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向曾国藩学习领导艺术 > 第五章 打造处事立身术(6)

第五章 打造处事立身术(6)(1/2)

    第五章打造处事立身术(6)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女婚姻上做财产、权力文章是极其普通的事情。曾国藩不愿意将女儿嫁给有钱人。据说,湖南有一常姓显贵家庭,几次都想与曾国藩结为儿女亲家。曾国藩不同意。这倒不是常家与曾家曾有什么不愉快,而是因为曾国藩听说这位常世兄生活气习骄奢跋扈,不可一世。他所穿的衣服极为华贵,所用的仆从也气焰嚣张,更令人厌恶的是他最喜欢倚仗其父亲的势力作威作福。曾国藩担心常家有官宦人家的骄奢习气,如果嫁娶过来,不仅会败坏曾氏家规,还会引诱曾家子弟好逸恶劳。

    湖南农村嫁女,有打发压箱钱的风俗习惯,有钱人家、官宦人家往往打发颇多,而曾国藩却规定200两。同治五年,曾夫人欧阳氏嫁第四女时,仍然遵循这个规定。曾国荃听到这事,觉得奇怪,说:“乌有是事?”打开箱子一看,果然如此。“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嫁女如此,娶媳也如此。咸丰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日记写道:“是日巳刻,派潘文质带长夫二人送家信,并银二百两,以一百为纪泽婚事之用,以一百为五十侄女嫁事之用。”这么大一个总督,打发女儿的压箱钱,就那么一点点,实在说不过去啊!

    廉洁自律为本

    曾国藩做官清廉,他的“八本”箴言,其中之一就是“做官以不贪财为本”,他常说:“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有此三者,自然鬼伏神钦,到处人皆敬重。”他三十岁的时候立志做官不发财、不留银钱与后人,这一志向在他的日记、写给家人的信中都有表述。他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