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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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

    2002年9月,素有火炉城市之称的陵市,正被秋老虎肆虐。

    太阳活力四射,将世间万物照得到处都是白花花的。

    热乎乎的风,透过纱窗吹进阳台,又调皮地钻进隔断阳台与客厅的纱门,携来清新的草香、芬芳的花香。

    于知礼穿着一身白色条纹的藏蓝色短款家居服,支着修长的双腿坐在纱门前的小木凳上,一边埋头剥毛豆壳,一边轻声埋怨。

    “妈,我都说了多少回了,别买这种带壳的毛豆,买人家现剥好的毛豆粒。你怎么老是不听啊?这么一堆毛豆,要剥到什么时候!”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在家一边听广播、一边剥毛豆,正好消磨时间。”

    身着白底碎花家居服的方文洁灵巧地剥着毛豆壳,风韵犹存的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

    “这毛豆,一斤才6毛钱。那剥好的毛豆粒,一斤要3块钱。不划算。”

    “哎哟,你就差这点小钱啊?我每月给你的钱,不够花吗?”于知礼皱眉道,“那我每月再多给你一千块钱。”

    “不要!”方文洁连忙摇头,说道,“我和你爸的退休工资,足够每个月花销了。你给我的钱,我都帮你存着呢。”

    “给你,就是让你花的,存着干吗?”于知礼不赞同道,“都省了大半辈子了,你们也该享受享受了。”

    方文洁默默剥了一会儿毛豆壳,以试探性的口吻询问。

    “儿子,你都离婚7年了,沈冰清说不定早就给孩子找了后爸。你就没想过再娶一个老婆?”

    于知礼闷头剥着毛豆壳,心里充斥着难言的苦涩。

    他和沈冰清,是全国知名学府——京师大学英语系的同班同学。

    虽然同样是学习拔尖的人物,而且男的帅、女的靓,但是,很少有人会把他俩凑在一起。

    因为,他是从小到大都顶着优等生光环的传统型好学生,文静、乖巧;而她,却热情奔放、长袖善舞,跟他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若不是大四毕业吃散伙饭时喝高了,他和她恐怕一直都是熟悉的陌生人,哪有可能以闪电般的速度奉子成婚。

    如今这个时代,奉子成婚、闪婚之类的是时尚话题。

    而13年前,那个相对保守的时代,他俩的举动,可掀起了不小的风波,尤其是在他家那种传统型家庭里。

    当年,年仅21岁的他,匆促之间放弃保研,急急忙忙地找工作、买房子、搞装修、办婚礼、照顾孕妇……真是一团乱。

    当儿子比预产期提前了两个月来到人世时,他还不满22岁,连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也完全不记得与女性的亲热过程,就一步跨进了父亲的行列。

    之后,他白天忙工作、晚上带孩子,还要照顾患上产后抑郁症的妻子,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还因睡眠严重缺乏而养成了随时随地快速入睡的习惯。

    好不容易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儿子养到5岁,沈冰清却突然提出离婚、卖房子平分财产。

    他苦劝无效,最终主动放弃财产,孑然一身地回到老家陵市。

    过往种种,至今想来,他依然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经历了那么多折腾,他是再也没有精力结婚生子了。

    况且,当年在京市买房,耗干了父母的半辈子积蓄。

    这些年,他除了正常工作,还在外面兼职,拼死拼活地挣钱,总算是补齐了那笔房钱。

    去年,父母双双退休后,他做主把城区那鸽笼似的老房子卖了,替父母在郊区清静之地买了一套大房子,又拿出所有积蓄,将新房子好好装修了一番。

    如今,他囊中羞涩,根本不可能再有财力买房。

    一个结过婚、生过子、没钱、没房、没车的老男人,试问,有哪个条件好的女人能看得上?

    所以,不管是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他都不可能再结婚。

    只是,这些话,他不能直说出来,以免让父母操心。

    “等小霆成年了再考虑吧。”于知礼搪塞道。

    “等他成年,你都40了。就算你长得俊、显年轻,毕竟过了40岁那道槛,更难讨老婆。”方文洁不高兴地说道,“他们娘儿俩这些年从没跟我们联系过,那孩子说不定早把你给忘了,你干吗为了他牺牲这么多?说到底,都是那个女人闹的。真是不像话!”

