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吵律(1/2)

    反正,不管用什么方法,中国人一定要成为一个安静的、有沉思能力的、拥有高度文明的民族!

    “吵律”,古语也,用现代话,应该说是“口腔噪音惩罚条例”。不过,这项条例通过之前,必须先完成配套措施,那就是科学家的事了:要先发明一种“口腔噪音测量器”,约一枚银元大小,发给全国国民挂到脖子上,它会在口腔噪音超过法定分贝时,发出警报,警察就可以上前捉住,依“律”处罚。至于分贝指标,由“卫生署”或“环保署”详细订定,输入晶片。

    “吵律”草案如下:

    第一条:大庭广众场所,如电影院、剧场、咖啡厅、茶室,有人大呼小叫,或大喊某人的名字,或猛传某种信息:“张部长教我告诉你……”总之,以引起大家注意为目的者,依其音量超过法定分贝程度,打三大板至十大板。

    第二条:火车、汽车、捷运车上,手拿“大哥大”,高谈阔论,讲的全是一些屁事。超过法定音量者,打三大板至二十大板。

    第三条:朋友小聚,谈天说地,本来欢乐无穷,却有人独霸市场,阻塞别人发言,只有他前仆后继,说个没完,听者大败,欲揍之而不敢,欲逃之而不能,依其音量超过法定分贝程度,打五大板至五十大板。

    第四条:猜拳行令,早已不合时宜,应该改革,无论家宴或店宴,两个粗汉攘臂奋拳,目如铜铃,呼喊叫嚣“六六大顺”、“八仙过海”,声震屋瓦,迫使邻居邻桌,无可奈何,只好含辱负重,暗自垂泪者,打十三大板。

    第五条:台上主席苦讲,台下人声喧哗,有的跟邻座交头接耳,有的向后座转身招呼,有的隔山打虎,和六七排之外嘘寒问暖,好像十八世纪的菜市场,依其分贝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