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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对毛的思想遗产的探索(1/2)

    “**思想”或“**的思想”一词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含义。首先,它是指在毛的漫长的一生中,由各个时期著作的原始资料所展现的毛本人实际上的思想。其次,它是指在中国,从50年代到毛逝世为止(或到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具有特定含义的**的思想,即它是在特定的时期,如在1951年以后出版的《**选集》和在其他公开发表的毛的讲话和著作,包括文化大革命期间当作“最高指示”的语录里的正统学说。第三,在目前的中国,它是指毛的全部著作中仍被看作正确的,并由周恩来、**、朱德和其他人在他们的著作中进一步作了补充和发展的毛的某些思想,不包括那些反映他晚年错误的著作。

    在本章,我继续进行了在《剑桥中国史》第13卷最后一章开始的尝试,即分析了从1917至1976年,**思想在第一种意义上的发展。本章还探讨了建立在毛著作基础上的正统观念的变化问题。但在1949年以前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那时还没有官方正式出版的**著作,也没有对“**思想”如此正统的解释。现在,我的任务是要概括一下毛的理论贡献的实质,但是,我的这一做法是在与中国普遍采取的立场和方法相当不同的基础上进行的。

    经常有人认为,中国现在的领导人对**的思想所采取的态度完全是武断的、随心所欲的和嘲讽的——换言之,被他们冠之以“正确的”毛的那些思想,是为了论证他们在完全不同的基础上制定的政策服务的。这种看法似乎过于简单。如今那些尽力对“**思想”进行解释和阐述的人,大部分都是在毛的领导下从事革命斗争几十年的老战士,他们除了要接受足够的毛的思想遗产以证明他们是毛的合法继承人以外,不得不将**时代的许多思想和实践内化和融入他们自己的思维中。因此,承认现在重新解释毛的思想有它的目的,即在符合马克思主义和适应中国需要的双重意义上确定毛的遗产中正确的部分,似乎不是不合理的。

    然而,即使情况是这样,中国正在进行的对毛及其思想的重新评价的目的、逻辑性和判断标准,也是与本书完全不同的。在此,我要分析的是构成毛从1949至1976年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问题的思想的本质。

    过去,我把**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积极贡献的本质,称之为“主流的毛主义”。并提出,这个主流可以在1955至1965年,更确切地说,可在60年代初期找到。①换言之,“主流的毛主义”可解释为由毛设想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合理内核,它不包括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过激行为。通过进一步的思考和分析,我发现这个用法并不十分满意。如上所述,1958至1966年间的进程在许多方面都是不可抗拒的。在这两次激进的试验过程中,“左”的思潮势不可挡,它应被看成毛的最后25年(如果不是他的整个一生)里更加独特的东西。相比之下,毛在60年代初期,后又在70年代初期采取的立场则较为谨慎和现实。

    毛在1964年3月说:“凡事都是一分为二的”。“我这个人也是一分为二的。”②作为结论,这也许是必须首先说明的最根本的东西。一方面,毛的思想,尤其是50年代和60年代的思想,始终是由各种根本不同的思想和指示很不稳定地并列在一起的,另一方面,他在这些思想成分之间设法构建的暂时的和不稳定的综合性理论,在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下开始迅速解体。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毛在大跃进期间和大跃进之后阐述过的经济思想,在我看来,我们必须承认,这些思想远不像近年来根据文化大革命时对“两条路线斗争”的解释所做的理解那样片面和简单化。我们发现,他同样强调精神鼓励和物质刺激、又红又专、大小工业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从某些方面来说,是他整个经济战略的核心。它是靠两条腿尽可能快走的方针,并不是要靠小工业和土办法一条腿跳跃。

    然而,即使在**从1958年夏天过分的幻想中退却以后,他对发展的看法在某些方面也反映出他根本没有认清工业化和技术进步的含义。这些方面之一是毛对知识分子的态度,我在前面对此曾予以相当多的注意。另一方面是他对政治程序和领导与群众的关系的看法。