    于知礼暗暗叹了口气,心情有些烦闷、凄苦。

    他是真心想当个好父亲,给儿子于震霆创建一个温暖舒适的家。

    可是,沈冰清不但强硬地逼迫他离婚,还在离婚之后卖掉了房子、从此杳无音信。

    二人事先在离婚协议里商定好的探视儿子的相关事项形同虚设。

    他寻亲未果,曾经想要将沈冰清告上法庭,却被父母劝阻。

    7年来,他一直没有于震霆的消息,每天只能在心中想象儿子长大的模样。

    想到年幼的儿子说不定真的忘记了他这个亲生父亲,他只觉浑身充斥着深重的无力感。

    “妈,小霆跟我分开时还小,就算他真的忘了我,也不该怪他。”于知礼无奈地说道,“我现在真的没心思考虑再婚的事,过两年再说吧。”

    方文洁轻叹口气,满面愁容。

    “妈觉得,你真该尽早娶个贤惠的老婆,再生个儿子。你还这么年轻,就一直孤孤单单的。我和你爸在世还好说,等我们将来都走了,你可就剩一个人了。妈光是这么一想啊,就心疼得慌。”

    于知礼见方文洁伤感,连忙丢下手里的毛豆,伸出双手紧紧握住母亲的手,柔声安慰。

    “妈,你跟我爸,得好好保重身体,争取活到200岁。那样的话,你们不就能一直陪着我了嘛。”

    “那还不成老怪物了!”

    方文洁横了于知礼一眼,噗嗤一声轻笑起来。

    她这个儿子啊,既懂事又孝顺,从小就让她省心,各方面都非常优秀。

    除了一场不圆满的婚姻,她样样都满意。

    就算他现在大了,照样还是她的心头肉。

    于知礼跟父母一起早早吃了晚饭,带上几大盒母亲亲手制作的菜肴、点心,披着一身金灿灿的夕阳,登上开往城区的公共汽车。

    他是一名高中英语教师,一直住在学校的单身宿舍里。

    因为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方法独具特色,他教出了一批批好学生。

    不过,有个好苗子中途辍学了,令他至今都深感遗憾。

    那孩子叫钟向真,是从县里的初中考上来的,理科成绩异常突出,文科成绩相对弱一些,英语则是短腿。

    学校领导很重视这个好苗子,吩咐他重点照顾钟向真,尽可能地帮助这孩子提高英语成绩。

    他悉心辅导了钟向真一年,眼看着对方快速进步,却没想到天降横祸,钟向真的父亲忽然去世了、母亲则卷走全部家产跑了,这孩子一下子从小财主变成了贫困户。

    他帮钟向真从学校争取到免除高中学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的优惠条件,还自掏腰包资助对方生活费。

    可惜,人家不领情,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学业,跑出去闯荡社会。

    5年多工夫,昔日的辍学少年,摇身变成了成功人士。

    钟向真在母校附近的一处高档社区买了两套对门的公寓,把年迈的爷爷、奶奶从县里接了出来,雇了一个护工、一个保姆全天候伺候着。

    他将其中一套公寓送给于知礼,以此报答师恩,被于知礼疾言厉色地赶走了。

    虽说于知礼对现在这个财大气粗的钟向真有些不满,不过,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前去探望钟家二老。

    他在钟家陷入困境时伸出援助之手,逢年过节便带着礼物上门拜访。

    自从二老搬到学校附近后,他更是每个月都带着母亲亲手制作的美食前去探望。

    两位老人晚年丧子,孙子又常年不在身边,真是把于知礼当成了亲生儿子来看,对他极为亲切。

    于知礼在公共汽车上晃悠了一个多小时,抵达“幸福公馆”时,已是暮色四合、华灯初上。

    他送了一盒家产绿豆糕给小区门口熟识的保安,拎着装有美食的手提包来到钟家二老所在的公寓。

    他敲了几下防盗门,见一直没人来开门,便伸手去摁门铃。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便被巨大的冲击波炸飞了。

    于知礼刚刚恢复意识,立即被浑身上下传来的剧痛逼得呻/吟出声。

    “小霆……”

    耳畔忽然传来女子急切的叫声,接着,脸颊被一双手来来回回地轻拍。

    “小霆,快,睁开眼睛看看妈妈。”

    小霆?

