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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手现象(2/2)

入制,“操盘手”——证券从业人员自己不能随便买卖股票,走漏了内幕消息要受法律制裁,他们是正直的实名制,不会用亲友的名义开设股票或银行账户,人际之间现金交易很少,一次存款1万美元FBI都会记录在案,要想通过别人的账户为自己赚钱很难。上市公司的高管、大股东的股票账户受到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的跟踪监控,回购、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必须先发公告,程序非常透明、严格。违规违法者极易被发现,一旦被发现媒体会大张旗鼓地曝光,没有可遁形的阴暗角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后门可溜,更没有谁敢去充当保护伞。在中国不行,证券从业人员的交易不受监控,就是受监控也是形同虚设。在中国可以不需要实名制。他们可以通过亲友的账户从事内线交易,老板和法律都拿他没办法。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高管,也可以通过亲友账户从事内幕炒作赚黑钱,他们转移上市公司财产,掏挖上市公司,侵害股东利益,小股东根本监督制约不了,社会也难以制约他们。就是东窗事发了,由于他们与权力人物的交情,与当地监管机构一些官员的交易,有的也会得到从轻发落或庇护。上市公司多是当地的企业“明星”,高管都是在当地有背景势力有头有脸的人,背后通常有一个权力窝子,高管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为权力办事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旦有事整个“窝子”定会倾力保护,不能让“窝子”被打开突破口。实在保不住了,只要他(她)“扛”住了,“窝子”会力争给他最轻的发落和保护,家人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并给他(她)准备“出来”后再度“风光”的基础。只有那个别“扛”不住的,大家才把他(她)往死里整以灭其口。这已经成了官场的潜规则。在这样的社会氛围里,“窝子”原则才是至高无上的,法律、规定算什么东东,媒体更不敢对当地**黑幕说三道四。社会民主法制与舆论监督弱化,制约不了官场,也就规范不了市场。企业内部民主也是社会民主的一个缩影。社会上缺什么,企业内部也同样会缺什么。这就是大环境与小环境的关系。

    事实上,“操盘手现象”不只是一个市场现象、经济现象,也是一个社会现象。比如卖官,卖官者多系管“乌纱”的组织部官员和掌管组织人事的书记,照理,他们也只是一个“操盘手”,最终的权力应该属于人民。组织部门领导只有考核干部和推荐干部的权利,然而,在民众不能对官员的任免有发言权的体制里,“考核”形同封官许愿或清除异己的第一道程序,推荐几乎等于任命。而“操盘手”——掌控组织人事大权的官员就俨然成了批发、零售“帽子”的经营者。而当“帽子”能带来巨额经济利益,竞“标”高价抢购“帽子”的蜂拥而至,争先恐后,“帽子”经营者就可以待价而沽,价码扶摇直上。就像房价疯涨,买房子的反而要买涨,他(她)很快会回本。买顶“帽子”的成本,两个节日的“红包”就收回来了,之后的是净利润,何乐而不为呢?黑龙江的韩桂芝、马德卖官,长达几年,涉及几百人,难道就没走漏一点风声?没露一点马脚?怎么就监督不了?不是别的原因,是监督体系本身有问题,老百姓看见了也不能监督,无权监督,无法监督。正因为如此,那些各个领域里的“操盘手”才可以为所欲为。再英明的干部人事路线,再好的经济政策,都可以被扭曲,谁操盘就为谁所用。我们的市场,变成了“操盘手市场”,经济活动变成了“操盘手经济”。大大小小的“操盘手”们,可以像“变形金刚”那样,扭曲政策法规,扭曲市场,扭曲一切可以扭曲的东西,向有利于操盘者的利益方向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