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 13 部分阅读(2/2)

这种气氛挺温馨的。

    “我快出院了。”

    端著塑料碗,男人一边小口的咽一边对温云美说。

    “嗯?”

    感觉到雷枭话里有话,才刚放松下来的心又一下子被揪紧。女人一瞬不瞬的瞪著他,就怕他这一回又要出什麽妖蛾子。

    “嘿嘿,怕啥?”

    一双狭长的眼睛就像是能看穿人心似的,一下子就把温云美的小情绪戳穿。只见雷枭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而後又懒洋洋的躺在枕头上用眼神示意女人过来收拾。

    温云美懂得他的暗示,就走过去把那些饭盒塑料袋什麽的收好丢到角落里的垃圾桶里。边收拾边听到男人在她背後又接著说道。

    “我知道冰哥出国了,你现在也没事儿干。我身体还没全好,想出去玩玩。你回去收拾一下东西,跟我一起去。”

    “……是。”

    雷枭这麽一说,温云美就明白了。他这是想要一个私人伴游,说白了,就是跟班妓女。一个男人带一个不是女朋友的女人出去玩,那只有两个可能性。一个就是出去逍遥快活的,另一个就是欲盖弥彰出去谈见不得光的生意的。

    具体怎麽样,她不知道。只是一想起要跟雷枭这祖宗一般的男人脸对脸,身贴身的待上一段时间,她就两腿直发软。

    真的不知道怎麽形容才好。

    按理说莫焰找人**她这麽大的仇怨她都没害怕过莫焰,最多就是鄙夷。看不起这种没种又阴险的男人。而雷枭没对她做过什麽太过的事,平时也就是嘻嘻哈哈的不正经一番。可是她就是害怕他……那是真怕。

    以前看宫廷剧大家那麽怕皇亲国戚,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一跪一地的草民还觉得好笑。现在废除了君主**她还是觉得到处都是皇亲国戚,这种根本上的阶级制度从来都没有改变过,哪个国家都一样。

    “诶?今儿这是怎麽了,答应的那麽快都不挣扎一下?”

    温云美的听话超过了雷枭的想象,男人正用漱口水清理著口腔,看她这样一口蓝水就吐在了痰盂里。

    随手抹了抹嘴,他勾勾手指示意女人坐到自己身边来。

    “你说什麽就是什麽,我挣扎你会放过我麽?”

    不敢给他冷眼,但是温云美的表情上还是透露出少许不甘。

    “不会。”

    听她这麽说,雷枭却乐了。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大手就不规矩的开始在她身上乱摸。

    摸了一会儿见女人没反应,他干脆更放肆的直接脱掉她的上衣。让温云美光著胳膊,只穿了一件胸罩窝在自己的怀里。

    “你不问我要去哪?”

    受伤对雷枭来说就意味著禁欲,虽然时不时的还会有几个情人过来看他,但是不知道为什麽,他对那些人也没太大**。

    也许是太顺从的玩著不够有滋味儿吧,温云美现在是莫冰的女人,他看著她在几个兄弟里面不停的换手,认定了她就是个招人干的婊子,所以弄起她来也就特别的不含糊。

    像他这种对**有特殊癖好的人对待一般的大家闺秀还是懂的节制的。通俗点说,即便他骨子里是个禽兽,也会想办法把自己装扮成衣冠禽兽。

    “去哪……”

    感觉到男人的气息微喘,温云美知道他要干什麽,有些绝望的闭上了眼。

    “云南……我们去云南玩玩……”

    手指轻巧的解开了温云美的胸罩,面对著又软又白的**雷枭张开嘴牙齿就咬了上去。跟啃馒头似的,一口一口的撕了起来。

    疼……

    男人的粗鲁令温云美立刻皱眉,却连叫都不敢叫。他说他身体快好了但是不知道好到什麽程度,但是感觉上,要是现在立刻就**的话,应该是没什麽大问题。

    然而就当女人准备忍受接下来的侵犯时,耳边却响起不和谐的高跟鞋踩地的声音,而且还离他们越来越近。

    “枭哥哥!你、你们在干什麽!”

    没过多久,女人愤怒的尖叫声就回荡在这装潢华丽的vip病房里。连看一眼都不用,她的声音温云美认得,是那个给了她一巴掌的林诗诗。

    “你进来干什麽!”

    这一吼身上男人的肌肉明显的绷了起来,只见雷枭抱著温云美趴在床上,有些恼火的抬起头冲著那女孩就是一顿吼。

    “给我滚出去!”

    “你……你凶我……?”

