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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阅读(1/2)

    《皇后纪》作者:花半里

    皇后纪 第一部分

    北区H市,属本国与C国还有E国交界处,盛产毒品与罪犯。虽属本国管辖,但鱼龙混杂,是各国逃犯的保命圣地,也跟“三不管”是差不多的。偷渡、杀人、贩毒、赌场、火拼等事常见,人称“小金三角”。

    楔子

    北区H市,属本国与C国还有E国交界处,盛产毒品与罪犯。虽属本国管辖,但鱼龙混杂,是各国逃犯的保命圣地,也跟“三不管”是差不多的。偷渡、杀人、贩毒、赌场、火拼等事常见,人称“小金三角”。

    沈昼与苏文一前一后地在市中心主干道慢慢走着。

    “你怎么来这里了?”

    苏文动了动唇角,眉目疏离,黑黑的眼珠隐着霜天寒地的冰冷怒意,“你问我怎么来这里了?沈昼,你是我女朋友,我担心你不该是正常的么?”

    沈昼听出他话里压抑的怒气,知道这回怕又是不能好好说话了。叹了口气,上前一步拉着他,“苏文,我这是在工作。”

    “我早就说过让你辞了。沈昼,我真不想这么早就得心脏病。”苏文面带冷色,眼眸无温。

    沈昼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她是干新闻工作的,有时难免会涉及到一些危险的事情,比如绑架或恐吓。为了工作的原因,她跟苏文没少吵架,苏文一直要求她辞职,但她不愿意。这一回栏目组配合刑侦部门展开严打,尤其是H市,更是重点排查对象。她被派到这里来没有跟苏文说,怕他反对。

    但没想到他还是找来了。

    “我们行动都是跟刑侦人员统一进行的,进出都有他们保护,怎么可能会出事呢?你真的多虑了。”

    苏文黑湛湛的眼珠冷淡地盯着她,冷冷道:“既然是这样,那就跟你们主任说,请调回北区。换人。”

    沈昼见他再次强势起来,耐心用尽,脸色也沉了下来,“苏文你能不能讲点道理?这是我的工作,我喜欢这份工作。辞职、换人都不可能!”

    苏文眼眸无波地看着她,冷漠地问:“也就是说你喜欢这份工作多过喜欢我了?”

    “你——”沈昼怒气陡升,用力甩开他,怒声道,“你简直不可理喻!我的工作怎样跟我们之间的感情有什么关系?你要是真喜欢我,就不该对我的工作这么排斥。”

    苏文的眼神越发的冰凉,“我要是不喜欢你,还会追你到这里来?沈昼,你满心满眼都是工作,可曾关心过我分毫?”

    他越是冷静,沈昼就越是烦躁,皱眉反问:“那你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吧?还是你想分手?”

    冷淡的目光攫掠着她的脸,“我追你到这里来,就换得你这么一句话。沈昼,你果然是个没心没肺的。”苏文点点头,“好,这一趟就当我没来。”

    沈昼看着他这个样子,心里的烦躁略略消减,冲口而出的那句话她在说出口的一瞬间就已经后悔。她抿了抿嘴角,看着他,正想要说句软话,却突然听到一旁有人叫了一声,“哎呀,又有抢劫的。”

    沈昼下意识往一旁的银行看过去,果然见里面一片混乱。她果断地找出手机,拨打刑侦人员的电话,然后摸出包里的相机,不停地拍照。

    里面有枪声传出来,行人已经尖叫着躲开,苏文一把拉住她,试图远离银行门口。

    但仅仅几分钟的时间,里面的劫匪已经成功洗劫了大量现钞。一辆白色面包车飞快地开过来,劫匪有条不紊地将现钞投进车里。

    沈昼飞快地按下快门,将几个劫匪的脸,统统拍摄下来。

    闪光灯映着倒车镜,很快,有劫匪发现了她。

    苏文已经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一把扯落她手中的相机,随手扔开,急声道:“银行里面有摄像头,你拍这个有什么用。”拉着她就往后退,疾步离开。

    沈昼在离开前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劫匪捡起了她的相机,掏出手机,似乎是在给谁打电话。

    楔子

    还没走出两步远,苏文却站住了。

    沈昼抬头,看到迎面的一根黑洞洞的枪管。

    “沈记者是吧?这么着急干什么去?不妨兄弟送你一程。”

    沈昼僵住没敢动,苏文将她的手抓得死紧。

    “先生认错人了,我跟女朋友是来游玩的,什么沈记者的,我们不认识。”苏文的声音听着极是镇定,仍旧是沉笃的,一丝紧张也没露出来。

    “你不认识,我们认识就行。这段时间沈记者跟着刑侦组,没少找兄弟麻烦。正愁找不到沈记者呢,也该兄弟走运。既然撞上了,那就跟我们走吧。”说着,伸手就要抓沈昼。

    沈昼心里最清楚不过,只要跟着他们走了,她这条命也就得交待在这H市了。又怎么可能随他们一起走?

