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 2 部分阅读(1/2)

    他生性骄傲,如果存心要躲起来,代表他真的受到不少挫折和伤痛,拒绝让任何人看到他脆弱的一面。

    她懂,他现在要的是清静,利用时间去冷却他的悲伤。如果她还不懂事,连这么点自尊都不给他,就枉费她偷偷爱恋他那么久的时间。

    “这样迷偶像可不太好喔,其他好男人你都看不上眼了!”

    “不会啊,珈裳姐也喜欢歌手拉斐尔啊,但还不是嫁到好老公了!”海芙不以为然,但霎时记起。“方姐,你今晚不是要去医院陪珈裳姐待产吗?”

    “对喔,我怎么完全忘了?”女人匆匆绕过她,拿起收银机下的手提袋,临出门前又回头交代道:“芙芙,等一下要是没客人,你就帮我关门。”

    “好,小心开车,顺便替我问候珈裳姐。”

    收拾好店里,再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一遍,海芙才拉下铁门,提着一大盒店里卖剩而她又吃不完的炒饭回家去。

    餐厅离她家并不远,只需穿越一个公园。天色渐渐转暗,公园里玩耍的小孩和乘凉的老人,大多已经回家,在夕阳照射下,无人的公园更显寂寥。

    天天来回经过这公园,她几乎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哪里少了一朵杜鹃花,这边多了一个垃圾桶和黑色物体,她一看就知道。等等……黑色物体?

    奇怪,这庞大的黑色物体是什么东西?它和这公园超不搭配的。

    海芙左看右望,见没人,就慢慢靠近地上的不明物体。一看,她才赫然发现,是一个人!

    虽然这人蜷起身子,但根据身形来看,他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非常高大、体格不错的壮年男子,不是一般常见的老弱流浪汉。

    她更走近一步,一阵阵尘土味及酸臭味不断钻人鼻间,令她不禁皱起鼻头。难道现在失业问题真的严重到这个地步,连这么年轻力壮的人都找不到工作?

    似乎感觉到有人接近,原来闭上眼的流浪汉张开眼。

    “我……很饿……”细如蚊纳的男性嗓音,从流浪汉口中断断续续的逸出。有些颤抖,也有些中气不足,好像随时会死去一样。

    她的恻隐之心开始蠢蠢欲动。他实在很可怜,不单是无家可归,还可能因为失业而三餐不继,不得不在公园餐风露宿,想必他已经饿了一整天吧?其他路过的人没发现他吗?还是根本不敢接近他?

    唉,假如有一天,她失业了,身旁没有家人、朋友可以接济她,或许她也会跟这男人一样沦为街头露宿者!既然在她能力范围之内,何不能帮的就尽量帮?施比受更为有福,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这边有些炒饭,你要不要吃?”

    流浪汉一听,便一个劲儿爬起身来,动作之快,完全跟刚才饿着申吟的模样差之千里。

    海芙被男人突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尖叫之余,脚步下稳一退,差点摔在地上,幸好她及时定住身子。

    天啊!他刚刚站起来的气势,简直就和大熊要扑上来没两样,不吓死人才怪!

    不过她总算可以清楚看见对方的外表了。

    他蓄满胡子,叫人看不清面容:蓬乱的长发掩去他整个头,脚踏一双沾满泥的布鞋,身上穿了残旧的黑T恤及脏得变黑的牛仔裤,总之他浑身上下都脏兮兮。

    在布满胡须的脸上,只能瞧见他的眼和鼻。那是一双和整个外表完全不搭配的眼睛,眼若流星,纯真的让人印象深刻,高削的鼻梁显得他与众不同,仿佛是一个从异国而来的过客。

    奇怪,怎么觉得他有点眼熟?就和她思念的男人有几分相似……

    “我要吃。”流浪汉开口说。

    为什么连那特殊醇厚的嗓音都那么像?为什么连低吼的语气都那么像!?

    “你很像勒斯……”她情不自禁地轻唤着,这个在她内心已不知念了多少遍的名字,甚至想走上前再仔细打量一番。

    “谁是勒斯?”男人迷惑地皱起眉头,瞪视欲动作的海芙。

    “你到底要不要给我东西吃?”

    这个小女人,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他不愿再思考,他现在满脑子只想要吃东西。

    他不知道勒斯是谁?那就是说他不是他了……

    对,她怎会随随便便乱认人?

    那肯定是因为她想念他,才误以为这个外型有点像他的男人是他吧?说不定这男人的嘴唇、下巴、脸庞和勒斯根本不像呢!

    嗯,这流浪汉不会是他,勒斯是那种骄态自信的男人,拥有的比任何人还多,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变成这副德行。

    “不给我吃的话,就别打扰我睡觉!”男人见她神游去了,不爽地丢下话再躺回地上。

    “要,但要去我家吃。”她几乎想都没想,就这样对他说。看他这样子,她真的很不忍心!

