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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的新月,大大的眼睛像澄净的湖泊,小小的鼻梁如山般翘挺秀丽,红红的嘴唇如花般柔嫩润泽。她是从天上下凡的仙女,落在了他的面前,拨动他的心弦。只要她开口,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奉上自己的生命。

    他向她求爱,她却拒绝了他,他的心苦涩又悲伤。但博巴汉子绝不是轻言放弃,轻易逃跑的胆小鬼。他毫不气馁地一次又一次地求爱,一次又一次地被拒绝。天神垂怜,终於在今天,他的仙女软化了态度,让他看到了美好的曙光。作为一个优秀的猎手和牧人,他又怎能白白浪费掉这个一闪纵逝的好机会?

    “放开我!”罗朱的脸上腾起一片火辣辣的红霞,眼睛完全不敢与扎西朗措对视。尼玛这小她一岁的男人的眼神太火辣了,活像要将她生生烤化一样。难道他……他真对她产生了火样的爱情?身子悚然一抖,不行,她只要两个人彼此不讨厌,凑合著过日子就行了,不要这种能将人融化的爱。

    扎西朗措闻言将怀里的女人箍得更紧。夕阳的余晖映射在女人红彤彤细嫩嫩的小脸上,把纤细的绒毛染成一片金色,越发地惹人爱怜。他伸手抬起她慌乱的小脸,逼著她不能躲避自己,认真道:“罗朱,我的仙女,我爱你,你已经答应我的求爱,我不会放开你的。”

    口胡!她啥时候答应了他的求爱?她刚才只说了愿意和他一个男人过日子,不愿意和他的兄弟们一起过日子,这是种委婉的拒绝好不好?

    罗朱直觉就要反驳,话到嘴边又凝在了舌尖上,只因她从那双火热的眸子里看到了一股发自灵魂深处的诚挚。来到纳木阿村半年,和这些古代高原人朝夕相处,她深深地了解到他们骨子里的淳朴真挚。说是一便不会是二,出口的话便绝对是心里想的,与她在二十一世纪接触到的现代人有著很大的区别。朗措说爱她,就一定是爱她。面对一次又一次捧到面前的火热心意,她突然间没法子断然拒绝了。可是,她心里充其量只是对他不讨厌,愿意和他过日子,真的……能承受他的爱吗?

    “我……我不够……不够爱你……”她嗫嚅著,并不想欺骗这个诚挚热情的男人。

    “我不在乎。”扎西朗措心里虽然有些酸疼,却更欣喜女人嘴里吐出的话。不是厌恶,不是一丁点都不爱,而是不够爱。相信他们成亲後,她一定会慢慢地爱上他,像他爱她一样。

    罗朱一怔,这样……也接受吗?她深深看进那双明亮眸子,又淡淡道:“我的家乡没有共妻婚俗,我……虽然喜欢你的家人,但不想嫁给你所有的兄弟。而且……而且你的两个阿兄不是已经和索格桑村的一个姑娘好上了吗?你又怎麽娶我?”她曾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幅照片,一位妻子的几个丈夫中有个丈夫只有两三岁,妻子是背著丈夫下地干活的。在纳木阿村,这样真实的情景也在她眼前出现过,更让她对这种畸形的夫妻关系敬谢不敏。

    “没关系。”扎西朗措脸上的笑就没收敛过,浑厚的声音低低柔柔,像牛角琴的弦音般悦耳动听,“我入赘到你身边就是了。”

    罗朱惊诧地张大眼睛。在这里,入赘的男人不但得不到家里的分毫财产,还会让人瞧不起。扎西朗措是方圆百里最优秀的小夥子之一,是很多年轻姑娘的梦中情人,如果他入赘了……呃,前景堪忧。

    “你阿爸和阿妈不会同意的。”相信任何一个深爱孩子的父母都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忍受这种屈辱。

    扎西朗措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闪亮的白牙:“不,他们是世上最好的阿爸和阿妈,他们更喜欢看到我幸福地拥抱我的仙女。”

