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曹丕的《典论》(1/2)

    魏臣卞兰在他那篇颂扬曹丕的《赞述太子赋》中,称颂曹丕“所作《典论》及诸赋颂”云:

    著典宪之高论,作叙欢之丽诗。越文章之常检,扬不学之妙辞。蹈布衣之所难,阐善道而广之。道无深而不测,术无细而不敷。论古贤以叹息,觌懿德以欢娱。

    这里虽然将曹丕的《典论》之“高论”与他的“丽诗”对举,但在下面的颂语中却偏重于颂扬他《典论》的深奥渊博,明显地将其《典论》置于其诗赋之上。谀臣的这种态度,当然取决于曹丕自己的态度。

    《典论》是曹丕一生中的一大著作,在他写给王朗的书信中,认为可以使人不朽的,在“立德扬名”之外“莫如著篇籍”,而在述及自己所著的“篇籍”时将《典论》置于诗赋之前,于此可见其重视的程度。出于这种永垂不朽的愿望,他还曾将《典论》及诗赋用帛抄写一份送给吴国之主孙权,又以纸抄写一份赠与张昭。到现在,历经一千七百多年的人世沧桑,全本的《典论》虽然已经不见,但它的残文仍然留存,那么曹丕的不朽愿望可以说是已经部分地实现了。

    《典论》除了曹丕生前的写本外,还有一种石本,是他的儿子魏明帝在大和四年(230)下诏将它刻在石碑上立在庙门外的。石碑原有六块,经过南北朝时五胡之乱剩下四块,到唐初这石本《典论》只残存一卷,与同时著录在《隋书·经籍志》的写本“《典论》五卷”相差很多了。从《宋史·艺文志》以后,连写本《典论》也已不复存在,因此清人严可均在纂录全三国文时,只得从《三国志注》、《文选》、《北堂书钞》、《群书治要》等等书籍中剔抉爬罗,辑出它的残文一卷,并记叙道:“唐时,石本亡;至宋而写本亦亡。”现在我们所见《典论》,就是严氏所辑。

    《典论》原书佚失已久,但其全文可以刻成六碑,写作五卷,在当时可以算是洋洋大观了。后人搜辑丛残,编为一卷,又有人将这些残文定为十二篇。然而在那一卷中,文章固然是鱼龙混杂,真伪错综,那篇目也是大多出于杜撰臆造。举个例子,如严辑《典论·终制》,全文抄自《三国志》中的魏文帝本纪,而本纪中明载此文作于黄初三年(222)冬十月甲子,那时曹丕早已编定《典论》,并且郑重其事地录在帛素上送给孙权了;在《终制》篇末也明白记述道:“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可见并没有将它编入《典论》。

    从较为可信的篇目来看,《典论》原来的篇目都是用两个字来命题的,如《奸谗》、《内诫》、《酒诲》、《自叙》、《论文》等等。其实这也是两汉以来的通则,如扬雄《法言》的篇目为《问神》、《超奇》、《寡见》等等,刘向《说苑》的篇目为《君道》、《臣术》、《建本》等等,王充《论衡》的篇目为《对作》、《艺增》、《自纪》等等:都是以两个字作篇目的。在结构上,每篇一开始都有一段开场白似的叙目,说明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东西的道理,如它的《内诫》篇的开头说:“三代之亡,由乎妇人。……至于二袁,过窃声名,一世豪士;而术以之失,绍以之灭,斯有国者所宜慎也。是以录之,庶以为诫于后,作《内诫》。”那作法看来是模仿《尚书序》的,如:“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序例》篇说:“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旨。”说明古人作序的目的是解释作者之用意,使读者能“曲得其情”。然而曹丕叙目的用心却似乎与此不同,其叙目不仅不是为了让读者“曲得其情”的,反而起一种掩饰真实意图的烟幕弹的作用。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以《奸谗》、《内诫》二篇作为例子来分析一下。

    从叙目上来看,《内诫》是鉴于自三代至二袁都由于妇人灭亡的历史教训而作的,《奸谗》是鉴于古代至何进、袁绍、刘表因听信奸邪的谗言而覆败的历史教训而作的,那么这两篇文章的内容是什么呢?从留存下来的文字来看,《奸谗》篇说的主要是袁绍、刘表两人。文章说,袁绍二子中,袁谭年“长而慧”,袁尚年“少而美”,袁绍的妻子爱袁尚,于是本来因“骄侈”而为袁谭所厌恶的审配、逢纪两人就在袁绍死后“矫绍之遗命”,奉少子袁尚为嗣,以至于兄弟反目,干戈相向,使曹操的“王师”坐收渔翁之利。刘表的长子刘琦,起初很得父亲欢心,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