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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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古以笙把凌芊带到病房外的走廊,胡主任刚要进手术室,看了他们,就走了过来,“凌小姐……”他打了个招呼,“希望你配合一下,但是不要刺激到病人。其它的……以笙,你跟她说。”

    “那么手术……”今天的手术,本来古以笙也要参与的,现在恐怕要临时换人。

    “我让陈医生代了,你注意一下,尽量控制好袁行剑的情绪,至少要让他同意服药,等到这个疗程结束,我们再依照情况制定新的方案。”说罢,胡主任就去忙手术事宜了。

    “你现在可以告诉我,那个家伙的病到什么程度了吧?”凌芊眼睛狡猾地一眯,“否则我就不进去了哦。”

    “第三期。”古以笙接过护士递来的白大褂穿上,一边扣扣子一边回答。

    凌芊虽然不知道“第三期”是什么意思,但是清楚一定不是早期。她凭着对袁行剑生活习惯的一点了解,似乎能猜到他为什么会得胃癌——嗜酒。袁行剑的酒量很好,而且有酒瘾,一天至少喝两瓶啤酒,也许是觉得自己年轻,多喝点没有关系。为了这个,凌芊当年没少劝过他,他表面上答应,实际上习惯不改,并且三天两头和朋友小聚,总要喝个一醉方休。另一方面,他也会抽烟,虽抽得不凶,但一星期也能抽个两包。她还知道,几年前的袁行剑有轻微的胃炎。她不知道抽烟喝酒中的哪一项引起了他的胃癌,只能总结出“少碰烟酒为妙”这个道理。

    她不知道古以笙喝不喝酒,然而烟他是不抽的——通常情况下抽烟的男人身上都会有烟草味,古以笙身上没有。

    “你会喝酒么?”问题问出口后,凌芊觉得自己很傻。

    “一般情况下不喝。”古以笙正在挂胸前的名牌,看样子并不觉得她的问题傻,“大学时候,我解剖了一个肝硬化去世之人的肝脏,之后对酒敬而远之。”他微俯下身,悄声说,“我不想自己的肝也变成那个样子……”

    “什么样子?”凌芊好奇。

    古以笙笑而不答,只是摇摇头。

    “算了,我要是知道是什么样子,一定不敢再碰什么猪肝汤卤鸭肝了。”为了将来,她还是选择无知好了。“我记得袁行剑以前有得过胃炎,医生也说让他少喝酒来着,可是他屡教不改,不听医生的话。”凌芊又问道,“他是因为喝酒而得胃癌的吗?”

    “他当时得的应该是慢性胃炎,跟喝酒有很大关系,我猜想,由于后来不注重调养,渐渐严重了。很可惜,如果早一点发现,来医院治疗,不会发展成现在这种程度。癌症就是这样,一开始都没有明显的症状,等到有症状来医院查的时候,一般都是中晚期了。所以……”他认真地说,“建议一年定期做一次体检,尤其是女性,定期的妇科检查很有必要。”

    “是吗?”凌芊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听着,心想该打个电话回家跟父母说说定期体检的事。忽然,她脸色一变,“我的低血压会不会是因为癌症引起的?!”

    “应该不是的。”她的表情真是丰富,而且变得这么快。

    “那就好……”凌芊放心了。“对了,你会跟我一起去袁行剑的病房吗?”

    “恩。”古以笙带路,“在前面。”

    凌芊磨蹭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站在病房门前。

    袁行剑早就料到凌芊会来,躺在病床上等她,就好像是个等待妃子的皇帝一样。一见凌芊进来,袁行剑的眼睛就兴奋地瞪大来,可是目光一落到随后进来的古以笙身上,就不满地翻翻白眼。古以笙确实是个很大的障碍,有他在,凌芊不一定会上钩,况且过了几年,他不知道凌芊变了多少。

    凌芊进门后就远远地站在门边,离袁行剑好几米远。她可以看见他萎黄的脸色,早不见了当年的俊朗和勃勃英气,或许这又和凌芊的心情有关——感情亲疏影响对事物的判断,她对这张当年给她的生活带来巨大波澜的脸,如今已然没有任何感觉。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她帮他写论文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过了两个月,她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爱情中,忘记了时间,而现在,时间让她忘记了爱情。

