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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夜战狼群(1/2)

    萧逸一行人运气不错,在傍晚时分找到一处向阳的小山坡,山坡下还有一眼山泉涌出,泉水甘甜可口,扎下帐篷后,众人点起篝火,把白天射到的大雁开膛拔毛,清洗干净,放在火上烧烤起来,众人的马匹也卸下鞍鞯,喂食马料,‘白菜’那份更是萧逸亲手准备的,还额外给它的马料里伴上一些‘无愁酒’,话说这小家伙的酒量也随着身体的长大越来越好了。

    浓烈的酒香在山风中飘荡,引起赵云的注意,毕竟还从来没见过给马喂酒的,而且从哪浓香的味道中就知道是难得的好酒,而身为武将,又有几个人是不爱美酒的。

    看着赵云的神态,萧逸大笑着从行囊中又掏出一个酒葫芦,正好此时大雁已经烤成金黄色,发出阵阵的肉香,奔波了一天的人们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自己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递给赵云,说道:“子龙大哥请尝一尝,我们家乡的特产美酒。”

    接过酒葫芦,也是猛地灌了一大口,赵云英俊白皙的脸上迅速涨红起来……

    “好酒,清冽干爽,入喉如刀,赵某从未喝过如此烈性的美酒”……想了想,赵云继续说道:“听朋友说最近幽州一带出现了一种烈酒,名叫无愁酒,莫非就此酒?”说着指了指葫芦。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大牛接口道:“赵大哥好眼力,这正是无愁酒,而且还是无愁酒中的极品,等闲人是根本喝不到的。”

    以赵云的智慧迅速从众人的话语间明白了点什么,说道:“萧兄弟,字无愁,此酒也叫无愁。莫非……

    “哈哈!子龙兄果然智慧过人,不错,这酒正是萧谋所酿制,我平生最爱的就是喝酒,所以习武射箭之余,就自己研制了这无愁酒,子龙兄喜欢就好,来共饮……”

    推杯换盏之间,众人感觉彼此亲近了多了,酒,本来就是男人之间结交朋友最好的桥梁。

    “不知子龙兄为何孤身一人去右北平?”萧逸问道。

    “听闻北平太守公孙瓒正在招募燕赵一带的豪杰游侠,补充麾下的白马义从,赵某不才,也想去投军,到战场上去抵御异族,为国效力,如此才不辜负我这十余年苦练的武艺……”

    白马义从萧逸从后世的铁血论坛上还是了解过一些的,原来都是跟随右北平太守公孙瓒的一些骁勇善射之士,后来公孙瓒在与匈奴的对战中,深深的感觉组建一支精锐骑兵的重要性。

    因此,以那些善射之士为基础,招募四方豪杰,组建了一支轻骑部队。由于酷爱白马,因而部队清一色全是白色的战马,而部队为表达忠心,每次与匈奴人对战均高喊:“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因而得名——白马义从。

    可以说,白马义从是东汉末年北方最为精锐的一支轻骑兵军队,在对匈奴人的战场上屡屡建功,难怪英武如赵云也想前去参加了。

    春季里山风清爽,吹佛过耳畔很是舒服,可渐渐的,当众人酒兴正浓的时候,四周偶尔想起的山中野兽的叫声却在慢慢消失……

    第一个感觉出不对劲的是小马‘白菜’,正在卖力啃食马料的它,突然停止进食,抬起了头,鼻子在山风中狂嗅,一双耳朵连连转动,随即就开始暴躁不安的不停用蹄子刨地……

    和‘白菜’形影不离,心意相通的萧逸迅速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起身来到它身边,一边用手安抚它的情绪,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他知道,让平时胆大包天的‘白菜’都深感不安,周围肯定有巨大的危险。

    赵云此时也停止了喝酒,凭着一个武人的直觉,他也感觉到了不安……

    山风中开始传来一股野兽特有的腥气味,当所有的人和马匹都感觉到不安时,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在群山间……呜……呜……

    “不好,是狼群!”

    众人迅速围拢在火堆边,面向外站好,萧逸和赵云执弓箭在手,大牛,马六也抽出兵刃,连梁小鱼也把大金算盘举在手中……

    狼嚎声越来越密,随即几十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黑色的夜幕中,慢慢向众人围拢……

    咱们在山脉的外围,不该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因该是初春时节,山内缺少食物,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