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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章 不择手段(六)(1/2)

    “我不知道你是谁,我也不知道你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王光宇有点激动,“或许我以前或是现在做了些什么对不起你的地方,你可以找我的麻烦,但是我希望你不要为难孩子,毕竟他才十一岁,什么都还不懂。”

    我看着他在那里焦急的打着转,嘴角浮起了一丝微笑。

    “王主任,要是你再这么说我就挂电话了啊!你家的儿子长得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你这样说可是有些不负责任啊!”我的语气里有些生气,但是心里却高兴透了。

    有时候连我自己也怀疑我这样做对不对,我也担心要是让阿娟和如玉她们知道了我做的这件事会怎么想,毕竟这种行为有些卑鄙。但是同时我也知道,这是最适用的,我从旁人了解到,王光宇最疼的就是他的这个小儿子了,差不多到了把他捧到手上怕掉下来,把他含在口里又拍化了。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做人就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中国有句古话叫道:没有失败的英雄,只有失败的草寇。

    因为你成功了,就是英雄了,不管你以前是干什么东西的,都做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因为那时候你的成功已经掩盖了一切。同样的道理,就算你做得多么多么的好,一旦你失败了,你也就什么也没有了。

    原因似乎很简单:你是一个失败者。

    我想做这些,心里的一点愧疚又慢慢地消失了。

    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当时他回答得不那么坚决,如果他不那么坚持,又怎么会有今天的事呢!我并不是一个好斗的人,虽然我不拍斗。

    其实我想他儿子现在一定很开心,一定玩得乐不思蜀。

    “好,好,我家冬冬不是你带走了,那么我能清你喝点茶吗?刚才打电话多了,现在我的嘴里有些干干的。”王光宇道。

    “呵呵,跟你说了这么久,我也有些渴了。”我笑道,“那就在对面的知己咖啡厅吧,那里的环境不不错。”

    最好的还是因为那里有小包厢,房间我都定好了,同时我把里面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确定了那里没有也不能安装摄像机。因为这件事关系太大了,稍疏忽就有可以身败名裂,琅珰如狱。

    这可是绑架罪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具体包括以下行为: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也称为掳人勒赎或者“绑票”,即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强行掳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亲友索取钱物的行为。

    2绑架他人作人质的,即出于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捆绑过紧或者进行虐待等原因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杀害”,是指在掳走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得不到实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