    流浪汉本来稍有犹豫,但不消几秒,便马上回应:“好!”

    果然是一个饿坏的流浪汉,只要有饭吃,哪里都可以去。

    “那跟我来,我家就在前面。”海芙开始向前走。

    流浪汉看看她,觉得她是认真的,便立即提起脚边的小行李包,跟着海芙。

    她住的独栋小屋,和两旁相邻的屋子相比,破旧很多,可是、却很坚固,不用担心它会塌下来。门前的大树绿荫遮天,让人在炎夏仍感到清凉。

    她一脱鞋进门,便先走去浴室,放了水,再让男人踏进来。

    “把鞋子脱掉,放在门外。”

    他没有异议,依照她的规矩。一进去,他就在小桌前的椅子坐下。

    “不行。”她拉着他,不许他坐下,反而带他往浴室去。“没弄干净前,别想吃饭。”

    “要我先洗澡?”男人发怔地看着充满水气的浴室,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比他矮很多的女人。

    “是的,先洗干净,才可以吃饭。”即使她有多同情他,但也不容许脏兮兮的他在屋内乱走。“有饭吃,还让你洗澡,很不错吧?”

    男人没答话,只是有点下屑地勾起嘴角,接着便开始脱衣服。

    “喂!”海芙吓得大叫。“我还没出去耶,你有必要这么急吗?”她马上走出浴室,顺手掩上门,随即听见一阵笑声。

    男人把身子浸泡在温水中,嘲讽地笑。她嘛,还不是小女生一个!不过好久没洗澡了,就在这好好赖上一会吧。

    ※※※※※※※※※

    洗了个香喷喷的澡,他把身上的异味和污秽都冲洗掉,露出原来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他的头发不规则地散在脑后,散发着深棕褐色的光泽。如圣诞老人的胡子也已经被修剪,只留着些许胡渣,充满粗犷的味道。

    海芙凝视着他,屏住了呼吸,像是承受了强烈的一击,眼眶湿润了起来。

    真的是他……吗?

    虽然外型不同了,但这五官、脸庞、身材……

    “勒斯……”她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能虚弱地盯住眼前的人。

    “我要吃饭。”他声音低沉平静,重复这个重点。

    她赶紧抹去泪珠,把早就热好的炒饭端上,还不忘斟上一杯蜂蜜绿茶。

    他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拿起炒饭就埋头大吃,不时还因为吃得太急而不得不喝一口绿茶顺顺气,然后再继续狼吞虎咽。

    她坐在地上望着他,整个人都望呆了。

    突然,她觉得要好好感谢自己,感谢自己今天把店里卖剩的东西带回家,感谢自己因一时的好奇心,发现了沦落街头的他。

    她深吸一口气,把心里的疑问暂时抛在一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她什么都不想问,只想好好看着他就好。

    有什么比安静坐在这里看着他,还来得重要?

    一会后,他放下空碗和空杯,开始正视一直坐在地上观望他的女人。这女人想看他看到什么时候?

    “我的衣服呢?”一身干净却不合身的衣裤,让他很不自在。

    她轻声回答:“我帮你拿去洗了。

    他没再说话,只是坐在那儿,和她对视。

    “勒斯,是你吗?”她忍不住问出心中的疑问。

    “我不是。”

    “可是你跟他长得很像!”她开始激动起来。

    “我说不是就不是。”他说话简洁,语气平淡,但没来由的就是有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

    她走上前拉住他的臂。“放心,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人会知道你在这里,你可以安心住一阵子!”他不肯承认自己是勒斯,是不是因为怕媒体知道他在这里后会来烦他?

    “我叫李维,不是你说的勒斯!”他挣开她的手。

    “李维?”她怔仲,对这个陌生的名字感到愕然。“你不是外国人吗?”就算他真的不是勒斯,他应该也是个外国人啊!

    “我是混血儿,爸爸是中国人,当然有中国姓名。”他说得理直气壮,完全没有一丝动遥“你说的那个男人也会说国语?”

    如遭雷击,海芙霎时间会意过来!

    勒斯虽然也是混血儿,中国血统来自妈妈,但他不会说国语,因为从来没听他在媒体前说过。即使那个火辣辣的夜晚,他也只说英文!