    难以置信的睁大了眼睛,林诗诗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掉了下来。温云美听後却觉得心里很平静,因为对於雷枭来说,这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操!你还不给我滚!”

    一个枕头丢了过去,男人的耐性失尽。

    “我讨厌你!你这个王八蛋!”

    林诗诗是哭著离开的,临走前还不忘了摘下自己手上那自以为是的“爱情环”泄恨似的丢在了地上。

    听到金属落地的声音,温云美下意识的瞄了一眼雷枭的手腕。却见那女人送的手环早就被他取了下来,不知道扔在什麽地方了。

    唉,傻死了……

    心里有点可怜那个林诗诗,另一方面却也觉得她太过天真。

    像她那种一看就是温室里长大的小花朵,哪里守得住雷枭这种祖宗爷。成功的男人是刺激的、帅气的、有魅力的,也是不可能专宠一个女人的。更何况,像雷枭这种家夥会有心麽?他真的明白,或者真的需要那所谓的爱情麽?

    爱情这个东西,贵重在追求的过程。

    像他这般的男人,别说是追求,看上了哪个哪个就等於已经到手了。没有追不追得到,只有看不看得上……又何来的尊重与珍惜。

    “妈的,没兴致了。”

    懊恼的一甩手,雷枭挥开了温云美。自己又钻进被子躺了下来,闭著眼睛好像在生闷气。

    他不做就更好。虽然有点幸灾乐祸,但是多亏了林诗诗,温云美觉得自己又少被狗咬了一次。默默的穿著衣服,女人认为今天的探视已经结束了。

    “你先回去吧,回去收拾一下东西。别太累赘啊,想要什麽到那里再买。别给我逃难似的大包小包的带著。我订的三天後的飞机票,到时候会去接你。”

    “好。”

    女人点点头,温顺如常。

    “啧……你不对劲儿啊温云美,我怎麽觉得你听话的古怪呢?”

    接二连三的顺从,倒令雷枭有些奇怪。张开他那精明的眸子,男人探究的望著她的脸。

    “你是老板,我是奴隶,自然你说了算。”

    没多做解释,温云美笑了笑。

    “哟,不简单啊。这麽快就学会表里不一了。不过哥哥我也不是吃干饭长大的,我劝你别耍花样儿。我玩腻了,自然会放过你,还会给你一大笔钱。你要是什麽都听我的,就什麽都好办。敢耍心眼儿,我就让你生不如死。懂了麽?”

    “懂。”

    60 迷茫

    是来接她但是等到了那天,雷枭却推说有事让温云美自己先去机场等他。到了机场,直到和看上去神清气爽一副帅公子样儿的雷枭上飞机的那一刻,温云美都觉得自己有点恍惚。

    本以为会看见什麽诸如私人飞机之类的奢侈品,又或者说最起码也是个头等舱。但是进了飞机才发现,两个人的座位被排在一起,就是很一般的商务舱。没什麽特别的,也不知道雷枭是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呢,还是真的就是来玩的,低调得令人发指。

    “你还真没带多少东西啊。”

    刚才托运的时候男人就注意到了,温云美就是一身T恤牛仔裤加运动外套,打扮得非常的休闲。行李是一个灰色的很小巧的拉杆箱,除此之外也就剩下身上的一个蓝色的斜肩带的随身包了。

    “嗯,我不麻烦的,这些就够了。”

    其实真不是跟雷枭得瑟,温云美出门在外的时候通常都会以方便实用为上,不会劲儿劲儿的矫情。也不知道这个举动是不是讨得了男人的欢心,总之雷枭听後很爽朗的一笑。而後揉揉她的脑袋搂著她一起上了飞机。

    男人的座位靠著窗户,过一会儿应该就可以看到很漂亮的蓝天。还有一团一团,洁白的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温云美越过他的身子,看窗外看得出神。

    有时候会觉得大自然很神奇,比如说万一这飞机失事了,雷枭再牛逼也逃不过个死。地心引力的作用是致命的,不分贵贱。

    “想什麽呢?”

    挥手在女人眼前晃了晃,雷枭有些疑惑她的心不在焉。

    “没事,我很少坐飞机,有些紧张。”

    下意识的抓紧了座位两边的扶手,温云美摇了摇头。

    “怎麽,你恐高?”

