继承人却是他的兄弟脱忽思帖木儿,而不是这位颇具亲明倾向的年轻王子。元朝统治者一直坚持他们是中国蒙尘的皇帝,但是在此期间,他们对外蒙古部落社会的实际控制正在不断地削弱。①

    军事体制的稳定

    尽管14世纪70年代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持续不断,但这10年明朝军事制度却出现了很明显的“草创后”的态势;这时军队事实上不再是与明政权平起平坐的结构,而是变成了它的组成部分,虽然它仍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分析,可以说这个过程有三个突出的方面。在基层的卫所方面,由于精心地兴办了军屯制,军队越来越能自给自足了。在行省一级和地方政府方面,随着文官职能的扩大,军队支配一切的状况走到了尽头。在最高层方面,军事指挥精英阶层因建立了贵族继承制而正式形成。

    在王朝的建国战争时期,明军因吸收战败敌人的军队而得到扩大。1364年改编军队时建立了卫所制度,这是因为需要建立一种正常的制度来处理这种来源的大量军队。由于明军吞并的领土越来越多,新军事单位的建立是为了戍守的目的,所以卫所的总数据称在1393年有326个卫和 65个独立所。  1368年以后明帝国可能拥有超过需要的士兵,但是,要复员这么大量丧失了原来生计的士兵从社会意义上说是不适宜的。朱元璋在整个内战的危急时期曾经试验过用屯田来解决兵食的问题。城市的戍守部队甚至在战争进行时也能用部分时间经营屯田,有些部队能够既供应自己的需要,也生产些剩余粮食。

    1364年改编以后,每一个新卫所在建制时都分配有军用农田。在正常情况下,每支军队约70%的士兵应该搞耕种,其余30%则执行军事任务。在汉唐时代,士兵耕种的军屯是边防的重要因素,但在辽、金、元时代,被一般农民耕种的国有农地则为其成员一般是非汉人的军事部队提供给养。明代的军事体制借鉴了这两种传统,但又大大不同于其中的任何一种。在14世纪70年代及其以后的时期,军队是由服现役的各种不同的卫所部队组成,让其余的部队放手耕种。士兵有世袭的服兵役义务。他们单独立军籍,其中每家每户必须由每一代出一个丁壮服兵役。这种把世袭军官、世袭士兵和军事管理下的农田结合起来的办法是不适合中国社会的性质的,而且在军事上也是无效率的。它到头来摧毁了这整个制度的军事性质,但它在15世纪30年代以前一直运行得相当好。

    今天中国本部的省区地图仍然保持着14世纪60年代明王朝建国时的模样。它以元代为范本,每一次重大征服之后就建一个行省,置于高级将领的控制之下。从理论上说,每一个行省拥有全省的军事指挥机构,称为行枢密院;它在1369年改名为都卫。可是在实际上,军人在整个明王朝建国时期的省政府内都拥有最高级的名义上的文职职务。这种情况在14世纪70年代有了变化,那时正常的办法是把南京六部的尚书提升到行省政府的领导职务。这就让都卫指挥使变成了每一省的最高军职,他们的时间就越来越多地用来处理卫所的行政工作,而不是用来指挥实际的野战。1380年,都卫改名为都指挥使司,但职能方面毫无变动。

    1370年,明政权的34名主要将领被授予世袭的公爵或侯爵,这些爵位都在正制九品之上,拥有这些爵位的人有在战时指挥军队的专门任务。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受尊崇是因为他们是朱元璋在内战年代中的主要合作者。名次最高的6公和14侯都是朱元璋最初24名兵士中的幸存者,或者是在这第一批人之后不久的归附者。它下面的5侯是巢湖海盗集团的领袖,他们在1355年的投顺才使得明军有渡江的可能。剩下的9侯原来都是敌方将领,他们投降于关键时刻,因此有助于明王朝的事业。1380年以前又加封了14名侯爵,其出身与上面所叙述者相同。公爵和侯爵都接受了与其地位相当的土地(但不实际控制)和俸禄,但不像汉代初期那样拥有分封的采邑。当命将出征时,以一名贵族统领全军而以其余诸人协助,通常还要另派一人来负责给养的运输事宜。打了胜仗的将军们都指望能以战功跻身于贵族之林。①

    1372年虽然不是明代历史上最有戏剧性的转折的一年,但是确切地说,它标志着王朝建立时期军事阶段的结束。在北方边境上尤其如此。在1372年的战败以前,朱元璋似乎要进而征服整个元帝国,其中包括长城以北的大草原和沙漠地带。1372年以后,明王朝对内蒙古主要是在其变化不大的边境取守势,而以新整修的长城为依托。中国人的优越火器技术使得明朝永远地利刃在手——至少在防守方面是这样——来对付还在拘守13世纪骑兵战术的蒙古军队。在长城的北面,边境防御体系还辅之以境外的戍守部队和外交活动:这两者都是为了防止蒙古人结成敌对的联盟。1387年恢复对蒙古人的进攻并不意味着又打算达到把蒙古置于明王朝统治之下的目的,永乐初期撤消了境外的指挥所,结果是大大地缩小了中国人在那里的存在。

    在中国的南部和西部,征服四川使明朝获得最后一块领土,此事可以正确地理解为收回了中国文化地区的一部分。对四川的征服并没有在南部和西部开创一个新的和平时代;相反地,明军马上对该地区的非汉族诸民族发动了一系列绥靖战役。云南在1381—1382年被明军攻占时的人口主要是非汉族,但明朝统治下的广大汉人殖民区是把云南永久并入中国的重要因素。反之,越南在永乐时期被征服以后又于1427年最终予以放弃。这两件事,再加上在南部和西部的一些地方性小规模战争应该看作是确定与东南亚诸非汉族民族接壤的中国边疆的过程的一部分努力;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如果加以分析,它与明王朝的建立是不同的。

    1372年以后,军事问题已不是朱元璋主要关心的所在,而吸收和扩大文职官员就为发挥政策的主动性创建了一个新的主要制度。在创建明王朝阶段中曾经推动明政权工作的军事领袖们逐渐降低了作用,虽然还处于重要的地位。很久以后,明王朝可能变成中国历史上文官最占统治地位的政权之一。这一发展和其他的发展之所以成为可能,是由于1355—1372年朱元璋和他的将军们在战胜他们的对手们和建立巩固的边境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① 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71—76页。 ① 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76—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