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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九章 妾不如妓(1/2)

    [第2章第二卷 欲火焚身]

    第3节第九章 妾不如妓

    第九章

    我发誓我一定要嫁给一个有钱人,不管他有多胖,多丑,多矮,比我大多少岁。这些我全都不管,只要他有钱就行。

    家人,亲戚,朋友,还有职业的媒婆,给我介绍了多少人,多少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发了疯似的追求我,我都拒绝了,最后选择了你——一个又胖,又丑,又矮,还比我大了七岁的男人!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做着大生意,你有钱。

    我天天把自己打扮得娇艳欲滴、花枝招展的,让你玩,让你耍,让你得道,让你成仙,我是你的妻,我是你的妾,我是你的妓,我是你的一条狗,我对你唯唯诺诺,有命必从,把你的每一根汗毛都伺候得舒舒坦坦的。本来以为,幸福的日子就会这样持续下去,可是没想到,谁也不会想到,事情远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自从嫁给了你,你给予我的一切,曾经无数次地让我惊喜和感动。当我们结婚时你把金灿灿的戒指戴在我手上的时候,当我怀孕时你为我请来了最好的保姆的时候,当我们结婚三周年你像变魔术似的送给我一辆奥迪A6的时候,每次,我都喜极而泣。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优雅、从容、高贵的女人。我明白,只有更好地关心你、照顾你、体贴你、爱着你,才能报答你对我的好,才能尽到一个为人妻的责任。我的身子是你的,我的生命是你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就是我的全部,就是我的一切。

    我这样深深地爱着你,我这样一个甜美娇艳、让别的男人垂涎三尺的女人爱着你,还是没能满足你,还是没有得到你的心。

    你长年在广东、浙江一带做生意,很忙,很辛苦,我也能体谅你。刚结婚的时候,你还能每隔一两个月回长春一趟,看看我,久别胜新婚,我们用一两天的床上的激情来缓解一两个月的饥渴和寂寞。

    那时候舍不得坐飞机,嫌贵,就坐火车,每次回来都得两天两夜,虽然很累,但你从来没有怨言。可是随着你的生意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你就渐渐变心了,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你在外面找了小姐。

    那是一个四月末的傍晚,天色阴沉,下着雨,我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百无聊赖,心情很糟。你已经一个多月没给我打电话了,突然,电话铃响了,我欣喜若狂,仿佛黑暗中看到了一缕光亮。

    急忙拿起听筒,听到的却是东莞一家派出所民警的声音,通知我说你在外面找小姐,被抓,依法被行政拘留十五天,问我是你的什么家属……我放下听筒,一下子感觉五雷轰顶,头晕目眩,瘫倒在地。

    当我清醒过来之后,我丧心病狂地摔光了桌子上的所有东西,我歇斯底里地哭号着,咆哮着,我披头散发地东窜西窜,南撞北撞。我过了十几天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直到你从公安局出来,飞回长春,回到家里。

    你跪在地上抱着我的腿鼻涕一把泪一把地求我原谅你,你疯狂地抽打着自己的脸向我认错赔罪,你的眼睛哭肿了,你的声音哭哑了,你的手把你的脸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渐渐地平静了下来,想着自己已经是奔三的人了,孩子也一天天地大了,实在舍不得他,而且也不想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什么不良影响,于是一咬牙,忍一忍,就原谅了你。虽然原谅了你,可是两个人之间,再也没有了那种感情和信任。

    过了一两天,我趁你不在家的时候翻看你的手机,竟然发现你给别的女人发的那种肉麻的短信。我又一次气得背过气去,等你回来的时候又哭闹着要跟你离婚。你先是一愣,继而就说我是无理取闹,然后就跪下向我发毒誓,说自己跟那个女人绝不是那种关系,两人只是同事关系,发那样的短信只是一时的冲动和无聊罢了。

    我不依不饶,坚决要把这事彻底解决了,于是请来了双方的父母。你当着双方父母的面又向我跪下道歉,并发誓之后再也不干那种事了,好好做生意,好好地跟我过日子。

    我说那你回长春做生意吧,这样我好监督你,你说不行,客户全在南方。我想去南方陪在你身边,可是孩子要在长春上学,双方的父母又都在东北。

    最终我还是妥协了,你没过几天就回南方了,临走的时候给了我十万块钱让我花,每隔一两个月就给我寄回来一万块钱。但我们俩的关系就此彻底冷淡了,我一两个月不给你打电话,你也绝不会给我打电话,你在外面做了什么我不关心,你也根本不关心我在家做了什么。

    我的心已经彻底地凉了,冷了,死了,僵硬了。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啊!我需要男人的关爱,男人的抚慰,需要男人疯狂地把我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