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969年的中苏边界冲突(2/2)

的压力,北京是可以坐到谈判桌边并签署协议的。苏联使用的主要手段仍是武力威胁。此外,苏联人还坚持在外交和意识形态两方面孤立中国人。莫斯科的对美政策存在固有的矛盾:一方面继续缓和双边关系,另一方面又与美国在第三世界争夺势力范围,并加强其战略力量以与美国争高下。苏联立场的这个弱点不久因中美的和解而暴露无遗。

    然而,莫斯科在**世界中拥有重要地位,能够获得盟国对其既定立场的支持。有段时间,莫斯科一直在努力召集所有支持它的执政和在野的**举行大会,讨论当时意识形态和外交方面的重要问题,像往常一样,发表一项全体成员都同意作为行动准则的集体宣言。中国当然拒绝参加此类活动,也未参加1969年6月5—17日在莫斯科召开的全世界**和工人党代表大会。③会前,苏联人曾向罗马尼亚**和其他党保证,他们既不会把会议变成批判中国的大会,也不会宣告把北京排除在**运动之外。然而,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发表的重要讲话却对中国领导人充满了敌意。在边界问题上,他指责中国蓄意挑起冲突并且把战争看作“积极的历史现象”。他再次建议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勃列日涅夫对中国“毫无根据的领土要求”进行了猛烈抨击,并说:“今后发生的事情会表明,中国领导人是不是真的愿意谈判并达成一项协议。”①大会通过的正式文件只字未提边界局势或中国,遵守了苏联人关于不涉及该问题的承诺。②然而,勃列日涅夫会后在“**人”杂志发表的报告中却提到了该问题,声称毛的政策“在大会上受到了严厉谴责”。③

    对于苏联人提出的恢复谈判的建议,中国人经最大限度的拖延之后才作出了答复。5月24日,他们又就边界问题发表了一个长篇声明。④声明提出了中国就一项新条约进行谈判和划定边界线的五个前提条件。这些条件申明了中国在以后的谈判中的立场,摘要如下:

    苏联人必须承认有关目前中苏边界条约的不平等性质;如果苏联人承认了这一点,中国愿以这些不平等条约“为基础,确定两国边界的全部走向,解决边界上存在的一切问题”。

    俄国人据说是通过违反不平等条约而占据的中国领土,“原则上”必须归还中国。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根据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对边界的个别地方作必要的调整”。

    苏联人必须停止一切“挑衅和武力威胁”,包括炮火轰炸和核攻击。双方均不将边界实际控制线向前推进。至于边境河流中的岛屿,双方以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最深处线)决定其归属权。

    在明确划定界线之前,一方居民在另一方领土上“按照惯例”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如珍宝岛等岛屿上的居民和帕米尔地区的牧羊人等)不受干扰。

    声明还说,如果苏联同意这些条件,中国就恢复谈判,以便达成一项平等的协定。前两项条件正是造成1964年谈判破裂的原因。如果莫斯科同意了第一条,就有可能得归还17至19世纪俄国占领的大片中国领土,或使克里姆林宫一开始就白白地丢掉进行讨价还价的一个重要砝码。第二条也许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因为俄国人不可能归还如此大面积的领土)。由于边界的划分从未达到让双方均满意的程度,也由于1917年以前俄国人确实占据了中国所宣称的是属于它的大片领土,如果苏联同意这项条件,不但会把对这个问题的所有决定权送给北京,而且还得把诸如黑瞎子岛一类的大片土地还给中国。黑瞎子岛位于黑龙江和乌苏里江的交汇处,是伯力的天然屏障。鉴于苏联一直拒不接受中国关于这段边界的划界建议,中国在声明中提出举行谈判的五项先决条件就显得不太严肃。此外,后三项条件的目的在于保卫中国领土,防止苏联的进攻。这将使俄国人无法保卫本国的领土,使之免受中国人在珍宝岛上发动的那种突然袭击,将迫使莫斯科承认,迄今由苏联控制的主航道中国一侧的岛屿的主权属于中国,还将使中国人像过去的许多年中一样,继续在苏联领土上四处活动,因此(在新的紧张环境中)而使发生军事冲突或宣传战的可能性大增。