    但还没等她挣扎,苏文的手却已经先切了过来,口中仍旧礼貌得当地说:“先生不好乱抓人的。您如果要钱,我可以给您,但我女朋友真不是什么沈记者。”

    那人前面嘴上说得还极尽礼貌,这会儿却突然变脸,拿着枪托狠狠砸向苏文,口中叫着:“他妈的跟老子拖时间是吧,也他妈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一把枪的威慑力实在太大,而且后面还有一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劫匪在虎视眈眈。在没有找到逃跑的方法之前,苏文不敢乱动,只得硬生生挨了一下,一心拖时间,只盼着刑侦组的人快些来。

    沈昼最能了解这些犯罪者的心理,她只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人的眼睛,就知道这是个杀人惯犯,所有拖延的伎俩在他看来,都是没有用的。眼看着一旁苏文头上的血不停地往下滴,心中大急。猛地拉了一把苏文,站到了他前面,“我跟你走。你把他放了。”

    那人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沈记者早这么说不就没事了。”说着一手钳住沈昼,对苏文讥诮地笑,“老子最看不惯的就是他妈的小白脸!还不给老子滚!”

    沈昼最后紧抓一下苏文的手,示意他快跑。

    众目睽睽之下,那人抓住沈昼往面包车方向走,还边拿枪管拍了拍沈昼的脸,沙沙地笑,“沈记者倒是老子喜欢的这款,这长相,跟着他妈的小白脸实在可惜了。”

    沈昼没敢答话,心里飞快地运转着如何在上面包车之前伺机逃跑。但还没等她想出办法,前面的面包车中,突然有把枪伸了出来。

    沈昼大惊,挟持她的人似是被重物所击,闷哼了一声,钳制住她的手松了松。

    “沈昼快走!”

    苏文在她身后扯住了她,拉住她飞快地往一旁人行道上跑。

    砰!

    枪声响起。

    沈昼狠狠甩开苏文的手,喘着粗气叫:“你走你的!”

    苏文没有说话,再次拉上她的手,步伐加快,往一旁的商场里拐。但就在这个时候,枪声再次响起。他身躯一顿,停下了脚步。

    沈昼大惊失色,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软软地倒在地上。

    砰!第三声枪响。

    沈昼背后一阵剧痛。

    闭上眼睛之前,最后的意识是把尚且冒着烟的枪管。

    第一章 阴氏丽华

    沈昼是被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的。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心里还在奇怪,自己房间里哪里来的鸟叫?半眯着眼睛觉得房间也有点奇怪,不像是自己的。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情?H市,苏文,抢银行,劫匪……

    她中枪受伤了,没死?那苏文呢?

    吁了口气,动了动身子,想要知道背上伤有多重。

    但才动了动身子,就发觉不对。一点疼痛的感觉都没有!怎么可能!

    再睁开眼睛扫了一圈,才惊觉,这里并不是她的房间,甚至不是她在H市住的酒店。

    掀开被子赤脚跳下床,越过绣屏,看到整个房间,空旷的室内青幔罗帐垂地,窗前有方矮榻,榻上置有长案,案上摆着数卷竹简和一盏花树一样的铜灯,枝头托住灯盘,上面还有些朱雀的装饰,显得十分的华丽。

    这是什么地方?

    不像是绑架。职业习惯让她开始思考她存在于这个地方的所有可能性。地上的青砖很凉,站得久了便觉得那凉气顺着脚心一股股地往腿肚子里灌。她低头,这才惊觉左腿小腿肚很疼,像是受过伤一样。

    可她十分确信,昨天她只是背部伤,腿部并没有伤到。

    这一切,都是不正常的。还有,苏文在哪里?

    鸟叫声依然清清楚楚地传到她耳朵里。心里忽然咯噔一下,她拔腿就往外跑,才跑到门口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个满怀。

    眼前是个青衣长裙、刘海齐眉的十三四岁年纪的姑娘,大眼睛,小脸尖尖,还是一团孩子气。那小姑娘看到她先是怔了一下,而后一把扶住了她,“姑娘,这地上凉,您的腿还没有好,怎么就这样出来了?”

    果然如此,她心里默默咯了一口血,穿越了!

    小姑娘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地问:“姑娘,您怎么了?”

