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完结(2/2)


    “真是个得寸进尺的丫头。”凌芊没好气地骂她,可是却还是同意了,不就是一封情书吗,多恶心的她都可以写,一定甜得似阳三年不想再喝蜂蜜。她这么想着,开了个空白的文档,说写就写了。恩……称呼就免了,写个“dear”就好,发给小琼后再叫她自己把似阳的名字写上去。

    “大作家,搞创作?”古以笙放了一杯温牛奶在凌芊身边,身上带着沐浴后的清新香味。

    凌芊赶忙护着屏幕,不让他看见自己写的那些恶心肉麻的语句,古以笙温和一笑,“我不看,你继续。”说着,他走到书桌另一边,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忙自己的事,移动鼠标,把文件copy到U盘里。凌芊好奇地凑过去,古以笙顺势搂住她的腰。“哇,这是什么?都是英文耶,看不太懂——分子……循环系统……患者……”凌芊念着那长长的论文题目,发出赞叹的声音,“好像很高深的样子……”在她的逻辑里,凡是她看不懂的东西,一定是高深的。

    “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对肝功能衰竭患者血清表皮生长因子水平的影响。”古以笙把题目翻译给她听,“我明天早上要去参加一个研讨会,这是我发言的内容。”

    凌芊眯着眼,很狡猾地笑着,“唉!博士了嘛,居然能参加研讨会了……”

    “讽刺我……”古以笙见她还不去喝牛奶,就干脆把杯子拿过来,送到她嘴边,“喝了它,早点睡。”虽然凌芊现处于“无业”状态,可是古以笙还是力致于改变她的作息时间,否则她九月份去教书的时候一定起不来。

    “今天有点东西一定要写完……”凌芊接过杯子,“写完就去睡啦。”

    “只给你一小时。”古以笙拔下U盘,关了电脑,再将电脑装进电脑包里,放进书桌的隔层里。

    凌芊见古以笙先回了房间,就加紧开始写情书,到最后连自己也想不出有什么内容可写的时候,看看钟,一个小时的“规定时间”就快到了,她急忙保存起来,为了方便寻找,她将情书放在电脑的“桌面”上,命名为“To you”。收拾好电脑,她想将它放进隔层里,却发现古以笙的电脑也在里面,他明天是要带电脑去医院吧?拿出来放桌上吧。于是,凌芊把古以笙的电脑拿出来,放在桌面,自己的则放进隔层,这样古以笙明天直接拿了电脑就可以走。

    她把空杯子拿去厨房洗干净,习惯性地打开冰箱看了看,冰箱里有**蛋、火腿和面包,她心想,明天早起做早餐好了,别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实在是不像话。

    古以笙睁开眼瞄了眼床头的闹钟,是时候起床了。他习惯性地往床的另一边摸去,在起床之前将还在熟睡的凌芊抱上一会儿,感受她确确实实地回到他身边的真实感。可是,今天他什么都没摸到。他一怔,连忙坐起来,掀开薄被,她果然不在。

    去洗手间了?古以笙走出卧室,听见厨房里有声音,进去一看,啊,那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啊!晨光中,凌芊梳着个高高的马尾辫,一件大大长长的白色T恤盖到她大腿,外面套了件围裙,她就这么光着脚丫站在厨房里,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煎荷包蛋。“起来了?早餐一会儿就好。”她笑着望望他,娴熟地将荷包蛋翻了一面。

    古以笙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或者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忽然,一阵香味飘来,他回头一看,桌上已经摆好了火腿片和面包。

    “愣在那儿干吗?”凌芊关了火,推着他进了洗手间,“乖乖地洗脸刷牙,然后出来吃早餐。”像哄小孩一样,她拍拍古以笙的头,转身出去。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成语?”古以笙幽幽开口,将她叫住。

    “什么?”

    “……受宠若惊。”

    凌芊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然后很正经地说:“我只知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她仿佛下定决心一般,舞了舞拳头。

    当古以笙坐到餐桌前的时候,凌芊把两片夹着火腿的面包端到他面前,再进厨房端了一杯牛奶和一个荷包蛋出来,走到他身边,“研讨会是几点的?”

