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社会变化的动力(2/2)

军队。暴动者利用乡下可以弄到的各种武器来武装自己,如长矛、大刀、棍棒、老式步枪等等;如果事态延续下去,他们还可能得到弹药供应(这要感谢秘密会社的帮助),甚至能得到兵员补充。州县官员和地方名流都清楚知道,人民能够长期忍耐和等待;他们也知道适时让步就可能扑灭一场正在酝酿的起义。然而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年,他们取得的成就越来越小,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开始枯竭,这尤其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一无所有,只有使用暴力才能生活下去。一旦骚乱发生,官府便越来越可能诉诸武力镇压以驱散肇事者,既不谋求仲裁,也不搞妥协。但使用武力似乎只会增加暴力行动。①

    除使用暴力以外,1880年以后社会动乱的特点是具有政治色彩。如果注意《实录》所记载的骚动分布地区,就会发现这一特点。以京师为中心的北方地区动乱最为频繁;差不多半数事件都是发生在行政中心如北京、各省省会和府县治所。②甚至那些偶发的小事件也都表现出这种政治色彩。例如农民会抓走衙役,或者进城攻打衙门;或许还会有个把落魄文人加入饥饿的农民一伙抢劫南方农村中的仓米,甚至张贴反诗。即使起事是出于个人或私人原因,例如加租或家族世仇,但是人们都宁愿去攻击同对方有联系的政治权力的象征。

    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义和团起事,社会动乱的政治色彩似乎主要是因为秘密会社的影响而表现出来的。事实上,由于十九世纪中期的大规模起义失败以后,下层各阶级处于大混乱之中——人口流动、人心涣散、农村解体、特权阶级重新掌权肆虐等等,这时它们才发现秘密会社成了那些突然感到身陷危境而束手无策的人们能够依靠的唯一组织。秘密会社发展很快,大量的散兵游勇、第一批受到技术现代化排挤而失业的牺牲者,都纷纷加入秘密会社。例如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年,在长江中下游太平军已被镇压、散兵游勇不可胜数和轮运也最发达的这一地区,哥老会非常迅速的发展就不是偶然的现象。遍布全国各地的秘密会社笃信反满思想,即使不首倡起事,也常常鼓动起事分子向官府挑战。③

    不过,在二十世纪之初,秘密会社就不再对社会动乱的政治化起着不可缺少的决定性作用了,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其影响有任何实质性的减少。同革命者一起采取行动,表明秘密会社的政治形象有所减弱。但是更说明问题的是,几次规模相当大的民众运动的发展,都是在没有秘密会社支持的情况下向清王朝当局提出挑战的;例如在1909至1911年中,浙江、甘肃、贵州、满洲和山西等地发生的与禁种鸦片的禁令有关的持续几个月的骚动;同一时期在华中数省发生的反对谷物涨价和提高田赋的暴动;1906年以后各省因人口普查、资助新学和改革运动而引起的动乱等等,情况都是如此。起事者捣毁公共建筑、辱骂政府、监禁甚至处死地方官。1910年5、6月间,在山东莱阳曾发生反对增加苛捐杂税的冲突,当局企图把冲突归咎于地方的上层人士,结果发展成为空前的暴力行动。参与其事者达四万多人,死伤约一千人。①

    文献材料表明,所有这些动乱都是经济因素触发的,因为经济因素更加激化了先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满情绪。然而,某些作者认为这些社会斗争远不是反映生活条件的普遍恶化,相反地,却是表明人们难以适应旨在改进整个局势的各种变化。②他们的论据是其说不一的:或者说与十九世纪中期的内战相比,光绪和宣统年间的民众运动比较软弱;或者说极端贫困只会迫使农民竭尽全力苟延残喘,没有余力去闹事。诚然,在广州某些地区,农业的商品化使得农民对地主有较大的独立性,因此他们有勇气拒不交租。③然而要作出如此概括性的解释得根据详尽的经济研究,可是现在这样的研究毕竟阙如。目前的研究状况和拥有的材料只能断定,清朝最后几十年虽然有些农民提高了生活水平,但是真正的穷人所占的比重增加了。民众运动的大多数参加者就是这一类人。

