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李鸿章主办的重大事业项目,其清单见K.H.金:《日本人对中国早期现代化的观察》,第4—12页。 ② 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价》,第199页注35。 ① 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价》,第201—202页注49。王尔敏:《淮军志》,第356—361页。 ② 斯佩克脱:《李鸿章和淮军》,第169—170页。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价》,第203页注52。《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52页;卷26第38—41页。 ① 周盛传:《周武壮公遗书·卷首》第34—35、38、40、49页;卷4第3—4、10页;《外记》,卷1第7页。 ② 《周武壮公遗书》,卷1·2第24页;卷2·2第1—2、13页;卷4第19—24、26—27、32—33、37页;《外记》,卷1第11—23、44页。关于派学生去德国接受军事训练的材料,见王尔敏:《淮军志》,第203页。 ③ 《周武壮公遗书》,卷1·2第2、14—18、34—47页;卷4第26—34页。关于戈登的战术思想,见《北华捷报》,1880年9月11日。 ① 福岛安正:《邻邦兵备略》,卷3第45—46页。贝耳:《关于直隶省等地的军事报告》,第2册第4、57—59页。特洛特:《记李鸿章的军队》,英国陆军部档案,33/4(1880年)第127—130页。 ② 《周武壮公遗书》,卷1·1第19页;卷1·2第41—42页;卷2·2第22页;卷4第36—37页;《外记》,卷1第14、18—21、23、36—37页。贝耳:《关于直隶省等地的军事报告》,第2册第57、197页。特洛特:《记李鸿章的军队》,第129页。 ③ 《周武壮公遗书》,卷2·2第16—17页;卷4第32—47页。 ① 《周武壮公遗书·卷首》,第33、49、56页;卷2·2第1—8、13页;《外记》,卷1第50页。王尔敏:《淮军志》,第146—147页。 ② 见周盛传的军歌,载《周武壮公遗书·外记》,卷1第50—52页。关于一些具体问题,见同上,第37、39、41页。 ③ 《周武壮公遗书·卷首》,第31—56页。 ④ 斯佩克脱:《李鸿章和淮军》,第7章。王尔敏:《淮军志》,第275—290页。 ⑤ 王尔敏:《淮军志》,第284—289页。《周武壮公遗书》,卷2·2第15页。《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5第46页。 ① 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1839—1895年》,第68—81页。斯坦利·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467—478页。 ① 何天爵:《中国的过去与将来》,第79—81页。威廉·曼切斯特:《克虏伯的武器,1587—1968年》,第150—151页。 ② 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1839—1895年》,第71页、73—77页。《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7第32—34页:卷40第52—56页。 ① 舒斐尔特给参议员萨坚特的信(1882年1月1日),具载于克莱德:《美国对中国的政策:1839—1939年的外交档案和公共档案》,第163页。 ② 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1839—1895年》,第85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46—49、177—178页。 ①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9第41页。 ① 引自罗林森:《中国发展海军的努力,1839—1895年》,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