    袁行剑早就做足了功课,问了凌芊的学长——他以前的哥们许多凌芊的事,包括了当年他不想听的有关于凌芊“生活得很糟糕”的细节,他听了以后很是震惊,没想到凌芊真的把自己搞得那么惨,很好,越惨就说明她越放不下自己。他从病床上坐起来,硬是摆出诚恳而深情的表情——他以前演过话剧,还被评为“最佳男配角”。

    前不久还听见袁行剑在里面大喊“我爱你”的古以笙见了他这副表情,又看了一眼站在门边的凌芊,最终选择埋头写病情记录。

    “芊芊……这几年让你难过了,是我不对。”袁行剑丝毫不顾古以笙在场,就迫不及待地上演一出深情大戏,因为他知道,古以笙作为一个医生,是不能把他怎样的,再说,古以笙应该已经知道了自己和凌芊的关系,既然能把凌芊带来,就说明有心理准备。“我知道我现在不能要求你原谅我,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声抱歉,真的很抱歉……我让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弥补我当年的错误,虽然我也是迫不得已,可是我相信一定给你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否则你就不会那样虐待自己了……”

    虐待自己?古以笙望向凌芊,眼中含着一丝惊异。

    “闭嘴!”凌芊不但没被他感动,反而像被踩了尾巴一样,他为何要翻旧帐?那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特别还当着古以笙的面!分明就是故意的!“我不是来听你回忆往事的,我现在郑重恳求你,不要像没断奶的小孩子一样尽做无聊而幼稚的事,你不配合治疗其实就是拿自己的身体报复医生,何必呢?他们跟你非亲非故,会这么纵容你胡闹完全是出于职业的需要,请你不要再为难医生们了。”凌芊用下巴指指古以笙,“尤其是他。”

    “我们俩的事,与别人没有关系!”袁行剑一副很受伤的模样,也从另一个侧面在暗示古以笙“你只不过是个外人”。

    “哼,我们之间有什么事?我不怕让别人知道你当年是多么龌龊,但更重要的是,我现在不想跟你回忆往事,那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荣誉,你明白没有?”

    “我不是在回忆往事。”袁行剑放慢语速,“我只不过是在忏悔,相信我,我真的是迫不得已才离开你的……”

    “是啊,迫不得已地去吃软饭。”凌芊微笑,却一针见血。她忽然觉得,袁行剑的胃癌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吃软饭。

    “不是那样的!”袁行剑的眼珠转了又转,“那时候我就已经发现自己得了胃癌,我怕你伤心,所以,所以那时就骗了你……”

    “袁先生。”古以笙放下病情记录,“如果我没记错,你近几年的病例上没有注明你在以前就发现自己有胃癌症状的记录,请问你是在哪个医院确诊自己前几年就得了胃癌呢?仅仅从慢性胃炎上就能确诊你患了胃癌,这样的医生我很想与他交流交流,能为我引见一下吗?”

    自以为能言善辩的袁行剑其实不应该在古以笙面前说谎,因为他的谎言在医生面前实在太苍白无力了。“那个是因为……”

    “袁行剑,你究竟想做什么?”凌芊听完古以笙的话,再次对袁行剑的人品失望透顶,他仍旧想骗她!“如果我请求原谅,行,我原谅你;如果是想弥补,谢谢,不用了,我过的很好;如果是想解释,好,我了解,你是迫不得已,一定有说不出的苦衷……那么,你还想做什么?”

    凌芊的一席话,说得袁行剑再没办法编什么借口,情急之下,他竟然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所以想和你重新开始,好吗?”

    凌芊愣了一下,随后勾起一抹笑容,把当年他对自己说的话送还给他:“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袁行剑张大了嘴,好像是回忆起这句话出自谁之口了。

    凌芊正视他的眼睛,把自己以前在小说中写过的一段话读给他听:“你知道吗,虽然我数学不好,但是我发现,世界上男和女的关系正如线与线的关系一样,都有三种:一种是重合,两个人注定要在一起一辈子,他们的名字是‘情人’;第二种是平行,就好像我和庄子,我知道他,然而我们永远不会遇见,这就叫‘陌生人’;最后一种是相交,会遇见,然而只有一个交点,之后越离越远,这就是‘故人’,正如你和我。”说罢,她仿佛获得一种解脱的轻松感,自己一直以为所谓的“忘记”是不再见面,现在猛然发觉,心的陌生和相离才是真正的“忘记”。看来,这一趟来对了,她就这样获得了新生。