    于知礼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睁开眼睛后发现,眼前是位神情焦虑却不掩艳色的青年女子。

    “总算醒了……”

    女子长长舒了口气,转而责备起来。

    “你在学校被人欺负,怎么不报告老师?你告诉妈妈,打你的人,是不是凌觉辉?你会掉进湖里,是不是被凌觉辉推下去的?”

    于知礼呆了一会儿,吃力地环视了一圈病房,又侧头看了看自己露在被子外面的苍白的小手,忽然之间悟了。

    他虽然不看电视剧、不看网络小说,却整天被办公室里的同事们、教室里的学生们洗耳,自然知道“穿越”这种新名词。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被炸死了,然后穿越了,变成了小孩子。

    只是,不知这是哪个年代,他还能再见到前世的父母吗?

    女子摁下床头的呼叫器,不一会儿,一名中年女护士走了进来。

    她动作娴熟地查看监控设备、帮于知礼测量体温,接着快步离开。

    过了一会儿,一名身着白大褂的中年男医生走进屋来,一边在护士的配合下细致地为于知礼检查身体,一边和蔼地询问于知礼相关情况。

    “病人意识清醒、头脑清晰,身体应该没有大碍,再住院观察一个星期吧。”

    胸口挂着主任医师牌子的医生交代了一声,被女子客客气气地送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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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悚

    病房里恢复了安静,于知礼怔怔地看着映着摇曳的阳光碎影的白色天花板,倾听着窗外风吹枝叶的沙沙轻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于知礼再度醒来时,发现屋里亮着橙黄色的壁灯、床边坐着一位陌生男子。

    他定睛看向这位剑眉星目的中年男子,心想:“这人莫非是我现在的父亲?”

    男子拿起手边的遥控器,打开了病房里的大灯。

    原本光线昏暗的屋子,顿时亮如白昼。

    于知礼半眯着眼睛,等待瞳孔缩小到能够适应屋里的强光。

    他再度看向男子时,发现对方正目光严厉地盯着自己,那张冰冷的脸,仿佛结了冰的湖面。

    “你跟我说实话,你身上的伤,是谁打的?你会掉进湖里,是有人推你吗?”

    于知礼沉默了一会儿,哑声说道:“我不记得了。”

    男子冷哼一声,骂道:“我看你是不敢说吧?懦夫!”

    于知礼凝视着一脸轻蔑的男子,没有说话。

    “我凌嘉坤,没有懦弱的儿子。别以为你身上流着我的血,就能以我的儿子自居,就会有资格姓凌。沈震霆,我警告你,这种情况,如果再发生第二次,你这辈子都别想进凌家的门。”凌嘉坤厉声说道,“沈冰清机关算尽,却生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凌嘉坤拂袖而去,留下震惊过度的于知礼。

    艳光四射的女子急急匆匆地走进屋来,一把抓住于知礼的手,焦急地说道:“小霆,你为什么不说实话?你怕凌觉辉?你竟然怕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小子?他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倒数,你这个优等生,怕他干什么?你爸很重视学习成绩,本来对你挺看重的。你怎么能在关键时刻退缩呢?这下好了,你给你爸留下了懦弱的坏印象。你得赶紧补救!”

    见于知礼不为所动,女子气得直跺脚。

    “哎哟……你真是急死我了!不是说,性格是天生的吗?你怎么既不像你爸,也不像我,偏偏像了那个于知礼!都说三岁看到老,于知礼带了你5年,你怎么就被他影响得这么深?这么多年了,都改不过来?早知道他会把你毁成这样,我当年绝对不找他!就你这个样子,怎么跟凌觉辉斗?怎么跟凌家人抢?”

    女子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床边来来回回地转,忽然站定,目光如箭一般射向于知礼,语气冷厉。

    “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一直在和于知礼偷偷联系?那个蠢蛋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要我跟你说多少遍才明白?”

    于知礼默默注视着眼前这张似熟悉还陌生的脸孔,清晰地记起这个女人当年发现与自己赤身裸体同床时的惊慌失措、告诉自己她怀孕时的泪眼婆娑。

    原来,一切都是算计!

    他这个被人用完即丢的傻子,直到死亡都还被蒙在鼓里。

    如果没有这次奇特的穿越,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愚蠢的男人吗?

