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奋斗的目标(1/2)

    奋斗的目标

    台北文昌街读者老奶汤明昭女士来了一信,讨论离婚问题,原文恭抄如下:

    十一月二十六,你在《以一部电影说起》之中,赞成离婚,但许多无辜的孩子受破碎婚姻的影响而自卑,而自暴自弃,不曾领受“爱”的孩子,又怎能去关心、信任,对他人负责?在人格上的发展不健全,带给社会的又是怎样的结局?充其量也是另一桩不幸婚姻的开端。

    正由于社会上离开地毯的那一端的怨偶日渐增加,更应倡导中国固有的家庭伦理。为响应文化复兴节,教育当局刚刚发动学生做“夫唱妇随”、“相夫教子”壁报,我所教班上的学艺股长,在制作壁报时系中;语言不再仅仅是交流思想的手段,而是具有广泛能动,不禁暗暗饮泣,原来她就是父母离异下的牺牲品。不曾领略到母爱的温馨,却要配合此一主题,岂不是她自己的一大讽刺。

    禁止离婚有其积极意义。如果某人只有一件衣服或一支笔,一把梳子,一定加倍珍惜,绝不会轻易丢弃,婚姻何尝不是如此。如果心存“合则留,不合则去”的观念,又怎会细心培养爱情的花朵?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天主教教友,我所见到的教会朋友,都是恩爱夫妇,享受家庭的温暖。也许因为God is love,或秉持“基督是我家之主”,即使有争论,也坦诚交谈,化除误解隔阂,岂不比劳燕分飞下场要来得幸福?

    无论社会如何变迁,人们总还是响往圆满的婚姻,人生才有奋斗下去的意义(见《读者文摘》上一篇专文,曾有调查可证)。台北家事法庭上常可见到一些草率成婚者分手的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也有可能是把离婚看得太随便了。

    我们教会在世界各地办麻风病院、孤儿院、养老院,对抗无神论共党主义,至若雷鸣远神父,倡导抗战救国,于斌枢机主教主贵族的统治。其著作已散失,仅在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著作,为国奔劳,等等善行,尚不易感化教化同胞,如今你这篇大作,可摧毁多少传教成果?不妨三思而后下笔,则教会幸甚。耶稣曾在山中圣训中说:“缔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如果有任何高见,我和我的朋友们(各行各业的教友),愿和你竭诚讨论。

    汤明昭女士这封信,充满了平静祥和,说明她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但同时也代表一部分人对越来越“多元”的社会,抱着天真可爱的“单一”看法。而且又因为我没把话说清楚的缘故,多少有点误解我的本意。事实是,我跟汤明昭女士一样地认为:“人们总是响往圆满的婚姻生活。”因此,在原则上,我并不赞成离婚;但在个案上,有些已破裂到不能复合的婚姻,我们没有权力反对他们离婚;甚至在某种情形下,我们还要鼓励他们离婚,帮助他们离婚。

    ——柏老说了一大串,只用了一个句点,为的表明那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千万不能分开。如果断章取义,像抓住小辫子似的喊:“你鼓励离婚呀。”那就是存心一棒子打死人。

    另一个我跟汤明昭女士观点一样的是,离婚的受害人往往是孩子,一个家庭破碎下的孩子,是天下最可怜的幼苗。汤女士所举的那个学艺股长,就是一个例证,令人酸鼻。问题是,离婚固然伤害了孩子,难道不离婚的怨偶就不伤害孩子乎?一个白天去云游四方,晚上酒醉醺醺的丈夫,甚至把女朋友带回家,教妻子服侍,稍不如意,就拳脚交加,这种魔窟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日夜都在外面交际应酬,男朋友如云——男朋友如果只固定一个,那就更糟,然后鲜衣香车,把丈夫当成冤大头的妻子,这种妓院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整天沉湎在牌桌上、赌场里、舞厅里,或酒家中,在外笑容可掬,回家怒目相视,一骂就祖宗三代出了笼,茶杯横飞,菜刀乱舞,这种火坑式的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一个夫妻间已搞得毫无感情,二十四小时不交谈一句话,唯有大眼瞪小眼,这种冷战工匠家庭,就不伤害孩子哉?

    有些婚姻上的争论,固然可以“坦诚交谈,化除误解隔阂”,但这种争论必须不涉及婚姻的基石,一旦超过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