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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逻辑起点——价值、货币和信用(1)(2/2)

集中反映在两门课程:一是以公司财务、公司融资、公司治理为核心内容的Corporate Finance,即公司金融。二是以资产定价(Asset Pricing)为核心内容的Investments,即投资学。而国内很多学者将Corporate Finance译作“公司财务”或“公司理财”,很容易使人误解其研究对象为会计事项,今后应予修正。

    总体观之,国内所理解的“金融学”,大抵属于西方学界宏观经济学、货币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内容。而西方学界所指的Finance,就其核心研究对象而言更侧重微观金融领域。

    鉴于此将金融学(Finance)分为三大学科支系:微观金融学,宏观金融学,以及由金融与数学、法学等学科互渗形成的交叉学科。这种界定对于澄清目前中国学术界的金融学定义之争应有所帮助。

    Tips:金融学的定义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Webster字典将“To Finance”定义为“筹集或提供资本(To Raise Or Provide Funds Or Capital For)”。华尔街日报在其新开的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的固定版面中将(公司)金融定义为“为业务提供融资的业务(Business Of Financing Businesses)”,这一定义基本上代表了金融实业界的看法。代表学界对金融学较有权威的解释可参照《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辞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Money And Finance) 的“Finance”相关词条。由斯蒂芬?A?罗斯(Stephen A. Ross)撰写的“Finance”词条称“金融以其不同的中心点和方法论而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中心点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和定价。其方法论是使用相近的替代物给金融契约和工具定价。”罗斯概括了“Finance”的四大课题:“有效率的市场”、“收益和风险”、“期权定价理论”和“公司金融”。罗斯的观点,集中体现了西方学者界定“Finance”倚重微观内涵及资本市场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