    于知礼无声地叹了口气,疲惫地闭上眼睛,心冷如灰。

    休息了一夜后,于知礼打起精神,以于老师的学生家属的身份往前世的家中去了电话。

    得知前世的自己与钟向真的爷爷、奶奶一起丧生于煤气爆炸之中,他瞬间被罪恶感淹没。

    摁门铃引起爆炸的人,是他。

    虽然他是无心的,但是,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于知礼匆匆挂断电话,急忙给钟向真打电话。

    当他听到那消沉、暗哑的男性嗓音时,忏悔的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下。

    如今的他,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忏悔从何说起?

    难道要向钟向真坦白借尸还魂一事?

    这种诡异之事,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相信。

    他不能冒着被人当成精神病人的风险说出真相。

    于知礼在钟向真那“喂?哪位?说话……”的追问声中挂掉电话,感觉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狠狠攥紧,疼得他几欲窒息。

    曾经的世界,他回不去了。

    如今的世界,他不想融入。

    他彻彻底底地变成了孤家寡人!

    于知礼只在医院住了4天,就被沈冰清以“别耽误学习”为由给接出医院、送进学校。

    扬帆中学,是京市首屈一指的重点中学,学生分走读、寄宿两种,沈震霆属于寄宿生。

    宿舍条件不错,四人一屋,每人一张下面是桌柜、上面是床铺的组合床,屋里有独立卫生间,外面还有个小阳台。

    三名室友与沈震霆的关系似乎不怎么样,他们对“鸠占鹊巢”的于知礼的态度不冷不热。

    于知礼心灰意懒,也懒得主动亲近他人。

    他翻阅完沈震霆的课本、课堂笔记、试卷等物,对学习进度和内容有了了解,便没再把初一这点小儿科课程放在心上。

    走在阳光满洒、桂花飘香的校园里,于知礼的心却沉浸在黑暗的迷茫之中。

    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还像前世一样一直做优等生,考名牌大学,然后当老师,再结婚生子?

    这样的人生,光是想想,他就觉得腻味,也隐隐有些恐惧。

    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精明的人,万一再被女人骗,傻乎乎地被人戴绿帽子,那就太可悲了!

    于知礼走着走着,忽然听到前方约一人高的灌木丛中传来痛苦的呻/吟声。

    他以为有人受伤了,登时善心发作。

    没想到,待他钻进灌木丛打算助人为乐时,看到的却是幕天席地交/欢的场景。

    于知礼目瞪口呆地盯着以双手扶树干、高高撅起雪白屁股、小腿处堆着米白色长裤,被人像打夯一样从后方快速撞击的男孩儿。

    等等,男孩儿?

    他伸手用力揉了揉眼睛,再度看向正紧闭双眼痛苦呻/吟的人,确定这是一个男孩子,而且是个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男孩子,顿时有种脑袋挨了一闷棍的感觉。

    他晕晕乎乎地转头去看男孩儿身后那个身着灰色短款运动服的高大入侵者,正对上对方yīn鸷的目光。

    于知礼心中一凛,下意识地想要逃跑,转念一想,也许,前面那个男孩儿是被迫的,既然见到了,岂能袖手旁观。

    他清了清嗓子,试探着问道:“同学,需要报警吗?”

    呻/吟声嘎然而止,正飘飘欲仙的张子行睁开眼睛,将愤怒的目光射向不知所谓的干扰者。

    待看清楚于知礼的脸后,他的表情忽然变得怪异起来。

    “辉哥,这不是你老子在外面搞出来的那个野种吗?你还没弄死他?不会是干爽了,舍不得杀了吧?”

    于知礼惊讶地看向那个被称作“辉哥”的人,忽然发现此人与凌嘉坤长得有三分相像,这才明白,这人就是沈冰清开口闭口不时提及的凌觉辉。

    这孩子才高二啊,竟然丧心病狂地对同父异母的弟弟进行性/侵害?

    不对,他身上只有被殴打的伤痕,没有遭到性/侵犯的伤痕,这应该是胡言乱语。

    只是,沈震霆的死,到底是不是凌觉辉造成的?