    古以笙停下手中的动作,凌芊的话他在书中读到过,现在被她再次提起,有让人有新的思考。三种关系,重合、平行,相交。自己的心结,其实在看到牵着猫逃跑的这句话时有了要解开的趋势,在知道凌芊就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原来就已经解开了,神奇的是,居然只为她一人解开,遇见别的女性时,他仍旧有着当年巨大的yīn影——并没有被任何女性伤害过,心头却有着不为人知yīn影,甚至比凌芊的更加严重。不过,好在,已经为一个人解开了。

    凌芊沉默着,随古以笙回到外科诊室跟胡主任汇报结果。胡主任已经将手术主要部分做完,其他缝合工作都交给助手,现在正在外科诊室里准备下班。凌芊跟他打了招呼,说了些“麻烦您”之类的客套话。胡主任对凌芊和袁行剑的关系不是很关心,因此没有多问什么,直到有个护士随口说了句“哟,古医生怎么让女朋友来接你下班呀”引起了胡主任的注意,他惊奇地眨眨眼,指着凌芊问那个护士:“这是以笙的女朋友?!”护士笑答:“古医生上次还到医院陪他女朋友看病,您居然不知道呀?落后啦……”胡主任立刻拍拍脑门,“你们年轻人的事真是复杂,我根本不知道以笙的女朋友居然……以笙啊,要不要给你换个病人?”

    “不必。”古以笙低头收拾着桌上的病例,交给护士。

    凌芊正奇怪为什么他头也不抬一下,既不反驳护士的误会,还回答得这么干脆,仔细一看,居然发现他较白皙的脸颊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色,他、他是在脸红吗?!一时间,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世界上还有会脸红的男人?男人的脸皮不是比长城的城墙还厚吗?她原以为,全世界的核武器爆炸以后,地球上仅存的东西就是男人的脸皮了——厚得连核武器都摧毁不了。脸红是装不出来的,这么说,古以笙是真的脸红了?天!他怎么这么可爱?简直要颠覆了凌芊对男人的印象。

    胡主任笑起来,拍着古以笙的背,“一定给你们带来不少困扰吧?那今晚替我请凌小姐吃顿饭,就当我道个歉了!”他又转向凌芊,“你瞧他,居然也不说一声,害我差点成了坏人,哈哈哈……”

    凌芊也没有拆穿,冲古以笙做个鬼脸,笑出声来。

    出了医院的正门,古以笙正要往家的方向走去,凌芊叫住他,“喂,你要去哪里呀?”

    “回家。”

    “你不请我吃饭啦?!”凌芊本以为今晚有饕餮盛宴可以吃,还激动得要命呢。她果然是个容易被美食征服的人,美食是她最大的弱点。古以笙真是的,居然不听从上级医师的指示,这怎么可以呢?

    “我说过不请吗?”古以笙转身,挑高一道眉。

    “那你回家干吗?你家有麦当劳还是肯德基呀。”凌芊最近进这两个快餐店的次数比较频繁,一听说要请客,就立刻条件反射一样想到那里去。

    “你想吃什么?”他换了个问题。

    “麦当劳。”凌芊啊,你是品位低还是胆子小,为什么不敢向他要求去波西米亚饭店吃自助餐呢?

    古以笙无奈地看向旁边,又转回目光,“这就是文化侵略的恶果……能支持一下本国的文化吗,猫?”

    猫?他在叫自己吗?她应该觉得恶心才对,可是……好像她还蛮高兴的?“我想吃西红柿炒蛋……”凌芊啊,你的品位还是这么低。但确实,她很喜欢吃西红柿炒蛋,尤其是妈妈做的,她自己怎么也学不来,现在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时常想念着。

    古以笙看上去总算对她的回答满意了一些,“还有呢?客官想吃的,古家铺子都有。”

    “古家铺子,呵呵……”凌芊被逗笑了,居然篡改茅盾的《林家铺子》,他还是挺有趣的一人嘛。“我们是去吃中餐吗?那我要吃粉蒸排骨、炸**中翅,还有牛肉丸汤、糖醋鱼片……”她见古以笙面不改色,就咬牙说了几个贵的,“红烧鲍鱼、蒸螃蟹、龙虾卷……”

    “高热量、高脂肪、高胆固醇……”古以笙记住之后,点点头,“你确定吃得完?”