    “九点。”现在是七点……古以笙本来是想起床做早餐,吃完之后先看点材料,谁知……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她?算了,还是不要把她想得太好。他端起杯子,还没喝一口牛奶,她就大声喊停。“怎么了?”

    凌芊附下身,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解释说:“这是早安吻。”

    古以笙笑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门,开始品尝她做的早餐——这是她为他做的早餐。他的唇边凝着淡笑,“很棒哦,再过十年就可以超过我了。”

    “是吗?”凌芊的双手抱在胸前,“下一次我一定在你的早餐里放很多大蒜,让你一天不敢开口说话!”话虽这么说,凌芊心里却乐开了花。现在的她才忽然知道,女人做饭给男人吃的时候,不是因为奴性,而是因为爱情。她现在没有一点被利用的感觉,却有种浓浓的幸福感,原来以前让自己不幸福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境由心生,只要心中有爱,人生何处不幸福。

    她陪着古以笙吃早餐,等他吃完之后便收拾着碗碟,端到厨房洗。古以笙看不下去,拉开她,“我来吧。”“我以前可没你这么客气。”凌芊执意要洗,古以笙仍旧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摇着头走出厨房,看看日历,记下凌芊脱胎换骨的一天。

    待凌芊洗好碗碟走出来,发现古以笙已经穿好了正式的衣服,“还有一个小时呢,你准备走吗?”

    “恩,我早点过去好了。”古以笙整理着领带。

    “喵。”凌芊冲过去,撅起嘴来,“送别吻,跟电视上一样……”

    古以笙为难地顿了一下,这丫头,为什么总是把他当圣人,非要三番两次地在早晨试探他的耐性吗?他低下头,轻轻在她柔软的唇上碰了一下,可是她却一把拉着他的领带,整个人贴上来,不让他就这么草草结束。完了……古以笙在揽住她的身子后,心中就拉响了警笛,一股女性特有的馨香袭来,他的理智神经终于在她面前崩断了。

    古人说得好,“饱暖而思yín欲”,凌芊彻底信了古人那伟大的智慧,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又会回到床上去,而且古以笙居然一点也不在乎时间的流逝,在差十分钟就到九点的时候才起身穿衣服。都是她,学人家什么“早安吻”、“送别吻”,这一吻,不但没有把他送出门去,还直接把两个人送到床上。“以后不准学电视!”他丢下一句话,冲进书房,提起隔层里的电脑,再把U盘放进口袋里,飞快地出门去。

    凌芊清醒过来,匆匆跑去书房,发现古以笙拿错了电脑!天,早知道就先提醒他一下了!“以笙——”她冲到阳台,试图叫住他,可是只能看见古以笙的银色福特匆匆驶离的背影。

    虽然研讨会定在九点开始,但是中国人的个性就是磨磨蹭蹭,真正的会议到九点十五才正式开始,古以笙也幸好没有迟到——他现在是医大附属最年轻的外科副主任,迟到的话,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刚坐下,凌芊就一个电话过来,告诉他拿错了电脑,古以笙打开电脑包一看,发现自己把凌芊的电脑带了过来。“没事,我事先把论文copy了一份在U盘里面……中午我不回去吃饭,你自己解决。恩,好……拜拜。”

    “以笙啊,新买了笔记本?”胡主任坐到他身边,肚子比以前大了,人也更胖了。

    “我错把凌芊的电脑带来了。”古以笙忙着开机,把U盘插进接口,“走的时候没有确认一下,因为比较匆忙……”本来可以不匆忙的,唉,那个越来越迷人的小东西!今天居然早起为他做早餐,害他比以前更喜欢她了,冒出“等她再久都没关系”的该死想法。

    “凌芊回来了?”胡主任笑弯了眼睛,拍着古以笙的肩,“看来马上有喜酒吃了。”

    古以笙陪笑着,心里只希望在凌芊在结婚前可别出什么乱子,又失踪去。他担心凌芊会有婚前恐惧症,但是观察她很久,发现没什么明显症状,他总算能放心。当他的目光落在电脑桌面上的时候,发现一个文档名曰“To you”,他一时奇怪,这是她的新小说吗?