    1960年,**在讨论苏联宪法时说,这部宪法给了劳动者工作、休息和受教育的权利,但它没有给人民治理国家、经济、文化和教育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最基本的权利。①在《读书笔记》中与此相似的一段里,毛用的是“管理”,②而不是“治理”一词。尽管两个措词在意义上有细微的差别,但两者都是模棱两可的。它们的模棱两可再次反映了我们在毛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中已注意到的矛盾。由红卫兵翻印的、出现于毛本人的语录中的“管理”一词,它的意思可能是“经营”、“支配”或“监督”;廖盖隆的文章中所引用的“治理”,则表示“整顿”、“清理”或“安排”。第一个词显然更具体一些,因为它反映了一个组织构成而不只是简单的过程。至于毛的意思实质上究竟是打算使工人或劳动者随时关心正在发生的事情,使他们确信政治权力的运用符合他们的愿望,还是指他们实际上应当亲自管理事情,这两方面都是模糊不清的。

    毛的“读书笔记”的一个英译本将“管理”译成run和manage,而另一个则译成administer和take charge。③我更喜欢用 super-vise,其意思不是指全体劳动者都在同等程度上行使管理的权力,因为这种译法更符合我所理解的毛在60年代的思想。应当承认的是,这一选择是武断的,但它并不比其他的译法更武断。实际上,模棱两可客观存在着,存在于毛本人的语言和思想中。

    另一个恰当的例子是,1965年的那段话宣称,民主是指“群众的事情由群众来管理。”50000447_0106_3④至于“由”一字,在群众是有效力量的意义上,它的意思可能是指依靠群众,或者通过群众。换句话说,就是把事情摆在群众面前,与他们商量。这里将它译成是“通过”,因为在1965年12月的同一段引文中,毛清楚地阐明了需要来自上级党的领导,这进一步证实了那时毛仍坚持他反复而明确地陈述过的观点,即集中比民主更重要。然而,到1965年,他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显然已开始改变。

    在大跃进前后的这段时期内,强调集中制采取的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起关键性和决定性的作用。正如在本章第一部分所提到的,毛恢复了在延安时十分强调的使党的领导一元化或一体化的思想。

    总的说来,毛在大跃进期间的观点是,一体化或一元化不仅在国家,而且必须在地方得到贯彻。此外,即使1953年那几句顺口溜里提到的“小权”没有导致混乱,也不能放任它们。一元化的代表只能是各级党委。党的控制,不管在中央还是在地方,正如毛在1958年所阐明的,首先是就原则问题作出决定,然后去督察其执行情况。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临近,这一整套哲学逐渐被放弃了。因为**对应该发挥“一元化”作用的党的合法性和政治上的正确性,在理论上产生了怀疑,随后在实践中加以否定。在1964年7月14日给苏共的第九封复信中那段著名的论述中,可以发现对将要发生的事情的最初和最有戏剧性的暗示之一。这段话指出,如果干部被阶级敌人(由“地、富、反、坏、牛鬼蛇神”组成)“腐蚀侵袭,分化瓦解”,那么,“不要很多时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①

    在1967年2月与张春桥和姚文元的谈话中,毛虽然再次断言必须有一个作为领导核心的党,虽然他继续努力用某种方式把对党的需要与反天才论和鼓励来自下层的首创精神——这种首创精神成了证明文化大革命有理有借口(如果不是主要动机的话)——结合起来。由于群众对党的等级制度和政府官员“造反”的权利仅仅是靠某个大人物运用某种个人权力来保证的,因而整个事业被歪曲和败坏了。不久这种个人权力终于正式地与秦始皇的权力联系在了一起。

    人们必须根据这一点来理解王洪文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①和张春桥在1975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②为实现党对政府机构和其他一切机构的“一元化领导”而发出的号召。因为到此时,张春桥和毛本人都不像对施加毛的个人权威的影响一样,对组织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兴趣。从此以后,真理和权力不属于党,而属于**。因为历史赋予这位领袖以教导中国人民和指引他们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