    凌芊斩钉截铁地说:“确定!”

    “走吧。”古以笙迈开步伐,仍旧往家的方向走,在凌芊的记忆里,那个方向都是住宅区,有几间大排挡,可是正经的中餐馆则一间没有。

    “你去哪里?”凌芊追问。

    “回家。”跟原来一样的答案!被耍了!凌芊气呼呼地刚要说什么,古以笙接着说:“在那之前我去一趟超市。”

    凌芊仍旧不知道他的意思,还是以为他在耍自己,正欲往“男人的劣根性”方面想,古以笙补了一句“做这么菜需要很多材料”,她倒是愣住了,“现在去吃饭还要自己带食材吗?哪个餐厅这么变态?”

    古以笙一笑,指指自己。

    “啊?!”凌芊夸张地吓退一步,“你的意思是……你亲自做菜请我?!”

    古以笙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案。

    凌芊受宠若惊,用万分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对,上次他的确有送清粥小菜给自己,可是那小菜只不过是一个煎蛋、白煮豆腐、一点榨菜而已,是人都会弄,丝毫看不出古以笙的厨艺如何,现在他居然要挑战她所说的那些连她自己都不太熟练的菜肴?“你……你行吗?”她还是不能相信。

    “没问题,很简单。”他说话的语气那样轻松,就好像叫他做一年级的数学题一样。

    该凌芊大跌眼镜了,他居然说“简单”?如果是一开始的“西红柿炒蛋”被评论说是“简单”,她还能接受,她后面说的几样可就不简单了,虽然是家常菜肴,要做得好吃可不容易,说实话她也会做,但是由于火候、调料掌握得不好,口味一般,仅停留在“不难吃”的级别上,至于什么红烧鲍鱼,她连碰都没碰过。

    古以笙不介意她的怀疑,真的去了超市买食材。他推着购物车,选购着所需的主菜和配菜,凌芊发现他好像真的会挑选食材,在一堆西红柿里翻了一下,就捡出两个不错的,还有之后的螃蟹,他挑出来的都是鲜活又饱满的。让凌芊诧异的是,菜名她只说了一遍,他就都记住了,而且打算把能买到的全买了,只是龙虾那玩意儿,超市没有货。最后还是凌芊说不要再买了,她吃不完,他才停住脚步,数了一下购物车里的东西,说:“那么呆会就只有西红柿炒蛋、蒸螃蟹、糖醋鱼片、粉蒸排骨和牛肉丸汤了,够吃吗?”

    凌芊心想,会撑死的!

    拎着两大袋的东西从超市出来,古以笙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已经六点了,“7点半之前,我会做好这些东西,你要帮忙吗?”

    “我不会做菜。”凌芊强调,“也不敢碰那些鱼啊肉啊的,只会添麻烦。”

    “我知道。”古以笙不明白她为什么一直强调自己不会做菜,就是因为知道她不会,他才希望她不要总是到外面吃饭,还有,他不认为女人非得会做菜不可,他母亲就不会,而他父亲却做了一手好菜,他父亲的厨艺则是跟爷爷学的,他爷爷曾经是大饭店的高级厨师,现在已经去世了,两个孙子孙女古以笙和古以萧从小学他烹饪,古以萧遗传了母亲不爱烹饪的基因,学得不清不楚,古以笙却学了个七八分,不要说几道家常菜,就是山珍海味让他料理,他也能弄出名堂来。

    好吧,看在他做菜的份上……“我可以帮你洗洗菜什么的,怎么样?”随便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凌芊心想。她一直以为,男人都是“君子远庖厨”的捍卫者,他们只会一边看报纸电视一边等着妻子把饭菜端到面前,然后开始评价这道菜咸了那道菜油多了,吃完之后筷子一扔,拍拍屁股走人。他们为什么不自己体验一下——下了班回家,没有任何时间去休息,马上进厨房忙碌一小时做饭做菜,然后被一个什么都不做、也根本做不好的人评论菜做得如何如何、这里不好那里不对,最后还要去洗那一大堆碗筷。