    不过,民众运动之所以影响社会变革,显然主要是由于其政治色彩,这也是事实。从民众运动突出地看清了清王朝政权机构越来越无力维持社会秩序,它们还削弱了它残存的力量。有人指责清末农民运动说:它们的目的同早年的农民起义相比几乎没有改变;它们对外国之侵入中国这一总的历史趋势仍然比较迟钝;它们放弃了太平天国受西方影响而作的现代主义的革新努力;以及说它们不能以新的眼光来看待中国等等。①的确,除了同共和派合作的起义(尽管它们的政治思想是抄自国外,它们对农村土地改革的主张也是温和的)之外,这些民众运动从未提出哪怕能与太平天国相比的纲领。它们从未提出任何明确的“革命计划”。

    然而,紧接在这类自封的造反之后,社会进步总是要加速的。民众力量的不断打击,动摇了维护旧的生产关系和保护社会上层对农民剥削的政权。当包括社会名流在内的各社会阶级不再支持统治政权时,上述的情况就成了产生任何革命形势的基本因素。②事实上,上层人物虽然指责清朝无能,但他们在镇压太平天国之后通过在地方上扩大势力和勒索行为也得到了这个政权的好处,因此他们极力想维护这个政权于不坠。至于农村的上层人物,他们的不满和蔑视是由于出现的政治制度不能再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他们也不知不觉地抛弃了这个制度所固有的相互支持和集体负责的社会观念和价值观。十九世纪之末许多士绅文人都指出,“私”已经压倒了“公”。这显然是一种倒退。但是这个“私”又导致另一个“公”的出现,即国家民族的集体感。社会不太平和对民众愤怒的畏惧,也促使许多社会上层分子从事新的职业。这种趋向在1891年的骚动浪潮过后遍及华中,在义和团起义之后更是遍及全国。上层人物的这种转变以及他们逃进城市,在很大程度上乃是来自下面的压力同他们维护特权的本能相结合的结果。新的工商业者和现代上层分子经常表示希望多提供就业机会,希望消除大众贫困和愚昧,这就显然表露了那种埋藏很深的情绪。然而奇怪的是,社会重视技术特长——清末社会的一个特点——归根结底是义和团的拳头打出来的,而不是洋人的炮舰和梁启超的谴责造成的。义和团咄咄逼人的拳头迫使当局匆忙寻找新技术和新办法来保持它的地位。

    民众起义在影响清末各阶级的社会动员这一新现象中,也起了重要作用。这种情况虽然没有影响到社会地位或生产关系,但却表明人们对个人行动在社会中的作用的看法正在改变。每次骚动本身就是社会动员的一种形式。不仅如此,民众运动还通过模仿和自卫反应促使各社会阶级的联合,以便集体干预公共生活。例如他们倡议建立自卫组织,发起保护和发展新式学校或民众教育的运动,在北京和各省省会举行抵制洋货和抗议集会,等等。

    民众起义也维护了清帝国领土的完整,它们使列强慑于民众起义,特别是在经历了义和团起义的恐怖以后,列强放弃了肢解中国的希望。然而,民众起义虽然没有让维护民族统一的支柱垮下来,却使传统的制度及与其相关连的、受到天子支持的政治、社会和道德秩序等准则全部崩溃了。

    清朝的覆灭并没有使传统社会随之湮灭,而是使它越来越陷入混乱。士绅割断了自古以来同君主制的联系。产生了新的特权阶级:军阀、包括工商资产阶级在内的现代上流社会以及大地主寡头集团。农村共同体松散了:宗族内部互相救助的组织的活动范围缩得更小了;涌进城市找工作的流动劳动力(他们在城里被行会所歧视)和无家可归、无以为生的人越来越多。这种混乱不只是遍及各地,而且是上上下下无不如此。社会机构受到下层力量的打击而被削弱,开始逐渐瓦解。太平天国之乱标志着这一瓦解的开始,它的最大作用也许不是在于破坏了人们对其主人的尊敬和信任,而是在于鼓励传统的统治阶级获取更多的地方权力,以改变它同清政府的关系。这就使得君主及其代理人失去了作为仲裁人和管理者的作用,从而剥夺了他们掌权的最有效手段。在以后的几十年当中,民众起义的骚扰、外国影响的扩大以及政治制度显然无力维持社会稳定的情况,都进一步损害了社会结合的机制。刚刚形成的城市上层社会企望建立一种新的政治秩序,不仅把传统的乡村社会置诸脑后,而且把对它的约束和它内部的团结也抛诸九霄云外了。