    “世界上哪有这么像的人?”她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世界这么大,什么事都可能会发生。我不知道你说的人在哪里,但我绝对不是他。”

    她双手紧紧绞扭,似是已经被对方的振振有词说服。“我知道了。事实上,我也不是因为把你当成他,才请你吃饭。”

    虽然神情恍惚,但她仍无法放弃眼前的人。无论他是谁,他已经悄悄勾起她的同情心了,再说,面对这张脸,她怎样也无法抗拒,无法再让他回去当露宿街头的流浪汉。

    “等衣服好了,我就走。”今天赚到一顿饭、一次洗澡和洗衣服的机会,已经够好运了。

    他的肚皮应该可以再捱个两、三天左右吧?下次他应该到餐厅的后巷流连,才不至于像今天一样,饿到不得不在公园垃圾桶旁找东西吃。

    “你不用走,你可以留在这里!”海芙急忙地道。

    李维不可思议地睁眼看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从来没有人会收留来历不明的流浪汉,更何况像她这种独居的妙龄女子!她是不是白痴?

    “我是说真的,你不要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我。”她缓下语气,心中已悄悄做了决定。“最近这边的治安好像变差了,警察叫我们要小心门户。但你也看见了,这间大屋子只有我一个人住,我一个弱女子也打不过坏人。所以不如你住进来吧,也可以顺便帮我看房子。”

    “不行,我讨厌女人。”女人都是自私自利,见钱眼开的可恶生物,他再也不信有女人会这么好心!

    “什么?难道你是同性恋?”海芙讶异地猜测,可是当看见李维比刚才还差的脸色,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好吧,不是就不是,别大眼瞪小眼嘛!可是你真的不考虑我的提议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他纳闷地摩挲着下巴,思考片刻后,问:“供我三餐一宿?”

    她扬眉。“你要吃消夜也可以,我可是很大方的。”

    “成交。”俊挺的唇角划开弧度。

    他在心中暗忖,这样蚀本的交易也肯做,看来这小女人真的是个大笨蛋,就算她要骗人,那吃亏的铁定不是他!

    海芙弯起迷人的甜笑,看着男人在屋子里到处走动。

    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开心。

    上次她真正感到快乐,是遇见了勒斯,他给她的回忆虽然短暂,但并不虚幻,一切都实实在在地刻在她的心版上,忘不掉,够她陶醉一辈子。

    然而今天在回家的路上,她捡到了一个像他的流浪汉,还大胆地把他带回家,邀他跟她“同居”。

    虽然今天发生的一切都不太合常理,可是当她决定收留他之后,心情竟然会变得那么好!

    算了,她一向都疯惯了,也不在乎多这一次!

    第四章

    海芙靠在墙上,注视着背对着她的李维。

    经过一星期的观察,她了解到外表倜傥的他,原来是个闷葫芦。他沉默少言,脸上淡漠却充满闲适,一天到晚不是坐在沙发看电视,就是吃饭、洗澡和睡觉。

    除此之外,他真正的个性,她其实还摸不清楚,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非常能够忍耐。一星期七天,每天都重复他的例行公事,绝不做多,也不会遗漏;假如她不跟他说话,他也绝不轻易开口;更离谱的是,他已经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外出!

    他不会闷吗?不想出去透透气吗?明明就是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怎么会把自己弄得好像独居老人一样,把自己困在屋子里?她真怕有一天,下班回到家时看到他突然暴毙,尸身腐烂发臭……

    呸呸呸!太不吉利了!她猛然摇头。

    没道理,从他嘴角淡淡的细纹,可以发现他其实是个常笑的人,但为什么从她在公园捡到他之后,他便冷漠得如冰山一样,不苟言笑?

    不行,她非要他跟她上街走动一下,舒展筋骨不可!

    “李维!”她上前叫他,才发现他已经将眼睛闭上,梦周公去了。

    她轻叹口气,想打退堂鼓,但忽地有了满肚子的主意,她用骨碌碌的眼珠瞧着近在咫尺的粗犷俊男。

    “李维,李维,看看我嘛!”她极尽温柔地轻唤,再攀上沙发,打算挨着他软言软语一番。她就不信他还可以继续“闭目养神”!

    啊?他真的不理她?

    海芙气不过,猛然跳到他身上,捶他一下。“大白天的,你睡什么睡,赶快给我起来!”

    该死的,这女人究竟想怎样?

    “你不要给我装睡,我看到你的眼睫毛在动!”不想让人看到他在眨眼,眼睫毛就别长那么长!

    他终于张开双目,但瞪着她的神情,就好像想将她吊起来狠狠教训一顿。

    海芙仰高鼻子,从他身上起来,居高临不地俯视他。虽然他坐下来的身子也快跟她站起来一样高,但唯一让她有优越感的,就是这个姿势。

    “跟我出去走走吧。”

    李维冷冷地睨视眼前的人儿,严肃冷漠地回答:“不要。”

    “为什么?你憋在屋子那么久,应该出去走走才对。”她供他吃住,又不是要囚禁他!