    古以笙是这些男人中独立出来的个别吗?凌芊很想知道。

    十四

    水龙头的水哗哗流下,凌芊拿个西红柿洗着,瞥了一下正在把袋子中的东西往外拿的古以笙,忽然觉得好像夫妻一样……她很汗颜地甩甩头,把脑中这个无聊的念头扫掉。“只要洗西红柿吗?”她是不是太休闲了?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这个也洗一下。”古以笙把两只大螃蟹拎到她面前,凌芊吓了一跳,万一被夹手指怎么办?古以笙倒是释然,笑笑说:“还是我来吧。”

    凌芊把洗好的西红柿放在料理台旁,洗了手,看着古以笙套上围裙,在水龙头下把手洗干净——先用洗手液洗了一遍,再用舒肤佳又洗了一遍,凌芊怀疑他是否达到做手术的标准了。“听说做手术之前,要把手洗好几遍是吧?”她靠在门旁边问。“恩,至少洗十五分钟,最后还要在消毒水里浸几分钟。”古以笙一边回答一边在一小盆水里加了点盐,熟练地抓着螃蟹放进水里,再把排骨倒进一个大碗里,没一点犹豫地加着调料使排骨先入味,不像一般人先掂量掂量该加多少盐多少味精,而且动作迅速得跟大厨一样。最让凌芊目瞪口呆的是古以笙在处理那只草鱼的时,用一根筷子插进鱼的嘴,直插入腹,然后用一块大纱布把鱼一包,拍在案板上,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无声而又没有一点挣扎地死在他手里了。将鱼开膛破肚的时候更显示了一个外科医生的素质,下刀快又没有一丝多余,才几十秒工夫,鱼肚子就处理干净了。再把鱼放在水里洗洗,去头,一剖两半,一半用保鲜膜包好放冰箱,然后处理着剩下的一半,去鱼刺,再改斜刀切成薄厚一样的鱼片——凌芊猜想,他以前为了练外科技术时是不是跑去学了厨师,或者,本来就是把病人当鱼一样在手术?真恐怖啊……只见他把油倒进锅里,加热油的时候,往鱼片上裹着淀粉——凌芊绝不敢这么做,她怕一时没注意,油过热了。将鱼片过油的时候,古以笙抽空问凌芊:“你不怕油烟吗?”

    凌芊看他那娴熟的动作就快傻了,还顾什么油烟?她已经完全相信了他会烹饪,而且可能还不只“会”,估计是“擅长”。“我学习学习。”她甘拜下风了。

    “不敢当。”古以笙炸好鱼片,装在个盘子里。

    凌芊看着古以笙有条不紊地同时料理好几个菜,而且有先有后,糖醋鱼片出锅后开始粉蒸排骨,排骨快好的时候开始蒸螃蟹,然后开始烧水煮汤,最后才快炒一道西红柿炒蛋。凌芊帮着将出锅的食物端上桌,香味四逸,她偷尝了一小块排骨,发现……好吃得不得了。当最后一道汤上桌的时候,凌芊简直要拜他为师了。

    趁古以笙在洗手的时候,凌芊把每个都尝了一遍,结果差点没把舌头咽进去。她从来不知道,居然还有男人能做这么一手好菜!西红柿炒蛋……她刚才只是跟古以笙说了一下妈妈是怎么做这道菜的,他居然就能把味道做得九分相似,凌芊又夹了一块蛋入口,感动得几乎要流泪。

    “好吃吗?”古以笙从厨房走出来,把刚才掳高的袖子拉好,坐在凌芊对面。

    凌芊点头若捣蒜,毫不掩饰对那一桌子美食的虎视眈眈。“真了不起啊你……怎么就这么厉害呢……”要是每天都做给她吃就好了……凌芊贪心地想。

    “我们各自解决一半,不准剩。”古以笙拿起筷子。

    凌芊求之不得,马上开动起来——这样的美味,只有在大饭店里才吃得到。这个男人……埋头饕餮的凌芊忽然抬头,发现优雅而不紧不慢地喝汤的古以笙一直用玩味的目光盯着她,难道是发现了用美食就能降服她的道理?凌芊暂时不想这么多,伸手去拿了半只蒸螃蟹。自己就好像是非洲的饥民一样,她觉得。

    “等一下。”古以笙忽然站起来,向厨房走去,“我忘了调醋……”

    “这么好吃的东西,我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凌芊叹口气,看着手中肥肥嫩嫩的螃蟹,总算能体会《食神》中评委的心态了。直到古以笙把一小碗加了姜片的醋放在她面前,她才回过神来,“我不要吃生姜的味道……”她撇嘴。

    在古以笙看来,她的表情像极了挑食的小孩,于是,他也用哄小孩的口气,“沾到螃蟹上就没味道了,不信你试试。”

    “还真没有生姜味……”凌芊喜滋滋地吃着螃蟹。“你真的什么菜都会做呀?”她眨眨眼,好奇地问。

    古以笙想了一会儿,“能应付普通人的需要。”他的意思是,除了满汉全席,只要她想得出来,他都能做。

    “西餐也会?”

