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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迷失的货币(法兰克帝国)(6)(1/2)

    第2章 迷失的货币(法兰克帝国)(6)

    为了获得领主效忠,国王必须授予小国王权利,这些权利最终成为终结王国**的根本。他们的国王和王国实在是太小了,任何几个国王联合起来就可以和大国王对抗。在西欧历史中,克洛维王朝被描写为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其实不过是一群农场主骑着马乱晃。那些著名的战争最多不过是万把人,拿到当时的中国,说成是宗族械斗还差不多,不可能形成一个真正绝对集权的统治中心。

    以封地为中心产生的“领主-骑士”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领主和附庸分别承担责任和义务,领主要负责在战争中保护附庸,附庸必须为领主提供兵役和助金。

    这种制度中,封君对封臣有管辖权力,而对封臣的封臣不再具有约束能力。

    换句话说可能更清楚,A在土地a上可能是B的封臣,但B同时也可能在封地b上成为A的封臣。这是一种极其混乱、复杂的封地关系,按东方思维很难理解,因为其中没有绝对的臣属关系。

    一个人怎么能既是自己上级、甚至是上级的上级,同时还是自己下级、甚至是下级的下级?

    本来就不能理解,因为,维系封建关系的是契约,不是权力。一个省部级企业不可以归地厅级企业,但可以和其他地厅级企业签合同(非下属单位)。

    所以,马克思所谓封建社会,专指西欧而言。

    有人说我们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我始终对此有所保留,我们历来是皇帝集权,无封,又如何建?

    西欧封建农奴制度下,封臣不再生活在公共环境下,而是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私人生活占据了主导。在个人空间内个人意志就是一切,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社会发展模式,在西欧的发展历程中这种精神得到不断强化。虽然,这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贵族,但这种生活方式却成了人们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