    “我不想出去。”回答还是如此简洁。

    她忍不住踹他一脚。“你比石头还要顽固耶!”

    “你别多管闲事,我说不出去就不出去!”这女人,不给她脸色看,就把他当病猫,还得寸进尺!

    “我多管闲事?是啊,如果我不多管闲事,你早就饿死在台北街头,第二天上报纸头条,年轻壮汉流落街头,活生生饿死收场!”

    “是你想太多!我只不过是个流浪汉,有必要去逛街吗?”她究竟有没有搞清楚状况?

    “谁说流浪汉不逛街?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在街上四处游荡!

    再说,你现在才不是流浪汉!”

    “那是什么?”看屋子的狗?

    “我养的宠物。”像极了0可爱的大狗狗!”

    他霍然醒过来,眉宇间飞扬的跋扈立时颓败。

    对啊,他现在什么都不是,四处飘泊浪荡的他,摆什么高姿态?他以为自己还跟以前一样吗?他选择流浪各地,不就是为了放逐原来的自己吗?

    看他又沉默不语,她伸手在他腰间戳了一记,他却不避不闪,当是搔痒似的无动于衷,只是盯着这个比他还顽固的女人。

    真的,他从没见过这么鸡婆的女人,自己的事不管好,偏偏要去管风马牛不相干的事!

    他知道是自己突出的外貌吸引她“救”了自己,可是脏兮兮的外表和阴阳怪气的情绪,竟全然吓不跑她“他真的佩服起这娇小的东方女人!

    “我现在要遛狗,你不能不出门喔!”

    “去就去,别再戳我!谁叫我变成你的‘大狗狗’?”他投降。

    计谋得逞,海芙偷笑地赶紧拽住他离开家门,带着她生平第一只收养的巨型宠物逛大街去。

    见她如此雀跃,李维只是抿嘴笑了不,并不在意。

    今天星期四,是她公休的日子。街上很静,因为已过上班、上学的时间,主妇们亦开始一天辛劳的家务。

    海芙带着李维漫步,为他介绍沿途经过的建筑物和店铺。

    他一直没答腔,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她不管他有没有留心在听,只希望他能够认识一下附近的环境。或许有一天,假如他想自己出来散心时,也知道该怎样走。

    “好热。”他突然道。渐入盛夏的台湾,比任何一个他到过的地方还要湿热。

    她回头,他黄褐色的皮肤,因为接受阳光照射而呈现出亮丽抢眼的小麦色,此刻汗水淋漓,更显出他的与众不同。

    她脸有些发红,低着头说:“去便利商店吹冷气吧!”然后快步向前走。

    李维望着她的身影,羌尔地漾起淡笑。这女人除了鸡婆,原来也挺可爱的,动不动就脸红!

    “要吃什么,自己去拿吧!”一进店门,海芙就招呼着他。虽然他现在在她家白吃白住,但他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和喜好,她拿什么回家,他就乖乖的吃.所以她都不知道他喜欢吃些什么。

    李维果然不客气,在店内搜括很多吃的喝的,而海芙就拿些生活必需品,以补充家中消耗的。

    家里多了一个人就是不一样。吃饭不再是多加一双筷子而已,用水用电增加,生活日用品的消耗量也大。她不得不趁他难得出来时,叫他充当一下苦力,帮忙拿些东西。

    他们把一堆东西放到收银台前,店员不禁讶异起来。

    “海小姐,怎么一口气买那么多东西?”

    “没办法,用得快、吃得快,不得不多买一点放在家啊!”她和这便利商店的店员们都很熟,因为她经常来这里光顾。

    “这位是?”第一次看到海芙偕同男人来,店员不禁好奇。虽然此刻,这男人正背对着她们,仍在四处观望。

    “这个……”她突然不知该如何介绍他,总不能说他是她在街上捡回家的流浪汉吧?

    “她的新宠物。”李维转过头来,脸上仍是毫无表情。

    看清楚男人的脸,店员突然惊叫:“啊!勒斯·维格?”

    “你也觉得他很像吧?”海芙顿感有人跟她英雄所见略同,转头对他说:“你看吧,不是只有我会认错你和他。”

    “嗯,很像,不过勒斯·维格应该不会这样‘不修边幅’吧?”

    身为万人迷的好莱坞巨星——勒斯·维格,应该很注重仪容,即使是偶有的粗扩造型,也是充满男人味的,不致于这样……邋遢。

    总之,感觉就是差很多吧。

    “人总有平凡的一面,说不定勒斯·维格私底不就是这样不修边幅。”海芙跟着店员笑起来,更玩笑地道:“他说不定真的是勒斯本人喔!”

    李维危险地眯起眼,脸色不善。这女人越说越离谱了!在他面前说得乱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