    开明慈爱的父母不是没有,关键是你有没有运气遇上。像她,运气就不怎麽好,遇上一对情感激烈,性格糟糕得一塌糊涂的父母。从来,她就没在父母的心眼中占据过重要位置,真不知道他们为毛要生下她?想到这,她忍不住对扎西朗措生出些嫉妒来。

    “我一穷二白,除了你家借我住的土坯房,送我的一头羊,什麽嫁妆也没有。”

    “入赘的我也是一穷二白,连头羊连块地也没有。”扎西朗措耸耸肩,满不在乎道,“不过我是个好猎手,我们今後的生活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说完,他又狡黠一笑,“罗朱,你已经二十岁了,就算是仙女也到了快没人要的年纪,该好好抓住我才对。”

    口胡,我才刚满法定结婚年龄,大学二年级,正是青春年华好不好?罗朱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忐忑无措的心却慢慢定了下来。是啊,其实她也满了法定结婚年龄,该结婚了。结了婚,就是在这个世界里落下了脚,不再孤单一人。朗措爱她,她对朗措很熟悉,她既然不奢望爱情,那麽与一个爱自己的人结婚应该不会变成父母那样吧?僵硬的身体渐渐柔软下来,她突然轻轻笑道:“我以後会被年轻的姑娘们用口水淹死的。”

    扎西朗措愣了愣,阳刚英气的面庞遽然迸射出灿烂若朝阳的光芒。健臂一抬,在马背上将罗朱自怀里高高举起,开心地大喊起来:“我的仙女答应我的求爱罗!我的仙女答应我的求爱罗!”浑厚嘹亮的喊声一遍遍回荡在空旷的草原上,传出很远很远。

    作家的话:

    鲜网後台抽得好**。

    ☆、第四章 草原定约

    “放我下来!下来!”身体的再度腾空让罗朱尖叫出声。她没空去感受扎西朗措的欢欣畅快,无措地在宽大有力的黝黑粗掌中不停地扭动,两手轻拍健壮的臂膀,试图改变这种危险的境地。

    “好!好!”扎西朗措神采飞扬,阳刚的黑红面庞更显英气勃发,大笑著将她重新拥入怀中,“罗朱,我的仙女。”没等罗朱反应过来,他已如苍鹰般精准地攫获住心恋已久的柔软唇瓣,宣泄起禁锢了半年的热情和爱意。

    “唔──”罗朱只觉一阵淡淡的膻腥热气扑面,紧接著唇便被一个火烫柔韧的东西覆盖,才松弛的身体陡然僵直。亲了,被亲了,被个男人亲了!被个男人亲了亲了亲了!满脑子不断地重复著“亲了”这一个词,心里一片空白一片恐慌。无论眼睛睁得多大,也看不清男人的面容,只能看到模糊的肌肤轮廓,感受到炽热的男性鼻息。她反射性地用力推拒,想逃离因不适应和不自在而产生的羞怯恐慌,无奈拥抱她的臂膀却坚如磐石。

    “放……唔──”她才挣扎著努力吐出一个字音,一条滚热湿漉的舌便趁机钻进口中,在里面翻搅驰骋。不管怎麽躲闪,她的舌总会被精明的猎人捕捉到,被迫一起嬉戏起舞,绞缠吮吸。

    扎西朗措一手紧拥心爱的仙女,一手牢牢扣住她的後脑,凶猛的韧舌刷过每一颗洁白如玉的小牙,逐一舔舐著柔嫩细腻的口腔黏膜,努力印上自己的气味。他吸砸著幼嫩滑腻的丁香小舌,不给它半分躲避的机会,贪婪地搅拌出一股股香甜的津液。

    他的仙女浑身溢散著清茶的芬芳和乳奶的甜味儿,让人深深沈溺。陶醉之余,他也清楚地察觉到怀里的仙女由一开始的僵滞抗拒变得柔顺绵软,火热的吻不由愈加缠绵深入,霸道悍然。