    “不会。”有够诚实。“而且我几年没进西餐厅了。”

    “是啊,你自己中餐做得那么棒,肯定不爱进西餐厅了。”凌芊这么说,并没有讽刺的意味,她是真的很佩服他——在厨艺上。

    “不是那个原因……我用刀叉切食物的时候,有个后天养成的坏习惯……”

    “用叉子切肉,用刀把肉叉起来?”凌芊说着,被自己逗笑了。

    古以笙笑着摇头,“有一次,正巧那段时间我在练习外科技术,有点走火入魔,每切完一刀,就会放下它,再把手往旁边一伸……要新的刀。”古以笙说着,把手往旁边一伸,“像这样……”

    “呵呵……”凌芊捂着嘴大笑。“我写小说走火入魔的时候,经常一个人模仿男女主角对话,像在自言自语,人家还以为我疯了……”

    接下来,两个人说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趣事,竟能愉快地将美食一扫而空,而且两人之间的气氛和谐了许多,各自拉近了一点距离。凌芊虽然挺想帮他一起洗碗的,后来又忍不住故意表现出自己好吃懒做的样子,哼着歌儿看电视,悠闲地看着古以笙收拾饭桌,洗碗,却一点对她不满的表情也没有。

    等古以笙收拾好一切,再走出来的时候,凌芊对他说了些感谢的话,就准备拍拍屁股走人。她就是要表现得这么恶劣,如果古以笙还喜欢她,那她就可以姑且相信他说的那句“我喜欢你”。

    “今天很愉快,谢谢。”送她出门的时候,古以笙露出个无懈可击的微笑,没一点虚假的成分,完全发自内心。

    不会吧,做菜给她吃、收拾桌子、洗碗,然后还对她说谢谢?凌芊不解,继而调侃他:“谢我?该不会想让我抱你一下吧?”话一出口,凌芊才发现,这不叫调侃,叫调情。

    古以笙虽然刚听见这话的时候有点发怔,但马上捡了这个便宜,“理论上是。”

    他那双手,还不知道抱过几个女人呢……心理障碍又来了,凌芊脑中浮现出古以笙和别的女人抱在一起的画面,心底涌起一阵阵不舒服的感觉。在她的潜意识里,想要一个心灵和身体都绝对干净的男人,一个童话中的男人。

    “跟你开玩笑的,呵呵。”凌芊打着马虎眼,“我上楼了哦。”

    古以笙并不强求,作了个再见的手势。

    说是好几年没有进西餐厅的古以笙今天却出现在西餐厅里。

    早在春节的时候,父亲就为他安排了一个相亲的对象,据说是某公立中学的语文老师,对方的父亲刚好和古以笙的父亲认识,于是两个人就有意撮合他们俩。由于古以笙一直很忙,加班、值班另外还有许多台手术,根本拨不出时间来,其实也根本不想拨出时间。

    最近抽空回了一趟家,父亲又提起这事来,说就算是做个样子也好歹去一下,毕竟跟人家的父亲有交情,答应过人家了就不好反悔,古以笙尽管很不愿意,可考虑一下父亲的立场,还是去了,在确定晚上不会有手术的情况下。

    西餐厅的情调不错,采用的是意大利的装修风格,而兼营意法两国菜系。古以笙没有回家换正式的西装,而是穿着早晨上班时的黑色的毛衣外套加深蓝色牛仔裤,显得很随兴。他先到十分钟,在订好的位置坐下,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水。学校放学的时间刚过,对方想必快来了。凌芊也应该下班了吧?是不是又到什么地方把晚餐解决了?古以笙想起不久前在自己家招待凌芊吃饭时她那津津有味的样子,没想到她也会露出那么可爱的表情,就好像饿了几天的小猫见到鱼一样。在他印象中,她一直是冷静甚至冷漠的,要不是见着她馋猫一样的嘴脸,他会一直以为她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将他冷冷拒之千里。

    古以笙的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容。

    一阵香水味飘来,随后是一个清脆的女声,“请问是古先生吗?”

