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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长兄双肩担责任(6)(2/2)

要是过了二十岁还在扶墙摩壁、汲汲于功名,从事于吊渡映带,那就会百业荒废,贻误终身。为了避免这种贻误终身的悲惨事件发生,曾国藩要求子弟有正确的读书目的。他说:“凡人多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

    做明理之君子,是曾国藩对子弟读书的要求,是他的读书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是读书的根本所在,终极目标所在。那么他所说的明理,又是什么样的理呢?他指出:

    盖人不读书则已,亦即自名曰读书人,则必从事于《大学》。《大学》之纲领有三:明明德、亲民、止至善,皆我分内事也,若读书不能体贴到身上去,谓此三项与我身了相涉,则读书何用?虽使能文能诗,博雅自诩,亦只算得识字之牧猪奴耳!

    读书必须做到《大学》所倡导的: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做到这三个方面,才算是明理。只有做到这三方面,读书才有用,否则就是一个只知道识字的“牧猪奴”。朝廷用这样的人当官,也是用“牧猪奴”做官。读书不以考取功名为目的,而以追求学业上的修为、追求人格道德的修养、追求自立自强为目标。所以他要求子弟有正确的追求。他说:

    吾所望于诸弟者,不在科名之有无,第一则孝弟为端,其次则文章不朽。诸弟若果能自立,当务其大者远者,毋徒汲汲于进学也。

    又说:

    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

    明理之外,读书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修业。修业的目的是“卫身”。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