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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旁通》 第02讲(2/2)

的观念根深蒂固,后世读《孟子》的人,大致统统用这个观念来读《孟子》,解释《孟子》,于是就发生了两种错误。第一是误解了梁惠王问话中的利,只是狭义的利益。第二是只从古代精简的文字上解释,而误解了孟子的答话,以为他只讲仁义而不讲利益,把“利”与“义”绝对地对立起来了。其实并不如此,依照原文用现代江浙一带的方言来读,就可从语气中了解到他的涵义,知道孟子并不是不讲利,而是告诉梁惠王,纵使富国强兵,还都是小利而已;如从仁义着手去做,才是根本上的大吉大利。

    了解了孟子这句话的真正涵义所在,于是我们就可认识孟子,并不是那么迂腐的了。他并没有否定利的价值。他只是扩大了利的内涵,扩大了利的效用。如果孟子完全否定利的观念的存在,那么问题就非常严重了。

    试看几千年来中国文化的整个体系,甚至古今中外的整个文化体系,没有不讲利的。人类文化思想包涵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乃至于人生的艺术、生活……等等,没有一样不求有利的。如不求有利,又何必去学?做学问也是为了求利,读书认字,不外是为了获得生活上的方便或是自求适意。即使出家学道,为了成仙成佛,也还是在求利。小孩学讲话,以方便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也是一种求利。仁义也是利,道德也是利,这些是广义的,长远的利,是大利。不是狭义的金钱财富的利,也不只是权利的利。

    再从我们中国文化中,大家公推为五经之首的《易经》中去看。《易经》八八六十四卦中的卦交词,以及上下系传等,谈“利”的地方有一百八十四处;而说“不利”的,则有二十八处。但不管利与不利,都不外以“利”为中心在讨论。《易经》思想最主要的中心作用,便是“利用安身”四个字。所以《易经》也是讲利,而且告诉我们趋吉避凶,也就是如何求得有利于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道德因果律,也是告诉人们以积善的因,可以得到余庆的果。相反地,积不善因,便得余殃之果。所以,积善是“利用安身”最有利的行为。

    如果探讨孔孟思想的文化源头,绝对离不开《易经》。所以说假如孟子完全否定了“利”的价值,那么《易经》等等我国的所有传统文化,也被孟子否定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由此,我们研究孟子,首先就要对义利之辨的“利”字,具有正确的认识。

    同时,我们还可以提出两点来作反证:

    第一,韩非子说:“舆人欲人富贵,棺人欲人死丧。人不贵则舆不用,人不死则棺不买。非有仁贼,利在其中。”他说,棺材店老板希望别人死,并不是心坏,并不是不义;汽车厂老板希望大家发财,也并不是心好,并不是好义。两种不同的心理,都是为了自己的生意好,多赚些钱,都是生意人本分的想法。

    韩非子的这段话,等于为“利”字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或者是人,或者是物,或者是事,当某一时间,某一空间中,能够产生“利用安身”的功能效果,那么它就具有“利用安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当用、该用、要用、可用、适用、值得用的条件下,那么对这人、或事、或物来说,就构成了价值;也就是对这人、或事、或物的利。

    第二,《易经》中卜筮方面所显示的,可归纳为“吉。凶、悔、吝”四种现象。实际上就只有吉凶两端。吉是好的;凶是很坏;而悔为烦恼;吝是困难。简单说,悔、吝也就是小凶。天下人、事、物,都不外吉与凶两端。吉、凶怎么来的?《易经·系传》上说:“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凡是一动,就会发生或吉、或凶、或悔、或吝的结果;不是吉就是凶,不是凶就是吉。有了这项理解,就知道利与不利之间的辨别,须要从动用之间而分。

    由这里引申出来,可知孟子对梁惠王说的仁义,就是大利。因为在战国时代,国与国之间,都在互相征伐的动乱之中。如果有一个国家,真的以仁义作为治国的最高原则,运用在内政外交上,那么最后的胜利,就必定是属于这个行仁由义的国家。

