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阿瑟·沃尔夫:《神、鬼和祖先》,载阿瑟·沃尔夫编:《中国社会的宗教和仪式》,第133—145页。斯特万·哈勒尔:《犁头乡村:台湾文化与环境》第9—15页讨论一般文化原则、表现这类原则的习惯行为的变异和这类行为发 生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诸如阶级、地理和科学技术之类因素)三者的交互影响。又见莫里斯·弗里曼:《关于中国宗教的社会学研究》,载阿瑟·沃尔夫编:《中国社会的宗教和仪式》,第19—42页。 ① 詹姆斯·沃森:《中国亲属关系再探讨:历史研究的人类学观点》,《中国季刊》第92期(1982年12月),第589—627页,全面研究了关于宗族的文献,界定了“宗族”一词。又见杰克·波特:《传统中国的土地和宗族》,载莫里斯,弗里曼编:《中国社会的家庭与亲属关系》。关于华北乡村中的其他牢固的亲属关系纽带,见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60、75—78、80页;关于河北和山东的宗族史料,见普拉森吉特·杜阿拉:《乡村社会中的权力:华北农村,1900—1940年》(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3年),第2章。关于绍兴宗族,见寇尔:《绍兴:清代社会史研究》(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5年)第3章。 ① 鲁比·沃森:《华南的阶级差别与姻亲关系》,《人》第16卷第4期(1981年12月),第593—615页。 ① 关于“道德经济”,见后本章《农村组织与农民运动》第6条脚注。 ② 关于广东:哈里·拉姆利:《械斗:中国东南部的暴力病态》,《清史问题》第3卷第7期(1977年11月),第1—40页;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135—151页。关于华北平原,见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59—94页。对于民国时期土匪为患和军阀割据的社会影响的解释,见菲利 普·比林斯利:《土匪、大亨和光棍:在中华民国初期地方控制的表层下》,《现代中国》第7卷第3期(1981年7月),第235—288页;和R.G.蒂德曼:《盗匪活动的持续:华北平原边缘区的事件》,《现代中国》第8卷第4期,第395—433页。 ③ 对这个多山社会的分析,见斯蒂芬·艾夫里尔:《棚民与长江多山地带的开 拓》,《现代中国》第9卷第1期(1983年1月),第84—126页。 ① 青镇旧时属桐乡县,隔河为吴兴县的乌镇;二镇今合称乌镇,属桐乡县—— 译者。 ① 大清海关总税务司:《贸易报告》,1882年,第270页;1900年,第374页;1910年,第525页。 ① 关于广东,见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338页。关于长江下游,见布雷德利·盖泽特:《权力与社会:国民党与中国江苏省地方名流,1924—1937年》(弗吉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9年)第94—95、101、189—193、213—215页。关于浙江农村改革,见诺埃尔·迈因纳:《浙江:国 民党在农村改革和建设方面的努力,1927—1937年》。关于除战时非正常状况下的农民生活水平没有下降的看法,见马若孟:《中国的农民经济:1890—1949年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第292—295页和各处;又见本书第5章(迈尔斯著)。 ① 关于名流融合的一般情况,见巴斯蒂-布律吉埃:《社会变化的潮流》,莉莲·李:《中国丝绸贸易》第106页引用了(浙江)石门地方志的评论。商绅融合的情况反复被提出,如,肖邦齐:《四川地方名流的构成和作用》,《清史问题》第2卷第10期(1973年第10期),第11页和各处;兰金:《城乡连续性》,第83—84页。路康乐:《中国的共和革命:广东个案,1895—1913年》,第82、93、174页强调了继续存在的差异。 ① 见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 ② 关于这种倾向的更多论述,见本书第7章《名流在地方政府中的作用》。 ③ 本杰明·埃尔曼:《新儒学阐释:中华帝国晚期长江下游的学术界》(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0年),第166—261页;和埃尔曼:《从哲学到语言学:中华帝国晚期的思想和社会方面的变化》。 ① 肯尼思·福尔松:《幕友、幕宾和幕僚》;寇尔:《绍兴派系:清代末叶的一个垂直行政派系》,《现代中国》第6卷第3期(1980年7月),第317—326页。 ② 见艾恺:《转变中的乡村名流:中国文化危机与合法性问题》,《远东研究中心 论文选》第3集(1978—1979年),第218—275页。 ① 了解晚清和民国妇女状况的最佳起点是马杰里·沃尔夫和罗克珊·威特克 编:《中国社会的妇女》。关于中国妇女在五四运动中的作用,见罗克珊·威 特克:《现代中国五四时期对妇女态度的转变》(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位论文,1970年)。关于女子在地方事务和家庭事务中发挥作用的事 例,见寇尔:《绍兴》,第94—96页。关于女暴徒的事例:罗克珊·普拉兹尼 阿克:《中国农村的社会与抗议:辛亥革命前夕的抗税与县乡政治》(加利福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1年),第 127—131、142—149页。关于女海 盗:迪安·默里:《清代中叶的海上抢劫:组织特点的分析》,《清史问题》第 4卷第8期(1982年12月),第7页。又见《剑桥中国史》第10、11和12 卷索引中的“妇女”条目。 ② 中国青年背叛家庭制度,文学作品中提到的比学术专著要多。见李欧梵:《浪漫主义与个性解放》,《剑桥中国史》第12卷。 ① 韩书瑞:《山东叛乱:1774年的王伦起义》第161页指出了这种共同价值框架内的竞争方面。 ② 18世纪末19世纪初教派叛乱一览表载于韩书瑞:《山东叛乱》第154—157 页。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96—152页指出了清代末期和民国时期,教派是如何在华北变得与地方社会结构结合起来的,而以前教派徒众都是作为个人而被吸收。