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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分裂的原因与后果(2/2)

互关系没有搞清楚。”他接着指出:“工人农民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做工,种田,我们在相互关系问题上,过去处理不恰当。”

    大跃进的后果,使毛以前结合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的关于阶级问题的观点因一点新因素的加入而被修正。这种新因素就是干部和知识分子中的特权分子构成了萌芽状态的阶级的观点。这一倾向是同上面所谈到的一代人的变化相联系的,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因为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习惯了某种生活水平,所以必须付给他们高薪。关于这一问题,中国报纸在1956至1957年曾展开过广泛的讨论。1957年1月,毛本人也为他所说的出了“一点钱”就“买了”资本家以及与他们有联系的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的观点进行辩护。①显然,同样的照顾并不适用于新培养出来的年轻人,他们没有这样的奢望,也许他们被认为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我已经提到,在1958年8月的北戴河会议上毛提倡“供给制”。当然,他的这次讲话当时没有公开发表,但其思想的主要内容在1958年10月《人民日报》转发的张春桥的文章中得到了体现。张的文章于9月份在上海首次发表,实际上绝不仅仅是张和毛的观点偶然巧合的一致,这是一种精明的政治谋略的结果。上海的“左派”市长柯庆施出席了北戴河会议,他在电话里向张春桥通报了他关于毛讲话的笔记。这给张春桥的文章提供了灵感。一看到这篇文章,毛就决定在北京转载。因此,毛的这一举动既表明他易于接受奉承,也表明上海环节(如果此时尚未形成上海网的话)在此时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②

    毛在《人民日报》上为张春桥的文章写了编者按。他说,文章所表达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他认为有“一些片面性”,而且,对历史过程解释得“不完全”。③但是,即使毛认为张对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观念”或马克思所界定的资产阶级法律规范过于急躁,用这一用语所提出的问题在他以后的讲话和文章中却一再出现。简言之,毛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劳分配所造成的不平等与马克思论及资本主义社会时所界定的“资产阶级权利”在性质上是相似的。正是这一点为他的下述论点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党内存在一大批依恋其特权的高级干部,因此,党是产生资产阶级或具有资产阶级思想的分子的温床。①

    我已经强调了1959年庐山中央全会的重要性。这次会议成为日益强调阶级斗争的转折点。毛指责彭及其盟友是混入中国**内部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分子”。②毛声明,庐山的这场斗争已经是阶级斗争了,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的生死斗争的继续”,而且预言,这种斗争“至少还要延续二十年”③(结果是毛几乎全力促使这种斗争发生)。

    在讨论文化大革命前这段时期**“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错误”时,邓力群指出了毛日益增长的激进主义的另一根源:“事实上,1958年以后,毛基本上没有注意经济工作,这就影响了毛对阶级和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④不应望文生义地认为上述说法意味着毛此后对与经济有关的任何问题都没有兴趣。毕竟,正是在1960年他写了研究苏联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读书笔记,而且现在据说他主持起草了1961年3月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六十条”。①所以,邓力群的观点是,毛虽然还不断地谈到经济制度的政治方面和思想方面,但他对经济学或者经济现实并没有多少认真的兴趣。从这个意义讲,邓的结论无疑是有道理的。

    从1959年以来,毛越来越坚信,不仅是他,还有**及其他同志长期以来斥责的中国**内的官僚主义倾向,并不仅仅是“工作作风”中的缺点所造成的,而是反映了**及其干部中阶级性质的最初变化,他对苏联情况的观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看法。他在1960年就社会主义社会在消灭阶级以后又出现了“既得利益集团”问题作了评论。虽然这些评论出现在他研究苏联政治经济学教材的读书笔记中,但这显然也是想应用于中国。