    玩弄仁义的权智

    汉代桓谭《新论》说:“三皇以道治,五帝以德化,三王由仁义,五霸用权智。”指出上古时代的三皇,是以道治天下,这是最高的无为而为的境界。到了后来五帝的时代,以德来治天下,这已经差了一层——有为而为了,但是仍然是非常高超的政治。等而下之三王用仁义,五霸用权智,可以说是每下愈况。

    又《长短经》的《反经》第十三说:

    三代之亡,非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矣。故知法也者,先王之陈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故尹文子曰:仁、义、礼、乐、名、法、刑、赏,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术。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失。义者,所以立节行,亦所以成华伪。

    这是道家思想的论点。这里指出,仁义的确是一种好德行;但是这德行用久了,便走了样,变成人们用来争权利的一种工具。由此就可以了解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和庄子说的那些话。

    老子曾说,道德颓落,才有礼义之说,他也经常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时老子对于仁义礼乐的道德观念批评得很厉害。庄子也曾说:“仁义者,先王之蘧庐,可以一宿,不可以久处。”因为在春秋战国时代,各国诸侯的征伐口号,大体上也都是标榜仁义,而实际上并不是真行仁义,只是利用仁义的美名,以达到争权夺利之目的。所以庄子说仁义只是先王所留下的一幢临时寓所,一幢别墅,并不是自己久远安身的家,只可以偶尔住一住,不可以长久住下去。意思就是说,仁义这种道德观念,只可以在道德极其衰微的时候,偶然用一下,不可以长久地死用。如果长久用下去,就会被坏人利用仁义之名,作为政治上争权夺利之实了。

    孟子思想被夹缠不清

    综合上面这些分析,来看孟子对梁惠王所说的关于义利之辨的话,试作一个结论。

    第一,孟子一开始就对梁惠王说,你何必去贪求这种眼前短暂的近利、小利呢?你应该提倡仁义的道德观念,推行仁义的道德政治,才是你长远的大利。因为孟子的中心思想,是想实行中国传统文化的仁义道德之治,所以他对梁惠王就这样直接地提出来,不保留,不婉曲,不虚饰,这态度本身就是一种不问利害的道德行为。

    同样是孟子的这个意思——劝梁惠王行仁义政治的意思,假如换了当时另外一些游说之士,例如苏秦、张仅这一班所谓纵横家的谋略之士来说,那么他们就绝对不会像孟子那样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去拂逆梁惠王的意思。这一班人,一定会拐另一个弯,婉转地对梁惠王说:“我有一个使你得到最大利益的长远之计,你梁惠王想不想听?”这样先卖一个关子,吊梁惠王的胃口。等梁惠王很想知道究竟怎么回事的时候,他才慢条斯理地说,现在天下是如何混乱,道德沦丧,人人都在渴望仁义。你不妨如何利用仁义,如何以仁义为口实,颁布一些政令,那么天下的人民都到你魏国来了。你有这许多人民,领土也会增加,国家富强,自然就完成你的霸业了……等等,迎合梁惠王的心理,诱导他听从他们的说辞,慢慢实行仁义的政治。当然,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自己有进身之阶。

    第二,无论东方或西方,任何一种文化、一种学术思想,都是以求利为原则。如果不是为了求利,不能获利的,这种文化、这种思想,就不会有价值。

    从哲学的观点看,一切生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离苦得乐”。饥饿是苦,吃饱了则得乐。疾病是苦“,医好了则乐。天气太热则苦,到树荫下乘凉,或到有冷气的房子里,全身清凉则乐。一切生物的一切行为动态,目的都在“离苦得乐”,也就是我们中国文化《易经》上的“利用安身”,也就是现代观念想办法在我们活着时,活得更好。像设法利用太阳能,净化空气,防止水源的污染,目的都是使我们好好地活着,这些都是《易经》中所说的“利用安身”。所以任何文化,任何学说思想,如不能求利,没有利用价值,则终必被淘汰。

