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责任无处不在(1)(2/2)

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当然,责任的性质可能很宽泛,甚至没有明确的规定。既可以是学习的或军事的,也可以是生活的、社交的或伦理方面的,仅从行为的角度区分,学员就有近20项责任。如: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责任;警惕**、不进行***的责任;保持等级、不超越职权的责任;正当交往、不违规范的责任;参与全国大选、不违背效忠国家誓言的责任;参与公共事务、不作壁上观的责任;管好经营、不乱花钱的责任;享受优待、不滥施人的责任等等。每个学员都要具有责任意识,任何细小的事情都不可率性而为,不计后果。

    西点要求学员必须熟悉校方关于责任的规定,不管文字或口头的,都要认真对待。同时,对社会道德和伦理方面也要负起责任,至少要把扰乱秩序和破坏纪律的过错报告给上级。他们应当在过错正在发生或发生之后,尽快向军官和各级学员指挥官报告。知情不报,视为同错,只是在处罚上稍轻而已。被告发有违纪行为的学员应以不动感情的、职业的方式承认错误,并接受随之而来的军纪处罚。被告发有违纪活动的学员,应客观说明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提供所有有关事实。当有理由认为还有其他人参与了违纪行为时,当事者应接受对其他学员的调查。从西点大量的有关学员犯错误的记载和处理的情况看,违纪人很少掩饰自己的过失,也不大强调客观理由。因为凡是违纪者都必然受到处罚,过程通常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好在如果是一般的小错误,记不了多少分,而且每个学员都有允许犯错的宽容值,并可通过优异的成绩得到奖励分。在西点历史上,尚未发现哪个学员没有一点过失,像麦克阿瑟那样被认为接近“完美无缺”的学员,也有过失记录,只是不太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