    凌觉辉“啪”的一下,在张子行那雪白的屁股上打了个鲜红的手印,接着仿佛推土机一般狠命撞击。

    张子行既痛又爽,像发情的猫一般低低叫唤着,断断续续地求饶。

    “辉……轻点儿……不行了……要死了……”

    凌觉辉哪里肯听,撞得越发地凶狠,面部表情堪称狰狞。

    于知礼被这粗暴的同性性/交场面给惊到了,慌忙逃离灌木丛。

    他一路狂奔,直到累得筋疲力尽,这才停在一棵开满金黄色小花的桂花树下,扶着粗壮的树干呼哧呼哧喘气。

    想到那个男孩儿正扶着树干与凌觉辉交/媾,他立即像触电似的缩回手。

    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里如此肆无忌惮,实在是太嚣张了!

    学校都不管吗?

    太不像话了!

    于知礼心烦意乱地在校园里瞎晃悠,远远听到锣鼓喧天的声响,遂循声找了过去。

    足球场上正进行激烈的足球比赛,看台上座无虚席、热闹欢腾。

    他站在喧闹的人群中,一会儿看看身边敲锣打鼓、呐喊助威的孩子们,一会儿望望场中奔跑如风、挥汗如雨的孩子们,心情逐渐平静下来。

    那两个异类,不能代表整所学校。

    绝大多数孩子,还是青春活泼、积极向上的。

    “耶……进了!进了!”

    看台上忽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声浪,气氛热烈得仿佛一锅煮沸的水。

    “杜晟锐,你真棒!杜晟锐,你最棒……”

    “杜晟锐,帅呆了!杜晟锐,帅毙了……”

    “杜晟锐,我爱你!杜晟锐,我爱你……”

    “啊……啊……”

    于知礼环视着四周疯狂叫喊、激动得难以自持的女生们,忽然想起《灌篮高手》里整天眼冒红心叫喊“流川枫,我爱你”的三人啦啦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青春啊,多么美好!

    他这个有着12岁躯壳的老男人,也应该仗着年轻,恣意挥洒一把青春和热血!

    于知礼离开群情激动的看台,一边在校园里慢跑,一边熟悉环境。

    夕阳西下时,他前往学校食堂海吃海喝了一通,又挺着圆滚滚的肚子散步消食。

    直到胃里不再有饱胀感,他才返回学生宿舍。

    没想到,室友们都不在屋里,他的书桌前,却坐着一脸煞气的凌觉辉。

    刹那间,于知礼生出转身逃跑的冲动。

    转念一想,他好歹是成年人的心理年龄,岂能惧怕一个性趣另类的高中生。

    想到这里,于知礼关上房门,主动走向目光yīn冷的凌觉辉。

    “凌同学,我想,你对我有很大的误会。我得向你解释清楚。我姓沈,跟姓凌的人没有任何关系。我对凌家的一切,没有任何兴趣。我不可能威胁到你,请你无视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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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孽

    凌觉辉嗤笑一声,讽刺道:“你说这话之前,先去问问你那个妈都在干些什么。她就像一只饿极的疯狗,巴不得把凌家的一切都吞进肚子里。”

    “一只疯狗而已,有何可怕?”于知礼冷漠地说道,“我不是她手中的棋子,不会任由她摆布。我说了,我对你凌家的一切都没有兴趣。你完全没必要把我当成敌人。”

    “这天底下,最靠得住的人,是死人。”凌觉辉yīn狠地说道,“那只疯狗,唯一的倚仗,是你。只要你死了,所有威胁瞬间解除。”

    沈震霆的死,果然跟他有关!

    于知礼冷眼盯着凌觉辉,心底里涌起一股混杂着震惊、厌恶等情绪的恨意。

    “凌觉辉,你要搞清楚,你的仇人,不是我,而是所有觊觎你将来所能继承到的东西的人。

    “你就算杀了我,你爸照样可以在外面接着生。除非你有本事让他绝育,否则,能够威胁到你的人,是杀不完的。

    “你既然知道沈冰清是疯狗,就不要低估一只绝望的疯狗的报复。你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奉劝你好好珍惜。

    “另外,我不妨向你透个底。如果你真的杀了我,不只是沈冰清会找你报仇,还有更加强大的人会要你的命。

    “我很希望我这是在危言耸听,不过,很可惜,我说的是实话。”

    “你说的人,是凌嘉坤?你以为,凌嘉坤会为了你这个野种,要我这个正统儿子的命?”凌觉辉轻蔑地说道,“我看你真是脑子进水了!”