    不过,中国人毕竟稍稍开启了恢复谈判的大门。苏联人看重这一点,所以没有完全拒绝中国的要求。在1969年6月13日给中国的照会中,①苏联在拒绝中国五项条件的同时,对两国在边界问题上的分歧作了详细的阐述,建议双方在两三个月内举行会谈,达成一项明确的协议。苏联的这种克制态度在照会中表现得很清楚:

    苏联方面赞成下述各点:〈1〉对边界线上没有争议的地段,双方申明一致意见,并以条约文本为基础,经共同协商,就边界线的勘定达成一项谅解;〈2〉对发生了自然变迁的地段,双方可以根据已有的条约,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对边界线进行划分;〈3〉双方签署共同认可的文件,把达成的协议记录在案。

    关于条约,苏联坚持的是“信守公约原则”,而对边界线的勘定,则把注意力集中在自然变迁部分和对已有边界作更精确的划分上。中国对条约坚持“情势不变原则”,提出了恢复谈判的先决条件,但对边界的划分,也同样注重已发生的自然变迁——当然是有利于中国的——变迁。①

    由于存在这些分歧(它们源于**和苏共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不同立场,更源于俄国人的军事优势),谈判并未马上恢复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中国人拖延策略,且不愿与苏联人面对面进行谈判,莫斯科不得不做出抉择:或者让问题继续悬而不决,或者迫使其有所进展。由于1969年春末夏初边界事件仍持续不断(这显示了自由放任政策的危险性),也由于边境河流航行谈判已表明中国人可以被推到谈判桌边,所以莫斯科决定通过集结军队、蓄意扩大边界冲突、威胁使用更严厉的暴力手段和要求在不带先决条件的情况下举行谈判,以迫使北京就范。这个过程贯穿于整个1969年夏,但直到9月初,中国人仍不屈服。就在这个时候,胡志明逝世了。他在遗嘱中特别要求俄国人和中国人了结他们的分歧,他在河内的葬礼可为中苏双方代表提供一个中立的会面场所。莫斯科马上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建议,但是北京不愿在整个夏季都遭受军事打击和核威胁以及中国国内局势仍不稳定的情况下与苏联会谈。所以,由周恩来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在碰到参加葬礼的苏联代表团之前,就从河内回国了。①

    然而,俄国人还是给北京送去了明确的信息。苏联代表团团长柯西金在从河内回国途中(他的飞机已降落在苏联的塔吉克共和国),接到了莫斯科要他前往北京与周恩来会晤的电报。9月11日,这两位政治家举行了历史性的会晤。②曾竭力避免与俄国人见面的中国领导人明确表露了他们的不快:会晤只持续了不到三个半小时,而且是不顾苏联人的反对在北京机场而不是在市内举行的。此举与过去几个世纪中国人对外国人的蓄意侮慢是一脉相承的。然而,二人达成的协议实现了苏联一直寻求的目标:恢复边界谈判,停止边界冲突。虽然双方都未正式公布机场协议的内容,但据半官方消息透露,柯西金提出了下述建议:③

    1.维持边界地区的现状。

    2.避免再发生军事冲突。

    3.在边界地区的某些地点建立非军事区。

    4.恢复边界谈判,以已有条约和边界现状为谈判的基础,对边界线进行调整。

    5.恢复边界居民的迁移活动,特别是苏联工人在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黑龙江沿岸地区的迁移活动。

    对苏联而言,这显然是一个胜利,因为苏联对要谈的问题和谈判的基础作了详细的阐述。不过,前三点对中国也有好处,因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苏联的军事威胁。在何处建立非军事区及非军事区面积的大小问题将使双方产生争议,中国人将利用这些问题阻止或拖延有关边界问题的实质性会谈。不管怎么说,中国人终于同意恢复谈判作为消除苏联的威胁的一种手段,而这也正是俄国人所希望的。