    古以笙站起来,只见一个子娇小的女人站在他身边,穿着一套淡蓝色的职业装,中长卷发,看上去二十五岁上下。“我是黄明瑶。”她大方地伸右手。

    “……古以笙。”可以明显地看出古以笙眉头皱了一下,目光迅速扫过黄明瑶的脸,最后回到她伸出的右手上面,迟疑了一下,他慢慢伸手,飞快地和她轻轻一握手,然后马上收手回来,“请坐。”

    黄明瑶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常,在古以笙对面的位子上坐下,翻看着服务生送来的菜单。

    古以笙下意识地用桌上的餐巾拭了拭右手心。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大一解剖学实践课上留下的yīn影一直都在,只要和有可能发展为情人关系的女人接触,就会有碰到尸体一样的感觉,对女病人、同事什么的则不会,毕竟,那堂课上发生的事让他印象太深刻了。

    黄明瑶点完菜,抬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古以笙。

    古以笙心不在焉地看着菜单。到目前为止,交往下来没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女性只有凌芊。一开始只当她是邻居,没想那么多,当她深夜回家被抢走了包,他背她回家,也只是把她当作是病人看待。当知道她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再想想她在小说中写的故事和情节,给他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个写爱情小说的居然对爱情有着那么不信任的态度。后来的接触中,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心理感觉,就是因为她是牵着猫逃跑,他喜欢她的小说,进而喜欢她。

    凌芊是唯一的一个。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打响,凌芊刚好讲完今天的内容,就准时下课了。这几天嗓子不舒服,喉咙痛。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放学,几个学生那着练习本上来问问题,凌芊便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讲解,当他们的问题问完以后,教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

    “凌老师再见!”几个问问题的同学告别道。

    “拜拜!”凌芊扬扬手。她注意到有几个学生留了下来,先是聚在一起商量些什么,然后开始朗诵诗歌。她才想起来,最近学校有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听班主任说,这个班有两组参赛节目,想必在排练吧!反正她也没什么事,留下来看看吧。

    这两个参赛节目分别选的是李白《将进酒》和徐志摩《半夜深巷琵琶》,朗诵《将进酒》的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气势很强,也很有感情,凌芊觉得他很有希望会获奖。朗诵《半夜深巷琵琶》的是两个女生,凌芊望着她们俩,听着她们朗诵的内容,忽然有一种很深沉的悲伤感。

    又被它从睡梦中惊醒,深夜里的琵琶!

    是谁的悲思,

    是谁的手指,

    象一阵凄风,象一阵惨雨,象一阵落花,

    在这夜深深时,

    在这睡昏昏时,

    挑动着紧促的弦索,乱弹着宫商角微,

    和着这深夜,荒街,

    柳梢头有残月挂,

    啊,半轮的残月,象是破碎的希望他,他

    头戴一顶开花帽,

    身上带着铁链条,

    在光yīn的道上疯了似的跳,疯了似的笑,

    完了,他说,吹糊你的灯,

    她在坟墓的那一边等,

    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

    不愧是大文豪徐志摩,能将诗写的这么唯美又吸引人。凌芊忽然想起泰戈尔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凌芊回味着这句诗,总觉得是在说自己。

    她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古以笙的好感,无论他做什么,就直觉地认为他在说谎、一定另有目的,她只不过不想再被伤害而已,却没有顾及古以笙的感受,她是不是太自私了?以前看《红楼梦》,她很不喜欢林黛玉,觉得林黛玉的嘴太尖利,而且非常喜欢试探周围的人,尤其是贾宝玉,经常把贾宝玉搞得团团转,然后林黛玉才有所满意,确定贾宝玉是在乎自己的,但过不多久,又开始试探起来。现在,她能体会林黛玉的心理了。然而古以笙不是贾宝玉,不会像贾宝玉一样一直接受试探,总有一天,古以笙会不耐烦,对她不耐烦,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和所有男人一样,寻找下一个目标……

    凌芊想到这里,心忽然一沉。

    现在该怎么办?古以笙对她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她是应该接受,还是应该明确告诉古以笙,让他重觅新人?不……她不想让他重觅新人……她希望得到他的喜欢!天啊,原来她居然还在期待爱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铿锵的语调又在凌芊耳边响起,她愣了愣,心里重复这个句子。她难道要一直逃避下去吗?人,确实应该淡然一点,以前她把爱情看得太重,才会痛不欲生,如果现在只把爱情当作人生的调味剂,会不会轻松一点?