    主持人宣布研讨会开始,先请某某专家发言。

    还没轮到自己,古以笙顺手打开那个文档消磨时间,刚一看内容,他的目光就定住了。一个大大的称呼——“Dear”,什么?这是情书?怪不得她昨晚遮遮掩掩不让他看,原来是背着他写情书?是啊,他的电脑明明就被放在隔层里,可是今天拿过来的却是她的电脑,他正奇怪呢,自己虽然丧失理智了一会儿,可也不至于会拿错电脑。这难道是凌芊精心安排的?她早就知道他会把论文放在U盘里,所以大胆地换了电脑——不愧是想像力丰富的她!原来,她想给他看情书啊,这可爱的家伙。

    古以笙怀着一点兴奋的心情,看着那封肉麻的情书:

    Dear:

    早晨醒来,又是一阵空虚。因为就在刚刚的梦里,我还躺在你怀里,紧紧的抱着你,嘴角满是幸福的微笑。发觉自己已不能适应没有你的日子,刚说再见就想见你,似乎已开始丧失自我,但却又令我乐于其中,不能自拔。好想你!

    轻轻托起你的下巴,看着你性感的双唇,再用中指轻轻抚摸,忍不住将我的双唇与你紧贴,闭上双眼,感受你那热烈的回应。你说喜欢吻我双唇的感觉,我又何尝不是呢?喜欢在你怀里蹭来蹭去,那是因为想尽可能的与你最亲密的接触,感受你胸膛的安全与温暖,此时此刻,你总会用你有力的双臂紧紧将我环抱,我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咱俩有一起经历天崩地裂的情形吗?没有!咱俩有一起看过烟波浩淼的景致吗?没有!咱俩有一起感受海天一色的蔚蓝吗?没有!许许多多的没有,并不能抹去咱俩共同的付出与分享;有了你以后的时光是那般的细水长流和晶莹剔透,渐渐的我理智了、平静了、祥和了。

    每每在我最幸福的时候,总要合上十指,感谢上帝把你带到我身边。以前,我总是怀疑,总是畏惧,现在,亲爱的,我要告诉你,我不再害怕了,因为我幸福着拥有你的爱!

    有你的人生,平平淡淡;有你的人生,四季温暖;有你的人生,不畏艰险;有你的人生,期待永远。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

    爱你的

    古以笙咽了口唾液,扶了扶快掉下来的眼镜,他是第一次接到如此深情款款的情书,而且写得这么肉麻。原来凌芊一肉麻起来,比琼瑶笔下的男主角还胜十倍。

    凌芊还在担心古以笙看见了那情书会不会以为她劈腿,她的情书确实是写给别的男人的,可是都是替小琼写的啊!但愿他不要想歪!古以笙一定不会想歪的吧?他又不是她……

    下午的时候,她接到古以笙的电话。小心翼翼地接起来以后,就听见古以笙对她说的“谢谢”,看来他以为那是写给他的了。凌芊心虚地笑着,松了口气,好吧,既然古以笙误会了,她就顺水推舟,就算是写给他的吧!没错,写情书的时候,她的心里的确是想着他的……

    呵呵,世界上总有一条路,是通往幸福的!

    番外篇2

    古以笙握着手机,双眼直直盯在一处。他知道她的决绝,向来不会再给他机会,她就好像是蜗牛的触角,只要被轻轻一碰,就将自己缩起来,但她又不是蜗牛的触角,因为她不会再勇敢地面对伤害。

    古以笙一直坐着,手机一直握在手里,他的目光一直定在一点上,却空洞得没有任何焦点。

    他一时气愤,向凌芊说分手,等他缓过气来,再拨回去,那一头已经没有任何回应。

    一切就这么完了……

    再回到X城的时候,这里已然没有一个等待他归来的凌芊,剩下的只是空空的六楼和已经被一对夫妻买走的五楼。古以笙旧地重游,用手抚摸着六楼的门,轻轻敲了三下,他仿佛看见一个迷迷糊糊跑来开门的凌芊,一边拉他进门一边埋怨他打扰了她与周公的约会。然而,没有人来应门,听房东说,她忽然就搬走了。