    即如宗教家们的修道,也是为利。修道的人,看起来似乎与人无争。实际上出世修道的宗教家,是世界上是讲究牛求自利的人,他抛弃世间一切去修道,修道为了使自己升天或成佛,这也是为了自已。虽然说自利而后利他,那也只是扩充层次上的差别,其唯利而图是一样的。为了升天成仙之利而修道,这也是为了利。

    自从孟子讲仁义,强调了义利之辨以后,影响到后世的重视义利之辨,而渐渐地,后世的义利之辨,又与自私无私之别,混为一谈,以为“义”与“无私”同义,“利”与“自私”不殊。因此汉唐以来,儒家的义利之辨,大多混淆了私与无私之别,两者分不开来。所以谈义利之辨时,往往在逻辑上就会夹缠不清,而使我们现在的一些人仍然弄不清楚,乃至于产生“儒家思想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错觉。

    因为后世受此影响,每谈义利之辨,就成了谈有私与无私之辨。遂进一步牵涉到中国文化思想的中心,乃至牵涉到人类文化的中心,尤其是政治行为的中心——公与私之辨的问题。

    以我们春秋战国的历史文化来说,关于公与私之辨,有两派极端相反的思想。一为墨子,一为杨子。其实他们都由道家的思想脱胎演变而来。

    墨子讲“义”,但是墨子讲的,和孟子讲的,虽然同为一个“义”,却有不同的观念,含义上是有所差异的。墨子讲的义,是主张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从头顶到脚底,都可以放弃自己而去为别人谋利,是彻头彻尾的牺牲自我,以利别人。

    而杨子——杨朱的思想,则与墨子绝对相反,他主张“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但并不是我一毛不拔,而你却该全部给我。他是主张天下每一个人都是这样一毛不拔,都能不妨害他人的利益,才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假如能做到这样,又是另外一种社会形态了。

    如果把墨子和杨子两人的思想,作一番仔细的研究,那会怎样呢?依墨子的思想,要想天下人,人人都自我牺牲,只图利他人,这是做不到的。那么依杨子的思想,普天之下,每一个人都只为自己利益着想,绝对不为别人的利益牺牲一根毫毛,那是否做得到呢?答案很明显,那当然是不行。人类可真是奇妙的动物,固然自私的心理人人免不了。但若要自私到这个程度,却也没有人做得到,更不可能全人类都这样做。反之,要人人都大公无私,也难做到。如果依墨子的思想去做,人人都能大公无私,则天下共利,结果自然很好。或者依杨朱的思想去做,人人都只为自己,绝对不妨害别人,各守本位,不犯他人,也就是现代所说的,争取自己个人的自由,也尊重他人的自由。倘使做到,那么也可天下太平。但这两派的主张,事实上都做不到。

    既然墨子和杨子两种极端相反的主张都做不到,只有再看看儒家思想,这是中庸的。中庸不是调和论,是兼容并蓄而仲裁为适可而止的中道。孟子秉承了孔子的儒家思想(但不是秦汉以后变了样的儒家思想),当然是崇奉了仁义之义,向梁惠王提出建议。同时,在提出建议时,也不采用当时纵横家们为博取富贵权势所惯用的游说态度。孟子虽懂得游说的辞令技巧,但却不用,还是很严正地主张行仁由义,极力宣扬仁义的美德,向梁惠王直说只有仁义最好。

    我们不妨引用清人的两句诗:“莫言利涉因风便,始信中流立足难。”正好作为孟子对梁惠王直言忠告的风格,其难能可贵的定评。

    或者说,所谓义利之辨的道理,就是孔子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大义之义。义理之义,义者,宜也之义,并非狭义广义等的义利之义。其实,都是一样,不管是什么伟大的义理,都是力行于义,才能有利于成其为君子,所以这也是利便是义,义便是利的真实道理。

    由于义利之辨的文化思想发展下来,到了宋明以后,构成中国文化的商业道德,便有“贸易不欺三尺子,公平义取四方财”的说法。即使专事求利求财的商业行为,也要心存“不欺”和“公平”的义利之辨。可以说这是孔孟文化思想在商业道德上的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