    沈昼尽量使自己处变不惊,撇开小姑娘的手,淡淡地说:“我没事。”

    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着,又不动声色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心里不太确定这是哪朝哪代,但看屋中摆设多青铜,料想应该是唐代以前。

    “习研,丽华起床了没有?”婉转清亮的声音从室外传进来,“我已经叫人打了水。”

    门被推开,进来一名妇人打扮的女子,浓眉大眼嘴唇饱满,二十多岁的样子。她看到沈昼赤着脚面无表情地站在屋中,也是怔了一下,但随即又笑着走过来亲热地挽住了她的手,笑着说:“怎么都还没有更衣?习研,帮你家姑娘更衣吧。”说着理了理沈昼颊边的乱发,“表嫂帮你梳头发。”

    丽华,姓什么呢?苏文呢?他在哪里?

    上好锦缎裁成的襦裙一看就知道是极名贵的,腰间束着丝缎的腰带,襳褵下垂,复又束着绸缪打成缔,挂着环佩。表嫂帮她梳好了头发,习研捧了铜镜到她面前,她抬眼看过去,铜镜毕竟不如现代的镜子,影影绰绰看了个大概,就只是觉得细眉大眼,倒也是个挺好看的脸蛋,额上贴着镏金华胜,一静一动间更是衬得人清贵娇媚。

    梳洗打理妥当后,表嫂笑着拍手道:“果然不论怎样打扮,我们丽华总是最美丽的。快走吧,你表哥和文叔他们还等着你呢。”

    沈昼浅笑不语。出了屋子,她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院子很大,屋子也多,由正庭、角楼和侧室组成。进了正庭,才看到两名身着直裾深衣的男子端然跪坐在榻上,看到她进来,都站了起来,其中一名年纪稍大一点地笑着对她说道:“丽华,身体可好些了?腿还痛么?”

    在进门的那一瞬间,沈昼禁不住一震,眼睛立即被另一个男子吸引。挺拔儒雅广袖博襟的布衣男子,温润如玉的五官带着微微浅淡的笑意,熠熠如星子一般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沈昼感觉心脏重重一跳。

    第一章 阴氏丽华

    苏文!

    居然是苏文!

    “苏文!”她叫了一声,想要冲过去拉他,“苏文,你也跟我一起穿越了?你的伤怎么样了?”

    眼前的“苏文”微愣了一下,迟疑道:“阴姑娘在说什么?”

    沈昼惊呆,喃喃道:“你……你不是苏文?”

    她的嘴角颤了颤,死死盯着他。分明是跟苏文长得一模一样的。

    表嫂诧异地望着她:“丽华,你怎么了?”

    一声“丽华”将沈昼拉回现实。她望了望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再看看一旁的表哥表嫂,一颗心,掉入谷底。她强制自己镇静下来摇了摇头,“没事……我没事……”再细细地看眼前的那个男子,品如淡菊的儒雅模样,骨子里散发出来温润的味道,与苏文的冷淡霸道绝不相同。

    看来,他真的不是苏文……

    那苏文到底在哪里?难道穿越的人只有她一个?苏文其实还在现代?还是他已经……她心头恐惧,不敢再想下去。

    也许是因为她眼睛一直落在面前这个男子身上。他抬眸,对她浅浅一笑。

    沈昼正满腹心事,冷不防突然有一个温浅的笑容落入眼中,熟悉的面容,却陌生的微笑。

    那舒展的眉目,与眸中温柔的笑意,让沈昼的脸无意识地红了一下。

    苏文……苏文……

    但他和苏文长得一模一样的,但为什么不是苏文呢?沈昼转开眼睛,猜测这到底是哪个朝代。

    与她之前看过那房间的摆设相差不多,矮榻、长案、书简和花树灯盏,还有各类的青铜镏金摆设。她从衣饰坐姿和室内摆设上猜测,这应当是秦汉时期。

    沈昼满腹心事,嚼在嘴里的肉脯味道淡得引不起她一丝的食欲。古时的饭菜毕竟不能跟现代色香味俱全的满汉全席比,何况是她这样常年在外面跑,吃惯了各类餐厅重口味的,这顿饭吃得简直味同嚼蜡。

    饭后又被表嫂拉住絮叨很久,沈昼才从中抓到了一些有用信息。原来昨天是表哥表嫂的大女儿芝儿生辰,她来做客,不慎摔伤了腿。家中兄长当家,听说她伤了腿,今天一早就要派人来接她回家。表哥表嫂觉得心里过意不去,非要跟过去向姑母——也就是丽华的母亲赔罪。

    她其实没觉得腿伤得有多严重,至少日常生活没有妨碍,应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表哥表嫂不必太过放在心上了,并没有什么大碍,休养两日就好了。”

