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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缘分天意(续6)(1/2)

    莎莎老公和莎莎他们和他一样几乎同时发出的“是你”的声音让他的同事和阿KEN异口同声地说,“你们认识?”

    就在他和莎莎老公还沉浸在呆愣之中的时候,反应极快的莎莎已经把惊讶的表情换成了漫不经心的神态,然后淡淡地对阿KEN和他同事说到,“我们不认识,但以前经常在一个熟人住的地方遇到。”

    她的用词很得体,“一个熟人”多么巧妙的语言啊,他在心里赞许这个女人的聪明和急智,不禁仔细地打量起这个那天被他摔出门虽然多次在电梯和廊道遇见但却因为她的冰冷表情而从来都没有认真用心端详过的女人来。

    莎莎的身高大约在165左右,身材饱满但不胖;上下身匀称的比例让她亭亭玉立。白色的韩式衬衫微白的牛仔裤朴实无华但酷气自漏。(后来莎莎告诉他,她最喜欢的衣着就是白衬衫配牛仔裤,除了以前和雯逛街为了不煞风景配合雯的穿着而换装外,她基本上四季都是如此。好在本地气候宜人,冬天来了,她只需外套一件大衣即可。)

    乌黑的长发被发环随便地盘扎在头的一边,散开的丝发在空调的微风吹拂中飘逸;几乎没有化妆素面怡然的脸上白晰微润,隽秀的眼睛中流露着精明干练和坚毅,典型的当地女人的微扁鼻子和稍厚的嘴唇透露着质地的淳朴敦厚;象姚晨一样微大的嘴巴,不比江南女人的雅致和小巧,但大嘴吃四方的本地女人多是可以烧得一手好菜的美橱娘。可惜的是,似乎笑容和她有仇。

    莎莎这样的穿着和她的表情,让他联想到超爱牛仔装的台北市长马英九(当时马还是市长)夫人,周美青被台湾人称作酷酷嫂,只不知有没有人称呼莎莎为酷酷姐?

    若是把雯和莎莎此刻再做个对比的话,拿电视剧《粉红女郎》来做参考,他觉得特别地贴切和生动,甚至感觉有些传神和契合。某种程度上,雯是万人迷,仪态万千,美艳动人,骚味实足;那么莎莎就是男人婆,简洁利落,果断特立,喜怒分明。

    而若拿莎莎的外形和电视剧那个男人婆的形体来比对的话,容貌和身材都有多分相似,所差别的是,莎莎稍微比那个男人婆饱满些,那个男人婆有些偏瘦而且女性特征暗淡。

    彼此互换名片之后,已经恢复过来的莎莎老公意气风发谈笑自若地招呼大家坐下。接过莎莎名片后,他反复翻转了几下,在心里品味着莎莎的名字--LY莎。本地大姓之家,再依据莎莎的鼻子和嘴巴判断,她应当是本地人;Y莎?好有神秘和佛根色彩的名字,可否名如其人?(至于后来的悲喜交集,莎莎所做所为确也的和佛渊源有自。)但已经显露出来的气质和个性已经证明她的异乎寻常。

    莎莎老公帅气依然,看着他的表情除了刚刚时刻的惊讶之外,与常无异;但莎莎却是表情严肃,看他的眼神丝毫没有掩饰愤怒和不屑。

    惊讶过后,虽然已经开始对这个项目有些好感和兴趣的他,从见到莎莎和她老公开始,他就明白这个项目没戏了,所以接下来的谈话无关紧要,一切都是无所谓了。他们不可能会是他的业主,他也就无需客气和顾忌。所以他针锋相对地和莎莎对视几眼之后,我是流氓你能把我怎么样的心态油然而生,他开始坏笑着用眼角瞟着她。

    但他毕竟还需要给同事一个面子,应有的职业素养让他还是对阿KEN和莎莎老公的询问有问必答,而且还因为莎莎的眼神让他超水平发挥了,这大概就是男人爱在女人面前故意显摆的臭德性之一。

    整个谈话过程,莎莎几乎一言不发,这让他同事过后大呼奇怪,连称反常反常。同事告诉他,以往类似的场合多是莎莎主导议题,同时她的问题极多,尤其是追问细节方面更是积极主动不余遗力;同时莎莎看他的表情和眼神,也让同事甚至阿KEN(事后,另与阿KEN交谈得知)都察觉出他和莎莎之间一定有什么问题存在。同事甚至逼他彻底交代,可他能说什么呢?只能摇头说没有。但同事不信,唠叨着:猪不吃食狗乱咬、鸡飞上树高声叫,必有大震;莎莎横眉冷对怒目沉默,定有歹迹。

