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缺少“尊重”(1/2)

    中国人什么能力都有(尤其有窝里斗的能力),只没有“尊重别人”的能力。

    《红楼梦》中,王熙凤责罚丫环,丫环跪在地下,一语一叩头,王熙凤喝令打嘴,丫环浑身发抖,抬起头来等候,王熙凤又喝令丫环:“你自己打!”那个因贫穷卖身的可怜女孩,开始用左右手分别打自己的双颊,一面痛苦的哀嚎,一面用力的抽打,眼泪和打出来的血同时流下。

    大分裂时代中,一个王爷,喜欢吃血痂,王府之内的几百位官员,每天的工作就是轮流接受鞭刑,等到伤口结痂,王爷就掀下血痂下酒。另一桩有名的“儿口承唾”,苻坚大帝的孙子,逃亡到江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一咳嗽,旁边侍候他的书僮,就要跪下,张开大口,那位王孙就将浓痰吐到书僮的口中。

    这还是小儿科的做法,在北齐帝国统治者的人渣家族中,一位王爷,高楼上拉大便,下面的仆人就得张开大嘴承接。长江南岸的王爷更凶,当他铸剑完成后,总是用别人的脖子做试验,如果一剑下去,人头落地,就证明那是一把好剑;如果不能一刀人头落地,而仅受重伤,它就作废。

    从这些故事,可以看到,一个人,一旦成了“主子”,也就是一旦有了钱,或一旦有了权,他就能把丑恶凶暴的性格,发挥到极致。

    时到二十世纪,凌虐的形式或有不同,但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