    尽管对方说的隐晦,但是雷枭立刻就聪明的想到了。

    因为此时,温云美难得的露出凝重的表情,脸上有汗,肤色也略显苍白,看样子是真的吓坏了。飞机还没起飞,她就已经将扶手抓的自己指头关节的地方都白了,一会儿真飞起来的话不要昏过去才好。

    “嗯……有点。”

    沈默了好半天,直到雷枭的眼神已经带著逼问的气势,她才点了点头,哼了一声。

    “那也没办法,你得忍著。云南太远,不坐飞机的话咱们得铁折腾了。”

    安抚性的将云美搂过来靠著自己的肩膀,雷枭贴著她的耳朵轻轻的说。

    “我没事。”

    接受了男人的好意,温云美却觉得有点别扭。要说雷枭这个人吧,混起来有时候真的就跟王八蛋似的,甚至比王八蛋还不如。但是有的时候,你却觉得他还挺绅士,挺温柔……让人心里变得软软的,非常不真实。

    没过多久,飞机就开始起飞了。温云美後背紧贴著座椅,额头上的汗一直流。她从小时候起就最怕高了,那时候家里只是住六楼就已经把她吓得够呛。後来莫焰给她买的高层她更是一步都没往阳台走过,连衣服都是晾在浴室里。

    想当初只身来到A城念书,她真的是坐了几天几夜的火车。但是、但是她宁愿坐一个月的火车,也真的不想坐飞机啊!

    “唉……”

    雷枭就坐在温云美的旁边,看著她在飞机起跑的时候吓得浑身发抖的那个样儿忍不住叹了口气。似乎是觉得好笑,又有点无可奈何。

    起飞的那一刻,温云美的整个心都悬起来了只差大叫著停下停下我不坐了。

    但是飞快的,眼前突然掠过一团黑影,接下来她的嘴唇就被一个柔软的东西给堵住了。只见雷枭按著她的头,一只手盖住她的眼睛不让她乱看,唇上像是发狠一样在她嘴巴上肆虐。

    他从以前开始就没有好好的吻过她,每一次亲吻都像是强吻一样。又凶猛又霸道,但是这一次他的动作却比以前都更凶更用力。

    撕扯、咬啮、紧贴住那两片肉没命的穷磨蹭。他的舌头在她口中搅动,将自己的津液渡到她的嘴里。这种缠绵的吻法让人实在脸红,更不用说还是在公共场合大家都看著呐。

    也不知过了多久,温云美什麽都看不见,被雷枭一路亲到缺氧。等男人终於放开了她,她这才发现窗外早已飘著一朵朵蘑菇云,飞机已经趋於平稳几乎感觉不到什麽颠簸了。

    “现在好点没?”

    其实坐飞机最可怕的无非是起飞和降落的过程,熬过了这个阶段人只会昏昏欲睡。望著温云美被自己亲的红扑扑的小脸,男人咧开嘴就是一个邪恶的笑。

    他是故意的,却不得不感谢他这份故意的“好心”。

    “好多了……”

    偷偷擦了擦嘴巴,温云美有点傻眼,却还是闷闷的回应著他的下流。

    “怕什麽,有我在,你什麽都不用怕。”

    丢给女人一个性感的媚眼,雷大少自己戴上墨镜,歪在一旁补眠去了。不知道是不是昨夜没睡好的缘故,没过多久就传来了轻微的鼾声。

    偷瞄著雷枭的睡脸,温云美发现仔细看来他还真有点像日本那个演员速水重道。只不过他看上去比那个男星阴郁一些,没有那麽阳光。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一出现就会带来欢笑与希望,而有的人的出现只会带来绝望与恐惧。以前她觉得他属於後者,现在却觉得他似乎游走在这两者之间。

    雷枭,你到底想从我身上得到些什麽呢……

    不知道以後该怎麽面对莫冰,亦不知道该怎麽面对自己。感觉到雷枭越睡头越偏,到最後直接枕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温云美忽然间觉得有些迷茫。

    61 行馆**'中H 慎'

    的一家机场降落,一下飞机领了行李就有商务车来接。司机是个晒得很黑的中年男人,身材结实,很健康很威猛的样子,似乎是藏族人。副驾驶的位置上坐了一个年轻的姑娘,脸圆圆的,有著红扑扑的脸蛋。後来温云美听说,这姑娘是和司机一块从香格里拉那边过来的,专门为了接待他们。

    小姑娘其实年纪不大,但是也许是做导游见多了人,说起话来非常的老道成熟。虽说她们从小生活在山里,没有接触到什麽花花绿绿的世界。但是她大学是在杭州念的,也见过一些世面。

    雷枭上车之後就依旧在睡觉,而温云美则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导游小姑娘聊起了天。

    藏族的姑娘都很热情,她说你就叫我卓玛就可以了,司机就是扎西师傅,我们那都这麽叫。但是在昆明、大理、丽江,不同的民族区域对女人和男人的称呼也不同。温云美记了半天才搞得清楚,到最後自己都不好意思的笑了。

    “没关系,其实不带称呼也无所谓,但是您要注意一下,这里特别忌讳叫女人为小姐。”

    露出一个不碍事的表情之後,卓玛想了想又极其认真的说到。

    “为什麽?”