    “我要租。”他告诉房东,留下押金之后,就走了。

    回到医大附属外科上班,每天生活在忙碌的会诊和手术之中,不认识凌芊之前,他也是这么生活的,现在只不过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可是能明显感到少了一样东西。和凌芊忽然的分手,让他措不及防,就好像简单的手术中病人忽然大出血,还来不及抢救就猝然离去一样。他怎能没有怨过?她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他翻出与凌芊的合照,狠狠撕成两半,全部扔进垃圾桶,再把垃圾拎到外面,让垃圾车收走。

    再也不想提起那个女人!然而,他回国之后,才发现“牵着猫逃跑”的那一套书里还有一张合照,凌芊那大大的笑脸对他简直就是一种讽刺。他抽出它,又撕成两半,刚想从窗户扔出去的时候,《嗨,医生!》几个字闯入他的眼帘,他的手停在半空中,紧紧捏着残破的照片。他不记得自己把照片夹进书里了,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是谁?他拿起那本《嗨,医生!》,随便翻了一下,里面再没有夹什么照片。可能是自己忘记了……他将书随便一抛,看着手中的照片,一狠心,将它扔出窗外。他的目光再回到那本书上的时候,发现它可怜地躺在床角,书页乱乱地折着。古以笙把它拎起来,却发现书的最后一页上有一行字,用蓝色的水笔写的,那是……凌芊的字!他心头一紧,慌忙摆正来看——“嗨,古医生!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他看看下面写着的日期,刚好是她去日本回来的日子,那天下午她硬是要他陪睡觉,他睡了一会儿就撇下她离开了,晚上她老不高兴地跟到楼下来,哄了她好一会儿才让她高兴起来。记得她在他的书架边转了好一会儿,鬼鬼祟祟的,但是古以笙当时没有在意,没想到她留下了这么一行字……

    古以笙忽然摸向自己的脸,怎么,他居然笑了?否则,自己的嘴角怎么扬得那么高呢?他居然在笑?“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她,还会回来吗?古以笙抱着书坐下,呆呆地望着地板。

    跟她交往之后,才发现她对医生不是一般的喜欢,简直就到了迷恋的状态。她给他看了几张照片,是大学时候拍的,照片中的她居然穿着白大褂傻笑,还硬是要摆出一副医生的模样,但怎么看怎么像是黑诊所里的庸医。一问才知道,那件白大褂是小琼的,那个小琼念的专业是食品营养,进实验室的时候需要穿白大褂,凌芊就借来穿上,并且还拍了照片。古以笙捧着那本《嗨,医生!》,再回忆着凌芊穿白大褂时因为过于兴奋而显得很猥琐的样子,笑容又爬上他的脸。凌芊也曾要求穿他的白大褂,因此专门跑到他的诊室找他,无奈,他的白大褂对她来说太大了,不像小琼的穿着那么合身,她虽然失望,但还是把白大褂还他,说看着他穿,她心里就满足了。古以笙忽然觉得,凌芊也许有恋物情结,喜欢的其实是白大褂,而不是医生。

    古以笙把《嗨,医生》放回书架,飞快地冲到楼下,四处寻找他扔下来的照片——那是他和凌芊仅剩的一张合照了!幸运地,他找到了,虽然被人踩了几脚,但是还好没有损坏。他拿着照片回到六楼,用透明胶将它粘好,放进相框里面。

    无论怎么掩饰,他还是爱她的,就算与她分手了,他还是这么眷恋与她相处的时光,大多数时候,她是很可爱的。他也许应该理解她,理解女人——半夜打电话来,接电话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据说还对她男朋友有意思,她怎能不误会?

    “你会回来的吧?”古以笙望着照片上的凌芊,轻声询问着。

    从凌芊的朋友那儿打听到,凌芊居然去了美国!古以笙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倍受打击了好一会儿,可是,他终究是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很快便冷静下来。只是美国而已,她不会呆上一辈子的,除非她忽然从美国移民去了德国。

    死丫头,跑那么远?想看黄石公园和科罗拉多大峡谷,他以后一定带她去,她自己那么积极做什么!