韩书瑞:《叛乱之间的关系;清代的教派家族网》,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40—349页。 ① 关于哥老会,见查尔顿·刘易斯:《关于晚清哥老会的笔记》,载让·谢诺编:《中国的民众运动与秘密会社,1840—1950年》。关于19世纪末叶浙江的会 社,见玛丽·兰金:《早期的中国革命者:上海和浙江的激进知识分子,1902—1911年》,第128—139页;又见王思治;《宗族制度浅论》,《清史论从》第4集,第152—178页。 ② 关于这方面著作的综合评述,见魏菲德:《造反与革命:中国历史中的民众运动研究》,《亚洲研究杂志》第36卷第2期(1977年2月),第201—238页。周锡瑞:《农民造反专题论集:若干介绍性评论》,《现代中国》第9卷第3期(1983年7月)说明了造反的若干主要方面。 ① 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的两种主要书目研究专著是詹姆斯·哈里森:《**与中国农民造反:重写中国历史的研究》和刘广京:《世界观与农民造反:对**以后的编史学的看法》,《亚洲研究杂志》第40卷第2期(1981年2月),第295—306页。拉尔夫·撒克斯顿:《中国揭示正确面:农民社会中的革命合法性》(第1、8章)提出的关于有阶级意识的革命农民的对立文 化的理论需要证实。晚清动乱、粮价和铜元贬值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可信史料 发表在戴维·富尔:《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政治动乱,1870—1911年》(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6年),第270—392页。关于这整个问题,见本书第6章(比昂科著)。 ① 关于白狼的解释,见爱德华·弗里德曼:《退向革命:中华革命党》,第124— 125页,第6章和裴宜理:《社会盗匪活动再探:中国土匪白朗个案》,《现代中国》第9卷第3期(1983年7月),第355—382页。 ② 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186页分析和引用《香港电讯报》1907 年9月14日报道。关于粮食风潮的简略论述,见王国斌:《清代粮食风潮》,《亚洲研究杂志》第41卷第4期(1982年8月),第767—788页。 ① 詹姆斯·波拉切克:《江西苏区的道德经济(1928—1934年)》,《亚洲研究杂 志》第42卷第4期(1983年8月)。 ② 欧大年:《民间佛教:传统中国晚期的**教派》,第5、7章;韩书瑞: 《中国的太平盛世叛乱》,第9—31页。 ③ 关于为人祈求长寿的和平教派,见戴维·凯利:《寺庙和贡舶:18世纪罗汉 教派与疍民结社》,《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61—391页和理查德·石:《没有造反的太平盛世说:华北的黄天道》,《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305—337页。肯尼思·利伯索尔:《天津的革命与传统,1949—1952年》第14—15页提到1950年天津的许多和平教派。 ④ 欧大年:《抉择:中国社会中的民间教派》,《现代中国》第7卷第2期(1981年4月),第159—161,167—168页;斯特万·哈勒尔和裴宜理:《中国社会中的融合教派导论》,《现代中国》第8卷第3期(1982年7月),第288—293页。关于太平天国基督教的太平盛世方面,见孔斐力:《太平天国幻想的渊源:中国人造反的跨文化方面》,《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第19卷第3期(1977年7月),第350—366页;和鲁道夫·瓦格纳:《重新制定天国的美景》。 ① 裴宜理:《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第3章。 ① 寇尔:《民众对太平军:包立生的东安义军》,第7—21页。 ② 这种说法依据周锡瑞:《论义和拳运动的社会成因》,《文史哲》1981年第1期, 第22—31页。 ① 谢文孙:《中国农村的行会资本主义:珠江三角洲乡村企业家创业的传统, 1875—1925年》(1982年11月在哥伦比亚大学现代中国讨论会上提出的论 文),第1—4页。 ① 艾琳·托伊伯:《日本、台湾和中国东北的移民和城市》,载伊懋可和史坚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374页;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清代 的城市网和德川时代的日本》,第78页。 ② 关于上海纺织女工的情况,来自埃米莉·霍尼格:《上海纱厂女工,1912—1949年》(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82年);关于天津铁匠的情况,来 自盖尔·赫沙特:《飞锤走凿:三条石工人》,《现代中国》第9卷第4期(1983 年10),第387—420页。关于合同工制度,见霍尼格:《包身工制度与女工: 解放前上海的纱厂》,《现代中国》第 9卷第4期(1983年 10月),第421—454 页。 ③ 城乡劳力交换诸方面的论述,见兰德尔·斯特罗斯:《困难的工作:中国江苏 西部农业的政治经济, 1911—1937年》(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1982 年),第44—50页有论述。 ① 戴维·斯特兰德和理查德·韦纳:《20年代北京的社会运动和政治言论:1929 年10月22日电车风潮的分析》,《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3集(1978—1979 年),第 137—180页。 ② 陈明:《劳工与帝国》,第140—141、150页提出的一些论点,与霍尼格关 于上海所提的和赫沙特关于天津所提的论点相似。 ① 陈明:《劳工与帝国》,第163—166、208—228页和各处;林达·谢弗: 《**与工人:湖南工人运动,1920—1923年》,第109—112页。 ① 关于上海,见让·谢诺:《中国劳工运动,1919—1927年》。关于湖南劳工动 态的稍微对立的看法,见小安格斯·麦克唐纳:《农村革命的城市根源》,第 142—206、241—250页,和谢弗:《**与工人》。谢诺著作(第407—412 页)认为劳工运动是20世纪20年代主要的革命力量。关于这方面更多的书 目,见陈明:《中国劳工运动的历史编纂学,1895—194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