    因此,这是一个脱了节的社会制度,随着1912年2月12日的清帝逊位,它的结构也被腰斩。清末的社会变化既是政治权威削弱的原因,也是政治权威削弱的结果。一个显著的特点也许是社会现象同政治现象相互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这个特点来自中国社会的传统组织方式和中华帝国所信奉的遍及各地和无所不包的儒家思想。最后,这种变化的局面的结果是通过以下的长期趋向表现出来的:同外国的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加强了国内几个地区的结合。这些结果跟天灾一起,还使农村共同体日益发生困难。

    1911年的中国表现了一个脱了节的社会所具有的两面性的面貌(这个社会也是培育1911年因反对清王朝而联合起来的许多新社会力量——例如新军、现代上层社会和革命志士——的温床)。一个逐渐丧失了灵魂和精神而留存下来的社会外壳,是包不住这个新生命的。但当时被人们称呼的少年中国,对自己的特性心中无数,它又建立在无法辨别的千变万化的地区条件的基础之上,所以它也许不过是一场春梦。倘若没有民众的压力长期把清王朝的元气耗尽,那些暴发户、年青军官和活跃在大都市的知识分子,有可能推翻清朝吗?可是最终还不是靠少年中国的猛击一掌才迫使清帝退位的吗?而这又难道不是由于最高统治层政治意志力的衰竭所造成的吗?辛亥革命作为一次城市起义,被视为鸦片战争之后社会发生空前变化的产物,被看作是那些背弃古老的农业帝国而转向西方以寻求建立政治组织和发展经济的新技术的城市化精英人士脑力劳动的成果。不过,尽管民国此时已掌握在新的社会精英人士手中,但使它诞生的清朝的灭亡却是全国农村中深刻的运动逐渐取得成功的结果。

    (黄振华译)

    ① 参照李时岳:《反洋教运动》,第31—105页。 ② 二十世纪二十与三十年代已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进行了争论,1954—1960年的讨论是其继续。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教研室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费维恺对此作了摘要综述:《**中国史学中的中国近代经济史》,见作者自编:《**中国的历史学》,第229—234页。 ① 周荣德研究了二十世纪初期的情况,他认为特权阶级出生率较高是婴儿死亡率较低和生育能力较高的结果,见《中国的社会流动性》,第110—113页。现有的十九世纪的材料只能使我们看出出生率的不同。关于生育能力和婴儿死亡率的情况还没有足够的材料。 ② 李时岳:《辛亥革命时期两湖地区的革命运动》,第35—41页。 ① 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256—258页。白石博男:《清末湖南的农村社会——押租惯例和抗租倾向》,载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近代中国现代化的社会结构》,第1—19页。 ② 陶文见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史研究》的附录中。又见铃木智夫:《晚清减租理论的发展——<租核>之研究》,载上书第199—246页。 ③ 王业键:《1750—1911年中华帝国的土地和租税》,第110—128页。 ① 杨庆堃:《十九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载小韦克曼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190页。杨庆堃的全部统计只包括那些具有威胁公共秩序的社会抗议和骚动等特点的事件,而略去了列为“皈依基督教”、“集体向政府捐助军费”和“地方自卫”等项目下的群众性活动。 ② 汪诒荪的《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同样将这些事件列了一表(第135页)。 ③ 杨庆堃:《十九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第178—187页。 ① 关于这些事件,参见皮雷蒙:《哥老会与1891年的排外事件》,载谢诺编:《十九和二十世纪中国的民间运动和秘密会社》。又见韦尔利:《英国、中国与反传教士骚动,1891—1900年》,第19—44页;刘易斯:《辛亥革命的前奏:湖南的思想与制度的变化》,第16—39页。 ① 关于对动乱实行剿或抚的手段,其统计参见杨庆堃:《十九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第205—206页。 ② 关于对动乱实行剿或抚的手段,其统计参见杨庆堃:《十九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第187页。 ③ 王天奖:《十九世纪下半纪中国的秘密会社》,载《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93—97页。 ① 中国史学会济南分会编:《山东近代史资料》,第2辑第5—64页。柴德赓等编:《辛亥革命》,第3辑第465—479页。 ② 参见迈尔斯:《1890—1949年河北山东的农业发展》;费维恺:《十九世纪中国的叛乱》,第74页。 ③ 前田胜太郎:《清代广东农民斗争的基础》,载《东洋学报》,卷51第4期(1969年3月),第1—38页。 ① 参照谢诺:《1840—1949年中国的农民运动》,第78—85页。 ② 尤其要参看科斯嘉也娃:《1901—1911年中国的民众运动》,第107—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