    表嫂却道:“但你终归是在我们这里伤到的,我们得给姑母,还有次伯一个交代,否则,心里过意不去啊。”说着又笑,“整个新野谁人不知,阴识兄弟四人,就只有你这一个妹妹,对你娇宠疼爱在所难免。再说你下个月就要行及笄礼了,这个时候伤着了,可不就是要惹你母亲和哥哥挂心。”

    原来这里是新野,她姓阴,兄弟四人,大哥名叫阴识。不过阴丽华这个名字,她总觉得隐隐透着点熟悉感。

    暗自想了许久却始终想不起究竟是谁。

    阴家的马车很早就来了,习研略微帮她收拾了一下,因为是荒草无边十月天,所以就给她在肩上披了件雀凫的朱红色大氅,沈昼垂首看了一眼,心中猜测阴家财势究竟有多大。

    两夫妻亲自陪她回阴家登门赔罪委实有些小题大做,她费了番口舌才留下了表嫂,只由表哥陪着她回阴府。

    在登上马车之前,习研拉了拉她的衣袖,在她耳边低声道:“姑娘,您还没有跟刘先生辞别。”

    沈昼微怔,刘先生是哪一位?

    顺着习研的视线看到远远站着的那个广袖博襟的布衣男子,逆着光,只看到俊逸的侧脸。

    第一章 阴氏丽华

    苏文……或者,是与苏文长得一模一样的另一个男子。

    刘文叔?

    虽然已猜到这个男子不是苏文,但能在这里看到同样的一张脸,她也是高兴的。只是这阴小姐和刘先生之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呢?照今日的情景来看,两人之前也必然是见过面的。这样就好,这样……也许以后,她还能经常看一看这张脸,想一想……苏文。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也不好巴巴走过去跟他说什么道别的话,便只得遥遥一礼,权当是辞别了。

    远远看到刘文叔微欠了欠身,她知道这是还礼,便起身上了车。

    车刚行了没有多久,习研就掩着嘴在她耳边偷笑,“姑娘借刘先生的《尚书》尚未归还呢。”

    沈昼眉峰微动。

    习研却把她的沉默当成了羞怯,小声抱怨,“说起来这个刘秀也真是气人,自打他从长安游学归来留在了邓家,姑娘每次去他都是那个不冷不热的样子。他虽是表夫人的内弟,但姑娘也是咱们阴府的千金,姑娘这般对他也不知是他几世修来的福气了。论身份、论地位,哪还轮得到他……”话没说完,又转了个语气,“眼见着姑娘下个月要行及笄礼了,奴婢真替姑娘着急。”

    习研话虽说得颠三倒四,但沈昼还是把话里的意思听了个明白。这个刘秀就是刘文叔,是刘氏表嫂的内弟,从长安游学回来就住在了姐姐家,阴丽华一直对其芳心暗许,但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刘文叔这个名字她听着没感觉,但刘秀这个名字太耳熟了。她心中很清楚,自己肯定知道这么一个人,包括她现在的这个身份——阴丽华,她都确定自己知道些什么。

    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车行半日,在阴氏坞堡南门口停了下来,听到吱吱呀呀大门被打开的声音,她撩开帷幔抬头看了一眼。这是一处类似于城堡的庄园,外围先是一圈像护城河一样的深沟,而后是极高的护墙,高墙与房屋毗邻,院内中央有一座高高的木楼,整体看上去,就是一座坚实的城堡。

    奴仆开了大门,车缓缓进入堡内庭院,沈昼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这院中四隅各建有房屋、厅堂及楼屋。庭院内有一处池塘,里面有鸳鸯白鹤数只,十月的天,还仍在水里悠游嬉戏,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声鹤鸣。池塘一旁开有花圃,内植着各类早已枯败的花草果树。庭院中央的高楼中心有望楼,四隅碉楼间架栈道相通,俨然就是一座小小的乡下宫廷。

    车在楼前缓缓停下,早有奴仆过来置了踏脚。习研先下了车,才又扶着她踩着踏脚下来。等她慢慢下了车,才发现早有数名奴婢带着笑意躬身候在一旁。她视而不见,有意慢了邓氏表哥一步,跟着他的步子一道去往主楼正庭。

    阴家的正庭布置与邓家大抵相同,都是矮榻长案,罗幔委地,但相较之下要奢华许多,内置摆设大多镶金。内庭主榻之上端然跪坐一名四十岁上下的妇人,身着灰色深衣,头梳盘髻插着一支玳瑁簪并一支金步摇,那步摇是由孔雀、黄金山题、九种华胜及白珠做成的耳珰配套,绕以翡翠华云,当真是流光溢彩,金碧辉煌。

    不必想也知道,这妇人必定是阴家主母邓氏夫人,只是她尚未来得及有所动作,邓氏表哥却先她一步施礼,恭恭敬敬地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