    今天的中国确有一些学者认为,毛对苏联“修正主义”进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制造一个武器,以对付中国**内部那些不同意他观点的人。这或许有些言过其实,毫无疑问,毛对赫鲁晓夫的俄国深感厌恶,在他看来,它所具有的一切都已停滞不前了。事实上,毛还追溯了苏联体制弊端的最初根源。他断言,十月革命之后,苏联没有彻底解决好“资产阶级权利”的问题。结果,出现了对沙皇时代等级制度的怀恋,多数党员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农民没有提升的机会。②他还指出,苏联没有彻底破坏资产阶级的自由;因而也就没有建立起无产阶级的自由;中国的政治和思想革命一直比较彻底。③毛最严重关切的仍是这种有害倾向可能会在中国生根的危险。这时,毛已经看到,中国干部中被这种毒素感染的人是两个特点造成的。在他以后的有关思想中,这两种特点一直处于中心位置。一方面,他们依恋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即“资产阶级权利观念”所带来的特权;与此同时,他们的行动又像封建地主一样。毛说:“人这种动物很有趣”,“稍有一点优越条件就觉得了不起”。①

    1962年1月,在一篇主要强调必须继续与旧的反动阶级(地主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讲话中,毛说他们“仍妄图复辟”。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②1962年8月,在十中全会前的北戴河中央委员会预备会议上,毛宣布:“《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的**》(由毛亲自编辑)一书中一段按语讲资产阶级消灭了,只有资本主义思想残余的影响,讲错了,要改过……资产阶级是可以新生的,苏联就是这个情况。”③

    就实际情况看,资产阶级可以“新生”这一说法留下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即毛指的是旧的资产阶级可以再生,还是说资产阶级的幽灵或本质能够以一种新的形式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条件而获得新生,这是我们关心的中心问题。他可能是指第二种情况,即德热拉斯和其他人所称的“新阶级”——尽管毛本人从未使用过这个词。然而,这些“新资产阶级分子”究竟仅仅是孤立的个人,他们因滥用职权而腐化堕落呢,还是所有干部都因其拥有的权力和特权而倾向于成为这种人物呢,关于这一点,毛在60年代中期似乎还难以作出判断。

    60年代初,他强调金钱的腐蚀作用和用钱换来的好处,看来是倾向于第一个方面。于是,在继续承认物质刺激在中国现阶段是必要的同时,他又认为,物质刺激应当服从于政治思想领域的“精神鼓励”,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①

    在1962年1月30日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把“五种坏分子”和这些受到怀疑的个人的社会根源联系起来。他说:“人民民主专政要压迫的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的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的右派分子,他们代表的是地主阶级和反动的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和坏人,大约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四、五。这些人是我们要强迫改造的。”②

    在1962年9月至10月召开的十中全会上,毛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并亲自修改了概括他思想的全会公报。③就像五年前他在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和庐山的争论一样,这一次标志着进一步转向大搞“阶级斗争”的政策。但是,正在成为斗争对象的这些阶级的性质和地位基本上仍是模棱两可。在1962年1月的讲话中,毛曾提到“这些阶级和坏人”。换句话说,尽管毛说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代表”地主和反动的资产阶级,但他们未必都来自这些阶级。从1962年夏到1963年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正在形成过程之中。在此期间,毛的两段话特别强调了党内离异倾向的阶级根源,但与此同时,他仍然强调通过教育继续进行改造的重要性。

    8月9日,毛在北戴河的谈话中指出:

    党员的成分,有大量小资产阶级,有一部分富裕农民及其子弟,有一批知识分子。还有一批未改造过的坏人,实际上不是**,名为**,实为国民党。……知识分子,地富子弟,有马克思化了的,有根本未化的,有化的程度不好的。这些人对社会主义革命没有精神准备,我们没有来得及对他们进行教育。①

    1963年5月,在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第一个指示(即“前十条”)公布前夕,毛对党的阶级构成作了完全不同的分析,但还是用极为类似的措辞谈到了“改造”问题:

    从党内成分来看,我们党内主要成分是工人、贫雇农,主要成分是好的。但是党内有大量的小资产阶级分子,也有一批是知识分子,还有相当数量的地主、富农的子女。这些人有的马克思主义化了,有的化了一点,没有全部马克思主义化,有的完全没有化,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没有入党。这些人对社会主义革命没有思想准备。另外,这几年还钻进一些坏人,他们贪污腐化,严重违法乱纪。……这个问题要注意,但是比较好处理。主要问题是没有改造好的资产阶级分子、知识分子和地主、富农子女,对这些人要做更多的工作。因此,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再教育,这是一个重要任务。②

