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5、户外风情(1/2)

    看题目就知道,这节是说在野外的性爱,尽管我对“野合”不怎么感兴趣,但是考虑到大众情绪,还是不得不说。

    在我国古代的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原始的杂婚制还残存着遗迹,并同样也列于在“礼”的里面。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每年阳春三月,定为祭祀社稷的日子,青年男女自由交往,“奔淫不禁”,也就是“野合”。如果不遵守这样的命令,还得受到处罚。像当时的齐国,远离京畿,风俗就更加原始。当祭祀社稷神的节日“州闾之会”来临,人们就像雅典、罗马人过狂欢节一样,歌舞喧天,男女相属。极其放浪自由。《史记*稽列传》中就记载着当时的情景:齐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有的眉目传情、有的暗送信物、有的……各自寻寻觅觅,骂俏打情,到了晚上,酒喝的差不多了,大堂上的灯烛一灭,一片黑暗,随即宽带解衣,男女相属,甚至可以闻到隐秘私处的肉香。

    不少人认为在野外做爱充满刺激,也有许多的杂志更是介绍了花样繁多的野合场景,对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极尽渲染,搞得那些原本对野外的性爱敬而远之的人,也有了想试试的想法。

    其实,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由于城市住房紧张,不少家庭在狭窄的空间里,几代同堂,新婚小夫妻正处于如胶似漆、难舍难分的心境中。在家里行云雨之事,难免羞涩不便。于是,就常常到那些僻静的公园、山林或湖边,寻找那可以解决“性”生活温饱的地方。曾经听说,为防止意外的误会,有的夫妻甚至还带上两人的结婚证。

    “在风和日丽的花田中完成一生一世的爱”大概是最令人感动的关于野外性爱的描述。当你看了这句话之后,也许会对野外性爱心生向往。

    两个相爱的人,来到野外无人之处,在享受大自然的施舍时,两颗涌动着激情的心在强烈地吸引着对方,相拥、相吻、相嬉、相交在那样一个充满遐想的空间,让两个人的爱凝聚成焦点,不须借助任何屏障,空旷就是最大掩蔽,哦,真是“美妙”啊……

    据说最棒的两性享乐,往往发生在最危险的时机,而户外云雨更是鱼水之欢的美妙境界。

    有人曾经这样描叙户外交欢的感受:

    “在那个沁凉如水的夏夜,为逃避城市里钢筋水泥的桎梏和酷热难耐的暑气,驱车来到户外兜风。旷野里,两人依偎在一起,看一轮明月当空,凉风习习,柔曼的音乐从车里袅袅飘来,我感觉有一种从所未有的情欲在身体里窜动。

    看着你强壮的躯体沐浴在夜色中,围绕一圈若隐若现的月晕,不禁感到一阵晕眩……

    我们陶醉在那从未有过的鱼水情欢之中。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虫鸣交响曲伴随欢娱的呻吟此起彼落,在高潮来临的那一剎那,我忽然体会到所谓欲仙欲死究竟是什么样的滋味……”

    在青涩年代初尝禁果时,那种恐怕被家人撞见的危机意识,有时会使人们备觉刺激有趣,在户外的交欢,随时会被偷窥的云雨翻腾,也许真的有一种“害怕被撞见的两性乐事,最是刺激”的奇妙感觉。

    为什么在户外享受云雨之欢能如此地吸引人?据《浪漫性爱》一书的作者表示,偶尔转换场景对两性情欲绝对有正面的刺激效果,而户外的开放环境能解放固有禁忌,因此能使俩人更投入,更勇于尝试不同的快乐。除了情绪因素之外,在户外做爱可增进快感也有生理上的根据:由于害怕被发现,紧张的情绪使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导致所谓的爱情激素增加,进而使人更陶醉于两性之事。

    这里有几点必须提醒你一下,在你准备享受户外云雨之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你先要了解有的关法令法规,这样才不至于到时候出现尴尬的场面而乐极生悲。

    根据有些人的实践经验,在这里介绍几个户外云雨的常葫,比较刺激,相对来讲也比较安全。如果你和你的伴侣有兴趣的话,不妨在适当的时候去体验一下那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夏日海滩

    对于一个浪漫性感的都市女郎而言,从未在海滩上享乐实在是太可惜了!在幼滑如女人身体的白色沙滩上,蔚蓝的天空,湛蓝的海水,慵懒、娇媚地倚躺在沙滩椅上,海风轻拂,天际点点海鸥翻飞,海浪一阵阵地拍打着岩石,涛声如此悦耳,为你俩的肌肤之亲演奏出最好的音乐,如此美景,让他忍不住一亲芳泽,释放出你沉淀的压力。

    要注意的是,别忘了涂抹防晒产品,这是海滩情爱最常预见的危险,它会为你娇肤留下滚烫炙热的印记,严重时更会脱皮、晒黑,让你短时间内绝不敢再尝试海滩享乐的游戏。此外如在沙滩云雨,小心细小的沙粒随着运动滚滚来袭,造成你身陷流沙的危险。至于海中小船上肌肤之亲,请照顾好你的比基尼