    对朗措的亲吻,罗朱并不觉得恶心。想到自己已经答应了他的求爱,那份对男性的羞怯抗拒便慢慢地消褪,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丈夫亲热的认同。心理的改变让她的生理本能占据上风,身子渐渐热了起来,软了下来,眼睛不知不觉地闭上。来不及吞咽的津液顺著两人的嘴角流出,黏湿了彼此紧贴的下巴。

    久久,扎西朗措才餍足地结束热情的亲吻。舔著怀里仙女红肿的唇瓣,将她嘴角边溢出的涎液一点点卷入口中,黑眸深暗火热,充满了温柔爱意。

    “我的仙女,你放心,扎西朗措一定会让你过上最幸福的好日子。”他捧起酡红的小脸,犹如捧起世间最珍贵的宝石,心里渗了蜜一般甜。心爱的女人此刻像小羊般乖巧地依在他怀里,承受他的亲吻,不正表示了她在一步步地试著接纳他的爱情。

    “嗯……”罗朱依偎在他的怀里,羞得不敢抬眼,哼应的声音好似蚊蝇振翅。她和一个男人亲嘴了,接吻了。她作为女人的初吻没有了,给了一个可能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没有小说里心醉神迷的酥麻陶醉,有的是一种淡淡的踏实温馨,这样的滋味恰是她最喜欢最能接受的。决定了,就和这个叫扎西朗措的男人在高原上生活一辈子。

    夕阳已经沈下了半个脑袋,天色开始有些昏暗起来,高原上的风变得遒劲猛烈,挟带冷冽的寒气。

    扎西朗措解开羊皮袍,将罗朱整个身子包裹住。对心上人密切关注了半年,他当然知道她是最耐不住冷的,知道她喜欢什麽,不喜欢什麽。

    被裹在暖烘烘的皮袍里,那股膻腥味又重了许多。罗朱身上热乎,鼻子却遭罪。她皱皱鼻子,从袍襟中探出头,对扎西朗措埋怨道:“好难闻,明天我用野茶草熬水洗洗。”

    他朗朗笑应,对她的嫌弃一点也不恼怒。他的仙女闻不得太过腥臊的气味,来村子不久便找到一种和茶很相似的清香野草,无论是洗衣还是沐浴,都喜欢用上这种草,随身还携带了一个干草囊。为了能和她靠近些,他沐浴的次数比以前频繁了许多。只是长久积淀在身上的膻腥味已经浸入了筋骨,无论怎麽用力清洗,都绝不了味儿,不过他会努力将气味控制在仙女能接受的范围内。

    “该回去了。”拥有一个千依百顺的丈夫,罗朱也觉满意。鉴於名分已定,她不再矜持,懒洋洋地窝在男人怀里,汲取著独属男性的火烫温暖,冰凉的四肢和身体转瞬舒服了许多。

    “好。”扎西朗措点头,忍不住在她光洁饱满的额头落下一吻。

    “朗措阿兄──”

    远远的,风吹送来一阵哒哒的马蹄声和一道清脆如铜铃的呼唤声。

    罗朱身体一震,连忙手脚并用地从扎西朗措的皮袍里钻出来。刚等她在马背上坐定,还来不及端出一副啥都没干的淡定表情,一个明媚矫健的身影已经策马来到面前。

    那是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身姿修长,几十根乌黑的细辫子夹杂了彩色的绳线,缀著些小巧的松石。浓黑的长眉,明亮的长眼,挺翘的鼻头,鲜豔的嘴唇,肌肤同样是高原人民特有的黑红。一身朴素的羊皮袍,腰间捆束了绣工精巧、色泽豔丽的五彩腰带。襟口、袖口和袍边镶嵌了灰兔毛,浑身上下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和活力,亮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正是扎西朗措的妹妹格桑卓玛。

    “罗朱阿姐,你不用遮掩,我老远就看见你和朗措阿兄亲热了。”格桑卓玛明亮的眼眸闪啊闪的,像头狡猾的小狐狸,“阿祖看你们还不回家,叫我来帮帮你们。嘻嘻,没想到被草原女神赐予了天大的幸运,一来就看到了你和朗措阿兄的好事。我可是等你们亲热够了,才敢出声打扰呢。”

    “你──”罗朱尚余一丝潮红的脸腾地又燃烧起来,嗔骂道,“不知羞的小妮子,看哪家汉子会娶你?”