    显然,从这两段引文中可以看出,对于毛来说,尽管客观的社会出身仍很重要,但通过政治教育对整个阶级进行个人改造也同样是一个关键的方面。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毛在1963年比1962年更强调“改造”,即主观标准。

    1964年5月,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展开,毛在听取四位副总理汇报工作时宣布:

    一定要很好的注意阶级斗争。农村“四清”是阶级斗争,城市“五反”也是阶级斗争。……城市要划成分。至于如何划法,将来做时要作出标准。不能唯成分论,马、恩、列、斯出身都不是工人阶级。③

    在一条未注明日期,但几乎可以肯定是写于1964年下半年的关于划分阶级的指示中,毛明确论述了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之间的关系:

    划分阶级有必要……这两个,(客观的)阶级成分和本人表现要区别,主要是本人表现。划阶级主要是把坏分子清出来。

    阶级出身和本人表现,也要加以区别,重在表现,唯成分论是不对的。问题是你站在原来出身的那个阶级立场上,还是站在改变了的阶级立场上,即站在工人、贫下中农方面?又不能搞宗派主义,又要团结大多数,连地主富农中的一部分人,也要团结,地富子弟,要团结,有些反革命分子、破坏分子也要改造,只要愿意改造,就应当要他们,都要嘛。①

    可以认为,在毛的晚年,仍然在能动的和创造性的紧张关系**存的某些对立面开始分离了,从而释放出最终导致其思想和行动走向毁灭道路的能量。在几个决定性的、相互关联的方面,以前的统一体是从1962年秋的八届十中全会开始解体的。毛越来越把领导者及其特权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看作对抗性矛盾,而不是人民内部矛盾。由此,从这一洞察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后果是:被看成是一个包括所有享有特权的当权者在内的实体的中国**,不能简单地在与群众的接触过程中得到锻炼和净化,而必须彻底打碎,至少要打碎一大部分。

    除了党或党内特权分子与群众的关系之外,**思想结构在60年代开始发生的极为复杂的分解或解体过程,还涉及其他一些倾向。我已经以相当篇幅探讨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的相互作用,也曾探讨了苏联模式与中国经验之间的关系问题。

    中苏冲突对**哲学思想的形成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一分为二”这一核心思想提供了历史背景。1963年10月26日,周扬在中国科学院作了一个题为《哲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所面临的战斗任务》的报告。这篇报告正巧是在毛70寿辰之日(1963年12月26日)公开发表的。很明显,它代表了**本人的思想。在报告中,周扬用“一分为二”的原理分析了从马克思时代至当时的工人运动史。①

    事实上,毛本人早在1957年11月18日莫斯科会议上就使用过这一表达方式。尽管他当时强调的不是社会主义运动内部的分裂,而是这样一些事实:所有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都“充满”了矛盾;任何事物都有好与坏两个方面,他得出结论:“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现象,这就是辩证法”。②

    紧接着周扬1963年的讲话发表后,毛本人对“一分为二”这一口号的运用首先唤起了在**党内进行反“资本主义道路”斗争的要求。换句话,这意味着号召进行阶级斗争(正如《剑桥中国史》第14卷第10章论述的那样,这也是为了清除和迫害杨献珍及其他提出相反提法——“合二为一”的人)。

    毛宣称,这一原理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并由此得出结论,说电子也像原子最终要被分裂。但他首先相信的是,不论现在还是将来,社会范畴和政治力量都会不断地发生分裂。③

    归根结底,毛与其他领导成员的冲突当然是围绕着建设社会主义应当采用何种基本的政治和经济战略问题展开的。但文化领域也是一个重要的战场。60年代初期,毛认为,文学和哲学的某些发展不仅是种种不良倾向的表现,而且已成为通过上层建筑机构向社会主义根基发动进攻的武器。因此,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第一次以令人信服的方式表达了他的这一忧虑,并同时发出阶级斗争的号召,这绝不是偶然的:

    现在不是写小说盛行吗?利用写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个大发明。凡是要想推翻一个政府,先要制造舆论,搞意识形态,搞上层建筑,革命如此,反革命也如此。①

