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律劳卑事件(1/2)

    1833年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法案,也规定要委任英国驻广州商务监督。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勋爵提名苏格兰贵族、海军军官和养羊业主威廉·约翰·律劳卑担任此职。律劳卑是一个存心善良的人,但不熟悉中国国情,他被派往澳门时带着前后自相矛盾的训令,即反映了他的上司不愿意在战争(它会破坏现存贸易)和消极服从(它会加强清王朝的垄断制度和单一港口贸易 政策)之间作出选择。一方面律劳卑被告知,他不得损害英国与中国的现存关系;但巴麦尊接着又简直象是事后诸葛亮地补充说:“阁下到广州后应立即以公函通知总督。”①数十年来,广州贸易章程一直禁止中国官员和外国人直接交往。现在巴麦尊随便宣布一项中国肯定会反对的新倡议,但又没有打算用武力支持这个要求。律劳卑尚未悟出此中奥妙,他于1834年7月25日到广州以后就发出了这样一封公函。这公函立刻遭到拒绝,两广总督卢坤命令他立刻返回澳门。律劳卑拒不返澳,于是卢坤中断了贸易。在律劳卑逗留广州期间,总督命令封闭商馆,断绝供应。接着律劳卑违背巴麦尊的命令,指挥两艘军舰一直打入珠江,同时派军舰去印度接兵。与此同时,卢坤封锁了珠江,集合六十八只战船,并经道光帝敕准用武力对付。律劳卑虽因患疟而身体虚弱,但仍顶住封港令和封锁达十七日之久。当他最后失去他本国商人的支持时便改弦易辙,黯然回到澳门,10月11日即病死于此地。

    律劳卑事件有两个重要后果。它使清朝官员相信,一经大胆地封锁商馆,英商就是些孤立无告的人质;它也使律劳卑的继任者认识到,没有应急的战争计划就向广州贸易制度挑战,是一件蠢事。第二任商务总监德庇时先生禀告巴麦尊,在未得到下一步训令以前,他将保持“绝对沉默的态度”。②但这种沉默的政策并没有使驻广州的港脚商感到高兴;他们对德庇时的优柔寡断进行了三个月吹毛求疵的批评,之后德庇时就辞职了。他的继任者在1835和1836年一直安静地工作,等待训令,但训令从未到来。他只有一个想法:保持贸易畅通,即使这意味着接受所有的贸易限制也行。

    有势力的自由贸易院外集团所要求的是多得多的东西。自从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以后,贸易按银元价值虽已经增长,那主要是因为广州物价飞涨。①英商当时非常艰窘,降价出卖了马萨诸塞州洛维尔工厂,更不用说必须付出越来越高的价钱购买中国货了。这种通货膨胀是西方贸易弱点的象征,因为废除英国垄断权实际上意味着有效的法人的讨价还价的力量和信用手段的终结,这两者原来都能使商品保持低价。而且自由商人很快发现,行商为了获得现款,把英国布匹暗中贴本7%出售。这清楚地警告信用危机迫在眉睫(如1836年的破产事件),同时它也显示了废除东印度公司垄断权的另一个后果。这里不再有一个由英国公司代表组成的单独团体来关心保护每个行商免受海关监督的横征暴敛了。因此,自由贸易拆去了中国商业活动的一个重要支柱,从而使广州贸易制度出现了极大混乱。实际上,一方实行放任主义,需要另一方相应地取消各种限制,才能恢复贸易职能的平衡关系。

    这个道理是明白了,但港脚商人主要认为,市场当时对他们是关闭的,他们成了赃官任意敲诈的牺牲品,律劳卑和英国国旗受到了侮辱。当然,这最后一点是他们在政治运动和请愿书中利用来使其同胞确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