    9月11日机场会晤之后,情况马上发生了有益的变化:苏联人停止了对中国人的抨击;①边界事件未再发生;②贸易谈判得以恢复;③此外,两国都在采取步骤互派文化大革命初期召回本国的大使。不过,中国人还在拖时间。恢复谈判的确切日期尚未确定,人们甚至不清楚中国人在北京是否同意了柯西金的建议。况且,即使达成了一项协议,双方的解释也会是大相径庭的。事实上,除9月11日发表了一份简短的无具体内容的公报之外,④没有迹象表明双方达成了协议,甚至没有就努力达成一项协议取得一致意见。

    身为新闻记者的苏联间谍维克多·路易斯于9月17日在伦敦《新闻晚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发出了苏联要对中国采取进一步军事行动的暗示性恫吓。文章特别提到了勃列日涅夫主义的内涵——断言苏联有“权”单方面干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事务,也提到了对罗布泊核基地动用核武器的可能性。这是双方未达成协议的证据之一。证据之二是中国人在东京会见了当时的全苏工会主席谢列平。①谢列平说:“中国人对解决边界问题的态度看上去是积极的”以及“我们希望谈判……得以恢复”。这表明中国人尚未接受苏联的建议,甚至在9月30日尚未给予莫斯科正式的答复。据驻莫斯科的外交官报告,北京甚至在10月1日的国庆节之后仍未作出答复。②

    这时轮到中国人在不失面子的情况下作出必要的让步以恢复谈判了。他们分别于9月18日和10月6日向俄国人递交了正式信件(在此期间,苏联显然作过答复,但内容一直未披露),③最后又于10月7日和8日公开发表了重要声明。在10月7日的声明中,中国宣布两国政府已同意恢复1964年中断的边界谈判。声明还说,中苏两国将在北京举行副部长级谈判(高于莫斯科最初提出的谈判级别)。声明还明确指出,双方在领土问题上的分歧是由俄国或苏联违背“不平等”条约的规定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所造成的。对此,1964年中苏边界谈判时交换的中国地图上(未公开出版)有详细的标示。10月8日的声明驳斥了苏联6月13日的照会。④不过,在声明的最后,中国提出了解决边界问题的五项原则。这些原则确立了北京在即将举行的谈判中所持的立场。就其实质而言,前三项原则与上文述及的中国政府在5月24日的声明中提出的条件是一致的。后两项原则重复了柯西金9月建议的许多内容。这首次表明,中国人愿意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解决边界问题。不过,这些原则也显现出了中苏之间的两点重要分歧。

    第一,中国人想以重新划定两国边界全部走向的新条约代替过去的所有“不平等条约”。这与他们在1964年的立场没有区别,但与苏联的建议相去甚远。苏联建议对现有边界作更精确的划分,但不同意在新条约签订之前取消所有旧条约并承认其“不平等”的性质。第二,中国重申了原来的主张:为全面解决边界问题,双方都撤出一切有争议的地区,如中国人所说的俄国人违反“不平等”条约而占据的那些地区。苏联人显然不可能同意这个条件,因为它威胁到了伯力和其它重要地区的安全。