    这一论述的明显含义是:在被夺取政权13年以后,“反革命阶级”依然在中国进行活动,企图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为阻止他们的破坏活动,有必要在上层建筑领域里进行经常性的斗争。正是在这里,文化大革命的十年间成为庞然大物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呈现出萌芽状态。由于这一时期毛的阶级概念有些含糊不清,这一理论的发展显然进一步表明他强调的重点是上层建筑和主观力量,而这从一开始就是毛的思想的特征。

    正如毛在八届十中全会上关于阶级斗争的号召导致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样,这一论述也推动了文艺批判运动,鼓励了**去发动京剧改革。在《剑桥中国史》第14卷第10章里,我已对这些政策及其后果进行了描述和分析,这里只需简要地提及毛继续火上浇油的两条指示就足够了。1963年12月,毛抱怨艺术、文学和戏剧的许多部门仍由“死人”统治。他宣称,“社会和经济基础已经改变了。”“为这个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之一的艺术部门,至今还是一个大问题……许多**人热心提倡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艺术,却不热心提倡社会主义的艺术,岂非咄咄怪事?”1964年6月,他的判断更加严酷了,他说,中国作家协会“15年以来,基本上(着重点是毛加的)不执行党的政策”,做官当老爷不去接近工农,跌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如不认真改造,他们将会变成另一个裴多芬俱乐部。①换言之,他们将会变成彻底的反革命,并将作为反革命受到处置。

    与此同时,从1963年到1964年,毛愈来愈怀疑知识分子在革命和发展中的作用。毛并没有使他对知识分子的不信任发展到像“四人帮”那样以“臭老九”来丑化他们的地步,他转向了比大跃进时期更为极端的教育政策。他在1964年2月说,“书不能读得太多,马克思主义的书要读,也不能读得太多,读十几本就行。读多了会走向反面,成为书呆子,成为教条主义修正主义。”②

    毛之所以向艺术、文学、哲学和教育所有这些不同的领域中间知识分子的头面人物发动进攻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剥削群众的特权分子(尽管他可以编造一个很好的例子,证明他们是剥削群众的),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接受他斗争的乌托邦,没能全心全意地执行他的指示。

    1964年夏,毛尖刻地指责了全党在物质生活方面的**现象,他说,“现在几包烟就能买一个支部书记,嫁个女儿就更不必说了。”③

    这里提到基层干部表明,在**制定“修改了的后十条”前不久,毛并非完全不同意刘的观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应当针对基层,也要针对较高的领导层。无论如何,毛更担心的是享有特权的城市精英的态度和行为。1964年6月,在一次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谈话中,毛说道:

    不要老是挣钱,挣来了钱,就乱花钱……对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按政策,必要时可以收买,对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什么要收买?钱多了一定要腐化自己,腐化一家人和周围的人……苏联的高薪阶层,先出在文艺界。①

    正如我们在《剑桥中国史》第14卷第7章中所讨论的,**与**的最后冲突是在1964年12月发生的。当时,毛对那些他认为歪曲并篡改了他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原定战略的东西感到不满,因而提出了新的二十三条指示。毛后来声称,刘拒绝接受这一指示。在这段时期,他发表了大量关于“新资产阶级”的讲话,这些讲话反映了这样一个观点:在新资产阶级中,权力而不是金钱成为决定性因素。

    也许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阶级成分与工资差别问题显然是毛特别关心的问题,但即使在这时,他对此仍表现出一种宽松和幽默的态度,而这在“四人帮”那些沉闷和狂热的理论家的文章中是很少见的。毛说:“吃多和占多是件相当复杂的事。”“像我们这样的大人物,有汽车,有带暖气的房子,有司机。我只挣430元,我雇不起秘书,但我必须雇。”②

    在理解这段话时,我们不能不参考毛在1964年早些时候所说的这样一句话:“宣统的薪水一百多元太少了,人家是个皇帝。”③人们有这样一种印象,对毛来说,除了“工人”、“贫农”、“革命烈士后代”等等外,还有另一种成分,那就是统治者。至于那些与他的地位,与这位以前的皇帝地位不同的人,是不能允许他们继续迷恋其特权的。