    凌觉辉想起凌嘉坤对自己的严厉警告,想起母亲劝自己暂且隐忍,心里一阵不爽。

    这个软弱可欺的小子,忽然之间变得强硬起来,一定是倚仗凌嘉坤的撑腰。

    那个满脑子精虫的老混蛋!

    可恶!

    于知礼只是在虚张声势,不过,见凌觉辉自动联想到凌嘉坤头上,他也乐得顺水推舟。

    “信不信由你!我再次申明,我没兴趣跟你争。不过,如果你真把我逼急了,我也不介意跟你争一争。我劝你三思而后行,不要把一个原本对你没有威胁的人逼成你的敌人!”

    凌觉辉冷笑一声,一脸不以为然,心里却在暗暗警惕。

    不把威胁扼杀在摇篮里,真的没问题吗?

    可是,连他妈都劝他隐忍,他现阶段确实不能动手。

    凌觉辉目光如刀一般切割着于知礼,对敌人的有恃无恐大为懊恼。

    他从木椅上站起身来,箭步冲到于知礼面前,一把掐住对方秀气的下巴,仿佛恶少调戏良家妇女一般轻佻地抬起。

    于知礼一巴掌拍开那只饱含侮辱意味的手,向凌觉辉投去警告的目光。

    “你这是在挑逗我吗?”凌觉辉故意扭曲事实,辱骂道,“看到我干别人,你的也痒得yín/水滔滔了吧?可惜,你只配被酒瓶干,贱货!”

    于知礼听得一阵恶心,讥讽道:“心中有佛,则满眼皆佛;心中有粪,则满眼皆粪!”

    凌觉辉怒了,忽然伸手揪住于知礼的头发,张开血盆大口咬上对方的嘴唇。

    于知礼被这种怪异的暴力行为惊呆了,直到凌觉辉咬伤自己的舌头,这才想起来反抗。

    他猛地抬膝狠撞对方的命根子,乘着对方忙于避让时,以双手掌用力推对方,在挣脱对方钳制的同时迅速转身逃跑。

    凌觉辉望着夺门而逃的于知礼,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差点中招。

    难怪有人说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看来,以后再欺负这只小野兔,还真不能大意了。

    于知礼逃出学生宿舍楼,在蒙上一层灰纱、亮起点点灯光的校园里狂奔。

    他不敢落单,生怕被那个暴力分子抓到。

    二人的体格、力量相差太多,硬对抗完全行不通。

    现阶段,只能避其锋芒,走为上策。

    于知礼停在人来人往的图书馆大门前大口大口喘气,直到喘匀了气,这才进入图书馆。

    他在一排排书架间来来回回寻找,想要找本跟防身术有关的书,却空手而归。

    无奈之下,他只好挑选一本《高中数学竞赛教程》,想要借着做数学题冷静下来。

    他找了个空位坐下,强逼着自己沉浸到数学的世界里。

    然而,舌头疼得厉害,嘴巴里还有咸腥的血味,这不断地提醒着于知礼,他刚才被一个有血缘关系的男孩儿给强吻了。

    混账老子,生了个混账儿子!

    小霆肯定也遭受过这样的欺侮吧?

    他小小年纪,怎能经受得住?

    他的死亡,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

    说到底,都是大人作孽,小孩无辜受苦。沈冰清就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于知礼愤怒地握紧双拳,胸中涌起浓烈的恨意。

    杜晟锐正捧着一本英文版《投资学》读得津津有味,忽觉左脚脚尖一痛。

    他疑惑地抬起头来,发现坐在对面的小男孩儿正目光凶狠地瞪着自己,脚底还在使劲踩自己。

    他觉得不可思议。

    他杜晟锐的大名,在扬帆中学上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就算这个愣头青是孤陋寡闻的初一新生,也不该无缘无故地如此挑衅他啊。

    难道,在这个愣头青的眼中,他杜晟锐看起来很好欺负吗?

    杜晟锐心中不悦,脚下便没留情。

    他抬起右脚,在桌下用力踢上小男孩儿踩住他左脚的脚踝骨。

    只听“啊”的一声痛叫,小男孩儿火速收回肇事的脚,引来周遭无数饱含谴责之意的目光。

    于知礼尴尬地环视四周,红着脸无声地向众人低头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