    “听说你在医大附属的外科工作,一定很辛苦吧?”黄明瑶找着话题。

    “每天都很忙。”因为对方和凌芊一样是老师,古以笙就问她;“老师的工作在常人眼里比较轻松,是不是有很多业余时间呢?”

    “其实也不是,压力很大的,尤其像我当班主任,既要上课,还要处理学生心理上的问题,以及班级其他大大小小的事,现在都有点想跳槽了呢。”

    “一些副修科目,比如地理,也许会轻松一点?”

    “那完全看老师本身的责任感了,如果毫无责任感,只管上课,那当然很轻松。”黄明瑶道,然后另提话题,“我比较喜欢阅读,不知道你平时都看些什么书?”

    “我几乎没时间好好看书。”

    “是吗?”黄明瑶看上去并不介意,“我从小就爱看书,最喜欢看的还是一些古典小说和散文,毕业论文写的还是有关古典小说的呢……比如《红楼梦》,我真是百看不厌,宁荣二府的兴衰,王熙凤的风光和早亡是我最关注的……”她滔滔不绝说了近两千字的红楼分析,才问:“古先生应该也看过吧?”

    “看过一遍。”他看书很少看第二遍,但对于牵着猫逃跑的书,他倒是又重看了一遍,在知道牵着猫就是凌芊之后。虽然凌芊那几本小说无论从思想性还是写作手法上看,都与《红楼梦》一类名著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可能越是浅略的思想性,越能吸引普通读者吧。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红学家,一般人看《红楼梦》都只觉得是一部流水帐而已。另外,他也不赞同她所说的什么“王熙凤在贾府兴盛之时是最得意的”,他一直认为,王熙凤在风光之时万事如意才是她最大的可悲——想得到的都得到了,她的人生再没有憧憬,一旦失去一点,就好像生命价值残缺了一块,所以,风光之时无遗憾就是王熙凤最大的遗憾。

    “我觉得在现在的孩子中应该养成一种读名著的习惯,不能总是看一些无聊的爱情、武侠小说。”黄明瑶叹一声,“今天我还没收了一个学生手里的爱情小说,好像叫《嗨,医生!》,你看看,奇奇怪怪的笔名叫什么‘逃跑’,一听就知道没有内涵。”

    《嗨,医生!》——那不是……古以笙来了点精神,“牵着猫逃跑?”

    “对,就是这个名字。我呀,一看到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连瞥也不想瞥一眼。”忽然,黄明瑶一愣,“你怎么知道这本书?”

    “牵着猫啊……”古以笙又想起凌芊吃排骨时鼓鼓的腮帮,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只要有时间,都会看她的书。”

    黄明瑶惊讶地眨着眼,说不出话来。

    一顿饭完毕,古以笙刷完信用卡,望着黄明瑶匆匆离去的背影,知道以后没有再见面的麻烦了,他“低俗”的文学品位估计让这个能将《红楼梦》倒背如流的语文老师彻底打发走。这样最好,他可不想以后还要听她分析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十几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人生悲剧。一部红楼尚且如此,她以后要是分析起水浒的一百单八将,还不知道要说上几天几夜。

    十五

    袁行剑近一段时期内万念俱灰,但是对医生的治疗没那么抵触了,只是整天懒洋洋的,连散步都不想去,身体更加虚弱了。治疗的费用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他的家人身上,抗癌药的价格太贵,花钱如流水,加上以前没有买医疗保险,袁父袁母已经开始借钱了。

    人就是这样,得意的时候许多人都围着你转,一旦落魄了,人家就避你如蛇蝎,尤其是提到借钱。是亲戚的,就推说这个那个人要结婚买房子,暂时没有闲钱,不是亲戚的,干脆连见都不让见,更不用说那些平日跟你称兄道弟的哥们,谁会把钱扔进一个无底洞?落魄时候方显真情,此言得之。

    然而这一切,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