    因而,在1964年12月20日的一次讨论中,他再一次谴责了干部中那些主要关心自己拿更大的工资额的“当权派”,并同意给其中的“极端恶劣分子”戴上“新资产阶级分子”的帽子。但他警告不要过多地估计他们的人数。并且说,对他们不要提“阶层”,叫分子或集团就行了——很明显,他们的人数还很少,不能构成一个完全的阶级。①一星期以后,也就是1964年12月27日,毛宣称,中国**“至少有两派”,一个社会主义派和一个资本主义派。这两派就这样体现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②

    这些论述以及毛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矛头指向“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决心,当然直接导致了他与**及党内其他人的冲突,并导致文化大革命。

    ① S.施拉姆:《**的政治思想》,第419页。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91页。 ① 《**选集》第4卷,第415页。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01页。 ① 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72页。在官方出版的文件中对这一点并未作出如此的 强调,以致于外国同志更难了解中国革命。(参见《北京周报》1978年第27卷14期。) ①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40—141页。 ② 同上,第126—127页。 ① 《**选集》1977年版,第5卷,第185、291页。对本章第一部分里所阐述的理由,毛 泽东《论十大关系》的官方文本比红卫兵翻印本对苏联的批评更加坦率。这个文本已在施拉 姆《**同人民的谈话》中。 ② 《历史的经验》,第18—19页。 ③ 《**选集》1977年版,第5卷,第304页。 ① 同上,第341—342页。 ② 《学习文选》,第197—198页。官方修定的版本的相应部分中甚至没有提及苏联(《** 选集》第5卷第396—399页)——不必奇怪,因为这份文献首次公开发表是在1957年6月, 那时任何这样的否定性注释都不会有问题。 ① 《学习文选》,第194页。**关于非对抗性矛盾的思想与列宁、斯大林的比较,参见施拉 姆:《有关中国“永远革命”理论文件集》,第32—38页。在1957年2月27日讲话的官方 文件中,毛对他前辈的评价转而相反。他说,“这个规律,列宁讲得很清楚。”(《**选 集》第5卷,第392—393页) ② 同上,第211—221页。 ③ 同上,第212—213页。 ④ 同上,第223—224页。(这个文集中收录的原文实际上印成了“我们的大国沙文主义”。但 是,我认为“我们”是“他们”的印刷错误。否则,毛可能是指,在他批评赫鲁晓夫对斯大 林问题的处理时,苏联斥责中国的大国沙文主义。那就是她坚持要在这类问题上发表意见。 ①  1957年11月14日的讲话,见迈克尔·舍恩霍斯的译文,载于《**研究杂志》1986 年6月第2卷第2期。 ② 见毛1957年11月18日的讲话,在同一本杂志中有舍恩霍斯的译文。这些情况在胡惠强的 文章“大炼钢铁运动简况”中也有介绍,此文载《党史研究资料》第4辑第726页。 ① 《**思想万岁》(1969年),第62—63页。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99页,又见《**思想万岁》(1969年),第183 页。 ①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14—155页。 ② “致王稼祥的信”,见《**对彭、黄、张、周反党集团的批判》,第14页。 ① 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90—191页。 ① 《**思想万岁》(1969年),第316—318页。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81页。 ① 《**关于国内民族问题的论述选编》, 1978年10月,第40—41页。 ② 斯特朗:《同**的三次会见》,第504页。 ① 《**思想万岁》(1967年),第226—227页;《杂录》第296页。 ② 斯特朗:《同**的三次会见》,第504页。 ① 《**选集》1977年版,第5卷,第475页。 ①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12—113页。 ② 《**思想万岁》(1969年),第180—181页;《杂录》,第85—86页。 ① 《**选集》1977年版,第5卷,第337页。 ② 关于柯庆施所起作用的材料,见1986年4月23日我同胡华的谈话。1986年4月24日我与 龚育之的谈话又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③ 张春桥:“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见《人民日报》,1958年10月13日。 ① 中国最近对**思想的这一倾向的最有权威的分析,见石仲泉的“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 级权利’和**对它的误解”一文,载《文献和研究》1983年,第405—417页。该文修 改后又在《红旗》1985年第11期(第12—22页)上公开发表。像最近发表的其他许多文 章一样,这篇文章明确断言,从大跃进开始,毛在把“资产阶级权利”的概念引入中国政治 言论中起着主要的作用。