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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口供(1)(1/2)

    刘文华在所有超市现场提取到的指纹、脚印对比结论报告面前,还是承认了他计划抢劫的事实,他现在正在交代犯罪过程,梁明达正在打字输入刘文华的口供。

    刘文华今年三十五岁,是邻近c市的a省农村过来的,到了市里之后,被工地包工头招募,然后跟着包工头一直在工地工作,一直在市里工作了有两三年的时间,他一直都没换工作。

    虽然做抹灰工人的工作比较辛苦,但是刘文华每个月能赚到的工资,是他在农村种地收入的好几倍,这些工资可以保证他一家人过上平凡但无忧的生活,所以,他工作两三年,再苦再累也无所谓。

    刘文华本身是个老老实实,心里没什么小九九的人,做事也脚踏实地,朋友之间也觉得他这个人挺不错的,但就是他的脾气不是太好,性子急,自尊心强,有谁说他不是,他就会冒出头去跟别人理论,不懂得小不忍则乱大谋。

    八月十五号那天,刘文华早上上班之前,去工地外的流动小摊子那儿买了一包香烟,但他身上没有零钱,就拿了一张一百的出来递给小摊贩,小摊贩刚接走钱,刘文华突然遇到几个工地上的熟人,就转身和他们攀谈了几句。

    没说两三句,刘文华听到小摊贩跟他说没零钱找,让他拿零钱来买烟,刘文华当时的注意力全在和朋友的聊天上,听到小摊贩这么说,就找朋友借了十块钱来,付了烟钱,然后拿回了自己的一百块和烟转身就和朋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