    她究竟要在美国呆多久,他不知道。

    他回到医院工作以后,就有意避开和韩芸菲的接触了,没有工作联系的时候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毕竟,所有认识他的人之中,知道他和凌芊已经分手的人只有韩芸菲,她对他还是有情,因此渴望他忘记凌芊而选择她,经常找些工作上的事和他交流,可是,要想进一步发展,他办不到,在感情上办不到,在身体上还是办不到——他的心理障碍仍旧存在,只要韩芸菲一挨近他,他便有一种和尸体接触的悚然感。

    医院新进来的医生中,居然有他的一个学妹,这个女生原来念的是护理专业,现在进医大附属当了护士,刚好和他同一个科室。医生和护士,与老板和秘书一样,都容易擦出火花,问题是,护士学妹对他有火花,他对她没有。然而那个护士跟韩芸菲不一样,对他仅是单纯的喜欢,并没有那种为了得到他而耍什么心眼的意思。那是一个很善良的护士,虽然知道他不喜欢她,但是仍旧很关心他,天气冷了,就到处提醒别人要穿毛衣,最后还特别问他穿了毛衣没有。他和凌芊分手就快一年了,分手纪念日就在这几天,搞得古以笙这几天的心情格外低落。这个护士出了点小差错,他很严厉地训斥了她几句,她一边道歉一边哭,古以笙动了恻隐之心,给了她一包纸巾,叫她不要哭了。他还是不要把情绪带到医院来比较好,否则患者同事都遭殃。

    就在圣诞节那天,医院里发生了奇迹。

    一个由于车祸而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居然在昏迷了两年半之后有了点恢复意识的迹象,虽然古以笙不是她的主治医生,但从其他医生口中也多多少少听了一些这个女孩的故事。她出事的时候,才刚成为新娘一个月,她新婚的丈夫这两年半里天天照顾着她,没有一点怨言和不耐烦。连女孩的父母都说,他要是与她离婚,他们也可以理解,毕竟他还年轻,可以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可是那个男人一直不放弃,依旧每天到医院来,拉着女孩的手,跟她说话。那个女孩由于车祸,身上疤痕很多,干枯的脸也不那么好看,可是那个男人却像对待一个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为她擦着身子,脸上尽是爱怜,没有一丝做作和嫌恶。

    媒体进医院来报道了此事,大家都去病房围观着,古以笙等大家都散去以后,进了那间病房,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女孩和她的丈夫。女孩只是睁着眼,食指微颤,嘴唇煽动着,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她的丈夫拉着她的手,另一手梳着她的头发,说着今天有媒体来采访他的事,叫她一定要醒来,看看他出现在报纸上的样子。女孩的父母坐在旁边削着苹果。见有医生进来,那个男人忙转身来,见进来的不是认识的医生,就简单地点点头。

    古以笙把一个病人家属送他的高级果篮放在病床边的矮柜上,女孩的父母连忙起身感谢,说医院的医生都对他们很好,送礼物给病人的医生倒只有古以笙一个。古以笙笑笑,觉得自己倒是很会做人,把病人的礼物转送另一个病人,有点狡猾。在这里,他终于有幸和那个男人正面接触,知道那个男人名叫宋勇,是一家公司的职员。

    宋勇不是不知道植物人要恢复正常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只希望自己能在妻子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陪在她身边。他对古以笙说,他的父母也催他尽快离婚,而且女方的父母也一直告诉他还是离婚比较好,他们不会怪他。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现在他的想法是能坚持一天算一天,等到自己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会选择离开。古以笙觉得宋勇是一个很实在的人,能大胆地说自己有可能会放弃,不像一些在没遇见风波前大声说“永远”,在遇见困难后一下子就不见了的人。嫁给宋勇的女孩是很幸福的,希望她能多少恢复一些,也不枉费宋勇这几年的苦心和坚持。

    男人有时候也是会坚持的。

    古以笙回到办公室,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喂,您好,外科。”电话另一头久久没有声音,而古以笙却敏感地听到微弱的吸气声。他又问了一句:“您好?”这一回,电话里传来很小声的“喂”,看来是有人了,可能刚才信号不太好,“请说。”古以笙坐下来,却发现电话已经断了。