通常被译为英文“bourgeois right”,即“资产阶级权利”这一术语 出自马克思最有权威的著作《哥达纲领批判》,在这本书中,马克思运用它批判了“不折不 扣的劳动所得”这一概念(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17—321页)。在德语中,法权是指 权利和法律秩序,权利指的是有权取得某个人的劳动(或人身权利的)报酬这一层意思。马 克思在此提到这个法权问题时,实际上是指这两方面的意思,在他明确指出“平等的权利按 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以后,他接着指出:“权利,就他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 同一的尺度……”换句话,使某人有权利这种意义上的权(或权利)是由法制或类似法律的 准则所规定的。中国人由于不接受为毛所使用的“资产阶级法权”(按字面意义讲,指“资 产阶级的法律权利”)这一译名,进一步混淆了其中的意思。1979年以来,它往往被译成 “资产阶级权利”,那就更有个人主观权利的意味。总之,毛最担心的就是他所注意到的这样 一个事实,即“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的严格运用,并没有考虑个人的社会需要,因而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像资本主义的劳动工资制一样,是很残忍的。 ② 1969年9月11日对军事委员会的讲话。见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47— 148页。 ③ “机关枪和追击炮的来源”,1959年8月15日,《中国的法律和政府》第73页。 ④ 邓力群在1981年8月11日和12日举行的全国党史资料征集学术讨论会上回答关于1981 年6月27日决议问题时的发言。见《党史会议报告集》第145页。 ① 陶凯:“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见《学习历史决议专辑》第121页。 ② 《学习文选》,第305页。(1958年8月21日上午的讲话) ③ 同上,第311页。(1958年8月21日下午的讲话) ① 《**思想万岁》(1967年),第 192页。早先提到的“像地主一样装腔作势”,见毛在1958 年11月就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所作的讲话。载《**思想万岁》(1969 年),第117—118页。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68页。 ③ 《**思想万岁》(1969年),第424页。 ① 《**思想万岁》(1969年),第206、210页。(现在,人们知道他在讨论苏联教材的会议上的论说是根据他在1960年关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笔记编辑而成。)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69—170页。 ③ 《1981年决议·注释本》,第359页。 ① 《**思想万岁》(1969年),第426页。 ② 《资料选编》(北京,1967年1月),第277页。该指示的全部译文载于理查德·鲍姆和弗雷德里克.C.泰维斯的《四清:1962—1966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第58-71页,(毛的这段话是在第70—71页),该文是中国致苏联的第9封公开信中首次公开发表的。见S.施拉姆:《**的政治思想》,第367页。 ③ 《杂录》第351页,《**思想万岁》(1969年),第494—495页。 ① 同上,第351页;另见《**思想万岁》,(1969年),第602—603页。(关于这一论述的日期,另参见京都大学人文研究所于1981年出版的“1949年以后毛的论著索引”第2卷中的讨论,第47页。) ① 《北京周报》,1964年第1期,第10—27页。参见《红旗》1963年第24期,第1—30页(“一分为二”这一词出现在第4—5页)。关于毛与这一报告的关系,见S.施拉姆:《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意识形态和政策(1978—1984)》,第44—45页。 ② 《**选集》1977年版,第5卷(中文版),第498页。 ③ 安娜·路易斯·斯特朗:《与**的三次会见》,第499—500页。 ①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95页。毛在其当时尚未公开发表的1960年关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读书笔记中,对宣传工具的影响力以及政治斗争的决定性领域——上层建筑,已经表示了同样的关心。见《**思想万岁》(1969年),第342—343页;杂录》,第266页。 ① 这些是1967年5月出版的关于艺术和文学的“五个战斗性文件”中的两个。1963年12月12日和1964年6月27日指示的译文(这里稍有修改)见《北京周报》1967年第23期第8页。 ②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210页。 ③ 同上,第217页。 ① 《**思想万岁》(1969年),第498—499页。 ② 同上,第587页。 ③ S.施拉姆:《**同人民的谈话》,第198页。 ① 《**思想万岁》(1969年),第582—588页。 ② 同上,第597—5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