    然而,苏联对中国的声明作出了积极的反应。1969年 10月 20日,谈判终于开始了。这样,在珍宝岛事件发生六个月之后,两国又同意——主要是由于苏联的压力——和平解决边界问题了。对中国来说,谈判的恢复至少可以部分地减轻苏联的军事压力。现在看来,1969年北京显然根本不打算达成任何妥协性的协议,即不符合它所阐述过的诸项“原则”的协议。参加谈判的苏联代表团于10月19日抵达北京,团长是外交部副部长库兹涅佐夫,另有成员七名。中国代表团以外交部副部长乔冠华为首,也另有成员七名。①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77—1183页。 ① 弗农·阿斯帕图里安:“七十年代的苏联、美国和中国”,《概览》第19卷,第2期(1973年春季号),第103—122页;威廉·E.格里菲思编:《世界与大国三角关系》;迈克尔·塔图:《大国三角关系:华盛顿、莫斯科和北京》;罗纳德·J·亚利姆:“三极与世界政治”,《世界事务年鉴》第28卷,第23—42期;托马斯·W.鲁宾逊:“缓和与中苏美三角关系”,见德拉·W.谢尔登编:《缓和面面观》,第50—83页;托马斯·W.鲁宾逊:“战略三角关系中的美国政策”,见理查德·A.梅兰森编:《既非冷战也非缓和?》,第112—133页。 ② 安泰顺(音):《中苏领土争端》。 ③ 同上,第58—90页。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1—1183页。 ② 新华社消息,1969年3月3日;《人民日报》,1969年3月4日;新华社关于边界冲突的纪录片的报道,1969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1969年5月24日,1969年5月24日新华社电讯,见外国广播信息处:《中国动态》,1969年5月26日,A1-10;《打倒新沙皇!》,《人民日报》1969年3月3日,见《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373期(1969年3月11日),第17—19页。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3—1185页。 ② 哈里·格尔曼:《苏联在远东的军事集结和**冒险》,第12—15页。中国人显然知道苏联在集结军队,还因此指责了莫斯科,参阅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5—1187页。 ③ 《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36期,第136页;《国际**译丛》第852期(1966年6月23日),第13—14页。 ④ 江一山:“**中国的军事(1968)”,《祖国》第59期(1969年2月),第20—36页。 ⑤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 1187—1189页。 ① 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89—1190页。 ① 此处参考了鲁宾逊“中苏边界争端”第1190—1194页及所引用的有关材料。 ① 关于**失败和死亡的文字材料虽然很多,但有许多是不可信的。这些资料还充满矛盾,使用的时候应特别注意甄别,参阅姚明乐:《**的密谋与死亡》。这本书基本上是伪造的。较为可信的是高英茂:《**事件:权力政治和军事政变》。另可参阅鲁宾逊:《**的政治军事生涯,第二部(1950—1971)》。 ① 威廉·W.惠特森:《中国的高层指挥:**军事政治史(1927—1971)》第11章,“战略与战术”。 ① 托马斯·M.戈特利布:《中国外交政策的不同派系与战略三角关系的起源》。 ① 6月10—11日的事件,见新华社消息,1969年6月11日;《纽约时报》,1969年6月12日;《真理报》,1969年6月12日;7月8日的事件,见新华社消息,7月8日;《纽约时报》,7月8日;《真理报》,7月8日;莫斯科广播电台消息,7月10日;外国广播信息处:《苏联动态》,7月14日,A30-32;7月20日的事件,见《真理报》,9月11日;8月13日的事件,见《真理报》,8月13日;《纽约时报》,8月14,15,16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69年8月14日;《苏联动态》,8月15日,A1-4;《消息报》及苏联其他报刊,8月16日;《苏联动态》,1974年2月28日,C2-3。 ② 《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435期(1969年6月12日),第24页;新华社消息,1969年8月19日;《纽约时报》,1969年9月9日。 ③ **军队历来把先发制人的进攻当作一种实用战术(而不是总体战略)来加以运用,参阅惠特森:《中国的高层指挥》。 ① 塔斯社消息,《真理报》,《消息报》,1969年3月30日(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4月16日,第3—5页;《苏联动态》,1969年4月1日。 ② 《苏联动态》, 1969年4月14日。 ③ **:“在中国**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周报》,第18期(1969年4月30日),第33页。 ④ 同上。 ⑤ 《真理报》,1969年5月3日;《消息报》,1969年5月5日(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5月21日,第22页)。 ⑥ 《中国动态》,1969年5月12日;《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417期(1969年5月16日),第21—22页。中国的照会指责苏联上年未参加会谈,认为中国这次同意参加新一轮会谈是作了宽宏大量的让步。 ⑦ 《苏联动态》,1969年5月23日。中国人于6月6日作了答复,见《中国动态》,6月9日;《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436期(1969年6月13日),第22—23页。 ① 《苏联动态》,1969年7月14日;《纽约时报》,1969年7月14日。 ② 《纽约时报》,8月9日,(苏联的声明);8月12日(中国的声明)。 ③ 这次会议的讲话和文件的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7月2,9,16,23,30日;《苏联动态》,1969年6月18日。勃列日涅夫的重要讲话,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7月2日,第3—17页;讲话摘要,见《纽约时报》,1969年6月8日。 ① 《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7月2日,第12页。 ② 《真理报》,《消息报》,1969年6月18日,第1—4版。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8月6日,第14—24页;《苏联动态》,1969年6月18日。 ③ 《**人》第11期(1969年7月),第3—16页(引文在第4页)。(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9月3日,第3—8页)。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1969年5月24日,见《中国动态》,1969年5月26日;《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426期(1969年5月29日),第23—36页。 ① 《真理报》,1969年6月14日(译文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7月9日,第9—13页)。这是苏联回复中国5月2日的声明和6月6日的抗议(《中国动态》,1969年6月9日)的一份照会。 ① 信守公约原则是“有义务执行公约的国际法原则”,意指签约各方必须守信履约。与之相对的是情势不变原则。国际法中的这个原则是指,当事人只有在“情势不变”,即环境无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才守信履约。 ① 《纽约时报》,1969年9月12、13日。 ② 同上。显然,罗马尼亚**领导人尼古拉·齐奥塞斯库充当了调解人。罗总理扬·杰奥尔盖·毛雷尔奉命参加了胡志明的葬礼,然后前往北京,在柯西金抵达北京前数小时会晤了周恩来。 ③ 《世界报》(巴黎),1974年11月10—11日。后来,周恩来讲了他对机场会晤的意义的理解(双方未签署文字协议)。在周看来,双方达成了如下共识:〈1〉在通过谈判彻底解决边界争端之前,维持边界地区的现状;〈2〉双方尽量避免进一步的武装冲突,并撤走边界线附近的军队;〈3〉双方通过协商“重新划定边界线”,周认为“这个问题不难解决”,见《纽约时报》,1973年11月24日(周与C.L.舒尔茨伯格的会谈);《共同社消息》,1973年1月28日(周与日本众议院议员的会谈)。关于机场谅解的执行,周和柯西金的看法不伺。第一,周认为,只有在其他方面的问题都得到重视之后,谈判才能够开始并持续下去,才能最终获得结果。第二,双方对“现状”一词的解释不同。柯西金认为“现状”指的是双方都不再侵犯边界,而周认为它不但指不侵犯边界,而且意味着边界地区的军事平衡不发生重大变化。第三,双方在非军事区的问题上存在分歧。柯西金显然认为它指的是双方军队均撤出某些已发生冲突或可能会发生冲突的地段。周(可能知道柯西金的解释,也可能不知道)认为它指的仅是苏联军队撤出那些有争议的地区,即中国提出主权要求的那些苏联领土。这些分歧是双方难以达成协议的重要原因。 ① 《纽约时报》,1969年9月17日。 ② 同上,1969年9月19日。 ③ 1969年9月25日的《纽约时报》报道了美国**领导人格斯·霍尔由河内返国途中拜会勃列日涅夫的情况。勃列日涅夫告诉霍尔,柯西金向周恩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其一与边界有关,其二与外交代表须保持在大使级有关,其三是要扩大贸易规模。另据报道,10月初贸易谈判已在进行,参阅《苏联动态》,1969年10月3日,该处转述的是一位驻莫斯科的南斯拉夫消息灵通人士的话。实际上,贸易谈判可能在8月份就开始了,见《中国动态》,1969年10月7日。 ④ 中国方面发表的公报说,柯西金是“从河内回国途经北京”。这不是事实。它说明北京是被迫接待柯西金的。见《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498期(1969年9月18日),第25页;《远东经济评论》,1969年9月25日,第759页。 ① 路透社消息,1969年9月30日;《纽约时报》,1969年10月1日。 ② 《纽约时报》,1969年10月4日。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1969年10月7日,见《北京周报》第41期(1969年10月10日),第 3—4页;《纽约时报》,1969年 10月8日。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文件”, 1969年10月9日,见《北京周报》第41期(1969年10月10日),第8—15页;《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517期(1969年10月10日),第30—39 页。 ① 《纽约时报》,1969年 10月 8、19、 21日;《真理报》和《消息报》,10月19日(见《当代苏联报刊文摘》,1969年11月12日,第15页);《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523期(1969年10月24日),第30页;第4524期(1969年10月27日),第27页;《人民日报》,1969年10月21日;《北京周报》第43期(1969年10月25日),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