    “哼,罗朱阿姐忘了吗?我早就和嘎姆村旺毕家的兄弟定下婚约了。”格桑卓玛自豪地扬起螓首,鄙夷地斜了她一眼,“真不知道朗措阿兄看上了你什麽?著魔般地要入赘。”

    “……你知道……朗措打算入赘?”罗朱发愣道。

    “我们全家都知道,连最小的桑吉阿弟都知道,就你这个不贤惠的笨女人不知道,迟迟不接受朗措阿兄的爱。”格桑卓玛挥舞了一下鞭子,笑吟吟道,“带你回家那天晚上,朗措阿兄就在家里宣布他爱上了你,不愿意和两个大兄一起迎娶别的女人,当时阿祖、阿爸和阿妈还发了好一顿脾气呢。”

    呃,原来半年前朗措就在家里表明了态度。面对她这个破坏家庭内部团结的天外来客,这家人还能热忱地照顾她,没让她感到丝毫怨弃,她不能不赞叹那份心地是多麽的纯美质朴。在这里,能够嫁给几个兄弟,一碗水端平,让家庭和和睦睦的妻子才是让人津津夸赞的贤惠好女人。她,明显差了火星到地球的距离。一方一俗,一方一俗啊!

    “对不起,让阿祖、阿叔和阿姆生气了。”她有些愧疚地抠抠脑袋,既是对格桑卓玛说的,也是对身後的扎西朗措说的。

    “哈哈,不用道歉。阿祖他们最盼望子女过得幸福。只是当时生了气,後来就没生气了,还一直把你当朗措阿兄的妻子看待呢。”

    汗颜,罗朱抹抹额头,腹诽了。难怪对她这麽热情友好?原来早就把她视为内定媳妇对待。要是她没和扎西朗措成亲,会不会就翻脸不认人了?幸好,幸好她做了个正确英明的决定。

    一双强健的手臂缠上腰间,头顶响起扎西朗措浑厚而又宠溺的声音:“阿妹,别说了,你罗朱阿姐的脸皮像花儿一样薄嫩,会害羞的。”

    口胡,大多数时候我脸皮很厚的好不好,不然也不会坚持在你家混吃混喝半年了。罗朱悄悄在心里翻个白眼,人却不声不响地将头埋进了扎西朗措的胸怀中。尼玛的,和准老公亲嘴,被未来小姨子逮个正著,她还真做不到面不改色地谈论个人与家庭方方面面的感情问题。

    “知道了,朗措阿兄就可紧疼你的罗朱仙女吧。”格桑卓玛调侃道,“阿祖让你带罗朱阿姐到家里用饭,我先赶牛羊回去了。你们慢慢走,记得别错了晚饭就行。”姑娘挥挥鞭子,很是潇洒地赶著牛羊往前先行一步。

    “坏妮子。”听到鞭声远去後,罗朱才抬起头,朝远处恨声啐道,“看她那捡到宝贝的兴奋样,回去後绝对会向阿祖他们嚼舌根的。”

    “那正好,都不用我们说了。”扎西朗措笑盈盈地将头搁在她肩上,深嗅一口带著清茶香的乳甜味儿,满足道,“一起回家吧,我的仙女。”

    她心里一动,轻轻应了一声。

    一起回家,她也即将要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小家了。对未来的生活,突然间生出了许多憧憬和期待。

    ☆、第五章 合家欢乐

    当扎西朗措裹著罗朱慢悠悠地赶回家时,家里已是欢声笑语,热气腾腾了。

    扎西朗措的家是土石结构的平房,中间有个天井。东屋设了个小经堂,两间正房住著他的阿祖和阿爸阿妈。南屋住著几个兄弟,西屋住著阿妹,还有两个储物间。北屋已经装饰一新,目前暂时空著,不久後将是婚房。

