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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坚持法(1/2)

    在遇到孩子有不良表现或错误、缺点的时候,处理问题的第二个方法,是“原则坚持法”。

    不教而诛是错误的家教举措

    虽然我们主张家长从小不打骂孩子,也主张我们对孩子要和蔼平等,还主张对孩子欣赏、夸奖、鼓励;可是,再和蔼、再平等的家长都会面临孩子的无理要求,无理行为。这时候,不教而诛是错误的。

    什么是不教而诛呢?就是你不教育,不讲明原则是什么,你就说他错了,就惩罚他。你从来没有对他讲过,遇到难题不动脑筋是不好的;你从来没有对他讲过,打人骂人是不好的;他一旦出现这些缺点,你上来就训斥他,这个家长叫“不教而诛”,这是一个错误的举措,是失职而又粗暴的家长作风。而家长要做的事情是:

    明确原则

    首先,原则是明确的。

    过去曾经对孩子明确地说过,现在当孩子错了,又明确地重申一次,接下来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该退让。比如你讲了,一个人要讲信用,要说到做到。这是个原则。孩子说了没有做到,缺乏意志品质,受到诱惑之后做不到他自己允诺的事情,这种表现应该说是错的。这时候你要重申一点,“你说过了,不做到是不对的”。这就是重申原则。

    坚持,不退让

    重申原则以后,孩子可能还坚持他这个无理的、不合理的要求,作为家长,只要你认为你的原则确实是正确的,态度应该如此:

    第一,已经有过原则;第二,再重申原则;第三,是和蔼不发脾气,同时坚持,不退让。家长要做到这一点。你如果不和蔼,发脾气,你是错的。你要是退让,你也是错的。

    对于一个很小的孩子,按时睡觉是为了健康必须遵循的原则。那么,他到了晚上十二点还要看电视,是破坏了这个原则。你就要重申这个原则。你可以和蔼,可以不发脾气,但是你不能退让。

    局部退让,整体上不退让

    有时还遇到一些这样都很难处理的情况。比如说,虽然你和蔼了,可是你这个坚决不退让与孩子形成非常激烈的僵局,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