    温云美不解。

    “因为在这里小姐就会被认为是做那种不好生意的女人,你这样称呼姑娘她就会觉得你是在骂她,绝对不会理你的。”

    一句话不带任何敌意却听得温云美整个人一愣。

    等反应过来後想起自己的身份,再看看小卓玛质朴却热情的脸,忽然间觉得有些难堪。

    “嗯,我记住了。”

    伪装起自己的尴尬点了点头,然而身旁原本以为在熟睡的男人却噗嗤一笑,显然并未睡死将两人的对话全都听了去。

    只见雷枭睁开双眼,意味深长的瞪住温云美,眼睛直勾勾的看著她口里却对著卓玛问到。

    “那你们这的小姐称做什麽?”

    “这个嘛……”

    小卓玛挠了挠头,嘿嘿的傻笑了起来。

    “我们藏族的女人都非常勤劳,能下地干活就绝对不会去做那种丢人的事。家里出了那麽一个女人,整个家族都要蒙羞的。”

    “这样啊。”

    雷枭不再追问了,只是搂过了温云美继续放肆的笑。

    觉得男人俊脸上的笑容分外刺眼,若不是不敢,温云美真想一巴掌拍死他。

    车子开了很长时间,最终将他们拉到一家别墅似的行馆。下了车雷枭就让导游带著温云美,又给了温云美一张卡,说里面有钱腻味了可以出去随便买点什麽吃的用的。他自己还有事,就跟著司机走了。

    “我姓温,你叫我温姐姐就行。”

    见小姑娘很殷勤的将她和雷枭的行李都揽在自己身上搬运著,温云美急忙要去接手。别管在A城里打扮的有多耀眼,态度上有多装,但是出门在外的她真的从来不矫情。怎麽好意思让人家姑娘当搬运工呢?

    “没事儿,你们都是贵客。我给您搬,别把您这衣服给弄脏了。”

    谁知小姑娘则很大方的摇摇头,坚持要代劳。别看她身子小,力气却是大得很。两个行李箱再加上雷枭带来的一个旅行袋,温云美光是看著都沈,她却一个人自己全部都搞定。

    “来来,喝点水吧,歇会儿。”

    搞定了行李,温云美给小卓玛倒了杯水。

    打量四周,她发现这行馆还真的装潢得不错,像一个小家。虽然没有A城的那些别墅大,也就两百平米的样子,但是地中海的设计风格很窝心,让她喜欢的很。

    真的不要出来旅游还去那种纸醉金迷的地方了。

    云南省在她心里一直是神话般的领域。无论是历史还是文明都令人觉得神秘又向往。如果说,跟雷枭到了这里还都是在A城那些破事的话,她恐怕是会崩溃的吧……

    又跟著小卓玛聊了一会儿,她发现女孩的生活很单纯也很知足。虽然到过汉人的地方吃过米饭,但是她们少数民族信仰很强。大家是神的子民,无分贵贱。她们守著自己的山,自己的祖世世代代的生活著。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从来没有说想些有的没的,觉得自己过得不如别人。

    人原本就是这样,中国那麽大,民族那麽多。生生世世,更新交替。人就应该快乐本分的好好活著,比起大城市里面的喧嚣与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价值观。温云美真的觉得自己有些羡慕起这里人的生活了。

    越是觉得小卓玛朴实可爱,她就越惭愧自己以前的肤浅。

    你是什麽样的人就是什麽样的人,在A城以为长得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就怎麽著了。藏族人以黑为美,以壮为美,纳西族以胖为美。因为这都意味著能下地干活,勤劳是最大的美德。

    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一个价值观,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压得人透不过气来。温云美原本不是一个爱聊天的人,但是这一次却聊的特别的欢畅。

    两个人越说越熟稔,到最後小卓玛还偷偷的告诉温云美。彝族男人都被叫做阿黑哥,也是很勤劳的意思。但是像刚才那位和她一起来的先生,一看就只能叫做阿白哥或者阿花哥。

    “为什麽?”

    温云美不解,追著问。

    “因为他看上去就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人……”

    小卓玛认真的说。

    “按照传统,阿白哥一进到当地人的店里就应该被劳役三年变勤劳了以後才能走呢。”

    “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