    打错了吗?可是自己隐隐约约听见什么“古……”,大概是自己听错了。古以笙挂了电话,诊室里只剩他一个人。

    好吧,我继续等,猫,你会回来的,一定。

    古以笙这几天挺郁闷的,先是房东问他原不愿意搬走,他以为房东嫌他房租交得少,就跟房东说,他可以多交三百。他现在成了第一外科的副主任,单从月工资来说,和以前相比就是一个飞跃。他完全有能力买一套新房子,一次性将首付交清,可是他就是舍不得这里,尤其是六楼,这可是凌芊曾经生活的地方,处处有她的影子。再说,他没必要重新买房子,他和凌芊的新房装修好一年了,还没有进去住,因为房子缺一个女主人。

    他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又有一个男人莫名其妙地打电话来叫他搬走,条件一个接一个,又是帮他搬家有是要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费。古以笙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霸道而不可理喻的人,他并不是非要住这里不可,但是对方一次次的骚扰让他很是火大,于是说出了“有种从我尸体上踏过去,你就尽管搬进来”这样的话。

    当他以为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人,他还没看清她的模样,她就对他来了个大鞠躬,下一句话就是叫他把房子让给她。“免谈。”他飞快地拒绝,并想办法把对方打发走。让他想不到的是,这打扮得性感十足的女人居然冲过来拉着他的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她甩开,再甩上门,可是,当那女人摘下墨镜的时候,他当场愣住了……

    三年后。

    古以笙傍晚走进家门,他不到两岁的儿子古点点(小名)就冲过来挨在他脚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张开小小的嘴,大声叫了一句“把拔——”他笑着将儿子抱起,就看见凌芊拿着什么东西气冲冲地跑过来,指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向他控诉:“以笙啊,瞧你儿子干的好事!玩我的口红,还用它在衣服上乱画!”

    “小孩子嘛,由他去,我再买一支口红给你。”古以笙逗着儿子,护着他说。

    “可是……”凌芊把手中的衣服摊开,“他画的是你明天一定要穿的白色衬衫,也是你唯一的一件……”虽然她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古以笙也顺着她不再穿白色衬衫,可是为了应付一些会议或是其他正式场合,她还是买了一件给他。

    “什么?!”古以笙停下逗点点的动作,望向那件白衬衫,只见胸口处画了两个圆圈,再下来一点,还画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单从位置和形状上看,有点像人的胃。

    “还有,他把你那本《解剖学图鉴》撕了一页下来,就是照着那个画的,你看看,这个是心,这个是胃……”

    不等凌芊说完,古以笙就把点点放到了地上,对凌芊做了个“请”的姿势,然后说:“任你处置。”

    可怜的古点点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眼看着凌芊走过来,伸手在他白白胖胖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他马上大哭起来,双腿乱蹬着,不让凌芊再靠近。

    古以笙望着自己惨不忍睹的衬衫,再回头看着凌芊和古点点的母子大战,不由得摇摇头。

    “快把我今天教你的《关雎》第一节背给你爸爸听一下,不然等一下叫爸爸给你开刀!”凌芊拿出她吓唬小孩子一贯的言辞,把古点点抱起来。

    其实古点点并不知道“开刀”是什么东西,只是听凌芊经常这么警告自己,便也觉得可怕起来。他想了好一会儿,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古以笙呵呵笑着,“这么小的孩子,你就教他背《诗经》?”

    “你不也教他认识那些乱七八糟的内脏吗?”凌芊不以为然地说,“点点快背,背完了给你吃糖糖。”

    纵观一下古以笙和凌芊教育孩子的方法,只觉得古点点貌似有点可怜,爸爸是外科医生,所以他必然会被教着认识血淋淋的人体组织,妈妈是老师,他必然也要去背那些死了好多年的人写的东西,他以后要不就继承父亲去做一个医生,要不就学着母亲写点小说,题目就是《我的悲惨童年》。

    “那就背给爸爸听一下,点点。”古以笙拉住点点的小手。

    “乖乖舅舅……在和舅舅……摇摇叔你……橘子好球。”古点点虽然背了出来,但是仍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直叫他背什么“舅舅、舅舅”的,整个诗,他就只记得两个还算能理解的词,一个是“舅舅”,一个是“橘子”。

    “真棒!”凌芊赠送香吻一个给点点,古以笙颇为不满又嫉妒,心想,我也会背,而且比他背得好多了……

    “橘子,吃橘子……”点点指着茶几上的几个橘子。

    “好,我们吃橘子。”古以笙从凌芊手里抱过点点,向茶几走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