    跨进门便是大大的屋堂,中间的塘火熊熊燃起,家里人围著塘火盘坐。面前摆了四张矮桌,矮桌上搁著用牛骨混煮的土豆萝卜、糌粑、酥油奶茶,都是按人头来分的,一人一份。塘火上吊著一个大壶,里面正熬煮著最粗劣的茶。空气中飘散著含了酥油和乳奶的膻腥味儿,有些冲鼻,却又有些温暖。

    罗朱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一开始就被扎西朗措捡到。他们家处在农奴的最上层,所缴纳的租税要少得多。别看一顿饭没有什麽肉,生活比起其他农奴来说已好上许多,不但每个人都能吃饱,每天还有茶喝。茶叶虽然劣质,维生素却没少掉半分。

    “回来啦。”扎西朗措的阿祖是个精神矍铄的老太婆。花白的发辫被一根五彩布条笼统系住,黑红的脸上刻满岁月的沧桑,皱纹遍布的眉眼间闪烁著慈爱的光芒。一看见他们,便率先热情地招呼起来。

    “对不起,让阿祖等久了。”扎西朗措有些歉意地弯腰行礼,又向另一侧坐著的阿爸阿妈行礼,“阿爸阿妈,很抱歉,我们回来晚了。”

    “阿祖,阿叔,阿姆,我又来打扰了。”罗朱紧随其後,也规规矩矩地弯腰行礼,“很抱歉,过来晚了。”

    “阿妮子说哪儿的话,你答应了朗措的求爱,阿姆高兴还来不及呢,快到卓玛身边坐好。”

    扎西阿妈笑眯眯地看著她,爽快地摆手示意道。她是个年近四十的妇人,面容比实际年龄略显苍老,五官轮廓长得很端正,看得出年轻时也是一个颇为漂亮的女人。她原本嫁了两个兄弟,去年,小的丈夫进山打猎,不幸摔落悬崖丧命。幸而孩子们都长大了,能干活了,活著的丈夫又特别能干,家里也比较富裕,不然还真难支撑起这个家。

    半年前,朗措捡了个迷路的外乡姑娘回来。第二天就在家里宣布他爱上了那个姑娘,不愿意再和两个阿兄一同娶妻,要入赘给那个外乡姑娘。这方圆百里,有几个男人入赘的?那还不得笑掉人的大牙!她和他阿爸、阿祖自然是怒不可遏,摇头不应。可抵不住朗措的决心坚定,再加上这外乡姑娘长相美丽,勤劳纯洁,说起话来像金雀一样动听,的确很讨人喜欢,最终还是遂了朗措的心意。只一点,朗措要入赘,必须得让姑娘自己点头才行,不能仗著身强体壮逼迫。

    半年来,朗措求爱无数次,姑娘拒绝了无数次,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不能插手半点。不过她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朗措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好歌手和好猎手,农活与牧活也干得非常出色,这个外乡姑娘迟早会点头的。这不,卓玛出去一趟,回来就大嚷著好消息,他们一家都为朗措高兴。

    “阿妮子马上就快和我们成一家人了,阿叔决定,今晚喝酒。”扎西阿爸豪爽地拍著身边的酒桶,哈哈笑道。他大约四十五六,五官粗犷,一脸的络腮胡子。因有一身好本事,被领主看中,管著领主的牲畜,有时也兼护卫。表面看起来凶恶,为人却热情大方,善良质朴,在纳木阿村很受人敬重。

    青稞酒在这个时代与牛羊肉一般,是金贵的东西,平日里根本不会拿出来饮用,只有碰到过节或是重要的喜事时才会拿出来喝。现在被拿了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家里有好事了。

    “阿爸说的对,朗措阿兄的好事要饮酒庆贺。”格桑卓玛在一旁点明了大声附和,扎西朗措的两个大兄也撑不住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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