    在谈话过程中,他捕捉到的几个细节让他印象深刻。

    首先是莎莎与她老公之间坐椅的距离。当时他们三个人的顺序是阿KEN、莎莎、莎莎老公,这个顺序也表明了在他们中间,莎莎的主导和决定地位;但值得观察的是莎莎的坐椅与阿KEN和她老公之间的距离,明显的是莎莎离阿KEN更近些(这个观察在他的脑海中被存储,后来居然激活他的联想,最终引爆了他和莎莎在那些年里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二个情人节的吵架和流泪。),每次她老公的坐椅稍微往她那边有些移动时,她都会跟进往阿KEN那边移动,从而保持和她老公之间的最初距离。她的这个举动,让他玩味不已。

    其次是莎莎的左手在翻看文件时,依然有些吃力,可见那天她被房门夹伤的程度,但她每次都是眉头微蹙而已;同时他离开的时候,她礼貌起身相,右腿有些拖拽。这让他有些愧疚不安,觉得那天自己对一个女人用那么大的力气有些过分了,虽然此一时彼一时,情势异也。(这个愧疚后来成了莎莎与他撒娇的缘由,让他领略着莎莎酷型之外的别样女人味。)

    回到他的工作室,他把刚刚交换来的名片分类放入名片夹后,立即开始他自己的工作。在他看来,与其把与莎莎他们会谈作今天日志的主题,倒不如把他和同事小聚作为主题更恰当,因为他根本就不相信会有什么希望。

    生活就是这样,希望往往在失望中产生。所以若遇困境,你可以不抱希望,甚至还可以失望,但请永远不要绝望。“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第三天上午,他接到同事电话,告诉他业主决定把工作交给他做,请他明天上午过去详谈。

    这,显然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同时也让他对莎莎和她老公,特别是对莎莎开始刮目相看,他甚至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自问:换他,他能做得到吗?

    虽然他对这个项目产生了不小的兴趣,特别是同事所说的莎莎他们那近乎苛刻的要求所带来的挑战,更让他有一试身手的渴望。“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毕竟安于现状但雄心未泯仍怀激情犹藏梦想是他的性格,对酒放歌做宅男但壮怀激烈心未死是他目前状况与心态的写真。

    但他沉思过后,还是觉得放弃。不为别的原因,就因为莎莎。

    从这个项目的总包阿KEN来说,经他同事的极力推荐,加上那天现场沟通,虽然“同行相忌”多有发生,但需要合作的时候,大家还是会“同行相亲”的。再天才再杰出的设计师也不可能一个人包打天下的,毕竟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取长补短才是王道。所以,他不担心阿KEN会和他之间有什么问题,甚至以他过往的经历,他有信心最后和阿KEN成为朋友。江湖荡久了,什么样的怪侠没见过呢?最终不都成为朋友了吗?

    至于莎莎老公,在那件事情之前,大家彼此并无交往只是点点头,井水河水而已;而那天突发事件,虽然他亲眼目睹莎莎老公之不雅,或许会让莎莎老公感觉难堪丢脸。但整个过程,他与莎莎老公并无冲突,最后也只是匆忙各讲一句话而已。而让莎莎老公难堪丢脸的是莎莎,跟他没有任何搭旮,至多见面大家有些尴尬justsoso。

    其实在他心里,他连尴尬都没有,因为他不觉得那天莎莎老公有什么丢人现眼的,至多是运气不好或者做事不够小心谨慎。男人嘛,谁有机会能不犯“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至于被他看到穿小雨衣的果体,那更不是问题了。男人之间,谁还在乎这个?反而倒有些佩服他很有责任感,即使委屈自己也要未雨绸缪先穿好小雨衣;同时这个社会,若不是有伪道学**WW制定了很多臭规矩,哪个人会喜欢穿衣服?国外的“天体”度假营开一个火一个就是最好的证明,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永恒的渴望。所以对于和莎莎老公的合作与配合,他相信一定会非常愉快,因为他欣赏年轻有为的男人,特别兼具帅气锋锐的男人更是让他羡慕不止。

    但是,莎莎呢?

    从第一次见到莎莎,他就因为她那冷颜酷面而不愿多看,而莎莎因为他看雯的色相对他产生的鄙视更让他忿忿然而心有戚戚焉。女虽亦靓但非凡尘,敬鬼神而远之。若非天有不测,相信他和她应当会永远平行。

    那天的突发事件,从情理法三方面来讲,他和她各有自己的诠释。于他而言,在情,他喜欢雯,帮雯理所当然;在理,他是男人,助雯天经地义;在法,雯罪不至死,出手没错。于莎莎言,在情,好姐妹和自己老公上床,悲情冲天;在理,民俗旧规淫妇当死,浸猪笼骑木驴皆为不过;在法,破坏他人家庭婚姻,雯虽无刑责但民赔难逃。所以,他和莎莎没对没错,各自角度而已。

    但若从莎莎角度来看他在那天的表现,则他是雯的帮凶,是别人偷驴他拔橛的小丑,是没有是非色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